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琛洁
当然不是啦,论文有多种写法,有的议论是针对特定的现象展开的,这种就不需要提出什么假设,有些是需要针对一些假设展开讨论的,就需要提出一个假设了。 
假设是举例论证方法,提出假设例子,来供推翻论证正确事实道理的。
56(一)结论本文在考察了农户就业决策的影响因素,并对农户收入及其波动状况对就业决策的动态影响进行了分析后发现,农户在组织自家劳动力时是基于提高收入的一种理性的考虑。而在此过程中,农户在面临收入波动的状况下会理性地调整自家的劳动时间安排。当自家的收入状况得到改善时,农户将会更多地将劳动时间配置到非农领域,而相反,如果其收入状况并不乐观时,农户可能会将更多的时间配置于农业劳动,这事实上也反映出农户在面对收入和就业风险情况下的合理选择。本文的实证结果支持了下面的基本结论:第一,农户家庭是一个具有理性经济行为的组织。为了挣得更多的收入,他们将劳动时间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理性分配,生产效率较高的成员会投入到具有较高比较收益的非农产业部门,从而获得更高的收入报酬。研究也表明,农户家庭的物资资源和人力资源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户的就业行为及其收入的增长。他们会细致地考虑家庭内部的资源禀赋和外部的条件,从而为自身收入的提高做出合理的就业选择。第二,从总体上讲,农户在进行就业决策时,是在综合考虑家庭内部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和外部环境条件的基础上追求家庭效用最大化。在现实生活中,农户则表现出不断地追求自家收入的增长。相应地,农户的就业选择行为也受到农户收入来源预期的显著影响。而不同地区农户在考虑非农就业的问题上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例如,丘陵地区农村劳动力的外出偏好强于平原地区。山区农民虽然也有较强的外出就业倾向,但在实际选择中显得格外谨慎。总之,不同地区农民在做出外出就业的选择时都会全方位考虑就业的收益和成本。第三,从动态发展的角度看,农户的收入波动影响其就业决策。在具体的就业选择中,农户是在一定的选择集下进行选择,而这种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身收入的状况。农户为了创造更多的收入而产生了就业决策,进而形成了一定的就业行为。在自身面临着新的收入状况时,他们则会做出新的选择。由此,在收入提高和就业决策行为变化的互动过程中,笔者发现了农户对自身收入及其收益风险的“精明”判断。这种判断无异于企业家在面对未来的投资风险和收益时的决断。收入波动中的中国农户就业决策(二)政策建议上述研究提供了农户家庭基本层面的一些基础信息。综观上述结论,笔者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在“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下,政府部门应该重视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工作。这需要相关部门以农民增收为突破口进行制度创新,利用更为有效的制度激励农民加强农业生产能力。同时,政府部门需要帮助农民逐步拓宽就业空间,为农民创造更为有利的非农就业环境。第二,政府部门应密切关注农产品的价格和农民收入的状况,注意控制农产品价格,以利于农户收入的提高。农村基层政府更应该加强对农户收入风险的监控,注意将就业引导工作与发展农业生产和提高农民收入结合起来。尤其需要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制定扶贫计划,并为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第三,加大对农村教育和农民就业技能培训的投资力度。在现时条件下,农村基础教育投资中的绝大部分经费应由中央财政统一开支,而仅让基层或县级政府承担极少部分的财政负担。由此而引起的中央财政预算的扩大将可通过适当降低中央财政返还给地方政府的税收比例来解决。第四,政府在引导农民就业的工作中应该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产业结构的差异以及农户的生活条件和各地区的人文习惯采取不同的产业发展战略。根据山区、丘陵和平原地区农民外出就业倾向性的不同,可以探讨程度相对不同的土地流转制度。在山区,可以制定灵活可行的土地流转和承包制度。而在平原和丘陵地区,由于耕地紧张,则可以分阶段逐步推行外出长期就业者土地换“保障”的做法,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