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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说你选的题目,我怎么知道你要写哪方面的,法理学的内涵那么丰富,总得要个方向吧。 
写论文因人而异,一篇毕业论文的诞生,不仅需要掌握自己领域的技巧,还需要将知识、逻辑思维和写作技巧结合在一起,最后还要修改论文。目前,大多数学校论文的方向仅限于图书知识。没有实践能力,就很难理解这一点的深层含义,也就不可能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有些学生撰写仓促,导致出现许多的问题。 在平时和课堂做研究的时候不做笔记不收集素材,的确现在的大学生在大学生活中除了吃饭,睡觉和打游戏,都在浪费大学的学习时间。当然你没有一点写作技巧。毕业前,你才想起你还有些毕业论文,你就知道麻烦来了,花很短的时间去阅读各种写作材料和写作技巧,然后急急忙忙的开始写论文,格式要求等等一切都是未知的,导致你最后写出来的论文根本不符合逻辑。所以通过对论文的撰写和复习,学生不仅可以看到论文的不足之处,而且可以使学校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更好地了解每个学生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态度。
写毕业论文还是比较难的,首先必须要是原创,因为要经过查重,其次要按一定的格式,不按要求的格式也是通过不了的,所以不能复制粘贴,最好是自己做过的事情,这样学起来就没那么麻烦了,这也有内容可写
也许,博登海默的话更能说明这一问题:“法律为社会所履行的职责,必然要求对培训法律工作者的方式方法进行控制。如果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和维护社会机体的健康,从而使人民过上有价值和幸福向上的生活,那么就必须把法律工作者视为‘社会医生’,而他们的工作则应当有助益于法律终极目标的实现。”[26]注释:[1] 对其教材性质以及这一性质的学术意义的解释可以参考李军的文章《教科书式的法理学——评博登海默的综合法理学》。[2]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p13-[3] 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4] 例如葛兆光谈到:“在历史的传统种,人类形成了自己的基本观念和主体意识,所谓‘形成’仿佛是不断地皴染和涂抹,于是在意识的最底层形成了一个深幽的、被遮蔽的背景,以它为支持的依托,构成了一个知识与思想的体系,它仿佛树根,支撑着树干、树枝和树叶,给它们提供存在的水分和营养。这个背景作为一切知识与思想的依据,实际地控制着人们对一切的判断与解释,赋予知识和思想的合理性。从这个背景形成起,它就反过来不断地被知识与思想确认,当历史一次一次地向它表示认同之后,它已经‘束之高阁’而很难被彻底说清楚了。大多数时间中,这个包含了理解的框架、解释的结构、观察的角度和价值的标准的背景,始终是知识与思想的绝对的终极依据。有了这个依据,知识与思想就建立在一个似乎稳定的平台上,就仿佛那个怪人或那只大象有了坚实的立足处,拖举起整个宇宙,使这是与思想形成一个完整的、可以互相诠释的网络。这个网络给人们一个印象,即一切都在它的笼罩之内,没有什么可以逃逸出它的视野,没有什么它不能解释的,于是,没有 ”意料之外“的突然变化,没有”出人意料“的惊人断裂,一切都在已有的知识与思想中绵延与扩张,在它所支持的象征或者符号系统内
对于论文写作来讲,因人而异,对于擅长写作的人来讲,其实相对容易,毕竟论文写作带来的好处,是大部分人都想要的,没有付出哪来的回报呢?对于那些自身平能力比较差的人来讲,的确比较难,有可能对于论文写作是一头雾水,这里就难倒一大片,有的人为了走捷径直接在互联网上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