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机会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法院在依内国冲突规范本应使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如其适用(或其内容本身)将与法院国的重大利益、道德标准、法律原则想抵触而排除其使用的一种保留制度。国际私法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在涉外民商事关系中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而适用外国法。但是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则是为限制和排除外国法在本国的适用而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本国的社会公共利益。显然这是一对矛盾,然而纵观国际私法发展史,我们不难看出,国际私法的发展正是在适用外国法与限制或排除外国法适用的矛盾中前行的。有学者说国际私法随着“法律准入”和“法律准入壁垒”这一矛盾的彼长此消而不断向前迈进。有人认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应该包含一国道德、政治方面的内涵,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一国利益捍卫国家主权,但是公共秩序内涵过大会阻碍国家之间的交流。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公共秩序的概念也应该国际化,各个国家应做出努力是公共秩序在各国之间有更多的共同点。我国目前对这一制度只有概括的原则的立法,并且用词模糊,不利于法官适用,由于适用这一制度时法官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立法应该严格限制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情形和适用结果,以达到维护本国利益和尊重外国法律的平衡,立法是应该做到用语统一化、概念清晰化、内涵具体化、程序规范化、适用的限定化。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资料2)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6-11-14 15:24:00 ] 作者:段芳芳 编辑:凌月仙仙论文摘要公共秩序的理论萌芽于13、14世纪时意大利巴托鲁斯“法则区别说”已有600多年的历史。公共秩序作为国际私法中的一项制度,自1804年《法国民法典》率先做出规定起,已被各国立法及司法实践所肯定。国际私法是法律的一个部门或分支,是调整在国际交往中所发生的民事、商事法律关系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对推动和促进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民事、商事交往、维护国际间的正常经济秩序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关公共秩序的含义及称谓,长期以来,各个国家、各个地区说法不一,其立法与司法实践也不统一。“公共政策”是英美法系国家通用的一个概念,在大陆法系各国则称之为公共秩序保留条款,亦称排除条款。公共秩序本身是一个颇具弹性的概念,是一国用来对在特定时间内,特定条件下、特定问题上的重大利益或根本利益予以维护或保证的工具。因此,人们常将公共秩序保留称为国际私法中适用外国法的“安全阀”。公共秩序保留政策作为一项国际私法制度体现在立法上一般为如下三种形式:外国规范的方式、内国规范的方式和国际限制规范的方式。 
把下面的材料整理一下,结合自己掌握的只是进行理顺就是很好的一篇小论文。 先概念定义解释: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 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 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有下述几种类型:一是政治国家公序;二是市民社会善良风俗习惯;三是他人人格尊严;四是家庭道德关系准则;五是其他公序良俗。 道德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具有认识、调节、教育、评价以及平衡五个功能。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然而,不同时代与不同阶级,其道德观念都会有所变化。从目前所承认的人性来说,道德即对事物负责,不伤害他人的一种准则。 一个道德沦丧、缺失的国度,不可能有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经济,也不可能有社会的正常发展、基本社会秩序的存在道德作用的发挥有待于道德功能的全面实施。归纳起来,道德具有五个方面的主要功能: 1、认识功能,道德是引导人们追求至善的良师。 2、调节功能,道德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 3、教育功能,道德是催人奋进的引路人。 4、评价功能,道德是公正的法官。 5、平衡功能,道德不仅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平衡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再进一步阐述区别与联系: 在现代民法中,公序良俗原则逐渐成为一项基本法律原则。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它有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以及一般道德观念的重要功能,因而被成为现代民法至高无上的基本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实际上包括两部分: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公序良俗原则在性质上属于一般性条款。因立法当时不可能预见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道德秩序的行为而作出详尽的禁止性规定,故设立公序良俗原则,以弥补禁止性规定之不足。公序良俗原则,性质上为授权型规定。目的在于,遇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社会道德秩序的行为,而又缺乏相应的禁止性法律规定时,法院可直接适用公序良俗原则判决该行为无效。一般认为,诚实信用原则也是社会的道德准则,它与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善良风俗"的区别在于,善良风俗适用于人法中(涉及到性道德和家庭道德),而诚实信用原则则主要适用于财产法中。 公序良俗原则是立法目标、规范性法律文化和社会公众行为的道德依据。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不违法不一定就是高尚,守法也不一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例如将遗产全部给予二奶,不违法,但违反公序良俗违法一定违反道德,违反公序良俗一定违反道德,违反公序良俗不一定违法但是违反公序良俗一定违反民事法律----明确的被写入民法通则的作为重要的法理原则存在 最后做出结论: 我认为在民事法律实践上----即有民事法律意义的道德民事法律和道德没有谁是谁的底线的问题,道德在民事法律上的应用就是公序良俗,两者是一个底线道德的要求比二者要高但是不能用于法律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