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豆腐脑
我认为,要分为四个部分来写:1 写你读了的感受2这篇文章的特点3 它能主要表达了什么4 总结一下, 
我就推荐我写的。。因为我的议论文老师总说好。。(当年的事了)、 一段提论点:精彩,一定要写的精彩,引君入瓮,对你的文章感兴趣开头用排比更显功力 例如:是谁手握木条,围绕着火堆呐喊是谁对着太阳做亘古不变的追随,是谁对着大海望洋兴叹,我们在千百年与大自然斗争中,渐渐领悟了这样一个道理:适者生存 二段开始论证把调子降低,隽永,舒缓,美丽的来从古至今的论证 例如:翻开中国光辉灿烂的5000年文明历史画卷,某某道理,随处可见 分小段:第一小段举树古代例子,可中国可外国 第二小段举现代例子小故事即可末了总结下即可 三段"有批判性的,严肃性的正反论证 分小段:1 如果按照论点做会有什么好后果 2 如果不按照论点做,会有什么坏处末了总结 四段:把你的论点上升到人文,政治,民族的高度 把你的论点融入当今社会,来思考问题,论证你论点的正确性 例如本段总结:如果按照论点来做,可实现整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最后一段:慷慨激昂的最后总结,把你上面所论述的加以全面总结,这最后一段全靠你平时个人文章知识修养,教不来的但是就算没写好,按照我上面说的那几段论证老师也会给你高分的 老师会夸你调理清晰,睿智之类的呵呵 成败与否,全看这一篇文章了 你可以把我这个打印出来给你关心的朋友同学,让他们也学习呵呵,别忘记署我的名:天国亡灵第一夜 哈哈
该同志的论文突显了新课程标准理念,可操作性强,同意推荐上报!
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阎连科《年月日》。获得了鲁迅文学奖。当时看的时候人绝境中的倔强挣扎,让我非常震撼。百度可以搜到全文。这是百度的介绍:《年月日》为中国著名作家阎连科所作中篇小说,获第二届鲁迅文学奖中篇小说奖(1997-2000), 2002年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小说描写了,在清光绪中叶至民国八年,汽梁城的一些故事,作者以沉重的笔调和寓言式的叙事,在悲剧的文本框架中塑造了一出某种程度上的"喜剧";写出了先爷作为一个边缘人的生存苦难和不屈,体现了作者对下层百和边缘人的人道主义关怀以,同时赞扬了主人公从为了保护全村人的最后一点种子而无私奉献的牺牲精神以及在苦难中的不屈不挠的精神。
我收藏的最为感动的一篇文章:《他做为儿子的身份已完全死亡》 作者:康国平 我觉得:感动、感激、同情是人性最美好的在三个元素,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真的有一种久违了的感动,就像当年看《妈妈再爱我一次》一样,我哭了。我为了那个父亲的无私的爱而哭,为世界的不平为儿子的不孝而哭,为那些伟大的父爱母爱而哭!这个来自偏远农村出来的男子竟然和我是如此的相似,我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我人生的唯一目标就是让我们家过上好日子,而这个男子竟是如此的不堪,让我的心里在滴血…… 这篇文章我看了很多遍,每每看一遍我的汗毛就会竖起来,我的血管会胀开,我的眼框会湿润…… 下面就是这篇文章: 你伤害他们有多深 2004年06月04日10:38 千龙新闻网 一个从很偏远农村出来的男子,很努力的念书,考上了大学。为了他的学费及生活费,田地里的父母日出而做日暮而归,老父亲的白内障因为没钱治疗而几乎看不清楚东西。他也很用功的学习,大本毕业后考上研究生,最后再考上了博士。很光明的前景在他面前。优秀的男人当然有女生抢着要,高校副校长的千金就爱上了他,娇媚的她让他觉得生活很是满足。可是,当她知道他的家在很穷的农村就不依不饶了,大骂他的血管里的“红苕血”。副校长利用某些关系让他有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年薪30万以上,并把女儿嫁给了他。妻子跟他约法三章:不能说他来自己农村,只说自己的父母是高校的老师;不能给农村的家再有任何联系;不准家乡的老乡来他们城里的家。看着眼前如花似锦的一切,他答应了。结婚的酒席上,来来往往的全是女方的亲朋好友。他也有想哭的冲动。从此,他只敢偷偷的寄钱回家,但都不会超过200。他怕家里人以为他在城里好了,来城里投靠他。 二年以后,他才告诉他的父母,他在城里结婚了。高兴得失眠的母亲在昏暗的灯下一针一针的缝着小孙子的小衣服小裤子。收到农村寄来的包裹,有20来斤。他很难想象瘦小的母亲怎么把它们拿到几十里外的县城。妻子用两根指头捏着小衣服,真嚷嚷叫他扔出去,说有跳蚤。他想打她,忍了很久。最后,那包衣服的归宿还是垃圾箱。 有了儿子了,儿子满周岁的那天,家里很多的人。200平米的家人声鼎沸。他忙里忙外的招呼着。突然也有一刻想到老父亲。小区的保安在对讲机里说有人找。他以为是客人,兴冲冲的迎了出来。他在离开农村的家很多年以后的现在才看见了他的父母。外面下着很大的雨,两老的头发都在滴着水,他愣住了。呆在门口不知所措。妻子看他半天没进来,也出来看。那时的脸色用文字根本无法描述。引两老进门。粘着泥的解放鞋一踩就吱吱做响,父亲的双脚在光洁的木地板上不知道怎么走路。他只有把他们带到厨房。然后给一脸不解的宾客说是找错了人的老人。妻子叫他赶快把人带人,没办法,他没办法对满屋的老总老教授总之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解释那是他的双亲。 父亲的眼睛完全失明了,大医院的医生说是耽误了时间,如果早几年一定不会失明的。看着那两只完全混浊的眼睛,他觉得他不是人。在宾馆里住了两周的双亲终于明白了他们的儿子不可能把他们迎进他们认为该进的家门。至于他的妻子,从那天的勿勿一面后就再没露过脸。他总说要带他们去看看大城。母亲看着父亲的双眸,说“伢,我们住不惯这里,我们回家。” 过了两个月以后,他终于以一次出差的名义回了老家。邻里乡亲都来看这个穷山沟里飞出的大人物。从乡亲们的言谈里,他知道,那次父母进城是把田地送给了别人种,把猪卖了,完完全全的是想去他那里安渡晚年。父母回到农村还对他们说,儿子对他们很好,不要他们走,但是他们住不习惯,想老家的人。还给大伙带了很多的“杂包”。老父亲摸摸索索的在家做饭,手上常有未愈的伤口;七十多岁的母亲还在田地为口粮而苦苦挣扎,做一会就直起身来捶捶自己的腰。 走的时候,他给了父亲两万块钱,说是两千块,十元一张的,要父亲细细放好,以后有困难的时候就拿出来应急。 他知道,他做为儿子的身份已完全死亡。 看完了这篇文章不知你们作何感想,我是在感动之余甚为愤怒,我愤怒那个儿子的懦弱与胆怯、愤怒那个妻子的庸俗与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