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wq603
最重要的就是不要抄袭,也不要过多地借鉴别人的论文,这样写出来的论文才不会和别人有太多雷同的地方。如果和别人重复的句子,可以在不改变句子意思的基础上变换一下句式,还有不要去摘抄别人写的句子,如果认同他的说法就借鉴一下意思就好,这样就不会重复了。 
完全避免是不可能的,论文都是相互借鉴的嘛,先写完以后查个重,然后再慢慢修改呗,重复的地方可以用自己的话描述,改改词改改语序什么的都能降重。
“洗稿”就是对别人的原创内容进行篡改、删减,使其好像面目全非,但其实最有价值的部分还是抄袭的。当下的自媒体平台上鱼龙混杂,乱象频出,许多所谓的“流量大号”早已没了规矩。网络媒体兴起之初,就有一大批人将别人的报道、评论、文学作品等直接照搬过来挪作。如今,互联网平台版权保护措施初见成效,这种低级的全面抄袭已经难以过关。于是又有一部分无良媒体人想出“移花接木”的法子,将别人的原创调整语序,换几个近义词,草草一改,标上自己的“原创”,这就是俗称的“洗稿”。一般来说,所谓洗稿,抄的不是文字,抄的是逻辑和叙事线。比如我把十篇文章的料,各自截取一段,然后用自己的话再写一遍拼一起,再加上我自己的东西,炖成一锅,就蛮难发现的。自己东西所占比例越高,原创性越强。如果能占到个七八成,你就不好意思说我洗稿了(抄袭?那是完全谈不上的)。事实上,著作权法规定的侵权行为类型中没有新闻行业里所说的洗稿行为,从这种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来看,其类似于将他人稿子改头换面而隐去原作者信息后重新发表,本质上是一种比较隐晦的剽窃和抄袭行为。在洗稿过程中,一些转载媒体或个人在转载后隐去文章的原作者,甚至对一些内容进行了增删、修改,还可能涉嫌侵犯相关权利人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除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外,还应该向相关权利人公开赔礼道歉。
不行,是相当于洗稿,也是属于观点剽窃。虽然查重没问题了,但是如果人家追究你的版权问题那还是有问题的。论文抄袭亦称论文剽窃,《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权司[1999]第6号)中将“抄袭”定义为“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从实务来看,抄袭基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低级抄袭”,即原封不动或者稍作调整复制他人的作品内容;另一种是“高级抄袭”,即将他人作品中的独创性内容通过改变作品类型、表现形式的方式窃为己有。审判实务中,认定“低级抄袭”较为容易,可通过比对重合内容的比例数据进行一般判断。而认定“高级抄袭”难度相对较高,在判断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时需要考虑的认定标准有:相似部分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使用了他人思想表达形式的主要部分或实质性部分、相似部分在作品中的篇幅比例和重要程度以及相关公众对作品的整体认知等。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