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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大专辩论赛的一二三辩主要通过三分钟的论述负责抛出奔放论点和攻击对方观点,四辩主要是总结在比赛过程中对方出现的问题,并给予最后一击,而且四辩也要把本方比赛中出现的问题给说圆了。大致区别就是这样现在大学中的辩论赛都采用的是新赛制,一辩先用3分钟时间条理清晰地陈述本方论点,并且在攻辩小节中要为自己查漏补缺和攻击他方。所以一辩的人选就要求冷静,执着,思维缜密。二辩和三辩的主要工作是攻辩,反应要特别快,因为是临场发挥的要求很高,所以二三辩的语言表达也要很好。四辩与国际大专辩论赛的一样,四辩最后的总结陈词要有对对方的最后一击,也要对本方的论点有一个升华(就是唱高调)讨论我们为什么有这个辩题,跟社会上什么现象有关等等,以及能给大家带来什么启示。要求四辩的总结能力很强,文笔也要很好。大致就这样,不过真的好好想体会的话,自己勇敢的上一场比赛就可以了。我也是从什么都不知道一直到现在的校队领队。好好加油~~辩论赛可以带给你很多成长! 
我不找到你们辩论赛的规则是怎么样的,所以就从我们这边的规则说起。1、四辩猜测对方立论2、一辩陈述己方立论3、一对一攻辩,双方攻辩交替邀请对方攻辩回答自己的问题4、一辩做攻辩小结,也就是总结刚才一对一攻辩的一些问题5、进入自由辩论环节6、现实评委先向反方提两个问题,然后反方根据评委的提问回答,并紧接着做总结陈词。 根据这样的一个规则,其实规则也是大同小异。一个也许不是特别恰当的比喻,这是一场战争,一辩是总军师,在帐帏里运筹帷幄,有着最为冷静的头脑,首先亮出本方的观点,统筹全局。攻辩则是负责冲锋陷阵的,决不能让己方冷场,必须勇往直前,攻辩可以更为活泼一点,用一些通俗易懂甚至幽默的话,让观众印象深刻。 但是在自由辩论环节,攻辩往往容易冲动而揪着一个问题越跑越远,这个时候就要由一辩,冷静判断,看到己方如果跟着对方的观点跑了,或者离正题越来越远了,就要适时站起来,告诉所有人,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什么,应该讨论的时候,阐述过后再问对方辩友一个问题,把问题拉回来。 另外有些概念性的问题或是标准的问题也可以由一辩来回答,因为立论稿是一辩写的,所以最为了解,也可以用最简短和最精确地语言表达出来。 说到这里似乎都没四辩什么事情,所以我们会把猜测立论的活和自由辩论的第一个问题由四辩来说,以体现团队的合作性和协调性。而四辩虽然前面出现的并不多,但是却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为他必须敏锐地抓住对方在辩论中所犯的一些错误,在总结环节针对对方错误进行反驳或是解释,并且再适当强调己方观点,最后当然还要有一些感情的升华。一个好的四辩可以震慑全场,甚至让一支队伍走向胜利,只是可惜,现在好的四辩越来越少了,很多时候甚至成了摆设。
不是不一定,是往往做不来啊。二辩首先要有气势,能顶得住对方的攻辩,能杀对方的气,还得让对方害怕才行啊。而一辩往往做总结工作,一般适合做一辩的人不适合做二辩,因为他的工作性质决定,他一般不很会抓对方语言中的小漏洞。楼上的话很有道理啊。
你好,一辩开篇陈词,时间三分钟,要把你方观点明确提出,理论更多事例可以少些,另外一辩还要在攻辩结束后进行一分半钟的攻辩小结,主要以挑出对方错误为主,场上总结一部分,场下准备一部分。二辩和三辩主要进行攻辩,正方二辩先选反方二辩或三辩任意辩手攻辩,问者只能问不能答,答者一样,提问时间一共30秒,回答时间一共一分三十秒。然后反方二辩选正方二三辩回答,正方三辩选反方二三辩回答,反方三辩选正方二三辩回答。然后是前面提过的攻辩小结,接下来是自由辩环节,4位辩手均可作答,由正方先开始,双方各有5分钟。此时4辩应多发言。观众提问环节,观众可向双方各提两个问题,先向反方1个,再向正方1个,再反方,再正方。除四辩外任一辩手作答,回答时间为1分钟。最后总结陈词,由反方先开始,时间4分钟。一四辩要求沉稳一些,二三辩要求反应快,临场发挥好。祝你取得胜利!
三辩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的辩手!在一辩和二辩说出本方观点后!你做一个补充!同时向对方发起新一轮的攻击!也为四辩的总结性沉词奠定一个基础!你可以针对你们的观点进行深入与深化!同时向对方提出问题!将你方的观点推入高潮!为自由辩论的成败奠定坚实的基础!1.辩论中存在着持不同意见的双方或多方。有不同意见的双方或多方存在才能实现思想交锋。一个人不可能自己同自己辩论,一个人头脑中几种方案或做法的权衡和比较,那是思考或思辨而不是辩论。 2.辩论必须针对同事事物或同一问题,即存在着同一论题。如果各方谈论的论题不同,就不能实现有意义的辩论。例如,一个人说“法律是有阶级性的”,一个人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由于两人所认识的对象不同,因此两个观点不能构成辩论。只有当一个人说“法律是有阶级性的”,另一个人说“法律是没有阶级性的”这样两个判断才构成辩论。因为这两个判断所认识的对象相同,又是相互对立的思想,而这两个判断至多只能有一个为真,不可能都真。这样就有了谁是谁非的问题,就必然要引起辩论。 3.辩论的诸方有或多或少的共同认识或共同承认的前提,如思维的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以及正确推理的方法等,以及如社会公理、科学规律等是非真伪标准和价值取向。没有这些共同承认的东西,辩论只会是一场混战,不可能得出结论。总之,辩论诸方有共同的话题,而又有不同意见。从哲学观点看,辩论的诸方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