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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jd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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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器乐的不同魅力  一曲《二泉映月》,让我们听到东方器乐文化的深沉韵味;一曲《回忆》,让我们领略到西方器乐文化的独特魅力。二者同时乐器独奏不知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中西方乐器所表现出的音乐为什么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呢?原因就是乐器的制作和音色受到了不同文化的影响与制约。不同的文化影响制约着不同的乐器音色,由这种特定的音色来要求择定什么质料形制的乐器,从而进一步确定不同的音乐风格。总的来说,中西乐器音色上的差异恰恰体现了它们深层的文化差异  一、中西乐器材料的差异根源于不同的天人关系:征服与尊重  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中国传统文化主流侧重于主张“天人合一”,强调尊重自然,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天中有人,人中有天,主客互溶”的天人合一思想构成了中国文化的显著特色。  西方人真正喜欢的是人工制品,是人对自然改造的结果。他们真正欣赏的是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对象化在自然中的自我,是在改变自然中得到的一种自我陶醉。西方文化倡导人定胜天,不仅认识自然解释自然而且强调征服改造自然。与之相反,“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产生的基础,中国人更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中华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导致了人与自然的亲近,他们从不把自然当作征服与改造的对象,而是尊敬和顺从自然。正是由于中西文化的不同,而最终导致文化载体的中西乐器在产生了巨大的差异。  西洋乐器的制作材料是以金属和各种标准化的木料为主,特别是吹奏乐器,几乎全部是用金属或金属加胶木制成,诸如圆号、小号、长笛以及竖琴,钢琴等,大部分都是人工制作的产物,体现出西方人强调的对自然的驾驭和改造的思想。与之相反,中国乐器的制作多以天然材料为主。中国乐器在使用中占绝对优势的其他乐器如箫、笙、筝、三弦、琵琶,以及二胡、扬琴等,都是用天然竹、木、皮等制成,这也意味着中国人对自然属性的尊重。中国乐器尽量在发声中充分利用这些自然材料的独特性,充分发挥这些材料在发声上的独特作用,使他们利用自然材料来制造独特个性音色的目的得到圆满实现。  二、中西器乐文化的差异根源于不同的文化本体:理性与感性  西洋人看世界,是采取特别理性科学的态度,由这种态度来要求乐音超越具体,消解独特,以获得一种普遍与共通感,而中国人则全然相左,中国文化是以感性、以生命为本体,所以它尽力捕捉人的内在的感受和体验。在中国音乐上一切都要服从于“韵味”,服从于“情”。“摹仿自然”与“形式美”本是西方美学思想的两大中心,但中国人更习惯于音乐韵味,一切技法都围绕着“情、韵”二字进行。  就乐器方面说,西洋器乐曲很早就完成了自身的标准化和统一化工作,很早就将音乐自理成具有相对抽象的形式体系,发音特点是:音质尽量的远离人声接近器声,以使音色效果获得一种共通性,让声音不受人声影响,保持它的理性。中国乐器从来没有打算进行标准化和统一化的工作,也从未将自己的音乐抽象成单纯的形式体系,所以,中国乐器的音质始终以接近“人”声为自己的最高旨趣,甚至连乐器演奏也是由这一意识支配的,随行而至,感性色彩浓烈。如蒙古族乐器马头琴,就是一种这样的拉弦乐器,它的音色就常常让我们体会到寂寥的牧人心情和草原空旷的孤独感,它能够维妙维肖地模仿人的说话声哭笑声、动物的喊叫声等等,更好表达内心。  西洋乐器音色是远离人声的,而远离人声则又意味着必定远离自然本来所固有的多样性、丰富性和独特性,显得过于理性了。西洋乐器所追求的“器”声是这样的:虽然不同于任何一种具体的乐器,但又能够与任何乐器的音色能有着很好的融合。相反,中国乐器的近人声也决定了它必然要求其音色的独特性和个性。中国乐器每一种都有自己独特的音色,它们非常适合独奏,但却很难把它们完满地变化为一个完美的结构,这是因为每一种乐器都过于感性而造成的。打个比方,西方器乐好像是几个声音相似的外国人在一起唱歌,他们更注意表现出他们的和谐,而中国器乐就好像是几个十分感性而拥有独特声音的中国人在一起唱歌,虽然都有着自己的声音特色,却很难达到完美统一。  西方注重理性的思维方式,中国注重感性的思维方式,从理论到实践自始至终走的就是两条路,这就是中西器乐文化差别的根本所在。  三、中西乐器特色的差异根源于不同的美感要求:力度与深度  中国传统器乐的表现特点与西方不同。西方器乐演奏以深刻严肃见长,突出主客对立,体现出来的是一种艺术精神的“壮美”,从气势上感染听众;而中国器乐演奏以旷达悠深见长,突出情景交融,体现出来的是一种“和合”精神的“幽美”,从感性的情韵上感染观众。因而,对于我们欣赏中西方器乐演奏时候产生的不同感受也就不奇怪了——西方人喜欢交响乐,气势庄严恢宏,台上的乐手和乐器越多越显得气派,比如《悲怆交响曲》《拉德茨基进行曲》;中国人更愿意用几种或者更少的乐器去表现出一种充满思考和内涵的乐曲,比如《高山流水》《梅花三弄》。  西洋乐器的出音比较均匀,所发的每个音轮廓清晰,界线分明,是一种标准化的造型,它体现的无疑是一种共性。中国乐器的出音则千变万化,姿态各异,体现出的是它每个音符的独特性,而这样的音形当然是由乐器演奏时吟、揉、震等滑音、游移音技巧造成的。这类  器乐演奏技巧在运用时非常灵活,它们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随性应用和处理,从而显示出其丰富多样的个性,使其表现能力达到一种非凡的深度和力度,造成直达心底、刻骨铭心的艺术效果。  中西音乐器乐的脉络有着很大不同,西方器乐的脉络追求音响效果的丰厚饱满、绵密结实,追求恢宏的气势美。这是一种力度的美。中国器乐的脉络制造蜿蜒起伏、单线游动的线型效果,追求音响的虚淡空灵、幽婉深邃,这样才能使自己的演奏具有荡气回肠的效果,获得音乐表现的深度美。一把琵琶弹出悲壮的垓下之围,一架古筝奏出连海之春江潮水,一只古埙吹出千古兴衰之幽思,中国文化底蕴若不深厚,谁又能理解乐曲的深度?西方器乐曲相对来说,其理解深度就没有中国音乐那么深邃了。  在器乐文化上,中国音乐(主要是传统民族音乐)显然和西方器乐(主要是交响乐)在对美感的表达上有着非常大的不同,我们可以从下面例子中得到验证:一首《春江花月夜》旋律古朴、深沉、优美典雅,节奏平稳、舒展,音调缠绵、柔婉娟秀;一曲《命运交响曲》节奏明快、急促,音域宽广,曲调明朗、刚健,情绪激昂、气魄宏大。从这些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器乐突出的是一种力度,中国器乐突出的是一种深度。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世界民族音乐欣赏论文题目大全高中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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懿夏

太广泛了吧、、、 给你一篇 不协和理念的变异论 一部完整的西方音乐的发展史;如果从某种角度上看也可以视为一部和声发展史;如果再从更细微、更具体的侧面上观察,其实也是一部不协和理念的发展史。从历史的历时态方面来考察,“不协和”的理念永不具备一种静止不变的特征,也绝不会体现着自然界存在的“能”的那种“守恒定律”。用今天符号论的术语来说:它们只是一种“漂浮的能指”;而从共时态方面来考察,“协和”与“不协和”虽然是来自于两极概念的矛盾体,但它们自形成以来就从未间断地在历史发展的“漂浮”运动中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辅佐,甚至互为宾主。 不协和的理念在和声思维上主要是指和音或和弦在纵向结合时给人产生出的一种听觉上的反应,它的属性以及它的本质概念始终伴随着音乐历史发展的轨迹同步迁移,由于和弦结构复杂化而造成不协和理念的变异,对于多声部音乐语言的发展有着最为直接的关系。 在音乐发展的最初阶段,音乐本身就指一种和谐的理论,古希腊数学家,唯心主义哲学家毕达哥拉斯在音乐的研究中认为:“是数的比例构成了和谐,并将此应用到宇宙天体上,认为天体之间也是按照数的比例排列的,因此整个天体就是一个秩序井然的和谐体。”[2] 从古希腊一直到19世纪中叶,关于音乐美学的定义和本质上的概念虽然不断地发展着,但是“美”与“和谐”的统一这一传统的理念却没有实质上的变异。但是如果将视觉角度转移到和声意义的“不协和”理念上来看,“不协和”一词的实质性概念和人们听觉的心理反应始终在替换中发展。“不协和”的理念以及它的实质性差异,是由两方面因素导致的:一是音乐历史的阶段性;二是人们听觉习惯的可变性。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互为因果的能动力,使音乐发展中的“不协和”理念不断更新和变异。 首先让我们讨论一下“纯四度”音程,它是一个由协和——不协和——协和,变异性最大的音程之一。在早期多声音乐时期,即“奥伽侬”时期,“纯四度”被认为是协和音程;而到了严格对位时期,它又变成了必须需要解决的不协和音程;即使到了古典音乐时期,如果低音形成的四度关系也通常被认为是不协和音程。[3]当然到了后来“纯四度”音程无疑已被认为是协和音程之一了。 再让我们回顾一下有关三度音程的发展状况。从古希腊开始,八度、五度、四度的协和音程观念就已牢固建立了,在初期的‘奥伽侬’中所谓协和音程也仅限于此。直至13世纪,大三度音程才从不协和音程的行列中挣托出来。而小三度音程在中世纪音乐中,长期以来都被认为是一个不协和和音;一直到巴赫时期,这种观点仍局部地表现出原来观念上的痕迹。如:通常在小调式的作品结束时,用以大三度来代替,形成所谓的“辟卡迪三度”。到海顿和莫扎特时期,才不再对小三度的协和本质发生任何疑问。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所谓的“协和”,不过是随着音乐思维的发展与人们听觉习惯的改变而不断地对“不协和”音程的“解放”而已。”[4]由于三度音的解放,使传统三和弦的出现已成为了一种可能,直至18世纪法国作曲理论家拉莫(Rameau)1722年出版的《和声自然原理论述》总结了前几代人的理论与创作并随着数学、声学理论的发展,以三度叠置结构的和弦构成原则在理论上正式确立。 随着大、小调体系的形成以及和声功能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在以三和弦为统治地位的和声王国中人们就不断地尝试着对不协和音的使用,并且在无数作曲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音乐实践中日益复杂起来。正如勋伯格所说:“不协和音是作曲家们摆脱陈词滥调的原动力。”多声音乐在时间展开的过程中正是依靠和弦间的“协和”与“不协和”的对比获得的。在伯尼(Charles Burney)的《法国与意大利音乐的现状》(1771)中,有一段便是这样的看法。他写着:“不协和音在多声部音乐作品中是必需的,我相信现在没有人会否认了。看来,不协和音对音乐正如明暗色调对绘画同样都是必不可少的;这不仅由于它的反衬与对比作用丰富了协和的声音,而尤其它还是注意力所必需的刺激物……。不协和音给听觉带来一种短暂的难受,留下不满足,甚至不舒服,直至听到某些较悦耳的和音为止……。我确信,只要听觉能力终于得到改进和提高,对它是不存在有什么太强烈的不协和的声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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