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实验
一、去登记注册新用户二、在线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及申请表三、按要求到选定的验证点提交申请材料,交纳申请费(每件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费为人民币360元)去这里查询离你最近的省市申请地点及联系方式:四、到注册网站查询进度(整个学历学位认证过程需要15-20个工作日)五、系统显示“认证完成”后,到验证点领取认证书附: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交验材料清单-----------------------------------------------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或导师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留学国家的居留证明、学校注册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登陆证明等相关证明您全日制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的有效文件。 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公派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 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在南非取得学位证书者,如之前获得了国家文凭(National Diploma),需一并提交该文凭; 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或学生证; 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提交马来西亚校方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学校的成绩单;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认证中心留存。 
没有毕业,或者挂科是不可以办理学历认证的做学历认证最重要的就是那一张纸质的毕业证书,如果有那一张纸质的毕业证书的话,可以直接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去办理学历认证,反之如果没有,办理不了的
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交验材料清单如下: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留学国家的居留证明、学校注册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登陆证明等相关证明您全日制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的有效文件。 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单位或组织集体派出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 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在南非取得学位证书者,如之前获得了国家文凭(National Diploma),需一并提交该文凭; 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或学生证; 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整个学习期间(包括双联课程期间)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系统首页的“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具体的办理流程楼主可以上中国留学网进行查询!
●认证机构:中国留学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认证处。网站中心词:renzheng;cscse;edu;cn)。 各地验证点地址:请上网查看 或 百度知道“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条目。●认证办理方式:1、登录“中国留学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办理;2、北京,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其他地区到“各地验证点地址”办理;3、委托办理,在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委托书的代理机构办理(注意真伪)。●所需材料:请查看“中国留学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页。分以下3类,各要求不同: *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 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认证内容: 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 甄别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 对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认证范围: 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下国(境)外机构颁发的证书暂不在学历学位认证范围内: 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