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xin8810
统计是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党、政府、人民认识国情国力、决定国策、制定计划的重要依据,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统计法》颁布二十多年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统计法律制度,统计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作用。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法律全球化程度的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统计法律制度的不足日益暴露出来。 本文从法律的视角,采用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具体阐述了我国统计法律制度在目前存在的缺陷,在对国外立法进行借鉴的基础上提出了修改完善我国统计法律制度的相关建议。 本文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统计与统计法概述。首先对统计的概念及其功能和任务作了总体介绍,明确了统计是人类从数量角度认识客观事物的一种实践活动,具有认识、分析、决策功能。其次,介绍了统计法的概念、特点和作用。 第二章:我国现行统计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及缺陷。首先分析了我国统计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然后对统计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即统计管理体制、统计方法制度、统计资料的管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统计执法监督、统计法律责任等逐一进行了研究,进而指出相关统计法律制度中存在的缺陷。 第三章:国外统计法律制度的相关借鉴。这一章主要介绍了法国、德国、印尼、加拿大、美国等国家在统计管理体制、统计调查制度、统计资料保密、统计法律责任方面的度的规定,试图为我国统计法律制度的修改完善提供技术上和立法理念上的借鉴。 第四章:完善我国统计法律制度的建议。笔者针对我国统计法律制度的不足,结合基层统计工作实践,从完善现行统计管理体制、强化统计独立性;规范统计调查,大力推进统计制度和方法改革;加强统计资料的管理;健全统计机构,稳定统计队伍,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准确定性统计违法行为,细化统计法律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加强统计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