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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xiao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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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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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定条件(一)中学高级教师职务:1、任职年限要求:担任中学一级职务满5年以上。2、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后取本科学历的,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后取大专学历的,须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省级重点中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本科以上学历。3、专业论文和教研成果要求:省级重点中学教师,至少有两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普通高中(含职中文化教师),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或者有两篇学术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初级中学教师,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县教研室教研员至少有两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4、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要求:取得四个模块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具备免试条件者除外)。5、公开课要求: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公开课。公开课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当年评审。任现职期内被评为市级以上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者免讲公开课。对于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除具备中学序列的任职年限、学历、专业论文和教研成果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等条件外,还必须为大学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省以上教育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或出版专著五万字以上。(2)获省级以上先进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等。(3)获得两次以上省级教学能手。(二)中学一级教师职务:1、任职年限要求:担任中学二级职务满四年以上。2、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后取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满23年。3、专业论文和教研成果要求:必须有一篇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专业论文。4、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要求:取得三个模块的计算机考试合格。5、公开课要求:晋升中学一级职务者,须参加全县组织的公开课。公开课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当年评审。任现职期内被评为市级以上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者免讲公开课。证书。(具备免试条件者除外)。(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任职年限要求:截至2006年12月31日前担任小学一级职务满五年以上。2、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必须具备中师以上学历,城区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专业论文和教研成果要求:必须有一篇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专业论文。4、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要求:取得三个模块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具备免试条件者除外)。5、公开课要求:晋升小学高级职务者,须参加全县组织的公开课。公开课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当年评审。任现职期内被评为市级以上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者免讲公开课。(四)中学二级教师职务: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认定中学二级教师职务。2、进修取得大学学历,一年期满,评审中学二级教师职务。3、师范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认定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进修取得大专学历后工作三年以上,评审中学二级教师职务。5、中等专业学校或高中学历,累计直接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五)中学三级教师职务:1、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认定中学三级教师职务2、初、高中毕业后进修取得大专学历一年以上,评审中学三级教师职务。(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1、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认定小学一级教师职务。2、进修取得大学学历,一年期满,评审小学一级教师职务。3、进修取得大专学历在本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可直接评审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担任小学二级教师职务三年以上且进修取得中师学历在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5、中等专业学校或高中学历,累计直接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七)小学二级教师职务:1、中等师范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认定小学二级教师职务。2、进修取得中师学历一年评审小二。3、初、高中毕业生,工作满一年以上,且持《小学专业合格证书》评审小学二级教师职务。二、评审程序(一)成立机构。各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并设立评审推荐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和教师组成,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评审推荐组成员在教师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领导集中群众意见后,差额选举产生,人数一般为七至十一人。中学段的评审组成员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小学段的评审组成员具备中级职称的教师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同时还应有一定比例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二)个人申请。本人向单位领导小组提交本人晋升高一级职务书面申请、任现职以来思想、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和反映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的有关材料,并在教研组或一定范围内宣读。(三)单位考核。单位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咸阳专业技术人员定性定量考核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日常“创选评”量化考核记录,制定出考核实施细则,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对象的政治思想情况、文化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写出考核意见,并分出考核档次。(四)评审推荐。单位评审组进行评审和推荐,填写评审推荐意见和投票结果。评审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经充分讨论评议,然后以无记名表决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不足三分之二者不得上报。(五)公示评审结果和申报对象。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材料前,必须对所有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科研成果等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六)上报职评材料。在公示后,各单位要将评审推荐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上报人事职改部门。

甘肃省教学论文评选办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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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nycat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县、市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市二等奖以上);或获市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必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或2次以上乡、镇中心学校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县二等奖以上);或获县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评为乡、镇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教研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3条以上(其中1、2条为必备条件): (1)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省教研员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 (2)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获市以上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二等奖以上)。 (3)本人或直接指导的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市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省教研员本人或直接指导的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省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省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二)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独立指导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不少于200课时,小学教师不少于400课时,班主任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校级领导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采用科学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是本学科公认的教学骨干。教学效果显著(任现职以来至少2年为优秀)。讲授过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等,获得优良以上等次。 (4)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教学(课程)改革实验和校本教材开发研究,并在其中发挥组织领导和骨干作用,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是学校骨干教师。 教研员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熟悉本学科各种版本的教材,能指导各个年级的教学工作。系统承担过1门以上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工作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或教学研究、指导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 (2)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等工作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县教研员70天以上,听课、评课60节以上;市教研员50天以上,听课、评课40节以上;省教研员40天以上,听课、评课30节以上。每学年承担公开课或教师培训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加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1项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或在CN刊物上发表1篇并另有2篇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均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市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 优秀班主任。 (5)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部门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必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或2次以上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均获县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市二等奖以上);或获市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或直接指导的学生2人(次)以上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或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教学第一线连续任教20年以上,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或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 教研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2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 (1)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省教研员5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2)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一等奖)。 (3)本人或直接指导的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省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省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一等奖)、观摩课、示范课。 (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小学高级教师(不含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在省级以上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3)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获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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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a021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做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旨在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质量。第三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其主要职责为:1、部署评选工作;2、组织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工作;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第四条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0篇。第五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第六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第七条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一般为在评选年份的上一学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评选年度以前两个学年度内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第八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过推荐、初选和复评后产生。第九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由学位授予单位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推荐。第十条省级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初选名额对推荐论文进行初选。初选所需经费由负责组织初选的部门自行筹措。第十一条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初选出的论文进行复评,复评工作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会审定。第十二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第十三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并予以公布。在异议期结束之日起60日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毕的论文不列入批准的论文名单。第十四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奖励。第十五条对已批准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撤消对作者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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