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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理解 前言: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可见日常生活中的饮食对我们身体健康影响至关重要,而生活中的我们往往忙碌于工作、学习,而对于正确的膳食指南了解甚少,往往不了解食物的营养,不注重食物的搭配吃用,造成食物的营养流失,吃得不健康,甚至吃出病。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平常的膳食多加关心,多作充分的了解,让我们可以吃得健康,活得快乐。 首先食物要多样、谷类为主。人类的食物是多种多样的,各种食物所含的营养成分不完全相同。平衡膳食,必须由多种食物组成,才能满足人体各种营养素的需要,达到合理营养、促进健康的目的。因而要提倡人们广泛食用多种食物。谷类食物是中国传统膳食的主体。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改善,人们倾向于食用更多的动物性食物。根据1992年全国营养调查的结果,在一些比较富裕的家庭中动物性食物的消费量已超过了谷类的消费量。这种“西方化”或“富裕型”的膳食提供的能量和脂肪过高,而膳食纤维过低,对一些慢性病的预防不利。提出谷物为主是为了提醒人们保持我国膳食的良好的传统,防止发达国家膳食的弊端。另外,要注意粗细搭配,经常吃一些粗粮、杂粮等。稻米、小麦不要碾磨太精,否则,谷粒表层所含的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和膳食纤维大部流失到糠麸之中。 除此以外每天该吃奶类、豆类或其制品。奶类除含有丰富的优质蛋白质和维生素外,含钙量较高,且利用率也很高,是天然钙质的极好来源。我国居民膳食提供的钙普遍偏低,平均只达到推荐供给量的一半左右。我国婴幼儿佝偻病的患者也较多,这和膳食钙不足可能有一定的联系。大量的研究表明,给儿童、青少年补钙可以提高其骨密度,从而延缓其发生骨质疏松的年龄;给老年人补钙也可能减缓其骨质丢失的速度。因此,应大力发展奶类的生产和消费。豆类是我国的传统食品,含有丰富的优质蛋白质、不饱和脂肪酸、钙及维生素B1、维生素B2、烟酸等。为提高农村人口蛋白质摄入量及防止城市中过多消费肉类带来的不利影响,应大力提倡豆类,特别是大豆及其制品的生产和消费。 还要多吃蔬菜、水果和薯类。蔬菜与水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矿物质和膳食纤维。蔬菜的种类繁多,包括植物的叶、茎、花苔、茄果、鲜豆、食用蕈藻等,不同品种所含营养成分不尽相同,甚至悬殊很大。红、黄、绿等深色蔬菜中维生素含量超过浅色蔬菜和一般水果,他们是胡萝卜素、维生素B2、维生素C和叶酸、矿物质(钙、磷、钾、镁、铁)、膳食纤维和天然抗氧化物的主要或重要来源。薯类含有丰富的淀粉、膳食纤维以及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我国居民近十年来吃薯类较少,应当鼓励多吃些薯类。有丰富蔬菜、水果和薯类的膳食,对保护心血管健康、增强抗病能力、减少儿童发生干眼病的危险及预防某些癌症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经常吃适量的鱼、禽、蛋、瘦肉,少吃肥肉和荤油。鱼、禽、蛋、瘦肉等动物性食物是优质蛋白质、脂溶性维生素和矿物质的良好来源。动物性蛋白质的氨基酸组成更适合人体需要,且赖氨酸含量较高,有利于补充植物性蛋白质中赖氨酸的不足。肉类中的铁易被身体吸收利用,鱼类特别是海产鱼所含不饱和脂肪酸有降低血脂和防止血栓形成的作用。动物肝脏含维生素A极为丰富,还富含维生素B12、叶酸等。但有些脏器如脑、肾等所含胆固醇相当高,对预防心血管系统疾病不利。我国相当一部分城市和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平均摄入动物性食物的量还不够,应适当增加摄入量。但部分大城市居民食用动物性食物过多,吃谷类和蔬菜不足,对健康不利。肥肉和荤油为高能量和高脂肪食物,摄入过多往往会引起肥胖,并是某些慢性病的危险因素,应当少吃。目前猪肉仍为我国人民的主要肉食,猪肉脂肪含量高,应发展瘦肉型猪。鸡、鱼、兔、牛肉等动物性食物含蛋白质较高,脂肪较低,产生的能量远低于猪肉,应大力提倡吃这些食物,适当减少猪肉的消费比例。 食量与体力活动要平衡,保持适宜体重。进食量与体力活动是控制体重的两个主要因素。食物提供人体能量,体力活动消耗能量。如果进食量过大而活动量不足,多余的能量就会在体内以脂肪的形式积存即增加体重,久之便发胖;相反,若食量不足,劳动或运动量过大,可由于能量不足引起消瘦,造成劳动能力下降。所以人们需要保持食量与能量消耗之间的平衡。对于脑力劳动者和活动量较少的人应加强锻炼,开展适宜的运动,如快走、慢跑、游泳等。对消瘦的儿童应增加食量和油脂的摄入,以维持正常生长发育和适宜体重。体重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健康的表现,可造成抵抗力下降,易患某些疾病,如老年人的慢性病或儿童的传染病等。经常运动会增强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的功能,保持良好的生理状态、提高工作效率、调节食欲、强壮骨骼、预防骨质疏松。一日三餐的能量摄入分配要合理。一般早、中、晚餐的能量分别占总能量的30%、40%、30%为宜。 吃清淡少盐的膳食。吃清淡少盐的膳食有利于健康,即不要吃太油腻太咸的食物,不要吃过多的动物性食物和油炸、烟熏食物。目前,城市居民的油脂摄入量越来越高,这样不利于健康。我国居民食盐摄入量过多,平均值是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值的2倍以上。流行病学调查表明,钠的摄入量与高血压的发病呈正相关,因而食盐不宜过多。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每人每天食盐用量不超过6克为宜。膳食钠的来源除食盐外还包括酱油、咸菜、味精等高钠食品及含钠的加工食品等。应从幼年就养成吃少盐膳食的习惯。 饮酒应限量。在节假日、喜庆和交际场合,人们往往饮酒。高度酒含能量高,不含其他营养素。无节制地饮酒,会使食欲下降,食物摄入减少,以致发生多种营养素缺乏,严重时还会造成酒精性肝硬化。过量饮酒会增加患高血压、中风等危险,并可导致事故及暴力的增加,对个人健康和社会安定都是有害的。应严禁酗酒,若饮酒可少量饮用低度酒,青少年不应饮酒。 吃清洁卫生、不变质的食物,在选购食物时应当选择外观好,没有污染、杂质,没有变色、变味,并符合卫生标准的食物,严格把住病从口入关。进餐要注意卫生条件,包括进餐环境、餐具和供餐者的健康卫生状况。集体用餐要提倡分餐制,减少疾病传染的机会。 结语:因此我们要养成良好膳食习惯,形成良好的膳食观念,在日常生活中注重膳食,在饮食中获得营养并且吃得健康,热爱生命的朋友们,让我们为拥有长久健康的体质而努力吧! 参考文献:1、《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1997年的《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3、薛建平主编《食物营养与健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4年2月出版152页4、贾冬英姚开主编《饮食营养与食疗》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第一版139页 
嗯哼~ 糖精钠在食品中使用依然普遍 糖精钠属于非营养型人工合成甜味剂,其稀溶液的甜度是蔗糖的300~500倍,后味微苦,与蔗糖相同甜度的重量所产生的热量不能蔗糖产生热量的2%,在食品中的应用相当广泛 因为20世纪70年代有人发现糖精钠含量达到5%~5%时,用来喂养的动物的膀胱癌发病率与糖精钠的摄入量明显相关,所以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曾提出禁止使用糖精钠但也有学者认为上述实验与实际饮食中的摄入量有极大的差异,而且流行病学研究并未发现糖精钠的使用与膀胱癌的关联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了糖精钠的使用限量,同时对其使用范围加以限制我国有关部门也曾为关于糖精钠等高倍甜味剂的生产使用下发通知,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在规定范围内限量使用。 小心餐桌上的变异食品 食品添加剂-- 健康的人吃的和你不一样 可以说,今天的人们,只要一天离不开食品,就一天离不开食品添加剂。时间就是金钱,食品加工的价值就在于节省了消费者的时间,但食物的营养价值常常因此丢失。事实上,添加剂所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从苏丹红到日落黄、对位红、漂白剂、防腐剂……食品添加剂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一直让我们担忧。 食品添加剂,是天使还是魔鬼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质或者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共分22大类,包括1600多个品种,绝大多数从植物中提取,部分由人工合成。 据了解,目前我国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 ⑴为增强食品营养价值而加入的营养强化剂; ⑵为保持食品新鲜度而加入的,如防腐剂、抗氧剂、保鲜剂等; ⑶为改善品质而加入的色素、香料、漂白粉、增味剂、甜味剂、疏松剂、抗结块剂和品质改良剂等; ⑷为便于加工而加入的消泡剂、脱膜剂、乳化剂、稳定剂等。 食品添加剂的存在对于食品生产商来说是必要的,如果一种食品不香、不甜、不好看,有谁会去买?而食品添加剂恰恰弥补了加工食品的缺陷。 当然,尽管添加剂在加工食品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过量或违规使用无疑给食品安全蒙上了一层阴影。 很多我们喜欢的食品的味道,其实是许多食品添加剂制造出来的味道。食品加工的信息没有被公开,很多人天真地相信“一流厂家生产的东西没问题”、“大型超市销售的东西不会有错”,我们的舌头正在被食品添加剂破坏着还不自知,这实在是很可悲。 纯天然的就一定好吗? 出于对“添加剂”的恐惧,追求所谓纯天然就成为很多人选购食品时的重要甚至唯一标准。“不含防腐剂”、“无任何添加剂”等一时成为广为使用的食品宣传用语。 然而,“纯天然”食品也有诸多的潜在隐患是我们意想不到的:如不含抗氧化剂的食品可能出现氧化反应,产生危害人体健康的氧化物质,而又不易被察觉,可能会对身体造成很大的潜在危害;一些不含防腐剂的食品,因不能有效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在保存过程中可能腐败变质。因此,对于所谓纯天然食品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 滥用食品添加剂,性命堪忧 曾经有这么一个笑话:一个顾客问香肠店老板,他已经连续7年都在这里买香肠,能否给他优惠的价格。“7年!”肉食店老板转过身惊讶地说:“你现在怎么还活着?” 这个笑话告诉我们什么呢?它以一种幽默的方式提醒我们小心滥用食品添加剂之害。食品添加剂问题其实非常值得我们忧虑,因为它们可能影响儿童的学习能力,甚至是一种致癌物。 理想的食品添加剂应是有益而无害的物质,但有些食品添加剂,特别是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往往具有一定的毒性。如果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合标准,那么它就会成为人类健康的杀手。当然,食品添加剂只有达到一定浓度或剂量水平,才显示出毒害作用。 香喷喷的卤鸭、晶莹剔透的粉丝、鲜嫩的野山菌,市场上花花绿绿的食品以其色、香、味时刻挑逗着我们的食欲。您可能没有想到,这些色香味俱全的食物可能是食品添加剂的功劳。 为了使卤味看上去色泽鲜艳,加入双氧水、亚硝酸钠、工业片碱、胭脂红等;为了使瓜子更好看,放进了大量的明矾、工业盐、石蜡、黑色素,还有泔水油;为了使野山菌看上去更加鲜嫩可口,将菌菇放在防腐剂、漂白剂里浸泡加工……人工合成色素在合成过程中,有的可能混入杂质如砷、汞等物质,具有致癌性,对人特别是对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儿童健康危害更大;防腐剂、漂白剂都含有硫磺成分,跟水发生作用后就会产生二氧化硫,是一种致癌物质。 英国南安普敦大学研究人员早在2000年就调查了食品添加剂食用情况,结果发现食品添加剂对儿童行为有不良影响,导致儿童易怒、注意力差、多动和过敏等多种反应,这份研究被称为“怀特岛研究”。 据近年来食品安全方面的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每年有超过20万人食物中毒,也就是说这些问题食品平均每天能毒倒500人!这其中有的发病急,症状明显、严重,抢救不及时可导致死亡;有的发病慢,毒素反复损伤肌体组织而发生慢性病变或癌变。在患癌症的人中,有一半左右是食品污染造成的,而其中的一些污染的根源就是食品添加剂。由于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物中的重金属污染会在人体内形成慢性积累,从而引发癌症、软骨病等多种以前闻所未闻的疾病,也难怪现在的怪病越来越多。 睁大眼睛看这五种食品添加剂 消费者应注意食品添加剂有五种: ⑴漂白剂 用病死的母猪肉做肉松,为改变肉制品的色泽,就加入大量双氧水使死猪肉变色;用氧化漂白剂掩盖肉类、海产的腐败变质外观;将含甲醛成分的致癌的工业用品“吊白块”添加到米粉、腐竹等食品中去。 ⑵着色剂 滥用柠檬黄等加工情人梅;水果罐头中超量使用日落黄,使其看上去颜色鲜艳,不褪色;以添加一种名为加丽素红的色素类饲料喂养鸡,使其产出颜色偏红的鸡蛋。 ⑶防腐剂 这在某些腐竹、米面制品中经常被使用。 (4)香精、香料 相当一部分企业私自生产、经销、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食品香料,或使用低质、违规原料,以牟取暴利。冷饮、糖果、烘焙食品、膨化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等都可能含有过量的香精。 (5)甜味剂 过量使用糖精钠的现象很常见,特别是在某些劣质饮料、蜜饯和果脯中。 以上~
环卫工人当然有男有女,因为还是有很多体力活的,所以有些时候别人用语言中女性的她来代替,那么不用在意
以下几篇文章供参考,可去图书馆复印篇名刊名期号营养师调制营养食谱科学之友2006年07期妇女产褥期患病与饮食行为的关系中国妇幼保健2006年08期肿瘤患者的饮食护理健康之路2005年02期茂名市公立私立幼儿园儿童体格发育及营养状况分析中国妇幼保健2005年13期食疗加药膳让您吃出健康—从营养顾问开饮食处方说起食品与生活2005年03期1保健食品的定义保健食品或功能性食品,广义而言,是指组成人们通常所吃的膳食以外的一些非传统食品或其成分。消费者希望通过食用这些保健食品来增强体质,改善机体生理功能,乃至预防疾病。关于保健食品的定义至今国际上尚无统一的说法,而且由于东西方文化背景的不同,对保健食品的概念也不尽相同。我国卫生部1996年3?5日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第二条规定,"本方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而美国至今尚无关于保健食品或功能性食品的官方定义,就其含义而言,所包括的范围很广,既涉及人们所熟悉的营养素(如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等),又包括草药或其他植物中的非营养素成分。因此,人们在美国的保健食品商店中常可看到一些将营养素和草药成分合在一起的产品。如在一个包装中有5个不同的胶囊,分别为维生素、b-胡萝卜素、大蒜油、银杏叶提取物和人参提取物。2美国的膳食补充物健康与教育法(1994)美国没有颁布关于保健食品或功能性食品管理的专项法律或法规。所有的食品都按照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来管理。该法规定一般食品及成分均不得申称有特殊功能;当然有些保健功能在具有充分科学证据和经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批准后是可以在标签上标示的,如叶酸可预防新生儿的神经管畸形,钙可预防骨质疏松症,但不允许申称有诊断或治疗疾病的功效。为了明确对越来越多的功能性食品的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管理政策,美国国会于1994年10月25日通过一项《膳食补充物健康与教育法》。该法的主要内容如下:⑴美国国会认识到:增进美国国民的健康状况是联邦政府的首要任务;营养的重要性和膳食补充物在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方面的效益已有越来越多的科学报道;摄入某些营养素和膳食补充物与预防某些慢性疾病(如癌症、心脏病和骨质疏松症)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为此美国联邦政府认为在严格防止不安全或伪劣产品进入市场的同时,不应采取不合理的管理措施对优质产品的上市制造障碍;本法的最终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获得安全的膳食补充物的权益。⑵膳食补充物的定义:包括维生素、矿物质、草药或植物、氨基酸,人们用来增加总的膳食摄入量的膳食物质,以及以浓缩物、代谢物、成分或提取物形式出现的以上各种补充物的混合物;不作为传统的食物,也不作为一餐或膳食的唯一内容;标示为膳食补充物;不包括食品添加剂;其形式可包括粉末、软胶(囊)和胶囊。⑶必须要保证安全,但不规定需要向FDA送审哪些安全性资料。⑷不得申称有哪些保健功能,但某些已有充分科学证据的营养成分例外。⑸必须明确标示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⑹1994年10月15日以前未曾在美国上市的膳食成分称为"新膳食成分",需要向美国FDA提出申请(包括安全性资料和用途),FDA将在收到申请后180天内作出审批决定。⑺生产过程必须按照GMP的要求。⑻将建立一个"膳食补充物标签委员会",以向政府当局提出关于膳食补充物标示的要求。⑼在国家卫生研究院(NIH)内设立一个"膳食补充物办公室"来探讨膳食补充物在保健方面的作用,以及促进膳食补充物的保健和防病作用的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