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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与抄袭同样都是一种写作手段,但其性质却迥然不同。前者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后者则属于违法侵权行为。引用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这是引用的前提;引用必须坚持适当的原则;被引用的必须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他人还没有发表的作品则不宜引用;引用必须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现实中作品的类型千差万别,无论引用还是抄袭,都有种种错综复杂的情况,任何的普遍之中都有特殊,一般之中都有个别,绝不可一概而论。 
引用是一种正常的资源交流,一般都会注明作者的相关资料。过度引用是指引用程度的加深,引用过多。抄袭与剽窃同属一种知识的盗窃,违反正常的学术原则。
抄袭和引用的界线很模糊的,说不清的,谁都不能保证自己没有抄袭,天下文章一大抄,bla bla ……
以此为理论基础,他们就可以将抄袭视作理所当然,给反对的声音戴上「道德卫士」之类的高帽子。
99% 的情况下,论文中的抄袭和引用有很大的区别。
正常的论文写作,原创出现大量雷同概率极低,参考别人的东西自然会说一声。
原创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大方写,身正不怕影子斜,根本就不可能去靠近界线。
别人的文字用引号引起来,别人的观点把来源标出来。就像填借书卡一样简单。所以如果根本没有过抄袭的念头,并按照学术规范操作,这界线是很难碰到的。
那些特别关心界线在哪里的,要么是法律研究者,要么是想在界线附近占便宜的。
实际情况是,不管你定个多严格的界线,只要这线还有粗细,就是他们发挥的空间。
不论这个界线多么明确,对有些人来说只是利用难度的区别。
他们要研究「抄的境界」,总结经验教训,钻透规则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