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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201530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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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酸酸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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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你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困难。“个人资料”部分按照上面的项目如实填写就好了。“工作业绩”部分可以百度一下,网上有很多范文,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套一下即可。“工作单位意见”部分盖个自己工作单位的章就可以了,需要注意的是:工作单位的章一定要和你三方协议上的章相同。“主管单位意见”中的“单位”是指:档案的主管单位,即档案存放的单位。如果你的“工作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那么直接盖个单位的章即可;如果你的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存放,那么需要盖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的章。表格填好后,再拿上你的毕业证原件,就可以到人事局办理职称评定了。当然,如果你懒的去,也可以委托你们公司人事部门代劳。祝你一切顺利!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表怎么填

285 评论(15)

契约者

回答 您好,我是小离老师,已经累计提供咨询服务近4000人,累计服务时长超过1000小时! 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现在正在整理答案,大概需要三分钟,请您稍等一会儿哦~感谢~ 一、 封面的单位填写现工作单位;评审任职资格填写这次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如:工程师、讲师等)。(一)第一页:基本情况⒈姓名: 现名,要与档案中的一致。⒉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⒊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要与档案中的一致。⒋出生地:填写申报人出生的地方。⒌标准工资:可不填。⒍身体状况: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填写“健康”、“良好”、“ 一般”或“较差”。 1.“学历”、“学位”均指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学校、所学专业” 栏目中注明原始学历和后取得学历情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学习培训经历”栏目中也要注明学历教育情况。2.“项目规模”的填法参见“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燃气专业工程项目等级分类表”及“道桥专业工程项目规模表”等(建人教[1999]214号文件84页、118页、131页等),如可写“一级(4万m2)”;如科技管理等不便按此划分规模的组别,可用适合本组的划分方式填写,如项目规模属“全行业”、“本单位”、“本部门”应用等。如本人承担的是分项目(子项目),应明确注明本人承担部分的项目规模。3.“本人作用”栏按本人在项目中担任的角色或职务填写,如工种负责人、项目总监、资料员等。4.项目完成情况指所填项目已建成(已完成)、投入使用、在建(进行中)还是未建等情况,正在进行的项目可以明确注明完成进度。5.“奖励名称”填写获奖项目全称或标准简称,如“XX省科技进步奖”;“级别”应注明X级X等,如“省级二等”;“时间”指获奖时间而非工程进行的时间;“排名”指获奖证书(报奖说明)中的申报人名次;所列奖项均应有相应证明,否则不予承认。6.“代表性论文”项目中,排名一栏,如属独著,填“独著”,如合著,注明本人排名。 7.“其它论文”指除前面所列三篇代表性论文之外的论文,根据表中分类,逐项列明篇数即可。8.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涉及原单位的业绩,须原单位出具业绩证明。申报表须打印,电子版表格可在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上下载。 根据您说的问题,可以给出以上答案,您也可以具体描述一下您的问题方便我为你解答哦 更多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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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h1986

这个一般是参评一次,不过如果你没评上,如果学校还给你上报的话,那还可以参评的。详细你可以看看下面的评选办法。祝你成功!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做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旨在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质量。 第三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其主要职责为:1、部署评选工作; 2、组织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工作; 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 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第四条 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0篇。 第五条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第七条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一般为在评选年份的上一学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评选年度以前两个学年度内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第八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过推荐、初选和复评后产生。 第九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由学位授予单位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推荐。 第十条 省级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初选名额对推荐论文进行初选。 初选所需经费由负责组织初选的部门自行筹措。 第十一条 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初选出的论文进行复评,复评工作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会审定。 第十二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第十三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并予以公布。在异议期结束之日起60日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毕的论文不列入批准的论文名单。 第十四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 对已批准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撤消对作者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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