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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稳定和提高商品粮供给水平。不断完善粮食生产扶持制度,完善粮食生产补贴制度,增加补贴数量,扩大补贴范围。探索粮食生产投入品补贴的有效方式,控制种粮成本上升。健全主要粮食品种的最低收购价制度,合理确定最低收购价标准水平。——加强畜禽良种繁育和改良,改善畜产品品质。积极转变养殖方式,提高规模化、集约化饲养水平。加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继续实施天然草原保护等工程。优化水产养殖结构,提升水产品质量档次。——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支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调整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高征低扣的政策。重点推进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和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建设,形成一批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投入体系。启动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工程,提高农业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组织动员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建立健全种养业良种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等农业七大体系。——优先制定保障质量安全、保护资源环境等农业标准,推动强制性标准向技术法规的转化。大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从源头控制入手,加大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减少化肥、农药和农膜不合理使用造成的污染。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建立起“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2008-10-13 08:01:52 来源: 南方都市报(广州) 黑马推荐 十七届三中全会表示我国已进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一个“发展阶段”、一个“关键时刻”、一个“重要时期”,全会闭幕时发表的公报用简洁的语言,科学概括了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金秋时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圆满闭幕。这次全会的重要议题,是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这次全会一个引人注目的亮点,是党的十七大代表中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部分基层同志和研究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部分专家学者也应邀列席了会议。有关专家认为,此举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更加广泛地凝聚各方面的智慧,以使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契合8亿农民的意愿,表明了党中央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坚定决心。「解读」科学判断:深刻把握农村改革历史方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总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贯穿了这一总要求。全会强调,继续解放思想,必须结合农村改革发展这个伟大实践,“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农村发展难题”;坚持改革开放,必须把握农村改革这个重点,“在统筹城乡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推动科学发展,必须加强农业发展这个基础,“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社会和谐,必须抓住农村稳定这个大局,“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一个“发展阶段”、一个“关键时刻”、一个“重要时期”,全会闭幕时发表的公报用简洁的语言,科学概括了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对历史方位的准确把握,是作出战略决策的前提和基础。专家认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表明我们党对我国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我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关键环节和突出矛盾,有了更为深刻、透彻的认识和把握,意味着在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意义更加重大、时机更加紧迫、任务更加繁重。六大目标全面描绘农村未来美好图景到2020年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之时,我国农村的面貌将会怎样?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农村改革发展6方面的基本目标任务,让广大农民清晰地看到了未来生活的美好图景———“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明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要求,到十六届六中全会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措施,再到党的十七大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专家梳理这一脉络后认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涉及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是我们党对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想的进一步细化,为8亿农民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奋斗目标。全会还确立了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并在总结30年来农村改革发展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了农村改革发展必须遵循的5项重大原则。三大部署勾勒新一轮农村改革路径图“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30年前起步的农村改革,使我国广大农村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变。但我国农村的改革发展仍然面临不少挑战和问题: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仍然突出,无法适应构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紧迫要求;农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保持农业稳定发展的难度加大;国际粮食供求形势紧张,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压力增大;农民持续增收的机制仍未完全建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许多农村的面貌仍然较落后,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重道远……“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这3个具体而明确的要求和部署,既切中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又有力应对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为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勾勒了一幅切实可行、富有可操作性的“路径图”。制度创新夯实农村改革制度保障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留下了更大的探索空间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经过30年的不断探索,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已进入依靠制度创新的新阶段。全会紧紧围绕当前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围绕农村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对农村制度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最重要的制度性成果,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专家表示,全会提出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意味着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将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留下了更大的探索空间。———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全会立足地少人多的基本国情,突出强调要“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意味着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坚守18亿亩耕地这根红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各项制度。———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意味着我国将从农业投入、农业补贴、农产品价格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不断强化对农业这一国民经济基础和战略产业的支持和保护。———“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着眼于为农村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旨在从根本上破除导致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基础:“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根本目的在于加强村民自治机制建设,不断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并作出全面安排,必将从根本上优化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制度环境,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现代农业“确保粮食安全”放首位今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进一步明确发展现代农业的总思路,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另一重要成果———全会强调: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早在2006年,我们党就提出“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并初步提出了发展现代农业总的思路。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发展现代农业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总思路,必将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就新形势下如何发展现代农业,全会从7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引人关注的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被放在7项部署的首位。专家表示,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对粮食安全保持高度清醒的具体体现。在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的情况下,全会还研究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强调要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全程监控,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专家表示,这段表述虽然篇幅不长,却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可以预料,今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八大举措彻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随着一项项极有含金量的措施的陆续出台,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步伐将不断加快基于对“三农”问题的准确把握,这次全会深刻提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措施:“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专家表示,长久以来,许多地方在发展过程中并没有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来通盘考虑,城乡发展二元化结构的长期存在,不仅使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提升较慢,而且使城市发展特别是城市经济发展也面临后劲不足的问题,最终必然会制约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根据这一指导方针,把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目标。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就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全会从8个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专家表示,随着一项项极有含金量的措施的陆续出台,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步伐将不断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崭新格局将不再遥远。相信在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的进程中,8亿农民将分享到更多改革发展成果。据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
探索新形势下建设新农村的新举措 ——对当前我国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的几点思考 随着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力度的加大,农村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提高,日前,全国各地新农村建设工程正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那么,新农村建设究竟“新”在哪里?笔者结合多年的农村基层工作实践和土地管理工作经验,认为新农村建设工程应体现“农民流向分梯次转移、农民住房分阶段置换”相结合的理念,立足发挥县城、集镇、村庄三者的功能优势,彻底改变农民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正确把握以“村美、民富、班子强”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的方向,确保把我国农村基本建设成经济繁荣、农民富裕、政治民主、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 一、农民流向分梯次转移应成为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的主要标志。 我国的城乡体制二元结构、身份(农与非农户口)二元模式、土地所有权(国有与集体土地)二元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中分离出来向城镇转移,上述二元现状逐渐被打破,已逐步形成了“农到城”、“农到农”、“城到农”、“边远地区到经济发达地区”的“多向流动”的格局,农村劳动力自发、合理流动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实行以居住地为载体,农民分层次向县城、集镇、村庄流动为原则,以方便生活、量力而行为基础,由县城住宅小区居民、乡集镇小城镇居民、村庄中心村居民为主的三种转移模式,逐步形成“农民流向分梯次转移”的社区化管理的新农村建设构建思路。 1、县城住宅小区居民转移模式:必须具有在县城购买住房、适应城市生活能力的农民才能选择这种流动、转移模式。随着城市化、工业化推进速度的加快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迈进,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已是时代发展的潮流。但农村人口不可能全部涌向城市,这就要求在政府的正确引导下,根据农民的生活水平、生存能力和发展趋势,使一部分先富起来、有发展能力的农民流向城市,成为县城住宅小区居民。此类居民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为三分之一左右,政府往往忽视对他们的管理,他们的能力与作用因此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乡集镇小城镇居民转移模式:具备在乡镇集镇建造住宅条件和能力的农民都可以选择这种流动、转移模式。一般在乡镇集镇做生意、在乡镇工业园区打工的农民都可以成为乡集镇小城镇居民。此类居民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为三分之一左右,政府对他们的管理也没有重视,原有的街道社区和村民委员会对他们的管理是一个“盲区”。 3、村庄中心村居民转移模式:只要有生活、生产、工作能力就可以选择这种流动、转移模式。农民不可能全部流出农村,毕竟在农村生产出来的产品是人民生存、发展的必需品。加工小作坊、规模化养殖场应该留在村庄中心村,种养大户、专业户应成为“农业老板”,周边为之打工、劳动的农民应成为“农业工人”,逐步成为村庄中心村居民,他们是村庄中心村的定居主体。此类居民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为三分之一以上,这是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点。 二、农民住房分阶段置换应成为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的重要途径。 简单地说,住房的使用价值就是供人居住。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提高,住房不仅要满足人们“居者有其屋”的基本生存要求,还要满足人们“居者优其屋”的更高层次需求。以前基层政府对农民建房管理是低层次的,只管宅基地这一块,就容易患上农村管理的“近视眼”。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将土地管理与村庄改造、规划建设、土地整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工作结合起来,根据不同生活能力的人对住房条件的不同要求,实施农民住房分阶段置换,发展小城镇建设,大力整治“空心村”、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逐步实现产业相对聚集、居住相对集中、土地相对集约、农村基础设施各类要素相对集合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目标。 1、县城住宅小区居民转移模式的农民可以通过购买商品房等形式获得住房。他们在购买城市拆迁安置楼、经济适用房时应享有优先购买权,在政策扶持上应有所倾向。根据他们的职业、能力、水平完全能够融入城市,是城市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也是人们经常议论的热点、焦点话题。 2、乡集镇小城镇居民转移模式的农民可以通过采取联合、集资建房等形式获得住房。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乡集镇农民街建设曾对满足一部分进城农民的愿望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一些基层政府的“误操作”,使乡集镇农民街建设“变了味”,小城镇建设“变了型”,因此,受到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限制而逐渐销声匿迹。笔者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法理,比较赞同采取联合、集资建房等形式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条件的联合建房等形式应该提倡。农村小城镇土地权属性质不变,仍然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在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中可以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管理方式,逐步使小城镇建设纳入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3、村庄中心村居民转移模式的农民可以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村民自愿、多元投入”的原则实施建房来获得住房。在实施农民聚居化过程中,要打破现有的地域限制,实行组团式、公寓式规划,鼓励建农民住宅小区、农民新村、农民公寓楼。通过村庄中心村建设可以提高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效保护耕地,彻底改变农村村庄布局散、规模小、建设乱、配套少、环境差、功能弱的现状,真正使农村成为村貌美、环境佳、居住优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 三、农民流向分梯次转移和农民住房分阶段置换的有机结合应成为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的现实选择。 1、农民流向分梯次转移能使新农村建设在资本与劳动力之间的博弈中必然获胜。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等一些限制农民流动的政策壁垒消除,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力”和城乡一体化“拉力”的影响下,农民流向县城、小城镇已不再是农村劳动力过剩的简单表现,而是社会结构、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是让农民进城,享受城市的文明,继续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让种养大户、专业户的“农业老板”和以打工、劳动为生的“农业工人”留在农村,提高农业规模经营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而且,他们的工作能力和生活水平不能满足城市生活要求,他们对农村的感情要比城市的感情深,对农村、土地的留恋要比城市强烈的多。 2、农民住房分阶段置换能使新农村建设更具活力、更加科学。在传统观念上解决住房问题是农民的一生追求,正是由于这种观念才束缚人们发展,然而,农民住房分阶段置换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并能最终被人们认可和接受。一部分向县城住宅小区居民和乡集镇小城镇居民转移的农民原有住房的结构、功能、式样、质量都比较好,而留在农村的那部分村民即使再建新房也没有县城住宅小区居民和乡集镇小城镇居民好。因此,县城住宅小区居民和乡集镇小城镇居民的原有住房不一定要拆除,而可以通过购买、租赁等形式置换给留在村庄中心村居民,从而真正做好农民和资源两篇大文章。 3、“农民流向分梯次转移、农民住房分阶段置换”相结合的理念是新农村建设工程的必然追求。新农村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通过对农村人口的流向、动因、需求的分析,新农村建设才能具有立脚点。“农民流向分梯次转移、农民住房分阶段置换”相结合的理念使新农村建设的方向、目标、分类更加明确,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化城市功能。农村人口的涌入不仅仅使城市规模扩大,而使城市有更多的建设者。二是完善小城镇建设。小城镇应成为既面向农村,接纳农村非农产业和人口,是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产业化的综合服务体系;又面向城市,接纳和扩展城市的辐射,是城乡经济一体化的纽带和桥梁。三是创新村庄建设。农村村庄中心村应当建设成为环境宜人、设施配套的生活区;农村村庄中心村应当建设成为规模化种、养殖的生产区;农村村庄中心村应当建设成为丰富村民业余生活、文化娱乐的公共设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