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amy1987
音乐论文: 国诗歌与音乐关系 【中国诗歌与音乐关系】 添加日期:2006-1-7 “诗歌与音乐的关系”,近年来似乎已成了“显学”,在诗、词、曲,以至《诗》、赋的学术会上,每每要提到这个问题,作为专题的学术会,也许今天是第一次吧。参加者这么多,而且有许多中青年学者,是很使人兴奋的。 “诗歌与音乐的关系”,这句话的意思大家都明白,但是,“诗歌”这个词语中本身就包含了“音乐”,所以这个提法是不是可以修正一下?或者可以说:“诗歌中诗与乐的关系”,或者直接说:“诗与乐的关系”。我个人则习惯于分为两句来说,一句是:“歌唱中‘文’与‘乐’的关系”——歌唱,就是“文”与“乐”的结合;再一句是:“韵文与音乐的关系”——虽然任何韵文(甚至散文)都可以付诸歌唱,但是在现实中,是有一些韵文体裁及作品并不为歌唱而写作。 我读过一些有关的文著,参加过多次有关的学术会,可以说,都是这个内容即探讨“韵文与音乐的关系”;相应地,所有这些文著的作者、这些学术会的发起者主持者和几乎全部的参加者都是“文界”的学者。譬如关于所谓“声诗”、关于“词与音乐的关系”等,都是文界人士提出并予以研究的。这个课题,当然不只对于文界,同样地也应对于乐界。音乐界,也有研究“乐”与“文”的关系的,但主要是在今天创作歌曲时“音乐形象”与“歌词意境”或“旋律”与“语音”的关系之类;很少进入到像文界研究“文、乐关系”的广度和深度,至少没有充分展开我国民族音乐与传统韵文之间的关系的研究。 出现这个现象也是自然的。我国是“诗文之邦”,几千年来,民族传统韵文发展的高度和深度,远胜于音乐——这是我国与外国譬如欧洲诸国很不同的历史实际。也许只消看一个现象就可明白大概:歌唱是“文、乐”的结合,在我国是把其中的“乐”遗(忘、舍)弃了而成为留传千古的“(韵)文”——“诗”、骚、赋、乐府、诗、词、(南北)曲等;而欧洲诸国呢?则可以将歌唱中的“文(词)”丢在一边而把其中的“乐”独立出来成为器乐曲(这种情形只出现于我国的“琴”,但是,琴恰恰不在我们研究范围之内)。在我国,韵文形成有如上所述的众多文体的篇章构成和句式、格律结构;音乐呢?似乎从未产生过“乐体”、“乐式”的观念(古代没有);而欧洲恰相反,乐体、乐式,从乐句、乐段、和声、对位到乐章、乐曲、交响曲、歌剧等,规范而且完整,而其“文(词)”呢?除所谓“十四行诗”之外,他们的韵文是没有(形成)确定、规范的“文体”的。是不是这样呢? 近年来,研究界有一种说法,谓:我国文体的发展(如词)是由音乐的体式决定的,说词是“按乐谱填辞”的“音乐文学”,词体的构成是:“依曲定体、依乐段定片、按曲拍为句、据腔押韵、审音用字”云云,这种事是绝对没有也不可能有的。即以宋代而言,词人数以千计、词作数以万计,当然全是“文”作;“乐”呢?除了姜白石在其十几首“自度曲”词作文字边上有不完整(又不知道在流传过程中有没有抄错)的乐音符号之外,一个音都没有留下来。而那些“自度曲”,姜白石老先生自己说了,是他“初率意为长短句,然后协以律”而成词(再然后才有那些乐音)的,哪有先有“乐谱”然后“填辞”的事呢?因为不可能。 事实是,无论在历史上以至今日,我国各种体裁、体式歌唱中的“文”与“乐”的关系,总体上是:“文”为主,“乐”为从。稍微具体些说,是四条: 一、以文的篇、章为乐的篇、章; 二、以文的“韵(断)”处为乐中的“住”——约略相当于今称的“乐段”; 三、以文的“句(断)”处为乐中的“顿”——约略相当今称的“乐句”; 四、以文句中的“步节”为乐句中“乐节”组合的疾徐促疏; 以上四条,罕有例外,在这四条的前提下,在具体的文辞、句字与乐音旋律如何结合的关系上,则可大分为两类: 一类是:以稳定的或基本稳定的旋律(我称之为“定腔”)敷唱各种不拘平仄声调的文辞; 一类是:以文辞句字的字读语音的平仄声调化为乐音进行,构成旋律; 前者我称之为“以腔传辞”,典型的是“段谱体分节歌”,如众多的“民歌、小调”及现今的创作歌曲。如《兰花花》可以用完全或基本相同的旋律去唱“青线线那个兰线线,兰个英英地采”和“你要死来就早早死”。 后者,我称之为“依字声行腔”,典型的是“曲唱”,如《牡丹亭·游园》〔皂罗袍〕 首句:“原来姹紫嫣红开遍”,其音乐必须按诸字声“阳平/、阳平/、去∧、上∨、阴平—、阳平/、阴平—、去∧”的起伏化为乐音旋律进行组成唱腔。 大分有以上两类,然而,我国的歌唱中,“文辞”的地位在总体上始终是第一位的。一方面是上面说的我国(至少在历史上)没有“无辞之歌”,又一方面,即使是在“以(确定的唱)腔传辞”的歌唱中,如果乐音旋律与字读语音发生太过于矛盾的时候,唱者往往会对唱腔作一些调整即所谓“润腔”、“小腔”去适应字读语音。更多的一些问题不能在这里多说了。 所以,回过头来想对音乐界同道们进一言:我觉得有两个现象是不能无视和轻视的:一是近百年来,西洋音乐(其思想、概念、观念、理论以至使用的术语)全面覆盖了我国;再一个是我们的音乐界对“我们自家民族韵文与音乐的关系”、“歌唱中之文与乐关系”的关心不够,我们乐界学“文”的热情远不如文界的学“乐”。是不是呢? 
音乐分为古典音乐和现代音乐,古典音乐包括古典乐器演奏,美声演唱,民歌等,现在所说的原生态唱法也属于这一类。流行音乐风格多样,形态丰富,可泛指Jazz、Rock、Soul、Blues、Reggae、Rap、Hip-Hop、Disco、New Age等20世纪后诞生的都市化大众音乐。 中国流行音乐的风格与形态主要受欧美影响,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本土风格。其他的还有摇滚,嘻哈,乡村音乐,民谣,电子,爵士,蓝调等类型拓展资料音乐类型(曲风)同其它艺术风格类似,其通过歌曲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内在和深刻,能更为本质地反映出时代、民族或音乐家个人的思想观念、审美理想、精神气质等内在特性的外部印记。
古典音乐,在国外,这种音乐类型被称之为“classical music”,“classical”有“古典的、正统派的、古典文学的”之意,所以我们国人将之称为“古典音乐”,确切地说应该是“西洋古典音乐”。流行音乐,是指那些结构短小、内容通俗、形式活泼、情感真挚,并被广大群众所喜爱,广泛传唱或欣赏,流行一时的甚至流传后世的器乐曲和歌曲民族音乐 广义指浪漫浪漫主义中后期兴起的富有民族色彩的,或是宣扬民族主义的乐派。狭义地讲,指中国民族音乐。所谓中国民族音乐就是祖祖辈辈生活、繁衍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的各民族,从古到今在悠久历史文化传统上创造的具有民族特色,能体现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音乐。而广义上,中国音乐是泛指世界上具有五声调式特征的音乐。扩展资料:音乐是反映人类现实生活情感的一种艺术音乐可以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类型,又可以粗略的分为古典音乐、民间音乐、原生态音乐、现代音乐(包括流行音乐)等。在艺术类型中,音乐具有抽象性,音乐从历史发展上可分为东方音乐和西方音乐。东方以中国汉族音乐为首的中国古代理论基础是五声音阶,即宫、商、角、徵、羽,西方是以七声音阶为主。音乐让人赏心悦目,并为大家带来听觉的享受。音乐能提高人的审美能力,净化人们的心灵,树立崇高的理想。我们通过音乐来抒发我们的情感,使我们的很多情绪得到释放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音乐
主要包括曲调作法、曲式学、和声学、复调学、织体学、配器学
现代音乐第一个分类是两类:严肃音乐和流行音乐。 而流行音乐是最活跃最有生命力的,主要又可以分为几大类:1乡村音乐,2民谣,3爵士乐,4节奏布鲁斯,5摇滚乐,6灵歌,7福音歌曲,8流行美声,9HIP-HOP音乐,10电影音乐,11电子音乐,12世界音乐,13新世纪音乐,14前卫音乐。 而其中又以摇滚乐和电子乐最有生命力和创造力,里面的分类很多。例如金属,朋克,歌特,DARK-WAVE,SLOW-WAVE,BRIT-POP等等。而电子乐又可分为techno,house,trance等等。这些就要靠平时慢慢积累了。初了解音乐的朋友可以按照我上面所说的几大分类由浅入深,慢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