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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新林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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鸢尾花开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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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首要任务是维护监管安全。近年来,随着我国进入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变革期,我国监狱安全管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监狱突发事件频发。如何在此后的危机管理中建立和完善危机管理体系,包括加强危机意识,建立常设的专业危机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科学的危机管理机制等,成为我国监狱管理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 服刑人员脱逃危机发生的原因 监狱部分领导和民警缺乏危机意识。一是危机管理中存在侥幸、麻痹思想。监狱的相对封闭性、监区的相对独立性、工作内容的重复性,使我们的民警产生了心理疲劳,有的人养成了惯性思维模式,安于现状,产生了侥幸心理。对于服刑人员的活动缺乏防范意识,不能居安思危。二是危机管理中存在依赖思想。过分依赖现代化的物防、技防手段,弱化了人防制度。部分监狱领导和民警认为监控可以随时掌握服刑人员的一举一动,制度可有可无,刷卡门、红外线装置可以在最后一道防线防止危机发生,于是产生了依赖思想。三是危机管理中存在应付思想。一些场所的个别领导没有把场所安全放到工作的首位,对场所安全只是“讲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做表面文章,以至于隐患漏洞发现后长期得不到解决。危机应急预案和演练是顺利处理危机的有效保障,然而在繁重的生产压力、管教任务下,这些往往只被停留在纸面上,是摆摆样子、应付领导、通过检查的形式。 我国监狱普遍缺少危机管理的常设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目前,我国监狱普遍缺乏常设的专门危机管理机构,对危机管理的整个过程缺少统一的专业管理。监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建立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只是针对突发事件的发生,为了应急处置而建立的临时性组织,由监狱系统、驻监各部门管理者组成,各相关部门往往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组织成员也是由各部门的官员组成,缺少专业人员,决策水平、处置能力也受到影响。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临时机构和人员就随之解散。 我国监狱的危机预防机制不完善。与发达国家监狱危机管理普遍重视危机前的预防不同,我国监狱危机管理往往 “重中间、轻两头”,工作的重点仍局限于事后的处理,而在事前防范、事中管理等方面力度不够。由于没有常设机构指挥协调各部门的预警工作,加之在实践中许多行之有效的人防制度被弃用或形式化,缺少真实、全面的预警信息,缺少科学的、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危机发生,只能被动应对。 监狱危机管理的资源保障不足。首先是警力资源不足。警力资源数量匮乏在我国监狱是普遍现象,许多监狱远远达不到司法部关于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计划纲要中的标准。从警力资源质量上看,我国监狱民警少有刑侦专业背景和危机管理知识,对突发事件发生前的“蛛丝马迹”缺乏应有的敏感嗅觉和研判能力,突发事件发生时不知所措。加之工作时间长、精神压力大,缺乏进修的机会,知识结构得不到完善和更新,在实际工作中适应不了新形势下监狱危机管理的要求。 其次是物防技术有待改进。我国监狱普遍装有技防设施,如视频监控设施。视频监控通过摄像头监看、服务器对监视的画面进行录像,并对视频进行采集与处理。它可以对监控现场进行不间断实时监视,通过存储媒体将监视内容记录下来以备随时查证,但监控功能单一,属于一种被动的事后监控,监管监控作用有限。监控、监管的任务主要还是要依靠民警的眼睛完成,即便发生突发事件,也不易被察觉。 监狱信息发布机制落后。我国至今还没有制订危机信息公开的法律,因此在监狱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程度、公开时间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程序也不规范。加之缺少与媒体的良性沟通,造成了社会上的传言不断,监狱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被推到风口浪尖,加剧了社会的恐慌。 危机管理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尽管监狱通过有效的日常管理,可以降低紧急事件的概率和可能性,但是,监狱中发生紧急事件或情况的可能性无法彻底消除。我国监狱危机考核的“零脱逃”标准缺乏科学性,考核内容只注重结果,而不考核过程,这有时甚至会使危机管理偏离正确的方向,伤害民警的工作热情和感情。 服刑人员脱逃危机对我国监狱危机管理的启示 加强监狱领导和民警的危机意识。要想对突发事件进行科学的管理,进而构建一个完整的突发事件管理体系,就必须首先树立起居安思危的危机意识。培养危机意识是所有突发事件管理得以有效实施的根本前提,监狱领导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危机管理,及时调整和更新自己的观念、思路和应对危机的策略。监狱应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使全体民警认清当前犯情的复杂性、严峻性和监管改造与反改造斗争的长期性、残酷性,寻踪而动,排除隐患,避免危机发生。 建立监狱危机管理的常设专业机构和人员队伍。我国监狱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如美国监狱中往往建立专门的骚乱控制小组或应急反应小组,以便应付可能发生的违纪情况。我国监狱系统可以建立从司法部监狱局到监狱的纵向二级危机管理机构,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统一进行危机管理。司法部危机管理机构应聘请相关危机管理的专家和监狱管理专家参与危机管理,使专家在危机决策中发挥专业作用,成为危机决策的智囊和核心。提高我国监狱危机管理的决策水平。监狱建立常设的危机管理机构,进行危机预警、危机处置、危机评估等工作,调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危机管理能力的民警参与危机管理机构的日常工作,提高监狱对危机的预防、控制和善后能力。还可根据危机的不同类型建立危机小组。 完善监狱危机管理的预警机制。一要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获取信息,及时研判,适时预警。安全检查制度、人防制度等是我国监狱总结了多年的经验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传承下来的行之有效的危机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中,民警通过落实管理制度,获取真实有效的信息,在监狱危机管理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分析研判,适时预警。二要完善应急预案,做实应急演练。监狱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从实战出发,充分考虑突发事件的突发性、不可预知性、危害性等,要具有可操作性。由被动应对转化为主动防御。 完善我国监狱危机管理的保障机制。首先是加强警力资源保障。警力资源具有量的规定性和质的规定性,它是由警力资源数量和警力资源质量两个方面内容构成的。一方面监狱要不断增加民警的数量,满足日常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通过招聘、培训、实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民警危机管理的能力。同时在物质报酬、学习进修、升职晋级等方面向一线民警倾斜。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其次是加强技防技术保障。在国际国内新形势下,社会对监狱安全和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监狱监管和改造工作面临着新挑战。 建立健全监狱信息发布机制。一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适时向媒体和公众通报监狱的举措,可以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提升监狱发言的主动地位。二是遵循危机公关的原则。第一时间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监狱一定要在第一时间由新闻发言人发布信息。坦诚原则:监狱对待危机的态度要诚恳,要勇于承担责任。情感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监狱要对民警进行安慰、鼓励,对有发生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新闻发言人首先应表现出对民警及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注、关心,在民警和社会公众心目中建立起一种亲和形象。口径一致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监狱应由指定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表态,做到“用一个声音说话”,确保形成有效的对外沟通渠道。三是拓宽新闻信息发布渠道。危机发生后,除了采取主动召开新闻信息发布会和利用传统媒体发布信息这两个主要渠道外,还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或者建立专门的微博,主动、及时与公众沟通。对负面言论,不是不予理睬,而是要有理有据予以反驳,使公众认清事实,这样才能化解危机。四是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对危机信息的发布内容、发布程序等进行详尽的规范,为监狱危机信息发布提供法律保障。 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当前,我国在监狱危机管理过程中采用的是目标管理,考核奖惩是和危机发生与否相挂钩的。但是客观规律决定了危机爆发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因此,一方面要在危机管理中加强过程管理。要加强管理过程设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规范岗位职责,建立日常管理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要把是否履行岗位职责、是否按照规定流程办事、完成阶段性目标作为奖惩的标准。让责任紧跟岗位、利益紧跟行为,行为与目标结合,充分发挥奖惩机制的引导和鼓舞作用。

监狱管理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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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_Liso

只有一点资料,成文的并没找到  -----------------------------------------------------------------------------------------------------------------------  《监狱法》第三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1、惩罚和改造相结合。  监狱执行刑罚,首先是对犯罪分子实施惩罚。惩罚是刑罚的固有属性,没有惩罚,就难以使犯罪分子认罪伏法,改恶从善。惩罚与改造相比,惩罚重在强制,改造重在转化。惩罚是手段,改造是目的。惩罚的目的是为了把犯罪分子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这也是我国刑罚的根本性质所在。监狱不是为惩罚而惩罚,而是把惩罚与改造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并有明确的目的性,即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2、教育和劳动相结合。  为了有效地改造罪犯,还必须在执行刑罚中坚持贯彻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这里的教育是指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劳动是指从事一定的生产活动,必须把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  -----------------------------------------------------------------------------------------------------------------------  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独具特色监狱制度已经形成  北京7月24日讯 中国监狱学会会长金鉴今天在此间召开的中国监狱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说,通过五十多年的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狱制度。  独树一帜、别具一格的中国监狱制度主要体现在: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的监管原则;寓教于劳、寓教于管、寓教于学的改造手段;举办特殊学校;实施分押、分管、分教;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帮教的综合治理模式;维护罪犯权利、拿犯人当人看的人道主义政策;从严治警、公正执法的监狱警察队伍建设等。  金鉴指出,目前我国监狱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的程度还不够高,在监狱管理体制、财政保障体制和布局调整等方面,在教育体系和教育内容、方式的运作上,在行刑社会化以及监狱生产劳动的管理上,在监狱警察队伍的训练管理上,都还有不少地方需要改革与完善。  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在讲话中说,近年来我国监狱安全保持持续稳定,罪犯脱逃数、狱内发案数、狱内重特大案件均逐年下降。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到目前为止,今年监狱系统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这些都表明我们的执法管理水平、防范控制能力、设施建设水平都有了新的提高。  范方平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江总书记“5·31”讲话精神,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探索实践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要抓住当前监狱工作面临的一些重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保证监狱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中国监狱学会副会长王明迪主持会议。  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中国监狱学会理事,分不同课题就监狱工作改革进行了理论研讨。(王宇)  来源:《法制日报》 200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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