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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正义与邪恶之间较量的主题,在封建社会晚期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内,一个弱小的女孩子,为了替自己的亲人伸冤,不畏强暴,百折不挠,与官府豪绅抗争,与权势和金钱抗争,终于弄清案件真相、最后使正义得以伸张。她的精神和勇气告诉我们一个真理——正义永远会战胜邪恶。在这一点上电影和电视剧没有质的变化,只是表现手法不同。 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究竟是钱大还是理大?这是广大劳苦大众始终在探求的一个问题。在那个有钱就能使鬼推磨,有钱就能贪赃枉法的极端腐朽的时代,老百姓即便浑身是理也告不倒带血的钱!老百姓就算有天大的冤屈,也告不倒那些枉法的贪官! 电视剧《杨三姐告状》正面表现的是杨三姐不畏强权的勇气和宁死也要讨个说法的刚烈;鞭挞的是那腐朽的社会制度和那个时期的种种丑恶和黑暗。 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那个时代和类似的悲剧,永远也不要再重演!这也是这个电视剧的现实意义所在。 通过这个故事可以联想到当前社会老百姓告状难的原因: 其一,中国的老百姓是很怕官的,很怕打官司的,大凡真正的告状者,往往是在自己的利益损害而又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为了求得基本生存而不得不采取的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性行为“。告状实际上是一种“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对抗”,在这种“对抗”之中,“弱者”往往是处于“绝对的劣势”之中,这就决定了告状者的“先天不足”,而要改变这种力量不成比例的“对抗”,对一般平民百姓棋逢对手说,是异常艰巨的。 其二,大凡真正的告状者,在很多情况下是一种“个人行为”,而“被告者”呢?则往往是一个单位组织或单位组织的“头头”或是有权势的人物,而他们实施的行为则是一种“组织行为”。一般来说,当“个人行为”与“组织行为”之间发生“对抗”时,“吃亏”的往往是“个人行为”。为何?简单得很,因为“资源优势”在“组织(或头头)”这一边。“个人行为”无论是在力量、精力、物力、时间等方面都无法与“组织行为”相抗衡的。而且,在这不成比例的“对抗”中,被告状的“组织”还可以运用权力的力量对告状者采取种种的所谓“组织措施”,给告状者穿上各种各样的“玻璃小鞋”,使告状自不能动弹;这个“组织”甚至还可以动用舆论的力量,一方面为自己涂脂抹粉,另一方面将告状者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所以有很多告状的结果往往是:告状者的告状还没有什么结果,告状者已经被搞得“筋疲力尽、心力憔悴”,有的甚至被搞得家破人亡,一付惨不忍睹的样子。 其三,因为有的当官者的心态与过去也不太一样了。过去的当官者,心地比较地纯,对那些不公、不平的事,即便是民不告,当官的也是要要去管的、抓的、究的。而现在呢?有不少当官的,“****”只是挂在口上,至于那个“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群众利益无小事”他也经常说,然而就是光说不练,官僚主义极其严重,对那些不太好办的、难办的事,能不管的就不管,能推的就推,上级来查,他就说:“我早就发了公文”了,有的还美其名曰:“保持稳定。”有的当官者还以“势利眼”的心态去“审时度势”:势力大的,尽量不管;后台硬的,尽量不管;跟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尽量不管;有时候他们会想:我又何必为了一个平民百姓去得罪人呢?!有的下干脆就将屁股坐到有钱人那里,吃人家的、用人家的、拿人家的……一般来说,在“关系网”充斥社会的今天,在腐败已经渗透到司法机关的今天,老百姓要想打赢官司实在是很不容易的。 其四,因为一般人目前的心态与过去很不一样了。过去在社会风气好的时候,人们往往是见义勇为、拔刀相助,对不公、不平的事还能挺身而出,坚持真理,说句公道话中有话。而现在呢?社会风气变了,不少人变得更“精明”了,有很多是为“权势原则”、“利害原则”、“利益原则”所左右,往往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能不管的就尽量不管,能躲得远远的就尽量躲得远远的,能……所以经常有这样的事发生:在恶势力猖獗上区,有的明明是“知情人”,然而一到“紧要关头”,就装作糊涂了,就缩了回去,还有的人甚至在恶势力的胁迫下或是在金钱的诱惑下,故意作伪证。因为“人心”不向着“弱者”,告状者得不到有力的支持,要想打赢官司着实不易。 其五,还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因素在作怪。譬如,当地的一些“父母官”的自尊心就特别地强,他们特别地不愿看到自己的部下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或告状),因为自己过去向上级汇报的都是一派“大好形势”,而你这个“刺头”却偏偏去说了那么多的不是,认为是故意找我的不是,故意找茬,使自己丢了面子,下不了台,所以,你越是告状,我就越不理你,就越要给你小鞋穿,反正上级领导也不会因这点“小事”将我“怎么地”,更不会为此来撤我的职、罢我的官。结果呢?双方谁都不让步,于是就拖着、僵着,吃亏的当然是告状者。因为当地的一些“父母官”并不因为这个“拖”、“僵”而损失什么,而对告状者来说,因为这个“拖”、这个“僵”而被弄得什么都做不成,什么都办不了,有的甚至连维持自己的生计都很困难。……于是,就这样,有许多告状官司成了永远煮不熟的“夹生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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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部分同摘要一样都要求客观性,主要就是简洁总结一下论文的主要内容,然后可以说一下这个论题的在学术上的大致发展趋势,最好不要有类似呼吁或者含有主观性的文字。字数不用太多。
评价较低的回答。 点击可以将其展开。 一、基本情况 我省电大本届工商管理专业提交毕业论文及参加答辩的共449人,主要分布在商学院直属分校、长沙、湘潭、衡阳、怀化、岳阳、常德、株洲等电大分校。本届学生毕业论文总体情况比较正常,从论文最终成绩来看,良好以上的论文40多篇,占总人数的10%。不合格的20多篇,占总人数的6%。 绝大多数电大分校对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和答辩组织工作都很重视,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其中尤以直属分校、长沙、湘潭分校做得更加突出。从学生毕业论文的情况来看,这几所分校毕业论文的水平也相对高一些,优良成绩的毕业论文主要集中在这几所分校。 二、本届论文改革的尝试及主要措施 为了提高毕业论文的水平,特别是避免在论文写作中的抄袭现象,省电大商学院加强了对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规范、指导与管理。 1、根据中央电大对集中实践环节的要求,制定了《湖南电大工商管理本科毕业论文实施细则》。在该细则中,对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写作要求、指导教师的聘任及职责、毕业论文的格式规范、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成绩评定等各环节的工作都作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各分校严格按此组织实施。 2、为了便于学生选题突出本专业的特点,省校商学院根据中央电大关于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要求,在湖南电大教学平台上发布了《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为学生的毕业选题提供了方便。(当然这也只是一个参考选题,学生也可以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及社会实践的内容来选自己感兴趣的题目,但要强调:第一,选题应突出专业特点。第二,选题应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从本届学生毕业论文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学生的选题都在此范围之内。 2、对毕业论文的审查程序进行了改革,严把了复审关。往届毕业论文的评审程序是:分校初审、答辩、省校终审。本届改为分校初审、省校复审、答辩。也就是说,我们在分校对毕业论文初审的基础上,将先答辩后复审改为先复审后答辩。我们认为这种改革有利于更好地搞好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更加客观地评定学生的论文成绩。在先答辩后终审的程序中,由于答辩教师接触论文的时间很短,对论文的了解不是很深入,难以避免在论文答辩中有时会出现走过场的情况。改为先复审后答辩后,我们就有了较为充裕的时间,在答辩前对学生的论文进行较为深入的了解。在复审中,对开题报告、教师的指导记录情况、论文的质量进行了认真审查,特别是注意了论文的真实性问题。很多分校的老师反映省校对本届毕业论文的复审做得很认真,确实如此。例如,在复审中要确定一篇文章为不及格,我们都根据《实施细则》有关论文成绩评定的规定,给出了一个可以说是很充分的理由。如果认定一篇文章为抄袭,我们都写明了该文抄自哪本杂志或网站,原作者是谁。 根据省校要求,各分校对毕业论文的指导与组织工作进行了改进,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特别是加强了指导老师对论文的指导工作。综合起来,其主要措施有: 1、与指导教师签定《指导教师责任承诺书》,对指导教师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从我们复审的情况来看,在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责任承诺书》上,都有指导老师的签名。从学生论文的情况来看,我们也认为大部分指导教师的责任心也确实得到了加强,大部分指导教师的评语写得很客观。 2、加强了对论文指导和写作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加强了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写作的指导。主要表现在:(1)对指导教师的职责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详细记录。(2)对指导过程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除了要求学生与指导教师通过电子邮箱进行交流外,特别强调学生与指导教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有些分校对学生与指导教师的面对面交流的次数也有明确的要求,而且还要求学生在老师进行指导时,不仅要带上自己的论文,而且还要带上收集的参考文献,老师要随时提问,考察学生的研究状况。 3、加强了对毕业论文的初审。虽然有个别分校对论文的初审不是很负责,但大部分分校对论文的进行了比较认真的初审。主要表现在:第一,在一定程度上把握了论文的真实性。有些分校在初审中发现了一些抄袭的文章。第二,有些分校的初审意见也写得比较客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