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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juhua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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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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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戏曲成熟的突出标志是脚色的形成,戏曲的发展也和戏曲脚色的发展密不可分,探讨脚色的演化,对戏曲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早期出现的巫傩演出和俳优表演,虽然标志了中国戏剧较早的起源与发生,巫灵、俳优却并非脚色。在唐代部色影响下,宋金时期出现的杂剧色才是脚色的源头,五杂剧色变伎艺性的歌舞、说唱等演出方式为搬演故事的形态时,脚色就出现了。而脚色又在搬演故事、塑造人物形象的过程中发生分化。所以古典戏曲脚色的演化明显分为两个阶段:从杂剧色到生旦净末丑等脚色的出现,是由伎艺表演定型为脚色的演进阶段;定型化的脚色分蘖出自身的老、小、副等脚色则是脚色的分化阶段。 我国戏剧的起源甚早,而戏曲的成熟则甚晚。在戏曲成熟之前,包括参军戏在内的各类戏剧演出中都还没有脚色的出现,而脚色体制的完备则是戏曲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戏曲脚色经历了由唐至宋的漫长的孕育时期,为戏曲的成熟做好了伎艺经验的积累,演员分类的雏形,演出内容的准备等。伎艺表演之“戏”与叙事内容之“曲”的结合,最终要通过脚色的演出来完成。通过对于戏曲脚色的形成的探讨,我们可以获得探讨戏剧起源与戏曲形成关系的具体视角。原始戏剧和古剧的演出中是没有脚色的,作为一种便于安排调度的制度化的人员分类,脚色的形成受到了宫廷部色制度的深刻影响,尽管脚色名称有其令人难解之处,其所具有的深刻的人文烙印还是无可置疑的。而脚色制度一旦确立,便开始具有了独立的品格,开始和戏曲形态的演进相结合,发生着变化。对脚色演化的梳理和探讨有助于我们通过具体的考证研究获得对戏曲演进的理论认识。一戏曲脚色的出现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却是中国戏剧发展的分水岭。横而言之,脚色制标志了中国传统戏曲与西方戏剧的差异。纵而言之,从我国的原始戏剧到诸种泛戏剧形态,最后到戏曲,脚色标志了戏曲的成熟,为诸种戏剧形态走向成熟的戏曲提供了足资效法的路径和方式。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是:戏曲是不是戏剧?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反过来问个问题:是不是所有戏剧样式都可以和戏曲划等号呢?却没有办法得到肯定答复。由此,我们可一言以概之:戏曲是戏剧的一种类型,就像戏剧可包括话剧、歌剧和舞剧,也可包括歌、舞、说白合而为一的戏曲,而戏曲和诸种戏剧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通过脚色制进行演出。所以说有无脚色制是戏曲和一般意义而言的戏剧的分水岭。对此问题,可以通过对戏剧发展史的探讨而获得深入理解。关于戏剧的发生与起源,王廷信先生说:……就历史事实而言,在中国早期历史上,戏剧之形式本体——扮演又曾长期依附于宗教仪式。原始部族宗教对戏剧的孕育说明了这一点。这种现象同原始部族宗教仪式的混沌性有关。随着人类文明的进化,宗教和戏剧都分别会形成其质的规定性,朝着各自的方向发展。①宗教在戏剧发生与起源上所起的作用是人类文明发展中的共同现象,虽然这样说有些笼统,但又确实是为现存原始部族的宗教仪式和文物、文献材料所印证的历史事实。故王国维指出:“灵之为职,或偃蹇以象神,或婆娑以乐神,盖后世戏剧之萌芽,已有存焉者矣。②” 通过《宋元戏曲史》第一章“上古至五代之戏剧”的探讨,王国维在注意到巫(灵)对戏剧起源的作用的同时,还注意到随着文明进步,国家的出现使宫廷中的俳优从另外一个方面对于戏剧的产生发挥了较大的影响,概言之即:巫以乐神,而优以乐人;巫以歌舞为主,而优以调谑为主,巫以女为之,而优以男为之。至若优孟之为孙叔敖衣冠,而楚王欲以为相;优施一舞,而孔子谓其笑君,则于言语之外,其调戏亦以动作行之,与后世之优,颇复相类。后世戏剧,当自巫、优二者出。①而无论巫灵还是俳优,戏剧性的装扮表演只是他们各自职司的一部分内容。此外,戏曲脚色的装扮表演还和这些巫灵、俳优的表演有着很大不同。从功能上说,巫灵扮演的目的是沟通神人,表达对神灵的敬畏和祈福禳灾的,装扮表演自身是为了更好、更有效地达致其诉求的愿望,这样的扮演注重的不是戏剧效果,而是愿望的实现。巫灵扮演中,今人看到的戏剧化的形式在当事人的意念中却没有丝毫的存在,而戏剧化的形式也仅是巫灵演出的手段而已。这样,巫灵自身甚至算不得演员,他的表演不是给他人作愉悦身心的观赏,而是通过全身心的投入所形成的情感体验感染他的族人,共同进入一种虔诚的宗教氛围中。此外,巫灵装扮也不同于戏曲脚色的装扮。戏曲脚色装扮的效果首先是愉悦美,要使观众赏心悦目,巫灵扮演则希望营造一种意想中的逼真的氛围,以使其所诉求的愿望更好的完成。原始巫灵在周代制礼作乐的制度化改造后,依然顽强的存在,甚至到今天,比如在先秦的民间广泛盛行“乡人傩”,汉代则有每年的宫廷大傩逐除仪式,而时至今日的民间也不绝如缕地残存着原始巫灵的种种痕迹。只是随着文明进步,笼罩在原始巫灵表演中的那种能够感染观演者作共同的情感体验的宗教氛围已消退淡化,于是逐渐具有了某些戏剧化的因素。更重要的是,由于制度化的礼乐文化的强制力,巫灵、傩除等具有原始宗教特点的活动也被改造为祭礼的形式。于是我们看到,最初带有令人紧张的气氛的巫灵、傩除表演渐渐被戏拟化的礼敬仪式所笼罩,这一过程中的参与者基本具有了某种仪式戏剧表演者的特点,但也毕竟不可能被看作是戏曲脚色,甚至也还不是戏剧演员。同样,对于俳优来讲,他们的某些戏谏活动虽被我们按照戏剧要素的分解而获得了戏剧演出的结论,其实也是似是而非的认识。对要素的分解和对整体认识的结论往往会有脱节,比如每一种植物都可以分解出蛋白质、叶绿素,但不等于含有蛋白质、叶绿素的生物都是植物。所以这样的研究不能改变俳优戏谏的本质:《宋元戏曲史》对于滑稽戏与歌舞戏曾作如下区分:“一以歌舞为主,一以言语为主;一则演故事,一则讽时事;一为应节之舞蹈,一为随意之动作;一可永久演之,一则除一时一地外,不容施于他处。②”就能很好地说明俳优戏谏的本质,何况,早期俳优还只是滑稽戏的萌芽阶段。即以《优孟衣冠》而论,其所装扮之行为与效果和戏剧舞台上演出“优孟衣冠”故事的区别是什么呢?周贻白先生说: 其实,这段故实,说它已具戏剧的形式,显然过早,因为戏剧的基本条件,是要表演故事。优孟之“为孙叔敖衣冠”,固已作人物的模仿,而其目的,却不过借这种形式来实行其谲谏。形貌和举止之像孙叔敖,充其量,不过接近戏剧中一个脚色,而所表演的,仅为“庄王置酒,前为寿”,并无情节可言,岂得谓为戏剧?③周氏之“脚色”实为扮人物的“角色”之意,故“优孟衣冠”中的优孟只是专扮某一人而已,和戏曲脚色可以扮不同角色人物远不可同日而语。就俳优的职责而言,固然可以被看作是御用演员,但他们主要是通过歌舞、伎艺的展示为王公贵族提供愉悦身心的表演,即使有戏谏扮演也仅偶然为之,不可能成为重要职司,所以根本就算不得是戏剧演员,“俳优杂戏”固其宜也。当然,这种情况自唐代开始发生了变化。唐代对于中国戏剧史的重要价值体现在如下四点:一是规模空前的民族融合和文化交流为戏剧形态的演变增添了大量的养分;二是空前繁盛的乐舞为戏剧的舞蹈化扮演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散乐表演中出现了初步伎艺化的经验手段的积累,为其他伎艺化表演手段走上程式化发展和经验积累的道路开辟了道路;四是宫廷中的乐部制度确立了宫廷演员的部色分类,从人文制度的层面完善了导致戏曲脚色经由杂剧色出现并成熟的机制。首先看前三点。《宋元戏曲史》在分析唐代歌舞戏“大面”与“踏摇娘”的歌舞表演之特色与性质时认为:前此虽有歌舞,未用之以演故事;虽演故事,未尝合以歌舞,不可谓非优戏之创例也。盖魏齐周三朝,皆以外族入主中国,其与西域诸国,交通频繁,龟兹、天竺、康国、安国等乐,皆于此时入中国。而龟兹乐则自隋唐以来,相承用之,以迄于今。此时外国戏剧,当与之俱入中国。①可以作为隋唐以来中外戏剧交流的一个例证。大量敦煌乐舞的壁画、雕塑更可以为此说法作一个有力的注解,中国舞蹈艺术研究会舞蹈史研究组编写的《全唐诗中的乐舞资料》(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年)则可以与敦煌文物一起提供有力的文献支持。而这些材料和说法则可以让我们看到煌煌大唐当年的舞蹈风尚:隋唐时代,特别是唐代,舞蹈活动极为普遍。社会各阶层,在不同的场合,运用各种方式,频繁地进行丰富多彩的舞蹈活动。舞蹈是人们乐于欣赏的表演艺术,又是人们用以自娱的极好方式。因此,王室贵族祭祀天地祖先、朝会大典、宴百寮及域外来宾,或欣赏,或自娱,都有舞蹈活动;佛寺神庙宣传宗教、招揽信徒、礼佛敬神,有舞蹈活动;民间巫觋通神娱神,也要借助舞蹈;酒肆、广场、街头,有乐舞艺人献艺谋生;传统节日举行大酺,有大规模的群众舞蹈活动遍及城市乡村,几天几夜歌舞不停,舞蹈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②从戏曲表演中的脚色都可以载歌载舞看,与这一时期的舞蹈风尚实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其实,戏曲表演舞蹈化的伎艺手段也就是自唐代开始的。“歌舞演出是一个形态丰富的载体,这其中自然孕育着戏剧扮演的要素,而在走向叙事扮演的过程中,需要有一些具体的伎艺手段把这些已经呼之欲出的戏剧要素表现出来,提炼为纯粹的戏剧手段。③”这些手段主要就是“弄”伎和“打”伎,其中“弄”伎就是自唐代散乐中各类“戏弄”表演发展而来。④且这些伎艺手段是造成一般角色和戏曲脚色本质差异的重要依据。再看第四点。在第一章中,通过对脚色来源与演化为戏曲术语过程的探讨,我们知道了在戏曲脚色形成之前,首先是伎艺化的演员群体“杂剧色”,而这些杂剧色的存在和产生就是杂剧“传学教坊十三部”后,借鉴了宫廷教坊的“部色”制才逐步形成的。而教坊中分部管理始自隋代“七部乐”到“九部乐”的变化,唐代则出现了“九部乐”到“十部乐”,继而有唐玄宗“梨园”的创立,自此进一步根据伎艺水平的高下与所演种类分为“坐部伎”与“立部伎”等。这种管理办法在宋代体现为“色有色长,部有部头”的“筚篥部、大鼓部、拍板部”与“歌板色、琵琶色、筝色、方响色、笙色、龙笛色、头管色、舞旋色、杂剧色、参军色”等。在此基础上,杂剧的“杂”又使得其诸“杂”演员按照自身的职司与演出形态等分为“末泥”、“引戏”、“副末”、“副净”和“装孤”等“杂剧色”。俱《武林旧事》的“官本杂剧段数”和《辍耕录》“金院本名目”又可知,杂剧色所演虽有故事,却还没有成为代言体的演出,而是歌舞的形式。虽然歌舞也可以发展出歌剧和舞剧,宋杂剧演出中的歌舞却是舞蹈者与歌唱者同演一事,“表”(歌唱内容)与“演”(舞蹈表现)是各自分离的。王国维《戏曲考原》在列举了曾布的《水调歌头》和董颖的《道宫·薄媚》两段大曲后曾有如下一段话:“今以曾、董大曲与真戏曲相比较,则舞大曲时之动作,皆有定制,未必与所演之人物所要之动作相适合。其词亦系旁观者之言,而非所演之人物之言,故其去真戏曲尚远也。”③这就是说,在歌舞演故事时,倘言语、动作、歌唱非与塑造人物的情节、内容要求相适合,这样的戏曲就是一种表演形式,还算不上是真戏曲。真戏曲须将定制化的动作“与所演之人物所要之动作相适合”,即变抒情歌舞为叙事歌舞;此外还要合旁观者之言与演者动作为一身。总之,王国维所认为的戏曲,是具有强烈抒情特征的歌舞化故事表演,当这种抒情“歌舞演故事”走向叙事化扮演时,就成为“真戏曲”。而通过叙事歌舞的形式表现故事的内容就构成后世所谓的“真戏剧”。②既然“真戏剧”都还没有形成,杂剧色就更不能看作是戏曲脚色了。二古典戏曲脚色的研究中,一个重大的缺陷就是不重视脚色制在戏曲发展形成过程中的重大作用。忽视戏曲艺术“戏”的成分主要是以“伎艺化”的扮演手段,在叙事演出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从这一角度看,唐戏弄是古典戏曲的准备阶段,但戏曲的成熟,应是在“官本杂剧段数”和“院本名目”的伎艺手段程式化积累完成并孕育出具有不同演出形态、职司的脚色后体现出来的。这一点通过对脚色演化的分析可以看得更清楚。杂剧色出现后,大致的分工如文献所载:“末泥为长,每一场四人或五人。先做寻常熟事一段,名曰艳段;次做正杂剧,通名两段。末泥色主张,引戏色分付,副净色发乔,副末色打诨,或添一人名曰装孤。其吹曲破断送者,谓之把色。③”也就是说五杂剧色中“末泥”为“戏头”,在“色有色长,部有部头”制度中就是杂剧色色长。但他并不侧身演出活动之外,“主张”就说他的演出职司,即以歌唱或韵说念白来参与演出,突出的演唱伎艺是末尼色发展为金元杂剧主唱之正末的基础,在女性所扮末泥则为主唱之正旦。此外,“分付”成为了引戏色的演出职司,那就是通过舞蹈身段动作,当然也要有言语念白的辅助,来参与到演出中“分付演出”,所谓“引戏”之“引”与末尼色的“戏头”比较,不同之处在本书第二章“末色考”中可以看出,是:末尼为戏头且“为长”的职司表明了其最早出场,很多情况下,最早出场也有“引”戏的含义;但在具体演出形态上,末尼色主张系以唱为主,而引戏色吩咐还要负责开场后演出人物的持续进行,以说白为“分付”。又因二者可以互通兼任,南戏中“引戏”接续“末尼”最早开场则为“末”。……末的“始事”之“引”是最早出场,随后可以中止交由其他脚色演出,“引戏”之“引”则是进行性可持续的表演形态。南戏中,因为引戏取代了末尼的开场始事,又在开场之通过“冲场”交由生脚演出,也就自然可命名为“末”。五杂剧色中,最为人熟知的是“副净色发乔,副末色打诨”的表演,根据其“发乔”与“打诨”的特点与后世戏曲脚色的比较可以看出,能够和这一演出的方式类同的只有南戏传奇中的净丑打诨戏谑,由于南戏传奇中的末和副末都极少参与科诨式演出,就和杂剧色中的副末有了很大不同。通过戏曲文物资料形象化的直观展示,结合杂剧色副末的“打诨”,我们考证了它其实就是我们久寻不得的“净”色,这一事实已为本书第三章的“净色考”所论证。杂剧色“副净”则如本书第五章和黄天骥先生所论述的那样,是戏曲脚色“丑”前身。此外,“添一人名曰装孤”的做法则发展成了后世戏曲演出中常见的,在次要演员人手不够时增加“外”、“贴”等脚色的做法,不过已不仅是“添一人”了。至此,我们得出了杂剧色和南戏传奇戏曲脚色之间发展的关系为:杂剧色 末泥 引戏 副末 副净 或添一人 脚色 生(女为旦) 末(女为旦) 净 丑 外、贴这一列表中的杂剧色脚色对应关系打破了以往认为戏曲脚色末净来自于杂剧色之副末、副净的结论,恢复了引戏色在戏曲脚色演化过程中应有的位置。此外,对于杂剧色演进到戏曲脚色过程的考证,也有力地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生、旦两个脚色晚于杂剧色末、净而出现,且它们的出现背景是戏曲演出活动适应散段式的伎艺性表演走向叙事故事的扮演,也就是说戏曲表演走向以塑造人物形象和铺叙故事情节为中心的变化,是生、旦作为戏曲脚色出现的前提条件。首先按照剧本所反映的事实,是“生”一律指的是男主角,“旦”一无例外地是女主角;其次结合生、旦名称后出的现象,我们的结论就是:生、旦的本质就是表明男女主人公的一个符号,是作为叙事文学中的男、女主角的演出者。一句话,旦者,戏曲中表明女性身份的符号而已;生者,戏曲中表明男性演员身份的符号而已。无论扮演者是男是女,其在剧中往往可由“生”、“旦”的名称决定其在剧中必为相应的男或女主人公,除此之外,别无深意。

关于戏曲发展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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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ly_hua

当代中国小剧场戏剧是在中国开放改革的大背景下,在中国戏剧变革创新的潮流中出现的。1976年,文革结束后,中国话剧首先站到了时代前面,反映了人民的政治觉醒,因而出现了《于无声处》等表现人民心声的戏剧作品。不久,随着揭批四人帮和人们对政治生活的反思,一大批“社会问题剧”如《救救她》、《报春花等》等问世。这些社会问题剧得到了广大观众的共鸣,在社会上激起强烈反响。但话剧本身却因为多年来创作观念的束缚和对世界戏剧新发展的无知,显得陈旧与僵化。中国话剧不仅需要思想的解放,而且需要从艺术上探索出新路,正是在这样的时代需求下,小剧场戏剧应运而生。本文这里所论述的中国当代小剧场戏剧,是指从1982至2002年间,在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正规或非正规的小型演出场所进行的戏剧演出。 第一节 当代小剧场戏剧的三次兴起 1、《绝对信号》和小剧场戏剧的兴起 1982年,由高行健、刘会远编剧,林兆华导演的《绝对信号》在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一楼排练厅演出。这个戏以崭新的戏剧空间形式吸引了中国戏剧界。剧中讲述的是无业青年黑子在车匪的唆使下,企图抢劫货运列车上的货物,他上了由同学小号担任见习车长的守车。为了保证抢劫成功,车匪同时混上了守车。而黑子的女友、小号的同学蜜蜂因误了车也上了守车。货车开行不久,小号的师傅老车长就看出了问题,一路上,他不断提醒小号、暗示蜜蜂、警告车匪、敲打黑子。在最后关头,在车长的大义感召下,在女友蜜蜂的鼓励下,黑子终于回头,决然与车匪分手,制止了车匪的抢劫和逃跑意图,但自己也中枪受伤。《绝对信号》的演出与当时人们常见的正规大剧场完全不同,它抛弃了镜框式舞台而代之以中心舞台,观众围绕在舞台四周。由于离表演区很近,在演出中观众可以看到演员表演上的任何细致变化。导演运用灯光、音响、音乐等各种手段,让人物随着戏剧情境的变化,在现实,想象,回忆三个不同的时空中进行多重性表演,让演员通过表演角色心理活动的外化形象来展示角色隐秘的灵魂。这个戏在内部演出时获得了北京人艺领导和一些老演员的肯定,于是改成对外公演。结果不仅获得观众和戏剧界同行的认可,而且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这种令人耳目一新的“小剧场”演剧方式,立即受到了戏剧界和新闻媒体的关注。于是引发了一场关于《绝对信号》艺术特点的讨论。在讨论中,有人提出戏中运用了西方文学中“意识流”的表现手法,有人认为戏的演出形式与西方的“咖啡戏剧”相类似,有人认为演出体现了“电影化”风格。有人则认为演出是“对戏曲舞台时空概念的创造性运用”。(1)不管是哪一种观点,讨论者都完全肯定了剧作和导演的探索。都认为这个戏是中国当代小剧场戏剧的里程碑作品。《绝对信号》之所以能够大获成功,源于编剧和导演在艺术追求上的自觉性和戏剧观念上的一致。早在1982年4月初,林兆华就谈到,“硬编出来的矛盾冲突加上过火的表演,观众没法信服《绝对信号》这个不象戏的戏,给我提供了基础,我将在最便于与观众产生交流的小剧场进行试验。”(2)明确提出了使用小剧场进行演出的构想。过了一个月,1982年5月4日,林兆华在与高行健再次讨论《绝对信号》艺术总体构思时,更加明确地提出,“这回一定要把小剧场搞起来,宴会厅不行就在排练厅安点简易的灯光。演员也不化装,就穿日常生活中的服装,就看相互真实的表演。”(3)形成了对于小剧场戏剧演出的完整想法。 随着民间剧社的出现,独立制作人的制作方式浮出水面并在整个小剧场戏剧演出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34)。独立制作人作为演出的组织者,负责筹集演出经费,寻找剧本,邀请导演、表演和舞台制作人员,获得演出许可,进行宣传和票务销售。独立制作人既不同于目前国家剧团的模式,但也还不是完全独立意义上的民营剧团。它是以一个戏的演出为核心,临时组织的演出班子,由于中国文化管理体制的特点,独立制作人尽管有时可以有自己的独立名称(往往是剧社或某工作室),但它必须挂靠在某个有演出许可证的剧团或戏剧机构,以取得演出的资格(目前这一点正在改变,由于文艺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独立制作人已经开始获得演出许可,而不必挂靠国家剧院)。由于独立制作人的演出经费完全是自己筹集的(是来自企业或个人的赞助或是投资),因而他就不得不考虑演出的经济效益,考虑是否能够收回投资并有一定的利润,这样,演出在一定程度上就不仅是一项艺术活动,同时也是经济活动。有学者认为,独立制作人是中国戏剧的原有体制发生本质性裂变的征兆。“它深刻地说明了一部剧作可以在最少行政干予的情况下问世,说明了意识形态多样化成为一种可能。”(35) 民间剧社和独立制作人的出现,使得小剧场戏剧演出突破了原来国家剧团在人员组合上的限制,使一大批热爱戏剧的非职业人士进入了演出行列,更体现了小剧场戏剧“爱美剧”的精神,如《彼岸》完全是一批非职业的、刚刚在学表演的孩子的演出,《零档案》的三位演员都不是职业戏剧演员,其中两位是纪录片制作人,一位是歌舞团的编导。民间剧社和独立制作人也使得戏剧演出的审查关卡减少,剧本也不需要象过去国家剧团那样从艺委会、剧团领导到文化局、宣传部领导的层层审查。民间剧社和独立制作人的出现,使演出经费来源多元化,以前剧团演出的经费都是来自上级文化部门的拨款,而现在是五花八门,除了剧团本身的投资以外,往往还有机构赞助或投资,如企业、基金会、文化机构,甚至个人出资等,投资渠道灵活而多样。 受商业化影响的小剧场戏剧虽然也讲究票房价值和经济回报,但比起以往话剧中的定向戏、文件戏、行业戏有一个根本不同,它不是对应宣传某项政策或法规,不是依靠某个领导部门的行政命令或行业的包场,而是依靠戏剧演出本身的魅力来争取观众,让观众喜欢并自愿掏钱来看戏。因此这样的小剧场戏剧在中国的戏剧环境下自有其积极的意义。当然,商业化的影响是有负面效应的,这类戏剧演出在繁荣演出市场的同时,也带来了对某些低俗趣味的迁就和演出质量下滑的危险。一般说来商业戏剧的主要目的不是艺术的探索而是商业的成功,成熟的商业戏剧应当具有这样一些要素:符合主流意识形态并适应观众口味的剧本,豪华的舞台布景和极具娱乐性的精彩表演,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大牌明星,完整而有效的宣传及演出运作,这些因素都是确保商业成功所不可缺少的。而目前中国大陆小剧场戏剧演出还不完全具备这些因素。因此,即使是那些受到商业化影响的小剧场戏剧,其实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戏剧,而只能说是对国外成熟的商业戏剧的思路和做法的一种学习与模仿。回顾上面的叙述,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当代小剧场戏剧发展的两条脉络,一条是从高行健、林兆华开始,经过熊源伟、张献、牟森、孟京辉等,直到沈林、黄纪苏、张广天等人的实验戏剧,这部分具有探索精神的实验戏剧,是中国当代小剧场戏剧的“先锋”和“前卫”,它始终站在整个中国戏剧的前列,牵引着中国当代的戏剧思潮,担任着“领跑者”的角色,它是中国当代戏剧中最有活力的部分。另一条是从《火神与秋女》、《天上飞的鸭子》开始,经过《留守女士》、《情感操练》、《灵魂出窍》、《泥巴人》、《同船过渡》、《热线电话》等,一直近年来的《去年冬天》、《押解》、《白领公寓》等非实验性的小剧场戏剧。这部分小剧场戏剧,秉承了中国话剧的现实主义传统,以反映当代中国人生活与情感为己任,以在新的时代与环境中保存并发展话剧艺术为目的。这部分小剧场戏剧的实验性并不强,但在将中国话剧从大剧场向小剧场转移的过程中,起到争取观众、扩大队伍,建立规范的作用,同时因其数量众多,它无可置疑地构成了中国当代小剧场戏剧的多数。因而其作用也不可忽视。这两部分小剧场戏剧在90年代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商业化的影响,因而出现了部分的融合,如《情人》、《楼上的玛金》、《美国来的妻子》、《恋爱的犀牛》、“白领三部曲”等。这部分小剧场戏剧既保留了实验戏剧的某些锐气,又充分考虑到观众的接受程度和欣赏水平,是在了解演出市场的前提下进行的艺术创作,在当前话剧前景仍不乐观的时候,无疑为中国话剧开拓出了一条新路。这些不同的戏剧作品使中国当代小剧场戏剧具有了不同的风格与色彩,从短期看,这几个部分似乎有矛盾甚至是互不相容,也使准确定义中国当代小剧场戏剧发生一些困难,但从话剧发展的历史眼光看,无论哪一部分,其实都是这一时代中国小剧场戏剧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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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drty

编辑本段戏曲的起源 中国戏曲源远流长,它最早是从模仿劳动的歌舞中产生的。先秦时期 (一)先秦——戏曲的萌芽期。《诗经》里的“颂”,《楚辞》里的“九歌”,就是祭神时歌舞的唱词。从春秋战国到汉代,在娱神的歌舞中逐渐演变出娱人的歌舞。从汉魏到中唐,又先后出现了以竞技为主的“角抵”(即百戏)、以问答方式表演的“参军戏”和扮演生活小故事的歌舞“踏摇娘”等,这些都是萌芽状态的戏剧。唐中后期 (二)唐代(中后期)——戏曲的形成期。中唐以后,我国戏剧飞跃发展,戏剧艺术逐渐形成。宋金时期 (三)宋金——戏曲的发展期。宋代的“杂剧”,金代的“院本”和讲唱形式的“诸宫调”,从乐曲、结构到内容,都为元代杂剧打下了基础。元朝时期 (四)元代——戏曲的成熟期。到了元代,“杂剧”就在原有基础上大大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戏剧。它具备了戏剧的基本特点,标志着我国戏剧进入成熟的阶段。其中最为杰出的作曲家为关汉卿,他的代表作《窦娥冤》历来被后人称颂。明清时期 (五)明清——戏曲的繁荣期。戏曲到了明代,传奇发展起来了。明代传奇的前身是宋元时代的南戏(南戏是南曲戏文的简称,它是在宋代杂剧的基础上,与南方地区曲调结合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的戏剧形式。温州是它的发祥地)。南戏在体制上与北杂剧不同:它不受四折的限制,也不受一人唱到底的限制,有开场白的交代情节,多是大团圆的结局,风格上大都比较缠绵,不像北杂剧那样慷慨激昂,在形式上比较自由,更便于表现生活。可惜早期南戏的本子保留下来的极少,直到元末明初,南戏才开始兴盛,经过文人的加工和提高,这种本来不够严整的短小戏曲,终于变成相当完整的长篇剧作。例如高明的《琵琶记》就是一部由南戏向传奇过渡的作品。这部作品的题材,来源于民间传说,比较完整地表现了一个故事,并且有一定的戏剧性,曾被誉为“南戏中兴之祖”。明代中叶,传奇作家和剧本大量涌现,其中成就最大的是汤显祖。他一生写了许多传奇剧本,《牡丹亭》是他的代表作。作品通过杜丽娘和柳梦梅死生离合的故事,歌颂了反对封建礼教,追求幸福爱情,要求个性解放的反抗精神。作者给爱情以起死回生的力量,它战胜了封建礼教的束缚,取得了最后胜利。这一点,在当时封建礼教牢固统治的社会里,是有深远的社会意义的。这个剧作问世三百年来,一直受到读者和观众的喜爱,直到今天,“闺塾”、“惊梦”等片断还活跃在戏曲表演的舞台上,放射着它那艺术的光辉。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高度发展的时期。正是在这个历史时期,中华戏曲应运而生。高度发展的政治、经济为戏曲的产生提供了重要的社会条件,蓬勃发展的文化艺术又为戏曲提供了无与伦比的物质基础,从而大大地推进了它的形成历程。 戏曲遭受外来文化的影响。随着现代科技和现代信息传媒技术的迅速发展,东西方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深入,西方一些国家利用其经济优势、信息网络技术的优势,实施“文化霸权”、“文化渗透”和“文化侵略”,继续进行其“文化殖民化”和“西方化”,向我们推销他们的意识形态和人生价值观。高校大学生由于求知欲旺、好奇心强,接受新鲜事物快,容易受到多元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影响,这给我们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带来了严峻挑战。特别是西方文化的渗透和侵袭,使一些高校学生“无意识”地认同和接受西方的价值观,进而怀疑和否定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我们应当预防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因素因为西方价值观念的侵袭而变质,从而失去持续存在和发展的空间的危险。戏曲受到网络文化的影响。在我国,受网络文化影响最深、最广的莫过于有较高文化层次的大学生了。网络文化一方面以其雅俗共赏、信息量大、知识性与趣味性强、观念开放等特点,极大地吸引着高校学生,给高校教育拓展了新的空间,开辟了新的途径;另一方面由于它的过于开放性以及过多的现代娱乐项目,也给戏曲传统文化教育带来了新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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