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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qx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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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上网是一个被社会广为关注的话题。究竟中学生上网有何得利弊,中学生自己又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呢?为此,我们以“中学生为什么爱上网”为主线,进行了一系例关于中学生上网的较全面的调查。本次调查主要以问卷形式,得到了高一年段500名同学的热情支持。在些特表感谢。我们将调查结果整理成以下五个部分。 1、 中学生上网最大的理由(特别说明:由于一些调查题目被答卷者跳过,所以我们在按百分比计算时出现了小数点后两位数的情况,不影响数据的准确性。下同)成因分析:过去,很多人认为,大多数中学生上网是为了摆脱学习生活中的压力,网络的虚拟世界是他们发泄的最佳场所。然而,我们的调查显示,中学生上网最大理由是方便,其次是因为好玩。造成此现象的原因是很显而易见的,网络通讯的方便快捷,网上购物的价廉物美,网上丰富的学习资源,以及网上大量的音乐,最新的新闻,都给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结论:大多数的中学生上网,是因为上网方便,但我们也须注意到,有23%的学生上因为好玩而上网,而这“好玩”,多办又指的是上网玩游戏,如何正确引导中学生正确上网,是家长和学校都应该关注的问题。2、 中学生对网上有害信息的看法。调查显示,有34%的中学生认为上网不会学到有害的东西,有20%左右的同学认为上网会学到有害的东西,而66%的同学认为上网是否会学到有害的东西要看你是否有自制力。成因分析:网上存在许多不良信息,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在我们的调查中却发现,34%的同学认为上网不会学到有害的东西。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又对近20同学进行了采访,结果和调查的结果大致相同,有14位同学认为上网不会学到有害信息。他们的理由是,虽然网上存在不良信息,但作为高中生,他们有辨别的能力。一位受访的同学表示:“网上存在有害的东西,学校和社会也存在有害的东西,我们能在学校和健康成长,为什么不能在网上健康成长?”大多数同学也表示,网上虽然存在有害信息,但我们不一定就会“学到”有害的东西。结论:对于网上不良信息,国家和社会坚决打击固然是重要的,但中学生更应该提高过滤有害信息的能力,这样才能尽可能地避免在网上学到有害的东西。这才是治根本的办法。3、 学生和家长所担心的问题一致。73%的中学生认为家长们对孩子上网的担心源于“怕孩子交上不良朋友”,66%的学生认为家人担心的是“沉迷游戏不能自拔”,71%的学生认为“过度上网有损孩子健康”。我们又对20位学生家长进行了访问,结果与学生所想的基本一致:20位家长中有11位认为他们最担心的是孩子沉迷游戏不能自拔,其后才是“怕孩子交上不良朋友”成因分析:虚拟的网络游戏对年轻人特别是高中生,有着极大的吸引力,而且,在中学生上网的各种活动中,最容易沉迷的也是游戏成瘾,这点上,中学生和家长的认识并没有分歧。结论:中学生对家长的担心还是比较了解的。尽管如此,仍有很多中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学习生活甚至身心健康。网络游戏对有些中学生来说无异于毒品:明知道他的危害,还是要去吸。可以说,网络游戏对中学生来说是几乎没有一点好处的。有的学生认为,玩网络游戏可以开发智力,但这其实是个借口,有专家报告,过度上网,特别是上网游戏或连续上网6小时以上的孩子,智商低于常人。因此,我们呼吁广大的高中学生:为了自己和家长,请不要把网络游戏作为你的心灵家园。4、 我校中学生上网时间(平均每周)现象:2小时以下(61%)2小时到8小时(43%)8小时以上(62%)总体看来,我校学生上网时间是较为合理的。但在深入调查中,我们仍然发现有11%的中学生在“用在网上的时间比用在学习上的时间多”。这不能不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原因分析:上网过度的同学,大多是家中有可上网的电脑,并且父母对其上网时间没有任何控制,以致出现“用在网上的时间比用在学习上的时间多”这一现象。结论:学习是学生的主要任务,特别是高中生。花在网上的时间比用于学习的时间多,确实是一种极为不好的现象,家长虽然不该对孩子的生活进行过多的干涉,但也必须有一定的指导与限制,这样有利于避免孩子上网过度。5、 上网是否影响中学生的社交95%的学生认为会影响社交,14%的学生认为肯定不会影响社交 03%认为对社交影响不大。原因分析:认为上网聊天影响社交的理由是“沉迷于自己的虚拟空间”,而认为不影响社交的学生的理由则是“在聊天过程中,需要聊天技巧,这实际上培养了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不影响现实社交”。结论:社会交往作为人际关系的一大组成部分,对中学生十分重要,我们可以看到,有14%的学生是比较自信的,认为上网聊天不会影响自己的社交。对于上网聊天是否影响中学生社交能力,恐怕也因人而异。这和中学生上网聊天的方式,内容等都有关系。6、 中学生对网友的态度有08%的学生相信网友的话,06%的学生不相信网友的话,而持中立态度的占54%成因分析:高中生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大多数高中生都能对网友的话持半信半不信的态度。但也有小部分的学生是相信网友的话的。这和网友所说的话有关系,接受调查的学生认为,对于网友的话,如果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他们就相信也无防,但如果发现对方对自己可能有所企图时,就不相信对方的话。结论:网上骗子挺多,而骗子们又多以网友的面目出现。高中生涉世不深,可能缺乏一些经验,所以在上网的时候最好不要对网友的话过分相信,这也是保护自己上网安全的重要方法之一。

调查研究类论文范文大全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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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sure797

关于对未成人违法犯罪新动态的研究 与治理对策的思考 内容提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智能化和犯罪类型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而且增长速度居高不下,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提高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能力,加强教治和加大刑法力度势在必行 首先是低龄化特征较为突出,而且高危人群集中在闲散青少年中,不满16岁甚至刚满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逐渐增多,未成年人案件逐年增加,侵犯财产犯罪严重,团伙暴力案件比例加重,网络,毒品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系日益密切,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增多,智能化明显 其次是社会,家庭,教育对为成年人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弱化,预防措施流于形式,矫治办法未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相应转变,对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的社会,家庭等方面的责任不够明确,造成号召性,倡导性多,而实际落实力度差的不良现象 第三是法律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观念不够科学,对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责任处理不够法制化,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低龄化,暴力化惩戒力度不够,刑罚处罚的年龄底限还没有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实际形态相适应,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居高不下的警示重点 关键词:未成年人 违法犯罪 治理对策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被列入世界三大公害之一,也是我国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般是指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智能化和犯罪类型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而且增长速度居高不下,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下面,笔者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动态和如何加强治理工作作以论述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动向和特征 据统计,我国18岁以下未成年人达4亿多,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未成年人犯罪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2003年,25岁以下违法犯罪人员占全国刑事案件作案人员的45%,占全国治安拘留人员总数的33%,1999年到2003年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增长了7%,刑事案件作案率增幅4倍,特别是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势头明显,犯罪类型增多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急剧发展变化,利用计算机网络诈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暴力犯罪等新型,恶性案件的频繁出现,表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低龄化特征较为突出,而且高危人群集中在闲散青少年中不满16岁甚至刚满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逐渐增多,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如贵阳市破获的入室盗窃案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破获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在16岁以上的6人,14—16岁的7人,14岁以下的6人,在其它一些案件中发现最小的只有8,9岁,较上个世纪犯罪的初始年龄提前了3-5岁;2002年7月,在西安市纠集3名中学生砍死"仇人"的辍学少年王某,刚满15岁;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危人群还多集中于这些辍学闲散的青少年中据团中央对2361名青少年罪犯调查后发现,闲散青少年为1445人,占62%,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体,在大中城市,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问题也较严重,最新统计,该群体违法犯罪占一些城市犯罪总数的60% 未成年人案件逐年增加1995年全国刑事犯罪145万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为82万之多,占56%,未满18岁的少年犯罪有17万人;在沈阳的调查发现,2001年判决生效的少年犯424人,2002年增加到499人,2003年增加到596人;未成年人犯罪增加速度之快,数量之多成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侵犯财产犯罪严重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抢劫罪,盗窃罪两项共占总数的71%,在过去5年中,盗窃和抢劫始终排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前两位 团伙暴力案件比例加重据南方某教育局的老师估计,暴力案件占整个跨校,跨区校园滋扰事件的六成左右,而且杀人,抢劫,抢奸,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2003年4月,永嘉某校学生徐某组建了一个名叫"十三鹰"的学生团伙,并购得一支单管火药枪,对抗名叫"十八党"黑社会组织,引起当地警方的震惊;2002年10月在福建破获的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件中,抓获犯罪团伙5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六四式军用手枪子弹3发等物品;2004年2月1日晚,西安市一商贸学院16岁学生马某,将家庭院一14岁女学生掐死后实施奸淫,事后,马某将些事告诉景某,景某帮其移尸,并资助马某外逃,其作案手段残忍令人发指,手段的成熟化已接近成人犯罪特征 网络,毒品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系日益密切上网成为近年来青少年中颇为时髦的话题,不少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网络色情和网恋不能自拔,整日夜不归宿,上网没钱就去偷盗,便捷地走上犯罪道路据统计,因网络游戏或互联网传播的不良信息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比率,由2000年的1%上升到2003年的25%,增加了5倍多;江苏学生余某从初三开始光顾网吧,迷恋电子游戏而逃课上网,家里又穷支付不起上网费,最终因盗窃而犯罪;湖南的陈某在网上结识王某并相恋,后二人又预谋将河北的网友刘某骗至武汉,共同对刘某实施了抢奸,抢劫犯罪滥用毒品现象在未成年人群中也较严重,一些未成年人为了解脱身心压力或寻求精神刺激,吸食毒品,沉溺于感官刺激,并因吸毒引发贩毒,卖淫等其它违法犯罪活动,到2003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到105万人,未成年人占72%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增多,智能化明显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复杂程度的增加,使未成年人涉足犯罪的领域不断拓宽,一些未成年人利用互联网行骗,充当"黑客"攻击计算机网络安全,甚至参与到黑社会组织犯罪和伪造各种专用发票等新的犯罪中,2003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罪名达到120多个,与1998年相比,增加了4% 当前我国未成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笔者认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殊性源于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一些不良的社会文化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流入未成年人的生活领域,影响未成年人的正常成长,在他们思想不成熟,价值观不稳定的时期内,会被诱惑走上歧途,终因难以自控,道德失衡引发犯罪究其原因笔者分析有以下几点: 一是社会方面的原因随着改革开放层次和程度的深入,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市场的调节难免会造成一定的人,财,物流动调节失衡,大量农村未成年人盲目涌入城市,而城市失业和下岗现象普遍存在,失业和无业等闲散未成年人因法制知识缺乏和生计困难,会铤而走险,也就容易滋长各种违法犯罪,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发布的青少年犯罪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目前至少有1000多万闲散未成年人,在未成年罪犯中闲散未成年人比例高达62%另外西方的不良社会文化以及媒介的误导造成未成年人迷失准则,加上社会控制体系的虚弱导致了社会自力约束和自发发展现象的蔓延,助长了未成年人大胆涉足他们不宜涉足的领域,从而迈向犯罪的深渊 二是教育方面的原因目前教育的口号是素质教育,但实际落实的仍是应试教育模式,这种教育口号因教育体制尚未转化而不能付诸于实践,与后面更高的教育阶段是不衔接的,这种自相矛盾的教育理念必然异化素质教育,社会文化与教育体制的脱节继层也必然使未成年人的教育留下遗撼;在教育投入和管理上,由于存在地区差别,一部分中小学校是人满为患,本应承受45个学生的教室却不得不容纳100多个学生,使教育的质量大打折扣;在学校环境管理方面,存在基层政府重视不够现象,一些夫妻用品商店设在了学校门口,一些不法盗版商贩把黄色"口袋书"摆在了学校门前,一人多高的丑陋广告围了一圈学生,污染了学生的视听,"口袋书"成了学生争相传阅的"上品",一些校外恶势力也趁机渗入校园,发展,拉拢或胁迫敲诈学生,加剧了校园暴力活动和治安环境的复杂化,诱发未成年人的偏差行为,把未成年人拖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三是家庭方面的原因随着社会的日益工商化,传统的家庭结构,家庭观念和家教模式悄然发生了嬗变,产生了诸多矛盾和冲突如家庭亲职教育弱化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家庭为了生计,常年奔波在外,无暇管教子女,子女与父母的交流减少,代沟加剧,使家庭不能更好地发挥亲职教育功能;如受西方文化,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冲击,传统的家庭格局被打乱,各种婚外情,离异单亲家庭,破碎家庭,犯罪家庭相伴而生,"问题家庭"的增多,不仅破坏了家庭稳定,使子女失去家庭的归属感与温馨感而变得恐惧,焦虑,容易冲动,为未成年人的成长留下了很多后遗症最新统计显示,父母离异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2倍;中央宗治委在对全国18个少管所和监狱的调查中,有6%的未成年人罪犯来自于破碎家庭,有近一半的未成年人罪犯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问题家庭"是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的重要原因,也是最初原因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以及有效预防和矫治严重不良行为的对策 列宁说过:"上帝允许青年人犯错误"对于未成年人的"犯错",我们应有正确的认识,应从家庭,群众,社会等方面予以保护,予以适当的教育,引导和预防,矫治,保护未成年人把错误化为正确的可能性 我国新宪法明确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到国家的保护"《义务教育法》也从法律上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我国较全面,系统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是1991年9月4日颁布并于199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规范了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主要工作,1999年6月28日颁布,11月1日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我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预防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我国还非常非常重视借鉴其他国家在这一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努力把我国的法律,政策与贯彻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国际公约紧密结合统一起来,如《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等国际公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标准和规范,在我国法律中都通过相应的条款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与社会综合保护预防体系建设上有不衔接或脱节现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意识和措施没有随着社会发展而有效加强,而是相对弱化 对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提高预防能力和矫治犯罪的对策,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一要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保护未成年人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的事,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每个公民都要切实落实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高社会综合保护能力二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环境,要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多方面做起,用优秀的文化引导,用严格的司法制度约束,净化未成年人的发展环境,使其成长和教育的过程尽可能不受犯罪和不法行为的影响三是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家庭,学校,社会团体要针对不同的社会时期,对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的法律及社会公德规范教育条件,让未成年人学会报警,自助等自护手段,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的引诱和侵害四是重视未成年人司法管理,少年法庭的成员中要有一名女性,法官要具备心理学,犯罪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公安机关对于羁押的未成年人犯,要实行与成年人分管,分押,并成立未成年人案件预审组,采用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方式进行讯问;检察机关要成立未成年人案件起诉组,公诉人在庭审中注意将揭露犯罪与寓教于追诉融为一体;律师事务所要调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职律师,专门从事维护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的工作 强化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措施一是要确定重点群体,中小学生,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流浪儿童,罪错青少年这五个群体,是教育,管理和服务的重点,要密切关注他们的行为趋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强化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确定重点场所,坚决铲除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掐断暴力,色情等有害文化传播的途径,文化,工商部门应坚持整治与建设并举的原则,针对暴力卡通画册,不健康"口袋书"以及违规"网吧"等问题,一方面严厉打击,尤其对违规经营的黑网吧,夜总会,游戏厅,要用"重典",罚得倾家荡产,使其无利可图,不敢再犯;另一方面,依托中小学网络教室和城市社区青少年网络教育,逐步建立一批专供未成年人上网的"阳光网吧";运用行政,市场,社会等多种手段推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基地建设,减少未成年人建法犯罪的社会诱因三是确定重点阵地,家庭,学校和社区是重心,要整合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建立完善科学的教育辅导,治疗体系,设置心理咨询机构,由专家和心理医生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善进行专门的系统调研,研究控制不良心理的对策,提供预心犯罪和犯罪预测的实践依据;同时要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到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体系,严格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形成多维立体的预控网络 加大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力度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是指他们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以说,矫治是有效挽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最后环节,很多未成年罪犯都能在严格的矫治中悔过自新,积极改造,有的还考上了大学,重新犯罪率大大降低一是要运用好一切可以利用的法律手段,对那些在违法犯罪团伙中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简化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少管"的审批程序,综合审批时间,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该"少管"的坚决予以"少管"处理,强调社会防卫,事前防卫,进行必要的处罚二是强化社区矫治措施,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罪犯置于社区内,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从事一定的劳动,接受法律知识学习和心理医生的辅导,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这一方法在合肥市得到成功试验,两名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已移交该市一街道社区矫正点进行矫正三是加强未成年罪犯的管制和管教,工读学校,管教所以及司法机关要坚持"禁诫警示与正面教育"并重的原则,进行以"教育改造为主,轻微劳动为辅"的管教,设立专职人员对未成年罪犯进行文化,法制,劳动技能教育,使工读学校和少管所成为矫治未成年罪犯的"学校"式场所四是要在学校和社区内设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负责人,将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阵地化,同时对当前未成年人的思想状况和参与社会行为趋向,进行调查研究,如近期出现的青少年网络成瘾症现象,要建立心理矫治中心或基地,形成以社区为平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帮助失足未成年人的社区法制服务体系 进一步加大社会责任追究与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惩治的对策 法律的作用是通过对犯罪行为的惩戒来实现的,预防犯罪发生的法律更应强调这一点法律是严肃的,如果立法将重点放在号召倡导大家去从事某事,那就与法律的本意相悖,也起不到规避某种犯罪行为发生的作用我们不可能指望依靠人们的自觉性杜绝犯罪的发生,如果这样能起到作用,那还要具有强制力的法律作什么!1999年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是期望借助法律的硬性手段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开辟通道所以,笔者认为,在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处理,使那些在犯罪边缘上的未成年人能悬崖勒马,受到震慑,使那些有犯罪苗头和迹象的未成年人有所畏惧而不敢以身试法,收到"惩治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强化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颁布实施以来,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已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的需要,改进立法非常必要一是要明确立法上的强制性本法是我国首次在预防犯罪领域立法,欠缺经验,可操作性不强,针对性弱,弱性条文多,禁止性,强制性,硬性的少,法律责任不够明确;所以在立法思想上应明确具体法律责任和强制性法制思想,突出"积极"预防的特点二是要对具体责任做出规定本部法律多处使用的都是"应该"字眼,对违反这些法律规定的相关部门和人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未作明确规定,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等,如果他们不履行职责,法律仅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而在日本惩戒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以及预防犯罪的法律中,对父母的失职行为,处以数量不菲的罚金,从而使责任落到了实处;又如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他就是出售了,其所应承担的责任未加明确;第三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歌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对违反规定的由文化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等等,这些都有弱化法制力度的问题,首先是文化部门的执法力度较弱,其次是手段不强硬,而应由公安机关予以重罚或关停,使经营者十分明确承担的责任,而不会因谋这点利而以身试法三是要加大对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传播宣扬淫秽,暴力等内容的人或单位处罚力度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规定不能有力制止该行为的发生,应对这种行为直接予以刑罚,才能足以震慑,打击传播,出售不良文化的行为,才能更好地预防不良文化流入未成年人群体 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审理的透明度我国刑事诉讼法,未成所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对于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于已满16岁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虽然这些规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避免因其罪行在社会上广泛扩散,造成不利于未成年人今后生活的社会影响,但事实上这种怀柔和期望并不能起到预期目的;因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已呈现出成人化趋势,其作案手段之残忍与作案动机之恶劣已不能将未成年人犯罪过分迁就于其幼稚与无知,未成年人的早熟是有目共睹的;另外,即便是不公开未成年人犯罪审理过程,也不能因此而减少或消除其罪行对社会的影响,也不一定对犯罪人的社会生活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反而,公开透明地审理,审判,是更加有效地进行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教育,增强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生动素材,同时,当前信息的快速反映化,立这样的规定也是形同虚设 降低对未成年人处以刑罚的年龄底限我国《新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呈现14岁的低龄化的事实,不适当降低刑罚年龄底限,不加大对恶性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力主,无疑会使低龄化的犯罪趋势得不到有效扼制日本为了遏止不断升高的青少年恶性犯罪率,日本众议司法委员会通过法案对青少年犯罪法进行修改,青少年犯罪判刑的年龄将从16岁降至14岁,14岁以上的少年犯罪都可以作为成年人对待,判处刑罚我国刑法既规定了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罪犯要负刑事责任,又规定要从轻或减轻处罚,18周岁以下不负死刑,这些规定未免弹性系数较大以16岁为例,如果将16岁以上罪犯作为与成年人一样对待的话,那么16岁至18岁也应适用死刑;如前面案例中16岁学生马某掐死,奸淫女学生外逃等犯罪行为,足以判处死刑,又如北京17岁少年为偷钱上网当场砍死奶奶,砍伤爷爷,福建5少年杀死同学勒索20万元,并缴获军用手枪等等案例,都向我国刑法提出了预警所以笔者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成人化和恶劣化,暴力化,需要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刑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将应纳入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纳入刑事处罚范围内,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要用"重典",处于死刑的年龄底限应降低至16岁,对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重犯给予成年人一样的刑罚,使处以刑罚的最低龄限和处罚力度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未成年人犯罪形态得到相应调整,做到保证正面教育引导与必要司法保护的同时,正确对待未成年人犯罪这样,对促进法制与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推进中国特色的法制体系建设,都必将具有积极,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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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路与机场大道的交叉口行人走斑马线情况的调查 如今,经济水平不断提高,轿车、摩托车已走进了千家万户。可有些人也许驾车技术成熟,却不会“走路”了。 我在蒲江路与机场大道的交叉口调查了行人走斑马线的情况。那时,学生恰好放学,大人也恰好下班,正是人流高峰。在短短五分钟内,我就发现许多人“走路”不合格。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蒲江路与机场大道的交叉口行人走斑马线的情况调查表 时间:2004年2月1日11:0511:10 项目 人数 学生,小孩 其 它 总 数 走斑马线的人 6 8 14 不走斑马线的人 1 62 63 据计算,不走斑马线的人占总数8%左右,而走斑马线的人约只占2%。可见有许多人缺少交通意识,不会“走路”。 学生中走斑马线的约占学生总数的7%,不走斑马线的大概只占3%;其它的一些大人中约有6%不走斑马线,只有4%左右的人走斑马线。由此看出,“走路”不合格的大多数是一些大人,绝大多数的学生、小孩较好。 不会“走路”,违反交通规则,容易造成事故。而且我还发现有一些大人常常会带着小孩乱穿马路。做人父母,更要为人表率,否则将带坏小孩。我们应对“走路”问题引起重视。 参考资料: _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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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2 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我随XXX三下乡队伍来到XX市XXX镇XX村社会实践。对于从小生活在城市中的我来说,是一次难得的经历。短短的五天时间,感受了浓厚的乡村生活气息,也产生了很多感想。 XX村是远近闻名的文明村,全村耕地面积1550亩,住户面积200亩,230户人家,800口人,其中党员19名。村固定资产120万,村每年平均收入3800元左右。生活在附近乡村中属富裕水平。X村长自74年上任以来,为村里的工作耗尽心血,给村里带来了大量收益,村子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提起X村长,村里的老少爷们儿们都直竖大拇指。 进村后,首先引起我注意的就是有序的道路和整齐的房舍,以及道路两旁那既有经济效益又能美化环境的柿子树,与我想象中的农村有着相当大的区别。待融入到村中去以后,可以深切的感受到村里的治安情况相当好。经济上的宽裕和生活上的安宁,使我毫不夸张的用了安居乐业来作为XX村给我的第一印象。 听村里的领导介绍,村里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种植业,其中200亩果园收益可达每亩4000元左右,而辣椒更是达到了每亩10000元。但当我们问到村中是否有自己的企业和项目时,村里领导向我们道出了苦衷:数年前曾有一木器厂,在村里投入生产,但不到3年,木器厂就因接连亏损而在村中消失,而其后的几次上项目的想法,都因缺资金少技术(尤其是少技术少人才)而夭折。 人才、教育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在其后几天给孩子们上课的过程中,这个烙印日渐加深。 学校并不算大,还算明亮的教室和尚未残缺的课桌,与偏远山区相比,以令孩子们满足。但与我从小生活的城市中的小学已有着天壤之别。仅从每天上完课孩子们必须将自己的凳子搬回家来说,这的学习环境并不能用一个好字来形容。但孩子们那对学习特有的热情和认真把我深深的感动了,他们几乎想要我们在5天之内把所知道的所有知识都教给他们。 在和孩子们的交流中我了解到,他们都很想成为大学生成为科学家,对外面未知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憧憬。但当我问他们以后回不回来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沉默了。也许是还是小学生的他们尚未明白我这个问题的含义,也许是一直以来伴随他们左右的考大学,去大城市的话影响着他们。没有一个孩子表示自己将回到自己的家乡。 人才、教育再一次在我的脑海中回荡着。 一位朋友曾对我讲过一个真实的故事,某省重点中学有一位来自穷山村的学生,学习非常用功。他的床头贴着一句激励自己学习的话,只有九个字:别忘了!你是农村户口!!! 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沉重的。我国城乡的巨大差异造成了教育观念上一个极其偏激的错误。农村的孩子迫于自己农村户口及生活环境的压力,几乎用尽自己所有的精力去学习考大学,以此来摆脱落后的环境,实现自己美好生活的梦想。但当这些村里的骄傲考出去成为大学生以后呢?他们中有几个回到自己那还不富裕的家乡,投身其中的建设呢?人都向往美好的生活,这本无可厚非,但村里留下的是什么?几个大学生的名字,一个虚幻的荣誉而已。人才依旧缺乏,生活依旧贫困。 这种人才流向并非只存在于农村和城市之间,也同样存在于小城市和大城市之间,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之间,以至于我国的西部和东部之间及国内和国外之间。 孩子们的想法和做法并非出自自己思考,而大部分都来源于家长和老师的言传身教。在和一位老大爷的聊天当中,老人告诉我们他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都考学去了城市,在谈到孙子时,老人很自豪的告诉我们,他的大孙子刚在一所省重点高中考了前十名,以后考大学,考名牌大学,到大城市去!老人的笑容让我感受到了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迫切心情。我问老人想没想过让孙子回家乡支援家乡建设,老人说:村子里太苦,能到外面去,干嘛回来。谁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过点好日子! 以XX村的生活水平来说,村子应属富裕的行列。XX村的村民都不想让孩子回来,可想而知其他贫困村的情况。 XX村之所以富裕,关键在于和韩国合作的200亩高效田,其实这对村里既是一笔客观的收入,又是一种劳动力的利用。韩国人出种子,出技术,村里出劳力,出土地,收获后,韩国人回收所有果实和种子,付给村里的报酬只是收益中极少的一部分。而且还规定村里不得留果留种,否则将受重罚。这完全是一种劳动力的欺骗,可是以我们的知识就是无法掌握其中的技术关键。而我们为了这笔可观的收入,还必须甘受韩国人的这种技术欺骗,其原因何在?人才不足!!试想如果村里有这么一批农业知识相当丰富的人才,我们完全可以掌握韩国人的技术,从而为我们自己所用,那时所有的收益都将归我们自己所有。村里将远比现在要富裕! 孩子们是渴望知识的,村里也是需要人才和技术的。但一些客观现实又使我们的教育观念发生变化,造成了人才的流失。改革开放20年来,人们的思想有了极大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在XX村采访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80%的家庭将孩子的教育费用作为自己未来几年内的最重要支出。在资金比过去有了保障之后,我们支持农村教育以不仅仅是财力上的帮助,还应是教育人才和教育观念上的帮助。孩子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知识,同样需要做人的道理、适应时代发展的观念和大局观。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有责任有义务尽我们最大的努力支持农村的教育事业! 下乡过程中所见所闻很多,但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教育问题。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新时期农村的教育事业依然面临很多的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将极大的促进农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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