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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取消学位论文的成绩,根据作假的程序决定是否取消学位,因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学术氛围,对学校和学生的影响都是负面的。 
因为论文是非常难写的,学生们在写的时候就会寻找大量的参考资料和好的例子去模仿,这样就会造成有很多的相似的现象。源头上是让学生更好理解这个论题的中心主旨,然后自己去找一个特殊的出发点去书写才是可以的。
有那么多的科研人员学术造假,无非是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科研评价体系。现在对职称的评价,科研成果几乎成了唯一的标准,科研蒙上了一层厚厚的功利色彩。科学研究成果的数量标准和出版物的等级几乎是苛刻的。一些高校的中青年教师和医务工作者在基层中努力工作,没有时间做科研项目,只有放弃了。事实上,这也是一种无助。另一种情况是,为了完成科学研究的目标,一些人弄虚作假,欺骗和剽窃。就这样,一批“学术垃圾”被添加进来,从而亵渎了学术尊严和学术生活。二是,社会和环境问题。研究人员经常接到令人困惑的电话:“你需要发表论文吗?任何水平都可以代写。”这个“产业”的滋生是学术界的悲哀。人们经常付钱给“枪手”、为“版面”支付高价、行贿受贿等现象见怪不怪,甚至表现出极大的“宽容”。三是,中国缺乏对学术造假的惩罚。在国外,对学术造假的惩罚是致命的。佛蒙特大学医学院的一名副教授因使用虚假数据被判一年徒刑。德国科隆近100名教授帮助不合格学生获得博士学位。许多教授被判5年监禁。震惊世界的韩国干细胞欺诈被判处18个月监禁,缓刑两年。然而,学术剽窃现象在我国高校普遍存在,情况非常糟糕。最终的惩罚是抄袭者几年内不能评估他们的专业头衔,并被暂时解除教师职务。在我国,学术造假一旦成功,将获得巨大利益;然而,当事故发生时,付出的代价并不高。在这方面,许多专家呼吁对学术欺诈进行“惩罚”,应从道德标准、制度建设和法律制裁等方面加以预防和惩罚。除了上述外部因素,造假者的内部因素,即个人素质和学术行为低下,也是重要原因。提高学术素养和遵守学术法规是每个学者和研究者行为的底线。
低调些,不要让老师知道就行了,如果自己做不出来,还不去找人代写,那么等着不毕业嘛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终于出“重典”整治学位论文造假:一旦查实3年内可能将不得再申请学位,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也要受到相应处罚。 教育部起草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现论文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3年内不得再申请学位。学位论文作假包括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中,出现买卖、代写或者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 除造假学生受处罚外,指导教师未尽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将视情况获暂停招生、取消指导资格、处分直至解聘等处理。 针对近年来内部学术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或委托专门机构对论文造假进行调查认定。如果一个学位授予单位出现多起学位论文或连续出现作假情形的,要受到停止或撤销其授予学位资格、核减招生名额等处罚,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单位负责人也要受到问责。 文章涉嫌论文造假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购买飞卖或组织论文论文买卖; (二)由别人写为别人写论文或论文代组织写道; (三)切盗取他人的工作和学术成果; (四)伪造数据; (五)有欺诈论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