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2018A
博士毕业后抽检不合格还能修改,修改之后重新答辩,直到答辩合格。《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三条 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第四条 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抽取方式,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自行确定。学位论文抽检的相关要求规定:1、论文复评期间暂缓申请答辩,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不能申请答辩,需按专家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盲审。2、学校抽检的论文每篇由3名同行专家通讯评议,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1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再请2名同行专家复评,前后累计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学校抽检的论文采取双盲评议,专家评议结果和意见是论文作者能否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依据之一。抽检论文为研究生信息系统中通过重复率检测和导师、院系审核的学位论文盲审稿。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在70%到90%之间。这个根据校所在的层次以及学科有所不同,和学校也有密切关系。盲审一般是隐去本人和导师的信息之后,送2份到其他学校去审查。如果两个评委都打不通过,一般直接延毕,如果一个通过,一个不通过,看本校处理惯例,看是否能给学生重新修改再次送审。如果两个评审是同意修改后答辩,或者同意直接答辩,就没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