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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培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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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建筑:多元文化下的历史见证 提到中国古代建筑,你可能马上会想到北京的故宫、颐和园,或者是苏州的园林、安徽的民居;提到中国现代建筑,你可能马上会想到深圳、上海这几年拔地而起的豪华宾馆、高级写字楼。可是,关于中国近代建筑,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呢?许多人可能对“近代建筑”这个名词感到陌生——“中国还有什么……近代建筑?”当我告诉你:上海外滩的建筑,就是中国近代建筑的一种典型的代表时,你会恍然大悟——“不就是那些‘洋楼’吗!” 一般人所说的“洋楼”,泛指解放前外国人居住的“小洋楼”、使用的“大洋楼”,多见于上海、天津等大城市;但如果从专业研究的角度来看,“洋楼”的内涵要丰富得多,中国近代建筑也不是上海外滩的那种“洋楼”就能代表得了的。 中国近代建筑基本上是指在中国国土上于近代社会发展历史时期(1840——1949年)所建造的建筑。 从样式研究的角度来看 中国近代建筑主要有三大类型在中国几千年的古代封建社会里,虽然政治上有二十余朝皇帝的更替,文化上有多次的对外交流,但是,中国文化基本上是连续的一元文化。中国的建筑,在中国整个环境总影响之下,虽各个时代有时代的特征,其基本的方法及原则却始终一贯。 历史进入十九世纪后,封建主义的清王朝经历“康乾盛世”而日趋衰落;欧美资本主义各国却因工业革命而迅猛发展。中西文化交流从明末清初开始,就不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鸦片战争以后,则完全以侵略和被侵略的方式进行了。以1840年鸦片战争为标志,中国步入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近代社会,以此为开端的中国近代建筑的历史进程,也由此被动地在西方建筑文化的冲击、激发与推动之下展开了。其间,一方面是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继续,一方面是西方外来建筑文化的传播,这两种建筑活动的互相作用(碰撞、交叉和融合),就构成了中国近代建筑史的主线。 至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随着外国文化的大规模侵入,在中国国土上除了传统的古代建筑仍在延续、演变之外,外来的欧洲建筑样式逐渐多起来,在中国近代的建筑历史上形成以模仿或照搬西洋建筑为特征的一股潮流;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后,则又出现了以模仿中国古代建筑或对之改造为特征的另一股潮流。这两股潮流在中国近代建筑史中时隐时现,此起彼伏。加之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欧美“国际式”新建筑潮流的冲击,使中国近代建筑的历史呈现出中与西、古与今、新与旧多种体系并存、碰撞与交融的错综复杂状态。中国近代建筑正是这种多元文化下的历史见证。 1、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洋式建筑: 以模仿或照搬西洋建筑为特征的中国近代建筑由于中国国土幅员广阔,各地发展很不平衡。中国沿海地区、长江沿岸地区的一些城市,由于轮船航运业的兴起、外国的入侵和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较早作为商埠开放,因此较多地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在这些城市出现的某些洋式建筑。而大部分内陆地区的城市由于交通不便,仍处于与外部世界较为隔绝的状态,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表现为强;只有个别城市或临近边界、或因铁路建设的发展等原因,也有洋式建筑兴建。 沿海城市的洋式建筑以上海外滩(Bund of Shanghai,又称“黄浦滩”)和南京路、天津九国租界、广州“十三行”和沙面、厦门鼓浪屿、青岛胶澳租界“青岛区”的建筑为代表。 长江沿岸城市的洋式建筑以南京下关、武汉汉口租界的建筑为代表。 内陆地区沿边城市哈尔滨早期的建筑主要通过中东铁路的修建和开通,受俄罗斯传统建筑和十九世纪末欧洲流行的“新艺术运动”样式影响,在中东铁路系统的建筑和东正教堂中表现为多。滇越铁路(1903——1910年)是中国西南地区的第一条铁路,它的建成加速了云南的近代化。越南人在参与了滇越铁路的修建和昆明商埠的开发过程中,间接地把其所受法国建筑文化的影响带到滇越铁路沿线的城市和昆明。 北京的洋式建筑则以东交民巷使馆区建筑为滥觞,以资政院、大理院为代表。 洋式建筑的设计者基本为外国来华的建筑事务所或建筑师。 2、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传统式建筑: 以模仿中国古代建筑或对之改造为特征的中国近代建筑本世纪的第二个二十年,中国建筑的历史中反映出了世界上现代建筑思潮的影响,同时也反映出了中国建筑师面对列强的入侵而激发的民族意识,这两种因素有剧烈的碰撞、交叉和融和。 传统式建筑的典型代表可以说是在中国近代建筑历史中具有传奇色彩的第一代建筑师吕彦直(1893?929年)设计的南京中山陵(1925-929年)。中山陵陵园总体平面呈钟形,引人发“木铎警世”之想,寓意深远;墓在祭堂后合乎中国观念,式样采古制,建筑朴实坚固,形势及气魄极似中山先生之气概及精神。 吕彦直生年仅36岁,但他以设计并主持建造南京中山陵而确立了自己在中国近代建筑史上的地位。1926年他设计的广州中山纪念堂,是中国近代跨度最大的会堂建筑。 1927年国民政府成立,定都南京后于1929年所作“首都计划”,则是中国进行的较早、规模较大的城市规划设计。“首都计划”的详细方案中,全部政府办公建筑均采用中国传统建筑造型,极力提倡采用“中国固有之形式”,意为发扬光大本国传统的文化。这在二十年代是一种开创性的设想。 在北京,传统式建筑以二十年代所建北京协和医学院 (Peking Union Medical College,简称 PUMC)新校舍建筑群体、燕京大学校园建筑、辅仁大学、国立北平图书馆为典型。 令人深思的是,较早出现的传统式建筑的设计者主要是外国来华的建筑事务所或建筑师。反映出外国建筑师处在中国近代社会多元文化的背景下,对当地传统文化的吸收和追求。3、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新式建筑: 欧美“国际式”新建筑潮流冲击下的中国近代建筑中国近代建筑的历史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开始进入重要的发展时期。其标志是中国近代建筑教育兴办,并日益完备;中国建筑事务所陆续开业,中国人建筑师成长起来;中国建筑团体先后成立,学术活动得以开展。 杨廷宝(1901-1983)是中国第一代建筑师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他的设计作品运用中西建筑处理手法,不墨守陈规,刻意创新,在三十年代初期就已弛誉南北。他所在的基泰工程司(Kwan,Chu and Yang)是中国近代建立较早、规模较大的建筑事务所,中国有相当影响,天津、上海、南京等地的许多重要工程均出自基泰之手。 此外,“华盖建筑事务所”(The Allied Architects Shangai)、“庄俊建筑事务所”、“范文照建筑事务所”、“董大酉建筑事务所”、“兴业建筑事务所”等都是中国近代极为重要的建筑设计力量,在上海、天津、北平、南京、重庆、成都、无锡、桂林、贵阳、昆明等地主持设计了许多建筑项目。 梁思成(1901—1972年)是中国近代建筑教育事业的开拓者,是中国古代建筑历史研究工作的创始人。建筑设计创作不是他一生建筑活动中的主要部分,但他对建筑设计创作问题多有著述,为数不多的作品表现了世界现代建筑潮流的影响,这以他1932年所作北京仁立公司铺面改造设计为代表。 中国近代建筑史上第一代中国建筑师设计创作的许多重要建筑物,都是今日中国的宝贵财富,成为当地城市的重要景观,给中华大地增添风采。 中国近代建筑是多元文化下的历史见证 但不能成为当代中国建筑师创作的样板早在本世纪之初,两位中国人建筑师就分别在北京和南京作过不同的尝试:供职于陆军部军需司营造科的沈琪,于1906年为陆军部衙署设计了一栋以西洋样式为主、但颇多中国装饰的主楼;受命于两江总督的通州师范学校工科毕业生孙支厦(1882-1975),在1909年主持设计了一栋基本为西洋样式的江苏省谘议局建筑。此后近九十年间,中国近代和现代建筑师有无数设计作品问世,样式繁杂。但是,虽然经过了几代人的艰难摸索,时至今日,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现代文化的结合问题,仍然是困扰着每一个中国建筑师的难题。 虽然今天西方现代文化的冲击不再是伴随着侵略而来,但中国建筑师仍始终跳不出中华民族悠久而灿烂的几千年历史文明所造成的耀眼光环。虽然中国近代建筑史上第一代建筑师设计创作的许多重要建筑物,都成为今日中国的宝贵财富,值得我们珍惜和保护,但他们的作品似乎也不能成为当代中国建筑师创作的样板。我想,这当是我们对中国近代建筑认识的一个方面。 对作为多元文化下的历史见证的中国近代建筑应予以积极的保护我们对中国近代建筑认识的另一个方面是:中国近代建筑作为中国近代社会发展历史时期多元文化下的历史见证,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保护巍然屹立的历史建筑,作为先辈辛苦耕耘的历史见证,是我辈的光荣,也是对后代所应尽的责任。只要我们努力,前景也不一定完全灰暗;问题是我们一定要正视这个课题,仔细想想我们是否能付出失去所有宝贵历史文物的代价。”《活的历史枣保护香港的历史建筑》(1982年)一书中的这一段话,写得是何等地好啊! 关于近代建筑的保护,有两方面的工作: 1、对具体建筑物调查、实测,进行建筑历史研究。 这项工作主要由民间学术团体开展。 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是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的第一时期,有部分初步成果问世。但在六、七十年代受到了一定的局限和干扰,除偶有文章在报刊上发表外,大陆上对中国近代建筑史的研究实际上是处于停顿状态。 进入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建筑历史学界,随着对涌进国门的五彩纷呈的众多国外建筑流派的介绍、评论,进而变为对其发生、发展之渊源的关心,并引发了如何认识建筑传统与现代风格关系的讨论。这样一来,中国建筑历史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中介环节和中西交叉的汇合状态的近代一段再次引起了注意。1985年8月,由清华大学建筑系教授汪坦发起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揭开了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进入第二时期的序幕。 第二时期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建设部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基金会的联合资助,从1985年到1995年的十年间,举行了五次全国性会议,提出论文 179篇,出版四本论文集(收入论文92篇)。同时,通过中日合作,至1995年底共进行了哈尔滨、青岛、烟台、南京、武汉、广州、北京、厦门、重庆、昆明以及庐山16个城市(地区)的近代建筑调查,填制调查表2612份,出版《中国近代建筑总览》十六个分册。上述工作对于推动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的开展和深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第二时期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正处在深入发展的阶段。定于1996年9月在江西庐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讨论会”,将是一次承上启下的盛会。 2、对有价值的近代建筑保护、再利用。这项工作主要由政府机构推进。 1988年11月10日,建设部、文化部联合发出《关于重点调查、保护优秀近代建筑物的通知》,体现了在新的形势下,国家主管部门对近代建筑价值的认识和评价,并开始重视其保存与再利用问题。《通知》发出后,在各地主管部门的主持下,同中日合作进行的中国近代建筑调查互相配合,经过多年努力,提出了一批推荐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近代优秀建筑名单和资料。 1995年9月,北京市政府批准公布了“北京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共56项。其中27项为近代建筑。 同时,各地对有价值的近代建筑保护、再利用的具体工作也逐步进行。清华大学建筑学院近年来亦做了部分工作:1993年7月,在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规划局支持下,受北京铁路分局文化宫委托对1906年建成的原京奉铁路正阳门东车站建筑进行复原改建设计,以保护北京的历史风貌;1993年10月,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对三峡工程淹没区四川境内的近代建筑进行考察,对有重要价值的进行论证,提出保护与再利用方案,以保护长江沿岸景观;1994年6月,受西城区文化局文物管理所委托对西城区北京水准原点、陆徵祥家族墓庐等近代建筑进行实测,以建档定级保护;1995年6月,受宣武区建设委员会委托对宣武区大栅栏、天桥、白纸坊地区14栋近代建筑进行实测,以提出保护与再利用方案。 随着中国国内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近代建筑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逐步付诸实践。作为多元文化下的历史见证的中国近代建筑,对其进行保护的现实意义正在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其历史文化价值也正在逐渐体现出来。

中国古代建筑发展史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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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护国公

我国建筑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现代社会四个阶段。其中封建社会是形成我国古典建筑的主要阶段。 原始社会北方主要是穴居,南方主要是巢居。黄河流域出现了木骨泥墙房屋,长江流域多水地区出现了干栏式木构建筑,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就是典型的干栏式木构建筑。 奴隶社会木构架已成为我国建筑的主要结构方式 封建社会我国古典建筑的形成、发展、成熟期。 现代社会建筑融合了西方特色,及自主创新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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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QJJ

中国古代社会,统治者为了保证理想的社会道德秩序和完善的建筑体系,往往制定出一套典章制度或法律条款,要求按照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差别,来确定其可以使用的建筑形式和规模,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建筑等级制度。在中国古代建筑漫长的发展历程中,等级制度也留下了其特有的印记。无论是中国城市、聚落和住居空间的组织原则,还是古建筑形式的发展演变,或是在建筑材料和装饰及建筑某些特征的形成过程中,都可以找到建筑等级制度参与作用的痕迹。 1建筑等级制度的发展——从宗教到世俗 根据考古发掘,在中国奴隶社会早期,服务对象不同的建筑就有了不同,不仅在规模上有差别,还有诸如使用夯土起台,石灰抹面装饰等区别。这种差别昭示了日后建筑等级制度的发生。到了周代,等级制度已经成为国家的根本制度之一,并且以“礼”的形态表现出来。建筑则大致在类型、尺寸、数量和色彩等方面做出规定。这些规定,是按照最高统治者的要求确定的,不遵守这些规定,就是挑战天子的权威。周代建筑等级制度的规定基本是以宗教活动的要求为本位的。比如明堂,是帝王特有的借助天的力量的场所,它的一些标志性构件,如“四阿”,就是为了向世人表明其特别的“能力”。又如用色方面,红色因其与火、血的关系,自古就是具有特别巫术力量的颜色,因此有了“楹,天子丹”的规定。 战国是一个“礼法堕地”、“天下无道”的时代,但却并没有废弃周的建筑等级制度。从文献记载中可以得知,这时,建筑等级制度由礼制形态向亦礼亦法形态转变,并得到了相应的执行。但是它的内容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规定条款没有变,而具体建筑变化了。比如宗庙,在周需要多幢独立建筑组成,到战国时代只需一幢主体建筑就可以了。二是由于新情况的出现而做出了新的规定。比如,在周代,“阙”只用于天子和诸侯,到汉代一般官员也可以用了,不过形式上不同,一般官员用一出阙,而天子用三出的。 唐代的建筑等级制度的文献典章保存的比较完整,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统治阶级的重视。与周代不同的是,唐代要求宫室之制自天子至庶人各有等差,与周的“礼不下庶人”有很大不同。唐代的建筑等级制度中,宗教意味减弱,开始了向世俗的转变,更加关注建筑体量及其相关方面,更多地注意了对建筑群组的控制,显示出对建筑之间的形态和邻里关系的重视。 宋元基本沿袭唐制,而明代朱姓皇帝,以汉族正统自居,强调儒家礼制,因此甫立国便指定出一套更详细严密的建筑等级制度,并不断修订、补充。明代的建筑等级制度有意加大了皇族与一般人之间的区别,明代建筑更倾向于世俗化,尽管明初也曾规定不准在一般建筑上使用龙凤、日月等图案,但若是仔细研究这些图案会发现,即使是这些图案,也逐渐由神妙惊奇转为平易近人,由粗放转为秀气,由伟岸转为婉约,失去了叱咤风云的气概。可以认为,这时人们更多地关注于这些图案的美术价值而非其原本具有的神秘的宗教含义。 清代的建筑等级制度可以认为是对明代制度的补充。它对建筑群体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更加关心和确定,建筑群体形象更为定形。北京故宫就在这方面达到了艺术的顶峰,体量、空间关系推敲十分深入。总体说来,中国古代建筑等级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较粗疏到缜密,从重宗教到偏世俗,从多象征到更注重美术效果的诸多转变,其间极大地影响了古建筑的形态、空间的发展变化。而另一方面,这种严密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工匠的创造力,扼杀了他们灵活创作的积极性,从而使建筑总体发展停滞,走入因循守旧之途。这也是中国古典建筑形式僵化,缺乏创新的原因之一。 2建筑等级制度的文化内核——追求善与美的统一 无论是文献的记载,还是对实物的考证都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各种建筑的内容、形制和标准,都是由“礼”这个基本规范衍生出来的。清代《朝庙宫室考》中说:“学礼而不知古人宫室之制,则其位次与夫升降出入,皆不可得而明,故宫室不可不考。”可见二者之间的联系。那么,何谓“礼”呢?《礼记·坊记》说:“夫礼者,所以章疑别微以为民仿者也。故贵贱有等,衣服有别,朝廷有位,则民有所让。”宗法礼制左右着人们在住居中的行为和住居空间的营造,是等级居住的核心。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儒家伦理思想是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它一直是中国文化总体取向的依据,其仁义礼制思想为历代统治者所倚重和利用,成为指导国家社会生活和行为的准则。这一点在建筑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明显的表现在建筑的礼制化上。中国素称“礼仪之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历代统治者都以建立的礼制为规矩准绳,当然建筑也不例外。等级森严,一丝不苟,这样以礼制等级为依据,就不难明白紫禁城井然有序、主次分明的布局是如何产生的了。建筑本身的结构和形象被人们与政治和人伦规范联系起来,并认为这是本于天道的,因此,建筑等级制度就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建筑的“内在”要求,不可违背。 中国古代建筑布局,是以儒家上下之礼和男女之礼为基本构思,所谓“前朝后寝”,“前堂后室”等。历代对礼制的规定不断引经据典,充实祥化,从而在诸多方面体现了对“礼”、对善与美的统一追求。具体分析,影响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聚落的等级和城市内各居住区的等级。《春秋典》中对城市的等级就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城)天子九里,公七里,侯五里,子男三里”。其它典籍中也有类似记载。城市之中,不同的居住区也有不同的等级规定。皇城位于最重要的位置,旁边是贵族区,色彩鲜明,建筑精美。然后围着的是灰暗、低矮的平民区,充分烘托出帝王的尊贵地位。这也体现了《吴越春秋》中“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居民”的都城建设思想。 2住居空间的等级和秩序化。中国古建筑中单体建筑之间的关系,不仅有功能上、视觉上的要求,而且是依礼仪来设计。《礼记》中对此有多处记载。如堂阶制度,“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诸如此类。在住宅建筑中,建筑因其服务对象的不同,按三纲五常的人际关系展开,相应大小、位置、装饰均不同,使建筑群体得以理想地体现政治秩序和伦理规范。从而在整个组合中,主从区别明确,单一方向的秩序感得到强调。由于这样使各等级的住居有了共同准则和依据,它们要表达相同礼制的等级居住的内容,因此,它们之间是“同构”的,如四合院的空间结构与北京城同构。这种同构现象在不同地区的相同等级的住居之间也有体现。 3各等级住居空间结构和装饰标准的区别。在这方面等级制度的划分最为细致,对屋架、藻井、斗拱、门、装饰等都有明确详细的规定。如《唐六典》规定,“王公以下屋舍不得重拱藻井,三品以上堂舍不得过五间九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五间五架;五品以上堂舍不得过三间五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三间五架,仍通作乌头大门……”这种标准化的实行,使各等级的住居总体上看来,只要规模和空间体量的差别,其内部空间的关系是一样或相似的,从而使建筑空间的通用性加强。所以有人认为,中国古代单体建筑空间和形体的针对性不强,同一个空间,放上床和卧具是卧室,放上供案、屏风又是厅堂,以至于“中国各类建筑并不是完全依靠房屋本身的布局或者外形来达到性格的表现,而主要靠各种装修、装饰和摆设而构成本身应有的格调。” 古代中国是一个礼制的社会,建筑的伦理化、秩序化成了建筑设计追求的目标,反过来,其效应又因建筑的礼制化而加强,二者互为因果,互相促进,使等级化和礼制化了的建筑成为了中国古代建筑的鲜明特色之一。 3等级制度对建筑形式演变的影响 由于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又为儒家所推崇,建筑等级制度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影响着建筑形式的发展进步。一方面严厉的规定限制了建筑形式的改变,另一方面,人们出于对自身目的的满足和显示,在认同它的基础上又不断突破限制,其中的某些改变被新的等级制度的规定所承认,使建筑等级制度本身也发生变化。这样,统治阶级为了保存建筑系统内的差别,不得不不断改变自己的建筑样式来达到独尊的目的,从而使建筑变得更复杂、更华丽、更细致,特别是与人的感知密切相关的部分,如斗拱、藻井等。这些变化促使人们对建筑的认识逐步加深。综观古代建筑史,建筑总体形象和结构方式的变化幅度有限,但阙、斗拱、藻井等具有等级意义的部分的变化则相对明显,甚至过量。这些特殊部分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中国古典建筑的鲜明特色,反过来成为建筑形象乃至结构演变的主导因素之一。从建筑等级制度的具体规定来看,它对各种人等占有的建筑体量作了规定,而其中大部分人无力或不能改变建筑体量(人们一般是在特殊构件或装饰手法上表现自我,而较难在规模上变化),因此不受等级限制的帝王宫室不必在体量上做出突破来显示自身的独特性,从而减弱了对扩大单体体量的追求。这也是这方面技术革新少的原因之一。而且自唐以后,帝王宫殿的单体建筑规模越来越小,而局部的雕镂刻划日益繁密、华美,从一个侧面促进了唐代舒展明朗的建筑风格向清代繁复华丽的建筑风格的转变。 今日,曾经主宰人们生活各个方面的封建等级制度已经消失,建筑开始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关注于人本身的需求,而不是条条框框的规定。中国建筑要发展,要进步,不能离开与中国文化思想的交互作用。我们相信,随着认识的深入,对于建筑的传统理解将会日益表现出它对现实生活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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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bocks

1、夏商周最早的建筑就地取材,筑土构木、建房架屋,大致上有以下三种形式:干阑式-长江流域,潮湿多雨,人居楼上因地制宜;木骨泥墙式-黄河流域,伞架方式,圆形结构;夯土墙-奴隶时代,与青铜器时代制度有关。2、春秋战国、秦汉西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大帝国,并且在咸阳修筑都城、宫殿、陵墓。今人从阿房宫遗址和始皇陵东侧大规模的兵马俑列队埋坑,可以想见当时建筑之宏大雄伟。此外,修筑驰道,筑长城,凿灵渠。汉代继秦又进入大规模营造建筑时期。汉武帝刘彻先后五次大规模修筑长城,开拓通往西亚的丝绸之路。西汉末年还在长安南郊建造明堂、辟雍。东汉光武帝刘秀依东周都城故址营建了洛阳城及其宫殿。3、魏晋南北朝代表建筑:龙门石窟 云冈石窟 敦煌莫高窟两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一次民族大融合时期,此期间,传统建筑持续发展,并有佛教建筑传入。东汉时传入中国的佛教此时发展起来,南北政权广建佛寺,一时间佛教寺塔盛行。据记载,北魏建有佛寺三万多所,仅洛阳就建有一千三百六十七寺。南朝都城建康也建有佛寺五百多所。有大同云冈石窟、敦煌莫高窟、天水麦积山石窟、洛阳龙门石窟等。这一时期的中国建筑,融进了许多传自印度、西亚的建筑形制与风格。4、隋唐代表性建筑:隋唐洛阳城 赵州桥 大雁塔隋朝修建了都城大兴城,营造了东都洛阳,经营了长江下游的江都。开凿了长约2500公里的大运河。还动用百万人力,修筑万里长城。炀帝时期,名匠李春在现今河北赵县修建了一座世界上最早的敞肩券大石桥安济桥。唐代在都城和地方城镇兴建了大量寺塔、道观,并继承前代续凿石窟佛寺,遗留至今的有着名的五台山佛光寺大殿、南禅寺佛殿、西安慈恩寺大雁塔、大理千寻塔,以及一些石窟寺等。5、宋、辽、金时期在建筑艺术方面,自北宋起,就一变唐代宏大雄浑的气势,而向细腻、纤巧方面发展,建筑装饰也更加讲究。北宋崇宁二年,朝廷颁布并刊行了《营造法式》。这是一部有关建筑设计和施工的规范书,是一部完善的建筑技术专书。6、元、明、清代表性建筑:故宫 明孝陵元代营建大都及宫殿,明代营造南、北两京及宫殿。在建筑布局方面,较之宋代更为成熟、合理。明清时期大事兴建帝王私家园林,形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造园高潮。明清两代距今最近,许多建筑保留至今,如京城宫殿、园林,两朝的帝陵,江南的园林,遍及全国的佛教寺塔、道教宫观,及民间住居、城垣建筑等,构成了中国古代建筑史的光辉华章。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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