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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秋时期——孔子创立儒家思想:思想体系的核心是“仁”,主张以爱人之心调节与和谐人际关系。维护周朝的“礼”,主张贵贱有序。主张以德治民,反对苛政与任意刑杀,指出统治阶级要爱惜民力、取信于民、正身律己。2、战国时期——孟子思想的发展:政治上主张实行仁政,提出“民贵君轻”的思想。主张“政在得民”,反对苛政、“虐民”“暴民”。主张给农民一定的土地,不侵犯农民的劳动时间,宽刑薄税。 
儒家思想产生原因儒家思想指的是儒家学派的思想。中国文明史经历了夏、商、周的几千年之后,春秋末期思想家孔子所创立。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在总结、概括和继承了夏、商、周三代尊尊亲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孔子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说过:“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是自己的思想本色。东周时期,中国社会处于历史经历着划时代的变革,周王室衰微,诸侯坐大,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周礼”遭到极大破坏,诸侯争霸,社会处于动荡之中。这时候代表各阶级利益的知识分子异常活跃,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他们纷纷登上历史舞台,著书立说,提出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办法,形成了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儒家、法家、道家,他们各自为新兴的地主阶级设计了一套结束割据,实现统一的治国方案,为秦汉以后的社会治国思想的选择奠定了基础。 孔子所处的春秋时代,由于社会内部不可调合的矛盾引起的深重危机摇撼了传统文化的权威性,对传统文化的怀疑与批判精神与日俱增,就连“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的孔子也不能不把当时所处的时代精神注入到自己的思想体系中,并对传统文化加以适当的改造,以便在社会实践中建立一种新的和谐秩序和心理平衡,这种情况到了大变革的战国时代显得尤为突出,因为人们在崩塌的旧世界废墟上已经依稀看到了冲破旧尊卑等级束缚的新时代的曙光。 未来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模式,就成了举世关注的大问题,并在思想界引起了一场百家争鸣式的大辩论。当时代表社会各个阶级、阶层利益的诸子百家,纷纷提出各自的主张,其中一个最主要的争论焦点就是如何对待传统文化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而进行的思想交锋,儒、法两大思想流派最有代表性。他们旗鼓相当,针锋相对,英者云集,皆为显学。另外还有墨家、道家、阴阳家等等学派,可谓学派林立,在中国历史上学术与言论为开明时代。 儒家思想的形成儒家学派之前,古代社会贵族和自由民通过“师”与“儒”接受传统的六德(智、信、圣、仁、义、忠),六行(孝、友、睦、姻、任,恤)、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的社会化教育。从施教的内容看,中国古代的社会教育完全是基于华夏族在特定生活环境中长期形成的价值观、习惯、惯例、行为规范和准则等文化要素之上而进行的。儒家学派全盘吸收这些文化要素并上升到系统的理论高度。 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第一次打破了旧日统治阶级垄断教育的局面,一变“学在官府”而为“有教无类”,使传统文化教育播及到整个民族。这样儒家思想就有了坚实的民族心理基础,为全社会所接受并逐步儒化全社会。但是儒家学派固守“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荀子·王制》)。 儒家思想的内涵丰富复杂,封建皇权逐步发展出基础理论和思想,即讲大一统、讲君臣父子和讲华夷之辨。 儒学对中国的影响儒学在中国存在几千年,对于中国的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依然存在巨大的潜在影响,这种影响在短期内不会消除。不过由于中国大陆官方意识形态等种种原因,许多人仍无法纠正对儒家的偏见,以至儒教无法在中国大陆得到应有的尊重和重视。不少人仍然认为“儒家思想”是“四旧思想”而需要破除,这和韩国对儒教致力保存过去文化的态度截然相反。形成儒教发源于中国却昌盛于韩国的尴尬局面。不过由于道德败坏等各种社会问题的日趋严重,少部分良知者已重拾起这份民族的宝贵遗产,中国大陆学者目前正努力编纂《儒藏》(藏,音zang4)以弥补历史遗憾(三教中,道教有《道藏》,佛教有《大藏经》,惟儒教无自己的经藏),传承和弘扬儒学。儒教对中国人的正面影响要多于其负面影响。
吴家思想提出的背景是在当时百家争鸣的时候,那个时候思想大爆炸人们对于哲学的探索在那个时期达到了一个顶峰。但大家其实都有一个道在里面,这就是中国思想的起源,所以孔子他也说道。他的老师是老子,也就是道家学说的创始人。他其实是为了让自己的内心平静,他提出了一套控制情绪的方法,在中庸上面有提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所以他只是提出的一套关于控制情绪和如何控制情绪的这些系统理论。就是儒家学说的提出的背景。
在儒家学者董仲舒的建议下,汉武帝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治国方略。由于社会现实的实际需要和统治阶级的大力提倡,儒家思想便被尊奉到前所未有的独尊地位。当时儒家学说成了规范人们思想行为和处理日常事物的唯一准绳和依据,这就自然而然地要影响到家庭、婚姻关系的各个方面,而当时在“休妻”这件事上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莫过于儒家学说中的“七出”之律,妇女只要犯有“七出”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婆家合理合法的休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