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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营养师地位法律化问题的几点思考营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发端于化学,其发展过程得益于流行学、传染病学,特别是细胞学、分子生物学技术的进步。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国际营养学界就确立了营养的定义:有关生命物生长,维持和修复整个生命体或其中一部分过程的总和。国外特别是日本的营养学发展迅速,营养立法相对完善。而在中国营养师作为一种新兴的职业才刚刚诞生。营养师地位的法律化是指营养师作为一种职业被法律所认可,即营养师同其他行业从业人员一样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法律明确了营养师的权利义务,并规范着营养师的执业过程。一、营养师地位法律化的背景1、我国居民的营养状况不容乐观。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城乡居民的膳食营养状况与十几年前相比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却面临着营养缺乏与营养过剩的双重挑战。营养缺乏是因进食不足或进食不能被充分吸收利用或慢性疾病消耗较大引起的。典型的营养缺乏症是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营养过剩指能量摄入超过人体的消耗。常引起的疾病有肥胖症、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脑血栓、脂肪肝和糖尿病等。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都属于营养不良,对身体都会造成损害。中国营养学会秘书长翟凤英研究员称目前,我国营养不良的人口是全世界最多的几个国家之一,每年因此带来的损失约为3000亿到5000亿元。卫生部、科技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由营养过剩引起的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患者年龄日趋年轻化。全国有6亿成人血脂异常,有6亿成人患高血压,2000多万人患糖尿病。在大城市中每100人成人中就有30个人超重。我国居民健康状况不容乐观。2、中国营养师的现状(1)营养师严重缺乏据上述卫生部等调查,城市居民营养过剩的主要原因是必要的营养知识和技能的缺乏。同时,营养师普遍不足,尤其是高技能公共营养师缺乏,其数量与人口比例严重失衡。我国13亿人口只有3000多营养师,并且基本分布在医院里面,社区幼儿园等机构很难找到营养师。2003年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曾对全国临床医院做了一个调查,接受调查的403所医院中,仅有少数大型医院配备了两三个营养师,大部分医院因为找不到相关人才,就没有配备。(2)职业资格认证标准不一,培训名目繁多,营养师素质问题堪忧。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把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等作为第四批新职业向社会公布,标志着中国的营养师职业发展开始步入正轨。然而,近日记者在对营养师资格认证、从业现状和服务内容等的调查中,发现有诸多不完善之处。社会上营养培训与认证名目繁多。面对记者关于哪个名目是正宗的营养师的提问,不同的培训负责人各持己见、自圆其说,但相同的是他们都承诺培训后考取认证证书全国有效。有关专家告诉记者, 所有这些各式各样的培训后考取的认证证书,都不属于国家对此职业的正式认证。换句话说,已有的公共营养师证书也只是“岗位培训”证书,而营养保健是只是协会的认证。记者还发现有些培训班门槛很低,培训时间很短,一个小学毕业生培训两周摇身一变就成为营养师了。试问这种速成的营养师如何保证其素质?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的副秘书长逸飞,是这次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审批公共营养师课题研究报告的主要负责人。对于公共营养师培训与素质的问题,她说,现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就这个职业的国家标准、国家教材、国家资格认证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研讨,一旦确定了国家级标准,公共营养师这个新兴职业就会有科学的发展轨迹了。二、营养师地位法律化进程的发展今年“两会”前,我国46位知名专家联名呼吁进行营养立法,提高国民生活和健康水平。卫生部专门召开了中国营养改善立法工作研讨会,国务院法制办人员认真听取了专家意见,表示营养立法的必要性十分明确,这为营养立法创造了支持性环境。为了解决目前我国在膳食营养方面最迫切的问题,中国营养学会受卫生部委托起草的《国民营养条例》已于3月完成,5月递交卫生部和国家有关部委做进一步讨论,有望在近年出台。即将出台的《国民营养条例(试行)》着重解决以下问题:营养调查和监测,食品标签上必须注明营养成分,婴幼儿、妇女等特殊人群的营养等等。《条例》还规定,100人餐位的餐厅必须配备一名营养配餐员,300人以上餐位的餐厅必须配备一名营养管理师。同时,所有的幼儿园和学校都要配备专业营养师。《条例》的可行性尤其是营养师配备的可操作性值得商榷。在农村没有幼儿园的地区如何落实是个难点。另外,按照《条例》规定的配备人数估算,我国目前营养师缺口在400万左右。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餐饮消费水平迅猛增长。来自中国烹饪协会统计数字显示,1991年,全国餐饮网点的总营业额仅为492亿元,到2004年,这个数字就上升为7486亿元,中国烹饪协会副秘书长边疆说,今年这个数字有望突破8800亿元。因此营养师人数与《条例》的可行性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有关营养立法的准备工作已进行多年,《营养工作条例》、《营养师法》一直在起草、研讨之中。三、职业法律化进程中的营养师的执业与探讨营养学在中国相对于其它行业至今没有一个十分完善、理想的法律、政策环境,也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干预管理体系,已有的立法在此领域仍是一片空白,营养学范畴的一切问题只能通过行业自律和道德规范去衡量解决。那么,未来的营养学从业人员,尤其是那些已拿到或正在努力去争取营养师职业资格的人在将来的工作中,依据什么去实践操作?如何通过有效的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利益?接受营养服务的需求者(客户/求助者)又将靠什么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呢?1、营养师的法律地位从法理本质看,“营养师”作为一个全新概念的职业,同其他行业一样,也应是以一个职业主体的形象面对社会需求。根据营养学行业已有的从业格局及对未来趋势的考虑,本行业人员的主体形式大致分类如下:①医疗系统营养师②学校、机关食堂以及餐饮企业的营养配餐师和营养管理师③个体执业营养师或营养顾问a个体营养服务机构b合作或合伙制的营养服务机构从以上分类可以看出,中国营养师主要存在于两大领域:一是相关医疗、教育、餐饮等单位的内设机构,他们作为上述单位的职工,以单位的名义为需求群体服务;一是以自然人的身份建立或组成非法人性质的营养服务组织,以个人或机构的名义直接面向社会服务。营养师的个体执业经营主体是以“自然人”(即“公民”的概念)出现,其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也是自然人。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不排除合作制、合伙制(律师、注册会计师、外国心理医师)甚至公司制等多样化形式出现的可能性。相比之下,医疗、教育、餐饮单位内的营养师,虽是营养服务的实际提供者,但并不具备与需求人群之间那种合同关系或服务消费关系中的一方主体地位,其法律责任的承担者及权利的享有者(即:法律主体)应是其所在的单位,而他们仅是以“单位”的名义在履行职务而已。2、营养师服务行为的合法性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定,从法定;无法定,从约定”的原则,在目前仍没有行业专门法律(特殊法)法规加以约束的前提下,营养师与其客户群之间的约定与行为,如不违反《民法通则》(一般法)第55条的规定:即:满足①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 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三个条件,双方之间的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约定与行为,即应视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简言之,此时心理咨询师的服务就是合法的。3、营养师开业执业的法律保障获得营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不同的等级可进行与其能力相符的营养服务。那么,到底应当如何执业呢?目前行业法规未出台之前,因医师、律师执业过程与性质同营养师执业有诸多相似之处,我们不妨借鉴一下,也可为未来的营养立法做些有益的探索。(1)营养师的管理①执业资格的授予(执业注册制度);②行业主管机构;③下列情况人员无资格执业:a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b受过刑事处罚;c被取消营养师资格;d不宜从事执业的其他情形。(2)心理咨询师的开业条件按照与营养服务业务(属服务性行业)相关的几个其他行业的法律规定(比如《执业医师法》、《注册会计师法》、《律师法》开业的程序)及惯例,笔者认为营养师执业机构应具备如下条件:①具有 名符合职业标准及工作年限的从业人员(具有执业资格);②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③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最少= 万元)与设备、仪器;④有相应的规章制度;⑤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营养服务机构的开业程序① 申请设立;② 审批;③ 开业。(4)营养师的执业内容与法律形式① 执业内容:按职业功能划分,其工作内容大体有:a营养调查b营养测量c营养管理d营养咨询与指导e营养教育等② 服务的法律形式:《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1)双方当事人;甲方(营养师及其所在机构) 乙方(客户/求助者/需求者)2)合同标的:营养健康服务;3) 收费价格/酬金;4) 服务的时间(周期)、地点(专业地点—营养工作室);5) 治疗方案: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A甲方的权利a 按照职业标准及行业规范提供营养服务;b 按既定膳食方案实施,求助者如无端阻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c 按照约定收取报酬;B甲方的义务a 按照职业标准及行业规范提供营养服务;b 结合求助者实际情况,指定科学的膳食方案并案计划实施;c 保护乙方的健康权、生命权;d 保护乙方的隐私权;C乙方的权利a 依照合同约定获得满意服务;b 对服务有知情权;c 健康权、生命权受保护;d 隐私权受保护;D乙方的义务a 陈述自己的真实情况,以便让甲方能够确切地做出判断;b 接受甲方的膳食方案并尽量配合;c 按照约定交付报酬;7)违约责任;8)隐私保护、保密条款;9)其它约定。4、营养师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①在法律法规、职业标准及行业惯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专门印营养服务,选择合理的膳食方案;②从事营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③参加专业培训,接受营养学继续教育;④对所在机构的营养工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加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⑤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⑥获取工资、报酬或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⑦其它。(2)义务①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②遵守行规(行业惯例、交易规则……)及行业服务操作规范;③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营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客户服务;④尊重客户的人格,关心、爱护客户,保护客户的隐私权;⑤宣传营养健康知识,对包括社区在内的全社会进行营养健康教育;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客户利益受损,应依法负赔偿责任。5、法律责任(1)责任承担主体:①营养师履行职务所在的单位(医院、学校、餐饮单位等)是责任承担主体; 以单位自有财产承担民事责任。②个体执业营养师作为服务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及个人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个体执业营养师可以合伙经营,也可以起字号,称为个人合伙。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双方约定分担责任和分配盈余。(2)可能的损害后果:①对需求者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的损害;②需求者及其近亲属的财产权的损害;③对需求者及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④对需求者的名誉权、隐私权的损害。 这些损害后果一般情况下同时发生,但有时也仅发生其中的一项或数项。(3)法律责任承担的方式依《民法通则》第143条,营养师因职务行为与客户/需求者/求助者发生纠纷, 依据可能出现的损害后果,其法律责任承担方式如下:① 停止侵害;② 消除危险;③ 返还财产;④ 恢复原状;⑤ 赔偿损失;⑥ 支付违约金;⑦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⑧ 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如涉及到诉讼,还可能受到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及依法罚款、拘留的“待遇”。究竟因何种行为而承担何种后果,则应区分具体情况而定。我们作为未来的执业营养师,必将团结起来信心百倍地投入营养事业。参考文献:《解读〈国民营养条例〉》 人民网 《我国拟制定首部营养条例》 美食淄博网 《营养条例折射膳食困局》 中国MBA网 《我国居民三成营养不良卫生部将起草营养条例》 中国新闻网《我国公共营养师状况调查》 竞报《北京市公共营养师需求5至10万》中国研究生人才网《关于中国心理咨询师职业环境的法律思考》 中国职业论坛《儿童营养学新现点:早期营养与心理—行为—潜能—能力发育(上)》性功能障碍患者的健康食谱性功能障碍是指阳痿、早泄、遗精、少精、性冷漠和不孕症等,绝大多数为功能性的,在采用综合治疗方法的同时,还应注意饮食调理。多食优质蛋白质优质蛋白质主要是指各种动物性食物,如鸡、鸭、鱼、瘦肉、蛋类,可提出供人产生精子所需用要的各种氨基酸。一些动物性食品本身就含有一些性激素,有利于提高性欲及精液、精子的生成。适当摄入脂肪调查表明,长期素食的女性,月经初潮年龄推迟,雌激素分泌减少,性欲降低并影响生殖能力。男性由于必需脂肪酸摄入减少,精子生成受到限制,性欲下降,甚至不育。补充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研究证明,维生素A和E是与维持性功能并延缓衰老有关的维生素。它们在促进睾丸发育、增加精子的生成并提高其活力等方面具有决定性作用。维生素C对性功能的恢复也有积极作用,其富含于鲜枣、山楂、青椒、西红柿等果疏中。祖国医学重视从饮食上调理这类疾病,认为麻雀、核桃、狗肉、虾具有扶阳补肾固精之功交锋,性功能障碍患者不妨多食用这类食物。另外,祖国医学还认为对损精伤阳、不利于性功能的食物应慎用,如粗棉籽油、猪脑、羊脑、兔肉、黑木耳、冬瓜、菱角、杏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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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养生,其实说的是什么呢,无非就是一份健康,而我们的健康离不开两大要素:足够的食品营养摄入和自身养生知识的积累。想要健康的体格,不仅需要我们保持平和的心态,合理的饮食和规律的作息,最重要的就是上面所说的两大要素。同时,养生和饮食与人的经络和气血密不可分,那么,如何才能够有足够的气血呢?当然就要在饮食、作息等细节上面下功夫,我们不仅要按时作息和自然生物钟保持一致才能走健康之路,还要合季节多吃时令的水果蔬菜以及药材类食物等,让我们能够让身体有足够的气血让我们精神焕发。另一方面,我们要有畅通的经络。这是在告诉我们不管任何季节,适当的运动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同时也要结合其他的方法才能达到养生,以保健康。健康,让我们从饮食、作息、运动、养生等生活细节来保护自己的身体,让我们都能养出一份健康,养出一个好心情。关键字: 健康;食品;养生;医疗健康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谁都想健健康康的生活,而各种疾病总是不断的充斥着我们的健康。现代的医疗设备比较健全,并且伴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一个个疑难杂症正在迎刃而解,但更多的健康来自我们的生活理念和生活中的细节,因为许多疾病的预防都在于每个微小的细节。饮食的搭配首当其冲,但知道是一回事,付之实践又是一回事。饮食满足身体的各种营养需求,可以提供足够的热能维持体内外的活动,还有适当量的蛋白质供生长发育、身体组织的修复更新,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充分的无机盐参与构成身体组织和调节生理机能。同时,丰富的维生素保证身体的健康,维持身体的正常发育,并增强身体的抵抗力。适量的食物纤维,用以维持正常的排泄及预防肠道疾病。充足的水分可以维持体内各种生理程序的正常进行。人们能够健康地生活,必须依赖充足而且搭配合理的食物。人体需要的40多种营养素都需要从食物中获得,每一种食物都含有一定的营养成分,如果一种食物没有营养,那人们就不会称其为“食物”了。我们祖先经过几千年淘汰保留下来的食物,都有其特定的营养价值,都为我们中华民族的繁衍和昌盛做出了贡献。但也没有哪一种食物能够提供我们身体需要的全部营养,不同的食物有不同的营养特点。譬如谷类食物的糖类和B族维生素,豆类食物的蛋白质和脂肪,蔬菜水果的矿物质和维生素,动物性食物的优质蛋白等等。这些食物都是我们需要的,你不能说哪种好哪种不好。只有把各种食物合理搭配才能保质保量地供给人体充足和全面的营养,这就是“平衡膳食”。
不考论文健康管理师的考试范围基本上都在两本教材中,《基础知识》和《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基础知识部分包括:健康管理概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常见慢性病、流行病学、健康教育、营养与食品安全、运动学、心理学、康复医学、健康信息学、医学伦理及职业道德、健康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操作技能部分包括:健康监测、健康风险评估与分析、健康指导、健康危险因素干预、健康管理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