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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学院对学士学位的要求如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达到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因学籍异动降级的学生可跨培养方案审核,且达到不同培养方案中最低要求总学分。英语成绩达到学校相关的规定标准。其中:(1)普通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专业(不含专转本、单招类)学生CET-4成绩2425分。(2)普通本科英语专业国家专业八级成绩260分,或国家专业四级成绩260分且国家专业八级成绩50分:本三英语专业国家专业四级(或学校组织的与国家级水平相当的专业四级考试)成绩≥60分。(3)国际合作班学生雅思英语成绩达5分水平。(4)其它专业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CET-4成绩>360分。 
如果通过学校的计算机考试也可以拿到学位证书,但最好通过计算机二级、
计算机二级没过能拿到学士学位证书。盐城工学院经管学院毕业条件是:1、需要在校期间所有考试成绩都合格,包括补考成绩合格。2、在校期间,无违反学校校规的情况,否则需留校察看,无证书。3、在校期间,学分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4、毕业答辩必须通过,所有英语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是学习者在接受高等本科教育,并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后,由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给学习者的证书。它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了学士的规定标准。获得学位意味着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的学术称号要求, 经在高等学校或科学研究部门学习和研究,成绩达到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授与并得到国家社会承认的专业知识学习资历。
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以上处分(含留校查看)且毕业前未解除处分者不得授予学位; 学年制普本学生全学程必修课程累计达到6门次以上(含6门次)重修者; 毕业设计(论文)无成绩、成绩不及格或答辩未通过者;(答辩未通过者,无论后来补考答辩通过与否,均不授予学士学位) 经查实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者,或代写论文、买卖论文者; 作永久性结业处理者; 其他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者。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盐城工学院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盐城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