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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蛋疼啊,这老师,好精明的,上次迟到2分钟都说我旷课!TMD 
羌族 羌族是我国56个少数民族之一,主要聚居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及其附近地区,以茂汶羌族自治县最为集中,少数人与汉、藏、回等民族人杂居。使用羌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但今天大多数羌族人通汉语,羌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长期使用汉字。本文通过对羌族礼仪(主要讲婚礼和葬礼)、婚姻家庭来分析羌族的伦理思想。 一、 羌族礼仪反映出来的伦理思想 (一) 羌族婚礼反映出来的伦理思想 羌族注重订婚仪式 订婚时经三道程序,首先“开口酒”,即许口酒。当男女还未成年时,男方请媒人到心目中的女方说亲,如同意则由家长提出一定时间,男方到女方家办酒席宴请,名“开口酒”。酒席上女方提出聘金数目,双方议定,表示订婚初步成功。数月后,男家去女家备酒席招待近亲,称“小定酒”,此时要送上些彩礼,置于神台之上,以示庄重。“大订酒”上,两家具体商定结婚日期,男方要大宴宾客,款待女方亲朋,此时男方根据议定交清聘礼,特别要备一分银子奉送岳母,在整个订婚过程中,姑娘不得露面,藏于房内或亲友家中。 羌族婚礼隆重而且热闹 结婚又有“女花夜”、“正宴”及“谢客”三道仪式。“女花夜”,由女方备咂酒两坛招待前来庆贺、送礼的客人,男女各一坛,大家跳舞、唱歌庆贺。“正宴”即娶媳妇,男方备三匹马前来迎亲,一匹新娘乘骑,另二匹伴娘骑,伴娘系内亲闺女。新娘穿着特制的红嫁衣,脚穿由家嫂做的红绣花鞋,由其亲兄弟背出大门上马,新娘手蒙脸而大哭,有的哭得悲悲切切,有的仅是走走过场。父母将平日为新郎做的鞋、袜等塞进背兜,让女儿带到男家。拾掇停当,乐队吹起唢呐相送,送亲者背起箱子,抬起柜子,热热闹闹送新娘出嫁。 送亲途中,如经过亲戚家门口,便由亲戚摆设茶席、备糕点水果等招待送亲队伍,炮手放三声明火枪以示到达,男方亲戚手捧面条上前敬献,伴娘同送亲的即入茶席。到男家村寨,全寨人齐集寨头,迎接新娘。到了男家,要给伴娘和牵马人少量下马钱,否则不下马。下马后新郎在门口撒把米于地下,厨师提只雄鸡,宰杀后洒鸡血于大门上,以避邪煞之意,新娘新郎即刻进门抢坐上席。 新郎新娘入洞房后,设在露天坝子的盛大宴会便开始了。贵客们边吃边喝、边歌边舞,先唱“赞新娘”的酒歌,歌词内容是赞颂新娘的美貌,从头唱到脚下,后唱“赞新郎”,称颂新郎人品端庄、精明能干。人们一直歌舞到深夜,甚至天明。第二天,主人再备两席“谢客”,整个仪式才结束。婚后第三天,新郎同弟兄背酒肉送新娘回娘家,新郎住一两日,新娘得住数日甚至数月,也有的住l~3年后,才由丈夫接回。 羌族中女人地位低,没有拒绝婚姻的权利 过去羌区还有抢婚的习俗。当男方求婚遭拒绝对,乘女子在外劳动或外出时将她抢回家,第二天由男子背猪膘及酒到女家再次求婚,由于生米已煮成熟饭,女方也就答应。女子不愿者,可于次日偷跑回家,男方一般不追究。抢婚时可抢姑娘,也可抢寡妇。 (二) 羌族葬礼反映出来的伦理思想 羌族人重视孝道,能坦然接受自然规律 “重死”是羌族的文化情结,在羌人看来“人有生错的,没有死错的”。死亡意味着人离开了现实世界进入了祖先居住的“鬼寨”,因此死亡也有“回老家”的意思,说羌人的死具有“视死如归”的意味也不过分。可见羌族对死亡有着客观的认识,对年老死亡并不恐惧,而是认识到“死”是任何人不可逃避的自然法则。羌族以年满六十岁后死为喜事,有“白喜事”之说。正如将新生成员隆重迎入一样,也要将离世人隆重送走。以大、小母舅为代表的宗族监督力量要来检验死者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然后对死者家属进行抚慰,表彰孝道,通过对死者的悼念,达到整合社会的现实目的。 羌族人重视丧葬礼仪,并且母舅在家族中的地位高 人死后,立即找来专门负责收敛的人,趁尸体尚未僵硬,给死者穿上早就准备好的“老衣”。从头到脚,一应俱全,一般为六件衣,衣服的质地视家庭条件而定。然后将尸体停放在棺材中,德高望重者的棺材要讲究一些,要挑选当地最好的柏木做棺材,棺木底板上绘有日月星辰、山川湖海、百鸟百兽,撒有五谷杂粮,而且在棺材中设有木床。尸体旁殉以死者生前喜爱之物,如拐杖、烟袋等。盖棺时不扣严,一般留有缝隙,又要将石锤插入铧头一起放入火塘中,为死者改罪。接着将死者睡过的床铺草褥搬出焚烧,鸣枪三响,以示礼送死者的灵魂,同时也是给村中邻里报丧。接着竖起扎有白色仙鹤的杉杆,仙鹤的头要朝向西方,一般高九米,有“驾鹤西游”之意。在棺材前放上祭桌,摆上酒肉,点上清油长明灯,用红纸写灵牌,开始停丧。一切全部安排妥当后,由死者的儿子,一般为长子带礼物去请端公(“释比”),端公(“释比”)来后先掐算一番,然后选出两个吉日让主家选择。丧家按照端公(“释比”)的测算结果,召开家族会议,各家家长和寨中老人都会主动来丧家帮忙,一致商定葬期,并对具体事物进行安排,落实到人。同时通知远方子弟奔丧。死者儿女即开始到亲戚家报丧,其中最重要的是到母舅家报丧。接着向晚辈发放孝帕,赶制花圈,丧家开始接待邻居吊唁,组织相帮弟兄,安排各自执事,商借家什,全村人都自发地以丧事为工作中心。 羌族人重视家庭的平衡,关注下一代的成长 人的死亡,特别是一位家长的死亡,既打破了羌族家庭的平衡,也使羌寨的社会分层失去了平衡。如何通过一种传统的文化安顿死者,恢复失去的家庭和社区平衡就成为羌族葬俗的主要社会功能。羌族葬俗的许多程序属于社会性的宗教体验,而这种宗教体验只是针对成年人的,即满十六岁的青年。却把小孩子排除在外,起到了保护下一代,使之不受惊吓,不被鬼魂抓去的作用。 自成一格的羌族火葬习俗具有鲜明的规范性,构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风俗系统,也相应地折射出了羌族的社会文化形态。在国家推行火葬,提出“死人不与活人争地”口号的前提下,羌族的火葬习俗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 羌族婚姻家庭反映出来的伦理思想 羌族的婚姻形式,基本是一夫一妻制。解放前,男女青年无恋爱自由,视自由恋爱为有损家风,婚姻不能自由,封建买卖婚姻盛行,儿女婚事均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羌族每个家庭就是一个生产和生活单位。一般家庭是直系亲属同居,家庭成员多是祖孙三代。以父母、子女两代居多。平均每家3至5口人,除独子外,多子家庭在儿子长大成婚后,分家独立门户。父母身边留一子作养老送终的依靠和传宗接代的苗子,所留以最年幼儿子居多。 家庭中以男性年长者为一家之主,皆由父亲担任,如父去世儿子可当家。如绝嗣,家产由父亲亲属继承。家庭中男性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可支配家庭收支、安排生产、决定婚嫁和财产继承,主持祖先祭祀及参加重大社会活动等。而女性则处于支配地位,不仅无财产继承权,也不能参加重大祭祀活动,还不能随便与男子谈笑。由于羌族妇女在生产劳动中,占据重要地位,除不犁地外,从种到收的农活及家务都由她们操持,并受母权制残余影响,她们在家庭中也拥有较大的权力和地位。如儿女的婚事须征询她们的意见,无儿时财产可由女婿继承家业等。另在家庭中母舅权力较大,诸如婚丧嫁娶、分家、继承家业等大事,皆须母舅允诺并由他们主持办理。 由此可见,羌族是以父权、男权为主的社会,以家庭为主要单位从事经济活动。女性在这个群体中有一定的地位,但是地位不高、权力不大。母舅在家庭中有很大的权力,这一点是很多少数民族伦理思想共有的。 羌族是我们55个少数民族之一,羌族的文化是我们中华文明宝库的一个瑰宝,羌族礼仪、宗教信仰、禁忌、婚姻家庭、饮食等方面反映的民族伦理思想是值得我们分析和研究的。在面对羌族的民族伦理思想时,我们要看到它好的一面,也要看到其消极的一面,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文明的曙光——论经济发展与中国文化的复兴 众所周知,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在工业革命之前,有1000多年的时间,中国文化的成就,在当时世界上所有文明当中处于巅峰状态,但是工业革命以后,中国的国际地位急剧下滑,变成为一个相对落后的国家。从鸦片战争到现在的160年时间里,中国的知识分子一直在探讨,怎样才能让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得到复兴。 文化撞击与文化自洽 要探讨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的复兴,首先就要探讨中国在工业革命以后急剧衰落的原因。很长一段时间,不少国内外学者把中国的落后归结为中国儒家文化的保守和顽固,提出打倒孔家店,认为中国要复兴必须彻底铲除儒家文化的影响。这个说法一直延续到1980年代。 中国文化跟中国现代化的关系到底是什么?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要弄清楚何谓文化。不同的学者对文化会有不同的定义,我个人喜欢的是费孝通先生的老师马林诺夫斯基的定义。他将文化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器物层次,也就是生产、生活工具;二是组织层次,包括社会、经济、政治组织;三是精神层次,即人的伦理、价值取向等。其实,这三个层次的划分与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论述有异曲同工之妙。对应起来看,器物、生产、生活工具是经济基础,而组织和伦理、价值则是上层建筑。 一个文化体,在没有外来文化撞击的时候,它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会形成一个自洽的实体。比如,在原始社会里,生产工具是石头,生产方式是游猎,生产力水平很低,它的社会组织方式是公社,伦理、价值是公有。这样一个上层建筑或曰社会组织和价值标准,有利于发挥打猎时的规模经济,以及克服因为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和食物不可储存给每个人的生存带来的风险,所以与非常低的生产力的水平是相洽的。后来生产力水平提高了,由游猎进入到农耕,由以石头为工具进入到以铜器为工具,组织的方式进入到以家庭为单位的宗族社会,伦理、价值由原来的公有变为私有。这种转变可以归因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在农耕的生产方式中,只要每个人付出努力,将来生产、收获多少是可以预期的。所以,以家庭为单位的宗族社会组织和私有制的价值伦理有利于提高每个人的生产积极性。 如果没有外来文化的冲击,每个文化体应该都是器物、组织、价值三个层次自洽的实体,并没有所谓的先进与落后的区别。只有当一个文化体跟另一个文化体碰撞了,才会有先进与落后之分。那么,先进与落后到底是靠什么来决定的?在上层建筑领域,尤其是在价值伦理方面,很难说什么是比较好的,什么是比较差的。比如,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共有、共享,与农耕社会私有制里每个人为自己负责,到底哪个比较好?确实很难说。把人类文明分为先进的文明跟落后的文明的最主要的评判标准是经济基础,也就是生产力水平。中国的文化从世界上最先进的变为世界上相对落后的,也正是由于在18世纪工业革命以后,西方器物发明的突飞猛进,经济基础快速提高,而当时中国经济基础的提升却滞后了。 通过技术创新提升经济基础 因此,要讲中国文化的复兴,首先应该分析中国的经济基础有没有办法赶上西方国家的经济基础,中国的生产力水平有没有办法赶上发达国家的生产力水平。作为经济学者,我对于中国的生产力水平也就是经济基础提高的可能性,是相当乐观的。因为,生产力水平或是经济基础的提高,从长远来看,最重要的就是要有技术的不断创新。而技术创新的方式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是不一样的。对于西方那些技术先进的国家,技术创新的方式只能是自己发明。而对于像中国这样经济基础比较落后的国家,技术创新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己发明,另外一种就是利用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以引进技术来取得创新。哪一种方式比较好?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好坏的唯一标准是成本孰低、效益孰高。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现了日本的奇迹以及亚洲“四小龙”的奇迹,其背后的秘密就在于这些国家和地区,能够比较好地利用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来引进技术,以很低的成本取得技术创新。技术创新的速度快,整个经济基础发展就快,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也随之缩小了。中国在 1979年改革前后的经验证明了这一点:在1979年之前,中国主张自力更生,自己发明技术,在最尖端的技术上同发达国家竞争,但是经济发展的绩效却不高;1979年以后,中国开始像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一样,以引进技术为主来获取技术创新,此后的25年,中国取得了每年经济增长3%的成绩。 延续着引进技术这条道路,中国在未来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或者更长的时间里,能不能保持经济的快速增长,让中国的生产力水平与发达国家比较接近?对于这一点,我也比较乐观。根据各种比较,包括人的生命预期、婴儿死亡率、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等等一系列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对比,中国在2000年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大约相当于日本在1960年的水平。众所周知,日本从1960年开始到1988年,用了28年的时间,人均收入赶上美国。尽管我不会过分乐观地认为,从2000年开始到2030年,中国的人均收入会赶上美国,但是我完全相信,现在人均收入是美国的3%的中国,靠引进技术来取得经济的快速增长,到2030年的时候人均收入可能达到美国的20%。从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经验来看,届时人民币很可能会升值,根据升值的数量预计,我国的人均收入很可能将是美国的30%甚至40%。如果中国在2030年人均收入达到美国的20%,中国的人口是美国的5倍,那么中国的经济总体实力就会与美国相当。如果中国到那时人均收入可以达到美国的30%,中国的经济规模就比美国高50%,如果那时的人均收入达到美国的40%,中国的经济规模就是美国的两倍。当然,要把这些潜在的技术可能性转化成经济的现实,就要靠改革开放,要靠维持政治稳定,要靠提高教育、产业水平,要靠不断吸收外来的技术、管理。只有做到这些,前述的预期才能够实现。 再造内部自洽的中国文化 中国文化的现代化,不仅是经济基础的现代化,也必须有和现代化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上层建筑。需要进一步分析的是,中国现有的以儒家文化为基础的上层建筑如伦理、价值等会不会变成提高生产力水平的一个障碍,或者说如果中国的生产力水平能够提高的话,中国的上层建筑会不会随之进行创新、调适,变成一个新的内部自洽的文化实体? “五四”运动以后,大多数学者把中国的落后归因于中国儒家文化的保守、顽固。他们批判儒家文化,认为儒家文化的代表者孔子是顽固、保守、落后的,因为孔子讲“述而不作”,他不创新。这种理解并不全面。孟子称孔子是“圣之时者”,也就是孔子之所以是圣人,是因为孔子主张的“仁”,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其主张是与时俱进的,他的“述而不作”是有选择的,把过去的典章制度按照所处时代的需要给予创新性的整理、诠释。不仅孔子是这样,儒家第二个代表人物孟子也是这样。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孔子曰“己立立人,己达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的“仁”是“视人如己”的道德关怀。孟子的“义”是“义者宜也”,“义者人之正路也”,也就是人所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虽然判断的标准还在于人自己的心。所以,孟子有 “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说法。但是,和孔子相比,孟子的“义”更强调的是人对社会的责任,他的学说反映的是战国末期社会纷乱的现实。后来儒家文化又继续发展,到了宋明时期,社会经济基础改变了,又受到印度佛学冲击。面对印度文化的冲击,中国的儒家文化并没有退缩,而是把佛教的思想消化、提升,扩大了中国儒家文化的范畴;儒家学者除了强调人对社会的责任以外,还增加了对人的终极价值的探索。宋朝武力虽不强,但是在经济上达到了一个新的巅峰,宋朝的儒家哲学被称为理学,理学大师朱熹注释的“四书”成为科举的标准教材,但是中国的文化并没有在那里停止。到了明朝,出现了王阳明的“心学”,理学和心学的差异可以从对《大学》一书中“格物致知”的理解的不同反映出来。朱熹认为“格物致知”是“即物穷理”,也就是从各个事物上去找寻背后的道理。王阳明则认为 “格物致知”是“致良知”,也就是去除蒙蔽每个人良知的物欲以恢复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良知。王阳明的“心学”是适应明朝中叶资本主义萌芽以后,新兴资产阶级思想解放的要求的。 因此,作为上层建筑的儒家文化是有能力随着时代、环境的不同,而不断调整、创新的,并不是像许多学者所认为的是顽固、保守和一成不变的。实际上,这一点也可以从日本和亚洲“四小龙”有能力在儒家文化基础上实现现代化得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