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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uchao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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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chen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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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高考满分作文:回到原点2头顶灰白的天空,翻过尘土飞扬的马路,我终于可以停下脚步,驻立在那熟悉又陌生的巷口。我知道,只要再迈一步,我便回到我人生的“原点”——— 那条打从我一出生便孕育我的老巷。那条充满西关风情,予我人生第一课的老巷。  踏着青石板路,我缓缓步入巷的深处。映入眼帘的是久违的西关老屋。深红的趟栊门前是三级浅平的石阶,某户人家的家猫正慵懒地躺在石阶上,享受正午到来前温和的阳光。偶有微风拂过,老猫用前爪轻轻拨弄脸上的胡子,发出”喵”的一声后,打了个滚又沉沉睡去。我知道,这是喧嚣大城市的深处才有的悠闲与宁静。而我人生的起点就始于这一片祥和中。  趟栊门后,原本掩着的木门已敞开。借着屋内微弱的光线,我看见头发花白的老爷爷正躺在摇椅上看报纸。忽然,一个小皮球“嘭”地一声打在了摇椅上,紧接着一个年纪大约只有两岁的孩子屁颠屁颠地走到摇椅旁,揪着爷爷的衣角 “爷爷,球球!”老人摘下眼镜,笑着起身,把孩子揽入怀抱,细声细语地说着:“哦,球球去哪儿啦!在这里吗?不是!啊……在这儿!”只听,一阵铜铃般的笑声传入我耳中,我仿佛看见早已过世的爷爷也曾这么抱着我。是的,在我人生刚开启的那几年,这条老巷承载着来自亲人的无数关怀,西关人特有的温情。  满洲窗,青瓦砖,古榕树,越来越多的景致冲击着我的视觉膜,也敲打着我心。可是,忽然地,一个红得早已褪色却又刺眼的“拆”字赫然出现在我老屋的墙壁上。这一“拆”字与周遭之景,周遭平和的氛围是何等的不相符。这时,我方惊醒:早在十一年前,这条老巷便已列入拆迁范围,也就是说:我人生的“原点”将要被抹去。  眼泪不争气地涌出我的眼眶,我多想呐喊:这条巷子拆不得,拆不得啊!它不仅仅是我出生的地方,也是培育我温和性格的地方,更是让我感受人间温暖的最初的开始。这里的一花一草,一砖一瓦都是岭南文化形成的开始。将这里拆掉,就是毁了我的根,就是毁了上百广州老街坊的根!可是,这样的呐喊谁会听见呢?人生的原点,文化的原点与高速发展的经济,与拔地而起的大厦相比,似乎已经变得渺小了。  这夜,我又梦见了久违的老巷——— 不同的是,这次当我回到人生的“原点”时,红红的“拆”字竟然不见了踪影。【优秀范文】风中的余香  (得分:68分)  那辉煌的盛唐早已过去,但诗歌仍千百年来在人们心间流淌;古希腊的城邦早已覆亡,而那自由民主的星火却依旧蔓延,在更深广的土地上,燃烧了几千年。  犹太王大卫在戒指上刻有一句铭文“一切都会过去”。是的,没有什么可以永存,最宏伟的大厦最终也不过化作历史风尘中的一把碎土,但我们创造过的思想与美,却在它们的载体与躯壳湮灭后,化作历史风沙中的一抹余香,缠绕亘古,永不逝去。  当年左光斗被魏忠贤杀害后,他的喉骨被命令磨成粉,随(后)魏忠贤一饮而下。连喉骨也彻底地碎了,魏忠贤才彻底放心了,如此,你还如何再上书、进言?他却不知,自己饮下的,是一生的恐惧。那东林党人的傲骨不灭,他们的灵魂成为奸恶之人永远的噩梦,也幻化成为历史一曲永恒悲壮的绝响。  是的,一切都不会过去。形式的过去预言着内涵的永存。  而今,在这个身边风景迅速变化的时代里,你是否曾闻到,那风中的余香?古龙曾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有生活的地方,有人生活的地方就有传承与遗留。有那么多人感慨的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丧失,于是他们迫切地想重建,想发扬光大。如此并没有错,只是有许多的文化,它随着历史的云烟,早已很难在当今世界坐上一把辉煌的交椅。它们的位置,应当成为风中的淡淡香气,人们精神家园的盆景,在无声中滋养与温润我们的感情。那些遗忘是必然的啊,传统的审美,或是略带迷信色彩的习俗,它们其实从未在(我们)身边消散,只是硬性地想换回轰轰烈烈的纪念形式,我们才反会感(觉)[到],它们逝去的姿态。  并且一切都能,都值得成为那风中的余香。逝与留的辩证正是自然与历史最智慧的斟酌。当表面随着风沙渐渐融化,那内核也正缓缓显露它的精华。时光逝留的沙漏,更能让我们看清一样事物它真正的价值。大西北的敦煌,曾经的飞天完整而清晰,但对画上它的人,它只是壁画;如今的它虽干涸百孔,却更能承担历史的厚重,真正的杰作,必是经过历史风霜的淘洗,然后逝去了一些,却更余留了真和美。  我们这个时代,是否想让后世回望的时候能找寻到如此一些不灭的精魂?那就让文学的泡沫,让市场的包装淡去些吧,它们,只会在风中逸散。  一直难忘的一次画展,是新兴的画家自办的,朋友看到一幅画问我,那究竟是传统画风还是后现代的?我看着那幅画,很温暖。  那一刻,我仿佛闻到了风中的余香。《旧书》淡淡的月光从窗外照进来,浅浅地映在房间的地板上,投下柔柔的光辉。  轻轻打开书柜,我看到了我熟悉的书目。  目光在一本本书上游移,不知道该拿出哪一本,本本都是我最熟悉不过的,有厚厚的《红楼梦》,薄薄的连环画,深奥得我至今看不懂的《论语》……一本本书都是我能倒背如流的。我犹疑地看着,突然,一种莫名的心情跳动了一下,只是微微看了一眼,便毫不犹豫地把最底下那本早已破旧不堪的一年级教科书抽了出来。  轻轻地翻开,“嚓啦啦”的一响,泛黄的书页硬邦邦的,我先是一愣,然后不禁笑了起来。我想起来了,快上二年级的时候,我边看它边洗脚,一不小心,手一滑,它就像一只泥鳅似地滑进了水盆。  一页页翻开,先是拼音,然后便是教我们写简单的生字了。虽然上面的字迹都随着水迹模糊了,却还是大致辨得清楚。我看见一个女孩,用又白又胖的小手,紧紧地抓住铅笔,一笔一画地写着,写得歪歪斜斜,脸上却满是童稚的欢喜。  “一”字突然映瞒了眼帘,满页纸上都是歪歪扭扭大小不一的“一”字,一开始的“一”,画得像蜈蚣似的,压抑得让人难受。后来的虽然算不上清秀漂亮,至少也没有一开始的难看了。在书边的角落里,我看到了一行稚嫩的字体:wohuixiezile(我会写字了)。虽然是拼音,但我还是看明白了,那个女孩,在满满的一页上画满了“一”字,最后欢天喜地地在角落里写上了一行拼音,明丽的阳光从发丝里穿下来,圆圆的小脸上映满了纯真的微笑,就像浮在水面上的阳光一样灿烂。  继续往后一页页翻着,每一页都有东倒西歪喝醉酒似的字迹。有一页上的纸不知为何破了半张,一看到这,我就明白准是和父母闹别扭了。从小我就有这个毛病,一来气,碰到什么撕什么。  一页页翻着,有一页上画了两个小人,歪歪扭扭地杵在纸上,不知正说着什么,对话早已模糊,但一种久违的心情从我心上悄悄滑过。  小时候用的书,现在看上去非但不陌生,反而感到了分外的亲切。从小学一年级的幼稚,到初中二年级的成熟,我的变化真的不小呢!但是心里的童真似乎并没有变,只是随着岁月的流逝结了一层厚厚的茧,随着这本旧书一页页翻开,那茧,一层层地打开了,童心飞出来,童年的快乐像漫天的阳光一样撒了下来……  静静的月光洒在手里的旧书上,虽然书页早已泛黄,我却看见了童年的笑,童年的泪、、《热爱诞下创造的婴孩》纪德有言:“我为美好的事物消耗着自己的感情,它们的光辉来自于我不断地燃烧,但这是一种美妙的消耗。”这美妙的事物,便是我们创造的事业,这消耗便是我们的热爱。  若不是有了那些关于水稻的梦,若不是有了那种投入其中的热爱,袁隆平何以从田间完成伟大的创造?何以用枯瘦的双肩担起全球的饱食之忧?他因胸怀天下苍生而热爱他的事业,他因热爱而诞生创造的婴孩。  圣埃克苏佩里曾言:“创造,是以有限的生命去交换无限的事物。”一个热爱创造的人,往往是因为他执着追求于某种恒久的价值。这价值,在袁隆平心中便是天下人皆饱,在爱因斯坦那里便是“科学的美感”,在乔治奥威尔那里便是揭破一切的谎言。梭罗在《瓦尔登湖》中曾有讲述这样的寓言:“一个工匠想做一柄最完美的权杖,于是他日夜不息,任时空流转百年,最终那权杖,成了梵天世界最美的作品。”梭罗在这里暗示我们:一旦我们认定了某种创造有值得我们付出一切的价值,我们就应完全投入其中,热爱并坚定地追求。回望历史长河,又有哪一个伟大成就不是源于创作者的爱?贝多芬《命运交响曲》汹涌而来,凡高的火焰色向日葵,乃至牛顿的三大定律,又有哪一个不是饱含着创作者澎湃的激情,穿越千古破空而来?  我已无法历数古今中外多少因热爱而造就的伟大创造,可这种繁盛,恰与当下创造之光的暗淡形成触目惊心的反差。我们有袁隆平,有王选,有钱学森,可这些科学巨匠已垂垂老矣,而后起之秀乏善可陈,为何?我想正是因为当下已绝少对科学本身有着痴爱的年轻人,我们有的,只是一群又一群为了名利,为了一纸证书而在实验室里苦干的学生,他们一旦获得了所求的名利,便裹足不前,再不愿在黑暗中前行。同样,在文学领域,如今又有几人能如桑塔格一般从容说到:“我写作不是因为那里有读者,而是因为那里存在着文学”?一个一个作秀者,只看见红地毯和金钱,作者比作品更有名的情况比比皆是。在看似繁盛的文学世界里,我们只见得浮光掠影般的“商品文学”,吾不见哪怕只是一个有着创造之光的作品。科学,文学,乃至其他种种事业,我们早已丢失了一往无前的热忱。于是创造的婴孩夭折于腹中,岂不痛哉!  幸而我们还有幸存者明了这个道理,“成败得失,悲欢沉浮,在死亡面前终将逝去,我们看见的是那些恒久不变的东西。”乔布斯,主宰IT行业的先驱者曾如是说道。是的,那些恒久的事物,人类的普适价值,抑或是科学艺术的真、善、美,才是创造的起源与归宿。当我们受困于一时得失,不思是否前进时,但想一想那些因热忱而永葆鲜活的灵魂,默念这句话“热爱诞下创造的婴孩”。  惟有此,我们才能以自己的创造,超越那有限而平庸的生命。《我们忘却的艰辛》时代是一棵树,过去是汲取营养的根,现在是地表上那一片丰茂与硕果累累。  我们嘲笑父辈,说他们在有鱼吃的年代还捉老鼠;在小康社会的今天还捡饭桌上的一粒米;在粮食充裕的时候还舍不得倒掉一碗馊了的菜。在我们的嘲笑中,他们含泪。  我们嘲笑父辈,说他们在花甲的年纪都不懂得休憩;在烈日的炙烤下不懂得乘荫纳凉;在儿女已长大的年纪还释不开心怀。在我们的嘲笑中,他们傻笑。  我们嘲笑父辈,说他们穿着老土的衣服显朴素;在城里的餐桌上依然吃得一粒不剩;在买菜时拿着皱巴巴的钱讨2毛钱的价。在我们的嘲笑中,他们执着着。  当有一天,我们捉襟见肘了,他一声不吭地拿出那些曾被我们鄙视的节俭替我们解了围。  他们傻笑着,我们哭了。  我们忆起了那些我们忘却的艰辛,那些在田野中抚着枯死的幼苗叹息的时光。我们也终于懂得了父辈们放心不下的原因。他们都曾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只是用自己的辛酸晓谕我们那不能忘却的艰辛。  他们用辛劳铸就了我们勤劳民族的智慧,用智慧浇灌了一方硕果累累的沃土。在崛起的东方大地上,我们是太阳,让这智慧之花常开不败的太阳。//用心筑起巢的父辈在用心教会我们成长。我们需要继承与发扬那一轮光辉。//沧海桑田,无法预知的事情,父辈是用勤劳赢取了幸福。//时光流转,幸福连绵,父辈是用甘甜苦涩延续了幸福。//锦江春色,幸福蔓延,父辈在用俭朴唤起那忘却的艰辛。  朴实的父辈平实的话只告诉我们: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一个民族,忘记了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忘记了艰辛,就意味着衰落。  在有鱼吃的年代,我们不忘我们曾是一群捕鼠的人。  在繁茂的树荫里,我们会成为汲取营养的根。《相同的地方不同的人》话说愚公虽然是个老实的粗人,但在移山之前却深思熟虑了一番。  “两座大山把我们村与外界的发展机遇隔绝。山,正是山,让我们看不到富庶与繁华,让我们得不到机遇与发展。”  想到这里,愚公更加精神抖擞。  “为了全村人世代的利益,无论多大的山,我也不怕。即使是让我一个人去做这件事并且苦死累死,我也心甘情愿。”  愚公自言自语道。  同村的智叟是当地有名的零售商,赶着骆驼队一趟又一趟地把山里头买不到的生活必需品从山外的城市运进来,然后高价出售给乡亲们。乡亲们由于出山不便,为了生活不得不接受智叟的高价物品。智叟*着两座大山一天天暴发。其实他的愿望很简单:挣好多钱,然后到城里落户安家,让自己不再是穷苦的山里人,不要再和那些臭乡巴佬打交道。  愚公为了乡亲们未来的好日子,他自动工以来,起早贪黑,风雨无阻。而智叟也为自己的理想穿梭于山间,他挣钱的劲头不比愚公移山的差。由于二人都是在山间工作,碰头的机会也比较多。哎,你看他们不是聊上了吗?  “傻瓜,多向我学学吧,挣那帮乡巴佬的钱让自己的日子红红火火,你这样拼死拼活,对自己有多大好处?”  智叟用一种智者的口气“教育”着愚公。  “为了咱的乡亲们,我顾不上自己的好生活。乡亲们来帮忙移山的也渐渐多了,我愈发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是对的。”  愚公很认真地说道。  “哦,还有,乡亲们对你的意见很大,有的甚至骂你贪得无厌,自私自利。作为同乡,我奉劝你好好改改。”  “笨蛋!聪明人只会对自己好。”  智叟驳道。  “对大家好,才算真正对自己好。”  愚公很沉稳地说道。  “你我人生准则不同,所以话不投机。不过我希望你还是改改,好自为之。”  随着十几个春夏秋冬的更替,山里面与山外面已经由一条大道相连。乡亲们自己到城里买自己所需非常容易。已经是风烛残年的愚公常在村头的路边看来往的行人,一脸满足和高兴。而智叟在两年前已被乡亲们赶跑了也骂臭了。  第二年的春天,愚公就离开了人世。也许正如他所说:“我顾不上想自己。”  大家的事刚办好,他就这样去了。村里人为了纪念他,就在村口路边立了块碑。碑的上面是愚公的头像。下面刻着一段话:只看到自己的人,遗臭万年;总想着别人的人,流芳百世。西安的无奈陕西考生  兔子弃长补短,以它的弱项代替擅长的奔跑,不禁令人哑然失笑。你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的西安!  巍巍的城墙是你千年不变的沧桑容颜;淙淙的护城河是你历经千辛却依然盈盈的眼波;葱葱的骊山是你一如既往的青丝。周朝古拙的铜鼎是你坚硬的骨骼;秦朝磅礴的兵马俑是你卓尔不群的身姿;唐朝宏大的石经是你闪烁的思想。  是啊!这些都是你的长项,是你屹立于世界的基石,是你赶超历史的滚滚车轮。  而你,却忽视了这世人眼中的长处,你拼命地用冰冷的水泥建成一座座拔地而起的高楼,用一块块玻璃反射着刺人眼睛的白光,用一辆辆飞驰而过的汽车嘈杂着人们的心。  你想像纽约一样成为国际化大都市,你想像雅典一样用裸体的雕塑营造地中海风情的幻想,你还想像巴黎一样用柔柔的艳波聚一份浪漫……  你用别人的东西装点自己,自己却埋没在了复制当中……  看看吧!我的西安,眼底尽是无奈。满眼充斥着盒子一般的水泥大楼,偶尔冒出的两座古色建筑,似乎更像马戏团的小丑在舞台上取悦观众。  你是西安,十三朝的古都!秦汉的雄风,盛唐的繁华是你的长项,可你却邯郸学步,东施效颦般地丧失了自己的传统和个性。  还记得当年的你吗?丰镐的国风唱得你意气风发;阿房的宫灯照得你熠熠生辉;未央的歌舞漾得你柔波婉转;骊宫的清泉洗得你铅华尽去。  你的长恨歌舞朦胧了世人的双眼;你的太白诗赋涤荡着世人的胸膛;你的剑挥出无数边关意;你的酒酿出不尽离别情。  威武雄壮属于你,千娇百媚属于你。  即使那半轮明月在你这里也别有千年的醇厚风味。  西安,这才是真正的你,如一杯茶幽香沁脾,如一坛酒醇香永久。  西安,多么希望你能脱掉那不属于你的难看的水泥外衣,换上一件只有你才有的古色古香却又历久弥新的宽袍大袖!  这才是真正的你,西安!仰望星空与脚踏实地——致墨子的一封信  ◎北京一考生  尊敬的墨子:  这是两千年后的一个学生写给你的信。我不知缘何想要写信给你,只知道我因你而懂得了一个简单却又深邃的道理:仰望星空也要脚踏实地。  记得小时候,我无意间从书架的最底层摸到一本古朴的线装书,这便是我与你的第一次“邂逅”。但这第一次似乎并不大美妙,因为从你那黝黑的脸上我看不到一点情感,只有“守不竟,即赴死”的严苛与冷酷。  那时我觉得,你一定不是个有远大理想的人,一定不是个会仰望星空的人。  但终究,我没有放下这本书,而是日益被它吸引。“天下之人皆相爱,则强不执弱,众不劫寡”——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散发着一股奇特的稻香。于是每每书页翻动,我便仿佛回到那个人人“交相亏贼”的纷繁乱世。  苍茫中,我看到了那塞外骑着青牛缓缓西去的老者,望天吟咏“功遂身退,天之道”;也望见那杏坛上侃侃而谈的翩翩君子,仰天大呼“天何言哉?天何言哉”;我看到了临淄稷下学宫中百家争鸣的一派繁荣,也见到了楚河上鼓盆而歌的隐士,正陶醉地“独与天地精神往来”。  终于,我一眼望到了你。你并未选择归隐,也不愿去与诸子整日无谓地论战。你只是奔波在华夏大地上,以行者的姿态现于人间,奔走疾呼,救百姓于水火,解万民之忧苦。“尽天下之卵,其石犹是也”,你是如此脚踏实地,你的脚步是如此坚实、不屈。  我终于明白,你并非不会仰望星空,你的繁星是“天下大同”。只是比起那些只知仰望星空,只能制造苍白无力的口号的其余诸子,你宁愿脚踏实地地践行自己的理想,让“兼爱”——你的这片星空划出更绚烂的光芒。所以,你总在不停地奔忙。你曾不远千里游说楚王,并“九拒鲁班攻城之机变”,拯救宋国一方百姓;你又四处奔波,“非攻”“非乐”“非命”“非儒”,为的就是切实地为这乱世提出真正的“济世良方”。你仰望星空,又总是不忘脚踏实地。因而你的脚步从不停息,你的足迹遍布神州大地。而在这浮夸虚假仍存于世的两千年后,你的脚步也越发显得坚实、有力。  原来,你的双眼永远仰望着星空;原来,你的双脚从未离开过大地!  黑衣黑发、黑眼黑面,眼望星空,脚踏大地,奔走于大地上的你,就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划破天际,穿透重霄,为这九州五岳点燃永不熄灭的火焰!  人类需要仰望星空,因为没有星空的照耀,我们的路不会有前方。但是,在仰望星空的时候,也不能忘了脚踏实地,为他人为社会切实地做点什么。毕竟,星空的美丽永远不属于大地,只有我们脚踏实地,才可以用自己的每一个脚印折射出星空的绚丽。  墨子,感谢你,让我明白了这简单却又深邃的道理,也感谢你让我的生命拥有了最恒久的动力。 最后一座土坯房  周末,我回到了“阔别”三月的家。  天下高三一般忙,周六不休息,周日休半天。春节后,我再没回过家。家在百里之外的深山里,回家一趟不容易。再过几天就要高考了,学校放了两天假,让学生放松一下,以待最后一搏。同学们归心似箭,周末一放学,顿“作鸟兽散”。  我坐在长途班车上,恨不得汽车飞起来;一下车,步履匆匆地踏上一条羊肠路,走五六分钟,就可以看见半山腰上的“土坯房”了。  那土坯房,就是我的家。我家五口人一直住在那间老屋里。三十多年的风霜雨雪,把它剥蚀得满目疮痍。这些年,富起来的农民越来越多,漂亮的“小洋楼”鳞次栉比,把山村点缀得如同别墅区一般富丽堂皇。渐渐地,我家的老屋竟成了村里最后一座土坯房,丑陋无比,有碍观瞻。我家又是山村的制高点,这样就有点滑稽,成了“鸡立鹤群”。奇怪的是,父亲是挣钱的好把式,干活不惜力气,又有技术,但父亲就是迟迟不盖新房。乡亲们说父亲是个守财奴,舍不得花钱。听到这些善意的挖苦,手巧口拙的父亲付之一笑,啥话也不说。我也不理解,早几年负担重,风烛残年的爷爷奶奶常看病,现在日子好过了,父亲还是按兵不动,真不知他葫芦里装的什么药。  转过一道弯,奇迹出现了——土坯房竟然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一座“小洋楼”,雪白的墙体,蓝色的屋顶,在夕阳下熠熠生辉……  我先是目瞪口呆,继而惊喜地往家跑,顾不得“窈窕淑女”的形象,像个野小子。  三月不见,家人亲热得不行,父母弟妹围上来,这个说我胖了,那个说我廋了,这个说我白了,那个说我黑了。我应付几句,赶紧屋里屋外看新房。  这是一座两层小楼。外墙贴着洁白的瓷砖,崭新如洗;室内装修简洁而美观,地板光可鉴人,天花板上悬挂着华美的灯饰,雍容典雅……母亲一边陪我参观一边说:“你爸早就想盖房了,可盖房子动静大,怕影响你学习,咱上高中图啥呢?不就是图考上大学吗?……你三个月不回家,你爸就趁这个机会动工了,他不让对你说,怕你读书不安心,老想着回家帮忙。”  是啊,家里大兴土木,谁都不得安宁。父亲口齿木讷却心细如发。我心头涌起一股暖流,弥漫到全身,不由得往父亲怀里钻,脑袋在那宽厚的胸口上贴了好久,像在聆听父亲的心跳。  夜晚,我躺在舒适的席梦思床上,浮想联翩。随着我家新楼的竣工,村里最后一座土坯房成了历史的陈迹。一滴水可以反射太阳的光辉,我家是亿万中国农民家庭的缩影。试看今日之中国,像我家这样的农民家庭不知有多少。他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变,与新时期以前的农民不可同日而语……  想着,想着,我眼前出现了幻觉——  在学校举行的才艺选拔大赛上,我声情并茂地唱了两支歌后,主持人考我一个老气横秋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富强了,请你用一句话概括中国经济发展的特点。”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亿万农民过上了小康生活,这就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特点!”  哗,台下响起暴风雨般的掌声……够了啊、 找了那么久、很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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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这样优秀

我喜欢的是一篇叫《接近一种本质》的散文,新概念的一等奖,在萌芽上登过。作者刘卫东。 接近一种本质 我一直试图凭直觉去接近一朵花。闪亮的花瓣上露水晶莹,花萼硕大。我有时觉得它会发出尖锐的号叫。我偶然想起金斯堡,一个嚎叫的男人。但我清楚这不是城市里混乱的交响的模拟,它不属于单纯的某个离乱群体。在长长的河流两畔,在宽阔的绿得发蓝发亮的草原腹部,你不可能追踪它。时间的碎片轻易地击中人的脆弱的神经,使人迷失在这无边的盐碱地。这是开满野花的旷野,找不到人的足迹,它消失在花的中间,阳光从破旧的河床上折射过来。人的影子在这个陌生的新鲜的生物语言系统中间散解。河水涌动,心灵的清洁器皿涨满了春天的气息。人似乎也是一朵穿行于金色阳光下的游动的野花。野花刺眼,满眼的神秘。你的心性与气质与这些精灵相去很远,你的肉眼辨认不出这个家族的族徽。你迷失在人口的密度、种种俗语和美女作家中间。 田野一片静穆,河网密布,广袤,凶险。人的思想随着浓郁带有野性的花香不停地变换,到处是死角,到处是河沟和昆虫扇动彩色的小翅膀的声音。无人的花野,泥土湿热,豪华的车轮早已废弃腐朽。地气从人与花中间上升,蒸腾,人面模糊,花形变幻。我一度怀疑这是从母体里蜕脱出来的骠悍的俗物;河流的水花煞白,洗净了这生命接连的声音。阳光热刺刺地落在脊背上,微风将这种痛苦吹向田野,吹向草丛中隐蔽的深渊。野花浓香猛烈,极具冲击性,使人感官反应不及,口舌干燥,神经有一种幸福中浸渍过来的痛楚。呻吟的小溪穿过羊群和土坡消失在湛蓝的天空。你无法握住它的触手,不能与它进行交流。听听这熟悉的呼吸声,像鲜嫩的胚芽在春天毫无顾忌地疯长身体。野花鲜艳,野花很野也很美。一个久居城市身心懒散的人容易迷失在突然袭来的花香中。我以为这是一个常识。人的繁衍、语言、个性与此相比似乎成为一种虚假的东西。它永远不会是现代工业可以制造、复制的手工品一类。我宁愿相信它掌握着一种生存理念,一种嬗变过程中必须守住的东西。 我沉浸在这种神秘的花香溢满安谧的山岗。树枝伸进水里,弯着身体触到野花的花蕊。有的树枝桠伸过了河的上空,在空气中被野花霸道而浓郁的味道浸渍着肉体。滴进水里,野花的味道在阳光洒播种子的河流里飘向远处的村庄,融入那些不被我们重视的涣散的时间深处。也许这是我们青春遗失的某个原因和疾病袭击的缺口。由此出发的理想,语言、谣曲、野调和物质主义凶猛侵入思想和软弱的肉体乌合阵地。 我仍然是孤独地信任着我的朋友和导师。我固执地相信他们就在这里。花香蛮横地出入夹杂着小动物吱咛的声响的气味漫山遍野,缠住树木,缠住河堤,贴在我的脸上,继而越过绿色的大片农田。花朵逸满雄性和金属的明亮光泽,密度大,使我感到渺小卑微。粗壮的根茎,叶脉在阳光下被光线扭曲,我看到流水如蛇越过临近的竹篱笆。水纹映在野花的性感花托上,金色、土黄。如果夜晚有星光,你会发觉河水不同寻常的另一种延伸直到进入你回忆和辛酸深处的方向。它制造悲哀,人的秘密和村庄的古老信号。它提醒你,泛滥的抒情是罪过与毁灭。 我痛苦地觉醒在晌午一个人的田野。花香野力十足,以剧烈,高速令人震撼的速度在旷野奔袭动物和人。它在左冲右突,忽隐忽现,混合了水汽与尘埃钻进人的鼻孔,将人缠住,使记忆堵塞。我像遭到笨重的旧石器的打击,反应迟缓,好久才扭回头来。一双怅然不知所以的眸子溢满了忧郁。花香冲击着河滩,河边的礁石和浮游的鱼儿也陷入一种空前的迷乱。 大风从背后的村子刮过来,羊群走回围栏,太阳在头顶直射下来,遍野燥热,泥土青灰,树木叶片在我头顶微微晃动。人群躲进孤独的风中,岁月的大风从花野掠过,野花摇头、扭动,起舞,惊艳,妖娆,节奏剧烈。我的小调急遽地哑喑,隐伏在隐隐作痛的干燥的喉咙里。 野花的头颅朝着阳光汲取生存的能量和养分,山岗成了野性的躁动的河流,不可抗拒,解脱,只能狂奔,呼啸,挣扎。 我惊疑地想起,田野里大雁开始向南迁移的时辰,诸鸟高飞,秋天的成熟气息溢浸整个旷野。村庄安静,栅栏上还有一枝折下的断了的花。老鼠们打洞时咬住了野花的根,撕毁了花叶和野花灵魂中饱满美丽东西;一直把它们拼命拖到大地的空虚、猥亵、孤独、远离丰收、民俗、风水的深渊中去。企图让它们的青春在没有阳光覆盖的地方腐烂、分解、荣辱皆命。 我发觉这是一种渗透性极为强烈的火辣但细腻的花香。遍野都是这种野生生命的热情及痛苦。在太阳的炽烤下,人和花都有一种钻心的刺痛感,血液迅速流过心房。我惊出一身冷汗,我已经站在金秋的边缘。 野花布满山野,布满人凄迷的眼睛。野花纯净,因阳光而血流清洁。 这是侵略人刺激人神经甚至迷幻视觉的气味。野花呼啸,没有恐惧和悲悯,哪怕一丝的忧伤。坚韧的野花,永不坠落的野花,明媚的阳光清洗它们的成熟的躯体;洁白的云彩从山岗隐去,阳光躲进云层,天空阴沉了下来,一如中年人骤变恼怒的脸色。我陷入了不可制止的惊慌之中。我边跑边诱惑地回头,遍地的野花开始低沉地发出怒吼,雨水打下来,打碎了野花美丽的唇。我淋湿了身体,满脸的迷失,辨不清村庄在哪一个方向。那些金黄的,橙色的,湛蓝的,苍白的,忧郁的,火辣的野花在兴奋地交头接耳,散发出生命原始的气息。我发觉我是个可笑的懦夫,无助地呆在英雄的血域。 这些花仿佛每一株都像女人。站在山岗上,或浑浊水浆中的勤劳的女性。 我陷入迷惑:这是燃烧的朱颜?是战国的美女还是西北的女人的手指? 雨还在下,野香阵阵,令人为之烂醉,令人叹而长吁。在这个生命之秋,它们开始摆脱城市邪恶的诱惑,它们狂欢的舞蹈打动了山野所有刚刚迎来丰收与成熟的生命。不亚于注入一支灵异的药剂。它不是来自消费白菜、石油、灵与肉的城市,而是越过下流小调的蛊惑,定居山坡,与青春同居。 我想应该是这样。野花嘶啸,如马。野花生息,繁衍,从一个细小胚芽开始,崩溅生命的灵感和火花与灵异的令人激动的力量,以及强大的适应自然恶劣粗糙环境的能力。这就是所谓青春,或者民风中弥留的秘密。 缄默的花儿保持神秘,如黄金般舞蹈;旷野安寂,如生命最初的黎明。自然界中,电闪雷鸣,风雨冰霜,没有野性没有坚韧品格的花朵断难生存。这是自然的规律,它不讲任何私情适者生存。这是一种进化论也是自然生命无法回避的生存问题。我喜欢野百合,因为它的一丝野性,它是自然的宠儿。野性是自然界最富深蕴的一种尊严,这是生命的大无畏,蓬勃的茁壮成长。野性是人体一种原始性质的起码的健康,起码的理性繁衍的需要。野花强烈的生存欲望是足以藐视城市里繁忙的医院流水线上硕大的人、冰冷的手术刀。 我开始感到惭愧。一个不能理解这种强悍生命力的人会深深陷入这种乏味不能自拔。通常,这是人的悲哀,他的脾胃,心脏,血压无法抑制这种大自然的宠儿的略略带有破坏性的冲击。脆弱的身体经不起这种自然的力量的强烈颠簸,我终于发觉了悲哀,站定了脚,站在我劳动与游戏的土地上,我不会再离开。 阳光重又光临大地,河带飘摇,野花又恢复了兴奋。体香越过发亮的深秋的河水飘向村庄,牲畜和远方。也许这就是真正的野花的性情,性格。我琢磨着,思考着,让自己漫游在它们中间。是转折点,是死亡,衰老,代谢,也是新生。这是我们农耕文化人惟一的信念。出于这种信念我决定留守我理想栖息的土地。 这是毫无隐私,阴暗,毫不媚俗的野花。野花欲望如焚,像百兽之王的狮子。这是永不熄灭的野花,赤红的火把。通体没有一丝阴暗,筋络与大地的骨血相连;有柠檬色,桔黄色,绯红,黑浓,赭石,还有绛紫。这些花不能在城市狭窄的充满自以为是的角落生长,淘米水和闲言碎语会玷污这大自然的精灵。我佩服,这种理想的颜色,这种不可干涉的野性,至少人与羊群,暴雨无法干涉它们的自由。它们永远是热烈的生命运动中舞蹈中的陶醉似幸福生命的思考,有时人会嫉妒野花的这种存在或生命方式。它生长在我们的村庄里,使我们骄傲。 野花纷飞,野花健康。我已经走不出这炽热撩人的花野。 我觉得失去了跳跃能力、伸展技能的人是悲剧的人。人不能以野性为核心,但人不能缺少它。这是拒绝冷漠、死亡和服从的生命。这是才能的体现,智慧的姿态。 这是亲密的野花,这是素面朝天的野花; 这是自私的人所不能企图的健康。 我想不起这些神秘的物种的起源,它深深影响着我的神经脉络,我的性格、理想。 我想拥抱这些热烈的生命,连同村庄,山岗。我独偏心这种幸福。如果丧失了生命内在动态的美,思想就会随时搁浅,触礁。当初的诺亚方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消失在都市人的视野和理想中。 站在民间村塬的高地,我面朝荒山的花野,新生不息的理想潮水般涌来。野花起舞于人间精神枯萎的龟裂旱地,展示着生命不灭的浩然与天生的个性。我知道这不是可以预约的野花,不可以亵渎。尊重这种健康和美也是自我的反省和对健康的理智认识。它怒放于生命的暗角,车马的前方,黑暗的罅隙,民间、道德的前沿,始终如一。那就是相信青春或一种本质。 偶尔我见过那些灿烂的疯狂的倔强的野花,躺在阳光下的岩石上,肉体糜烂;随光线一点点枯去,惊心动魄地演绎着生命的高贵、不屈与壮烈,野性十足地死去,像古代战死于沙场,兵不血刃的英雄。这是对我们脆弱生命的嘲笑吗?我们没有重视过,这是我们村庄文明的一种符号;我宁愿相信是我的另一种坚定的理想。 我由衷地赞叹那些岁月风霜中的野花,顽强、具有饱满意志的不屈生命。在如此坚韧的生命面前,有一种宝贵的信仰和通向理想前沿的心声,有一种我们坚守的青春立场! 青春的觉醒在于理想旗帜的飘扬; 青春的本质就是坚韧,就是开始接近一种思考的姿态。 而青春的道路只有一种,接近青春的本质也永远只有一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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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luomi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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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绪微梦

我高中时喜欢读三毛、余秋雨的散文,认为有些篇章是适合高中生阅读的。议论文、杂文,我喜欢读鲁迅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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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的孩纸

肥哥,你去百度搜吧~~大把大把的像美女一样抓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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