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炒河粉
如何认识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 摘要:探讨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其出发点必须基于中国的现实国情,必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叉法治。为此,必须以马克思主叉为指导,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必须提高全民族的民主意识,扩大民主权利,彰正法律至上,铸成法治精神;必须完善权力制约和民主监督制度;必须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借鉴西方法活中具有普适性价值的经验,加快立法进程。 关键词: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法律至上;依法治国 党的十六大提出:“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当今中国,没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 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建立法治国家已经具备了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基础,因此法治建设被提到历史日程上来 但是在怎样建设法治国家的问题上,人们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其中尚存在将法治抽象化的现象。所谓法治抽象化,表现为过分强调法治的一般性和共性,而又将法治的一般性和共性定位于西方法治理念之上。因此,究竟怎样进行中国的法治建设问题就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探讨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应遵循一个基本的原则,即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在法治建设问题上,所需关注的国情主要有二:其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其二,由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以及传统法律文化的缺失,中国社会的法治氛围不浓,这是我们进行法治建设所不可回避的现实。因此,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必然有别于其他国家,换言之,我们必须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 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意识形态的主导,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因此在整个法治建设中必须始终不渝的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不同于西方法治建设的基本方式。同时,法律至上又是法治建设最基本的价值和理念,没有法律至上,法治只能是天方夜谭。因此,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法律至上的关系,就成为法治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为此: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一方面,这是法治性质之所需。历史上,资本主义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法治国家,但是其法律体系的阶级性决定了其法治的资本主义性质。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建设高于资本主义形态的法治国家,而党的领导则是根本的政治保证。另一方面,西方国家经历了几百年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孕育了发达的“市民社会”。以市民社会为主导力量,西方法治通过自然演进而日臻完备。中国由于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未能形成强大的市民社会。因此,中国的法治就不能坐等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自发运演而逐步历炼。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历史主动性将十分突显,而在党的领导下自觉进行法治建设正是历史主动性的鲜明体现。 第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改善党的领导。 之所以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是因为长期以来一些人将党的领导视为“党包办一切”、“党权高于法权”,致使党的领导与法律至上的关系一直没能理顺 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党法关系存在着以下问题:“1、严重的党法不分,党的很多组织直接指挥法制机关,在很大程度上直接行使国家机关的职权 2、干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 由于党委直接插手处理法律问题,容易造成对司法独立的干涉 3、不利于司法机关的相互制约和配合。4、不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培养人们的法律观念。”[1]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过程中,必须依法治国,改善党的领导,克服党包办一切的做法,改变党权高于法权的观念,牢固树立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的意识 第三,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理顺党的领导与宪法和法律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中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属于人民,既体现在法律上,又体现在党的领导上。宪法和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体现着人民的根本意志。而党是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其最高宗旨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因此,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决不抵触,而是相一致的。党是否代表人民根本利益,重要的一点就体现在是否能够在宪法和法律(即人民意志)的范围内活动。如果超越宪法和法律,就背离了人民的意志,就失去了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资格。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已申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的十五大再次重申了这一根本原则,指出:“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说明,党的各级组织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党的决议政策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决不能以党的决议政策代替宪法和法律。 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在全民族中提升民主意识,扩大民主权利,彰显法律至上,铸成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国家最深厚的根源在于民众之中,不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不扩大人民的民主权利,法治建设必然成为无源之水和无基之厦。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民众的法律意识还相当薄弱,这就使得法治建设既具有了必要性,也具有了艰巨性的。由于中国和西方文化传统的差异,更由于中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阶段,因而中西方的法治观念大相径庭。中国人法律淡漠,西方人法律至上。中国人视法律为治民之具,西方人视法律为维权之器。中国人忽视法律而惧讼,西方人重视法律而好讼。历史上,中国的百姓盼“清官”,即使在当代,中国百姓在面临困境时,也常常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上法庭,所以多年来“上访”成为中国独有的一道风景线。法治精神是法治建设之魂,由于法治精神的缺位,使得中国的法治建设显得举步维艰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有的学者就指出:“法治精神是实现法治的另一因素。法治精神就是尊崇法律,拥护法律的勇气和毅力。假设人人都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经过相当时间,便可形成一种风气。风气即久,便会变成习惯。这种习惯一日不形成,法治之实现便一日靠不住。真正的法治是把这种习惯作条件的。” 经历了新中国半个多世纪的风云洗礼,中国民众的法律意识诚然有所提高,但是距离建设真正的法治社会还有很长的路途。为此,在中国广大民众中进行普法教育,扩大民主权利,提高民主意识,彰显法律至上,铸成法治精神,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就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所不可或缺的社会资源和强大的力量源泉。 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 须完善权力制约和民主监督制度 权力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是法治的基本标志,反之,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则是人治的表征。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能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但是必须确立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法治理念和精神,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实际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改革开放后,我国建立了民主监督和权力制约机制,但是还很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政府的权力尚未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在实践中,政府滥用权力之事时有发生,而腐败现象也因之滋生蔓延。而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重要的是政府的权力也要受到法律的限制,这才是法治的实质意义。”在传统人治的社会里,并非不存在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但是“刑不上大夫”,法律只是统治者治民的工具。在法治的社会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其中最重要的不是关于民与民的平等,而是关于民与官的平等,是政府必须受法律的约束。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的决定程序。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察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 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这既是对我国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尚不完善的反思,也是对健全我国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提出的积极应对。换言之,是对我国法治建设实然(即现状)的审思,以及对我国法治建设应然(即方向)的导向,因此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一、正视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是中国历史的必然选择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选择什么样的社会制度,都是与其历史发展走向密切相关的,都有其历史决定性。邓小平同志指出:“人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中国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人民是不是也能站起来,中国是不是也能翻身?让我们看看历史吧。国民党搞了二十几年,中国还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证明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是不能成功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的毛泽东思想,走自己的道路,也就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把中国革命搞成功了。”这一表述,充分说明了社会主义是中国历史的必然选择。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走什么样的道路就已经成为先进的中国人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他们向西方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试图按图索骥,依照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来改造中国,把中国富强的希望寄托于实行和发展资本主义。从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革命,到康有为、梁启超领导的戊戌变法,以至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最后都以失败告终。国民党也曾在大陆搞资本主义,最后留下的是一个四分五裂、千疮百孔的烂摊子,使中国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历史以其血的代价告诉我们,在中国,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一方面,封建主义不愿意走资本主义道路。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长达两、三千年,在中国形成了世界上最完备也最顽固的封建主义生产关系。虽然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但封建势力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不允许中国发展资本主义。在近代中国,封建势力还与帝国主义相勾结,压迫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另一方面,帝国主义势力不允许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毛泽东同志曾说:“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同时,也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帝国主义列强侵入中国的目的,决不是要把封建的中国变成资本主义的中国。”它们的目的,就是要占领中国的市场,掠夺中国的资源,使中国变成它们的半殖民地和殖民地,并以其强大的经济势力排除和压迫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它们决不允许中国发展成为一个独立富强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中国的资产阶级也不具备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条件,由于他们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软弱性,由于他们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并未完全断绝经济上的联系,所以,他们没有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勇气,更没有推翻封建统治,推翻帝国主义,争取民族独立的能力,只有完全依附于国际资本主义才能得以生存、发展。因而,靠中国资产阶级的力量,中国最终也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资本主义国家。 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封建主义旧统治又延续不下去。中国的出路究竟在哪里?正当中国人民为救亡图存而感困惑的时候,十月革命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的先进分子从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中,看到了中国新的出路不是资本主义而是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为中国人民选择了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这一历史性的选择,是中国人民历尽千辛万苦才找到的,是中国社会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当时的出路有三条:一是限制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发展民族资本主义,走资本主义道路;二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互不相干,长期平行发展;三是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走社会主义道路。在这三条道路中,中国的近代历史已经表明,第一条道路走不通;第二条道路实际上也行不通,不是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就是资本主义战胜社会主义,二者之间没有调和的余地;惟有第三条道路,才符合中国的国情,符合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这一社会发展的规律,而且新民主主义革命也为中国人民选择这条道路奠定了基础。在政治上,我们已经掌握了国家政权,确立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巩固和加强了工农联盟。在经济上,通过没收官僚资本转化为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我们已经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为实现对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创造了最重要的条件。因此,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近现代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 总之,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巩固和发展,体现了中国近现代社会运动的客观规律,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变革。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一百多年来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得出的必然结论。所以,邓小平同志指出:“如果我们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没有对马克思主义的充分信仰,或者不是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自己的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道路,中国革命就搞不成功,中国现在还会是四分五裂,没有独立,也没有统一。” 二、正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有着无比的优越性 作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是针对资本主义的弊病而产生的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现实社会主义发展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无比的优越性。 第一,社会主义的产生,彻底改变了人民群众受压迫受剥削的社会地位,无产阶级 和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从根本上保证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一切爱国人士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权力和他们的民主权利。 第二,社会主义不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而主要是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发展生产 力,从根本上解决了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从而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第三,社会主义提倡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不断扩大社会福利,实现社会平等,避免两极分化。 第四,资本主义的发展,建立在对内剥削、对外掠夺的基础上,并用低价商品摧毁弱小国家的民族企业,用坚船利炮把它们变为自己的附属,尤其是对第三世界国家实行不等价交换。而我们的社会主义,主要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通过充分利用本土资源,不断完善和发展自己。 当然,由于社会主义目前还处于实践阶段,我们对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上述认识,还是十分传统的,是不全面的、肤浅的。随着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们对其优越性必将会有新的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要想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正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我们必须基于以下前提: 1、由于社会主义是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需要不断地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因此,对其优越性的理解我们不可能是“先知先觉”,马克思主义也没有对其进行全面的描述,这就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去体验、去总结。 2、衡量和比较哪一个社会制度优越,决不能离开具体国家的历史条件、社会环境,片面地从现有的经济发展程度来看,而应当主要看它是不是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生产关系是否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人民的地位和生活是否得到改善。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这些方面是资本主义制度远远无法比拟的。虽然目前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程度和科技水平,一般比社会主义国家要高,这是由于社会历史条件、各自发展的基础和起点不同所造成的,决不是有的人所说的是由于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所决定的。 3、社会主义的发展历史,相比资本主义的发展历史还比较短暂,还处于实践和发展的初期。资本主义制度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算起,已有几百年的历史,而社会主义制度自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十月革命算起,只有不到百年的历史,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建立才几十年的历史。所以,相比资本主义来说,社会主义的发展目前还不完善,还不充分,还处于初级阶段,其应有的优越性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我们不能拿拥有几百年历史发展经验的东西,来比拟和衡量只有几十年历史发展经验的东西。 4、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新社会制度代替旧社会制度,或者建立和完善一种社会制度,从来不会是历史的瞬间,它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其前进途中也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许多难以预料和想象的困难与风险,不会是一帆风顺的。邓小平同志说,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努力。我们要充分估计到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只要基于上述前提,我们对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失误乃至挫折就会有客观、公正地认识,对社会主义的发展前途及其优越性就不会产生信仰危机。 三、正视伟大成就: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邓小平同志指出:“建国以后,我们从旧中国接受下来的是一个烂摊子,工业几乎等于零,粮食也不够吃,通货恶性膨胀,经济十分混乱。我们解决吃饭问题,就业问题,稳定物价和财政统一问题,国民经济很快得到恢复,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了大规模经济建设。靠的是什么?靠的是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人们说,你们搞什么社会主义!我们说,中国搞资本主义不行,必须搞社会主义。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的混乱状态就不能结束,贫困落后的状态就不能改变。所以,我们多次重申,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在中国现在落后的状态下,走什么道路才能发展生产力,才能改善人民生活?这就又回到是坚持社会主义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上来了。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生活富裕的问题。而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再过二十年、三十年,我国生产力发展起来了,也不会两极分化。”这就是一代伟人向世人昭示的: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我们说,衡量一种社会制度是否符合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利益,最根本的是看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我们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尽管在一段时间,指导思想上犯了“左”的错误,经历了严重挫折,但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中国以往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无法比拟的。我们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实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转折,“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建设道路”,成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自觉实践。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这是一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全面发展的道路; 是一条坚持全面改革和开放的道路;是一条现代化建设分“三步走”,历时70年,跨越两个百年、两个千年,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振兴中华的道路。沿着这条道路,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创造出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的经济建设成绩卓著,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科技事业日益进步,国防建设更加巩固,人口素质全面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明显发展,外交事业谱写新的华章,“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已成功实现。全国人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精神振奋、生活幸福。十多亿人口的中国,不仅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千百年来人们衣食住行无忧的梦想终于成为现实。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胜利,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这一切靠什么?靠的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靠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巩固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长期探索的结晶,凝聚了几代共产党人对现代化理想的追求。这条道路,已经初步振兴了当代中国,未来中国的全面振兴,只能由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道路实现。这是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