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青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是一个超级垃圾的专业,读了等于浪费你的钱。俺现在就是因为这个专业找不到好的工作也考不了公务员 
一、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 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原则是指在进行资源保护立法时应当充分考虑和尊重自然和生态演变的规律以地球生态系统平衡原理作为制定法律的理论基础。 1、生态的基本规律 (1)“物物相关”律,即自然界中各种事物之间有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改变其中的一个事物必然会对其他事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在开发利用某一资源要素时要考虑此种活动对其他资源要素乃至整个生态系统的影响,在开发利用某资源要素的某一功能时要考虑对该资源要素的其他功能的影响。据此,资源保护法必须注意对每一种资源要素的保护以各资源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因而资源保护法的体系必然比较复杂,此外,“物物相关”律必然要求人们在开发利用资源时应当注意调查研究和统筹规划,在资源保护法中之所以有“土地利用规划”影响评价等规定其源盖也于此。 (2)“相生相克”律。即在生态系统中,每一生物种都占据一定的位置,具有特定的作用,它们相互依赖、彼此制约、协同进化。因此为了保护和改善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不能任意地向某生态系统引原来没有的物种,也不能在生态系统中随意除去一物种,这两种做法都会使某物种发生种群爆发或灭绝,因而危及生态平衡,例如,长白山森林生态系统因引进了原来没有的物种美国白蛾,且没有捕食者,造成美国白蛾发生种群大爆发威胁该森林生态系统。同样地因为在江南的农田生态系统中人为地减少或消灭了人类天敌蛇,使用鼠类发生种群大爆发,当地的生态平衡受到威胁,所以资源保护法必然要求人们不得向某生态系统引进原来没有的物种或在生态系统中人为地消灭某一物种,也就是为什么在资源保护中有物种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动植物检疫等法律的原因。 (3)“能流物复”律,即在生态系统中能量在不断地流动,物质在不停地循环。能量的流动是单向的并在流动过程中递减,有一部分转化为热能逸散入环境,为了维护生态平衡,必须尽可能充分地利用能量,不使它简单地逸散入环境,因此,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有关于发展生态农业以及鼓励建立符合生态规律的生活生产方式的规定,某种物质一旦进入环境,便会在环境中不断地循环,有些还会在生物体内累积(即“生物富集”)发生致畸、致癌、致突变等作用,因此在资源保护法中有关于防止环境污染,尤其是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规定。 (4)“负载定额”律,即任何生态系统都有一个大致辞的负载能力上限,包括一定的生物生产能力、吸收消化污染物的能力、忍受一定程度的外部冲击的能力,当生态系统所供养的生物超过它的生物生产能力时它就会萎缩及至解体,当向生态系统排放污染物超过它的自净能力时,生态系统就会被污染,进而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当对生态系统施加的外界冲击的周期短于它的自我恢复周期时,生态系统也将因不能自然我恢复而被破坏,因此为了保护生态系统,必须一方面使它供养的生物的数量不超过它的生物生产能力,另一方面还需确保排入生态系统的污染物量不超过它的自净能力以及使冲击周期长于生态系统的恢复周期。所以,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必然有关于以产定供的规定,有关于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包括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的规定和关于限制冲击周期,如禁止春天砍树、除草、夏时捕鱼捉鳖的规定。 (5)“协调稳定”律,即只有在结构和功能相对协调时生态系统才是稳定的,为了使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保持协调状态,必须千方百计地保持生物物种的多样化,尽量减少外来干扰,同时鼓励人们去创造结构和功能相对协调,生物生产能力高的人工生态系统。这些要求导致了资源保护物种的多样性,保护森林植被保护生态系统免受干扰以及确保创设结构和功能相对协调的人工生态系统的规定的产生。 (6)“时空有宜”律。即每一个地方都有其特定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组合,构成独特的区域生态系统,在开发利用某特定地区的生态系统时,必须充分考虑它的特性,例如,长江黄河上游的森林生态系统与苏南的森林生态系统是不尽相同的,前者的主要功能是水土保持,而后者可能是提供木材,所以对前者应当绝对禁止采伐,因此资源保护法必须充分考虑地区特点,在资源保护法中我们会看到与其他部门法不同的一个特殊规定,如环境管理中的区域性原则即往往实行地方法规优先原则,例如,省级人民政府可以颁布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在颁布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区实施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这在其他法律中是没有的。 在立法过种中,应当时刻以生态规律衡量某项调整人类行为的法律规范,在考虑保护当代人类自身利益的同时,还必须考虑保护人类的生存条件即生态系统,考虑到人类近期或者长期利益的实现还需要有众多的环境条件作支撑这样才能使人类的行为符合生态系统平衡的要求,才能保存证人类世代的利益。 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对新情势审思作出的必然选择,自然资源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独立子系统决定着可持续发展的得失成败,可持续发展作为人类未来的共同发展战略,它将人类社会发展与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是当前最新的一种发展理念,并正在成为我们立法的一项指导性原则,在可持续发展视野上,自然资源法应当遵循公平分配原则,效益发展原则,协调持续原则,合理利用原则,市场调节和国家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资源有偿使用原则。 1、可持续发展思想是人类在不断探索人与自然关系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其内容上讲,它既不同于强调生物为中心的生物中心伦理观也不同于强调人类均等的人文中心伦理观,而是一种全新发展观念,已成为指导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流思想,它的出现对人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单纯追求经济增长是速度而忽视自然资源维护的发展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过分主张守护自然而遏制发展的做法同样受到质疑,人类需要在两种极端的观念之间寻找一种和谐与平衡,并通过完善现有法律制度来实现这一目标,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思想与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的衔接首先则必须确立与之相适应的立法价值观,可持续发展条件下自然资源法的价值取向应该是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2、可持续发展一方面突出资源开发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同时必须平衡人类发展与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利益关系,应强调资源环境与人类发展的持续性、内在性、互动性和共存性,注重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子孙后代根本利益的保护,因此,自然资源法的发展界定应当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需求构成危害,人类对资源和环境所采取的保障措施应当对自然生态环境,人类(当代、后代)生活环境构成最有效的维护屏障,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延续不断,良性循环的发展,以最终满足人类不断提高的生活质量。 3、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我国现有的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必须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自然资源保护法是实现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源的可持续管理,以合理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满足社会、经济、文化、物质的需要,同时满足下一代的合理需要。自然资源保护法应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路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经济手段的法律化来管理自然资源,做到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保护同时进行。
1 森林资源发展前景评价(一)发展森林资源的有利条件(1)气候条件有利于林木的生长湖南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其中北部的洞庭湖区属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的过渡地带,是北方冷空气频繁入境的“风口”所在;南部的郴州市一带,接近北回归线,属中亚热带向南亚热带地过渡地带。湖南气候温和,四季分明,热量充沛,雨量集中,水热基本同步。年平均气温5℃~5℃,最高月气温(7月)0℃~0℃,极端最高气温0℃~0℃。最低月气温(1月)0℃~0℃,极端最低气温-0℃~-0℃。平均气温≥10℃,积温4850℃~5650℃,日照时数1238~1800 h,≤-5℃气温2~8 d/a,≥35℃气温0~45 d/a。年降水量约1200~1800 mm,多集中在4~6月,占当年降水量的50%~60%;日降水量≥25 mm的日数为9~3 d,≥50 mm的2~5 d;干旱出现频率05~08次/a。降水量与蒸发量差值200~150 mm。≥15℃适宜林木生长的日数达180~200 d,无霜期270~310 d。湖南省气候背景受控于副热带高压、西风带环流、东南季风和西南季风等环流体系的复合影响。副热带高压的北跳南移,西风带环流的南侵北退,以及东南季风与西南季风的复合交汇,形成了不稳定的气候特征。在此不稳定的气候特征的作用下,降水分配不均,年际变率大,温度的季节变化显著,年际波动明显。具体是:春暖夏热多雨,秋凉冬寒少雨,四季分明,东西差异大;日照充足,热、水、光同步性良好,但时空分布不均;在降水分布上,各地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200~1800 mm之间,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多集中于4~9月,其中4~6月降水量占全年的50%~60%。在地域分布上形成了四个多雨区和五个少雨区。多雨区为湘西北的八大公山,雪峰山北端的安化、桃源,湘东南的桂东以及湘东北的幕阜山、连云山一带;少雨区集中在湘中衡邵盆地、湘北滨湖地区和湘西的新晃、芷江一带。湖南省的气候特征,为森林资源的发育提供了良好的气候条件。特别是,四个多雨区的分布,形成了四个典型林区。(2)地理条件适宜于森林资源的发展湖南省南北跨5个多纬度,东西横跨近5个经度,山、丘、平、湖的有机组合,构成了地理条件的多样性。湖南省地处长江中游南岸,南岭山脉北缘。地理位置上地跨东亚大陆新华夏系第二复式沉降地带与新华夏系第三复式隆起地带的南段,位于南岭纬向带之北缘,地势受地理位置控制,属于我国第三梯级中南丘陵区的一部分,西部与第二梯级高原区过渡,总体呈东南西三面山地环绕,中部北部地势低平,呈马蹄型的丘陵型盆地。西北有武陵山脉;西南面有雪峰山脉;南部是五岭山脉,即南岭山脉;东面为湘赣交界诸山;湘中部分,大都是丘陵盆地和河谷冲积平原,除衡山高达1000 m以上外,一般海拔均在500 m以下;湘北为洞庭湖及四水尾闾的河湖冲积平原,地势很低,海拔多在50 m以下。我省山地主要有:武陵山脉盘距湖南省的西北角,属湘鄂山原的一部分,海拔在1000 m左右,峰顶保持着一定平坦面的荒山地形。武陵山地石灰岩分布甚广,岩溶地貌发育。山地地势大致西北高耸,渐向东南降低。西部雪峰山脉,山体庞大,伸延300余公里,南自城步起,北延至益阳附近,没于洞庭湖平原。雪峰山脉地势高峻,其南段高达1500 m左右,主峰苏宝顶海拔1934 m,北段约在500~1000 m之间。雪峰山脉纵贯湖南西部,成为东西交通的屏障和经济、文化、社会的分水岭。雪峰山脉是我省主要的林业基地。湖南省南部的边缘山地是南岭的一部分,一般海拔1000~1500 m左右。山间盆地较多,谷地发育。南岭山地,山体大,延伸长,山势高。东部湘赣边境诸山,如幕阜山、连云山、九岭山、万洋山、诸广山等,一般海拔500~1000 m,山间低平的谷地为重要的农业区。湘中丘陵、台地广布,海拔多在200~500 m,红岩盆地众多,主要有衡阳盆地、株洲盆地、湘潭盆地、长沙盆地、永兴茶陵盆地、攸县盆地等,这些红岩盆地,常为居民集中区和重要农业区,但森林覆盖稀少。湘北是湖南省地势最低的洞庭湖湖积冲积平原,海拔大多在50 m以下。平原中点缀着的蚀余残山和孤丘,是湖区主要的林业区。根据湖南省地形地貌形态,共划分为中山、低山、丘陵、岗地、平原、河湖水面等6种地貌类型。据统计,湖南有山丘面积9万 km2 ,占总面积的2%。其中海拔800 m以上的山地有2 万 km2 ,占全省总面积的 6%;海拔 500~800 m的低山 6 万 km2 ,占7%;海拔500 m以下的丘陵岗地1万 km2,占9%。这2%的山丘地(9万 km2 ),林业用地面积94 万 km2 ,占27%。湖南省各地貌面积如表7-5。表7-5 湖南省地貌分类面积统计表湖南省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表7-5 的统计数据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说明。湖南广阔的山丘地,为发展湖南林业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地理条件。(3)近年来的林业建设成就为发展森林资源奠定了基础近年来,林业部门致力于林业建设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主要有:①1997年7月完成了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提出的“五年消灭宜林荒山,10年绿化湖南”的奋斗目标,成为全国基本消灭宜林荒山第三省,累积人工造林140万公顷,封山育林约200万公顷,使目前森林覆盖率达到89%,被国务院授予“全国荒山造林绿化先进省”。②启动了一系列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首先是2000年1月湖南省政府批准的湖南省“一湖四水”地区造林绿化工程,将在全省117个县市实施生态林管护660万公顷,飞播造林30万公顷,封山育林68万公顷,退耕还林20万公顷,与退耕还林匹配荒山造林20万公顷。该工程将新增森林面积138万公顷,水土流失得到根本治理,水旱灾害得到有效控制。长江中下游(湖南段)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将31个县纳入工程范围,面积达100万公顷;其次是油茶低改工程,前后改造老残、低产油茶林5万公顷,茶油产量由10年前的15~35 kg/公顷上升到45~70 kg/公顷,试验示范区产量达到225~450 kg/公顷;世界银行贷款造林工程,营造各类速生丰产林968万公顷;洞庭湖区防护林建设德国援助项目已正式启动,营造各类防护林5万公顷;毛竹低产林改造工程和洞庭湖区兴林抑螺工程均取得较大进展。③森林资源保护上了新台阶。近10年来,基本杜绝了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明显降低,防治率达到70%;林业立法普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先后发布了《湖南省林业条例》等四个地方性法规和《湖南省林政管理办法》等七个政府规章,基本形成了以《森林法》为主体,地方性法规规章相配套的具有湖南地方特色的林业法规体系。现已发展为包括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资源监测、自然保护、林业公检法、森林防火等综合性保护网络。④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全省建立自然保护区31处,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6个,基层林业工作站394个,基层林业公安局、派出所5个,森工企业达170家,国营林场176个,全省共有林业职工队伍113376人。⑤林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省林业系统产业总值已由1990年的46亿元增加到1996年的77亿元,林业已逐步发展成为具有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包含国民经济一、二、三产业的综合性产业体系。⑥森工企业不断壮大。全省森工企业由20世纪70年代的几十家发展到现在的170家,其产品由单一的原木生产发展到木材采运、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修造四个大类2000多个品种的生产能力。⑦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全省县以上林业科研(含推广)机构106个,近10年来,已鉴定科研成果近1000多项,已推广应用400多项,营林、森工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二)森林资源发展潜力评价利用TM卫星图像呈现的有关控制林木生长的因素,参考气象、社会生产状况等资料,划分森林资源评价单元。采用模糊数学综合评判法对各评价单元进行评价,是对森林资源发展潜力进行定量评价的有效方法之一。(1)评价单元的确定森林资源的发育潜力,主要受地形地貌条件、森林资源覆盖现状、土壤类型及气候条件、社会生产状况等因素控制。其中,前三个因素可以从遥感图像上直接解译获取,后两个因素主要根据已有资料分析获得。由于森林的发育与行政区划无必然的联系,因此评价单元的确定未考虑行政区划因素。根据控制森林资源发育的五大因素,将全省划分为21 个区域,其空间分布见图 7-1,具体是:①洞庭湖冲积平原区;②湘西北岩溶山原区;③雪峰山脉与武陵山脉山地区;④九嶷山山地区;⑤都庞岭、阳明山至大义山山地区;⑥南岳山地区;⑦双峰九峰山山地区;⑧关帝庙山地区;⑨五峰铺山地区;⑩挂榜山山地区;⑪幕阜山山地区;⑫连云山山地区;⑬诸广山至八面山山地区;⑭武功山山地区;⑮临澧山间盆地区;⑯麻阳山间盆地区;⑰环洞庭湖丘陵区;⑱湘中岩溶低山区;⑲湘中红层盆地区;⑳湘南岩溶低山区;莽山山地区。(2)评价因子及其取值第一层次因子 5 个,分别为地形地貌条件(A)、森林覆盖现状(B)、土壤类型(C)、气候条件(D)及社会生产状况(E)。第二层因子为第一层因子下的具体影响条件。为了便于分析和统计,评价因子的标准取值分为4个等级,分别代表森林资源发展潜力大小。其中“1”代表潜力不好,“3”代表潜力较好,“6”代表潜力良好,“10”代表潜力特好。第一层次因子的评分由第二层次因子的标准取值采用模糊数学综合分析后给出。各评价因子的标准取值如表7-6。(3)森林资源发展潜力评价数学模式利用模糊数学中权重向量数学模型进行评价。根据第一层次评价因子地形地貌条件图7-1 湖南省森林类型分布图表7-6 森林资源发展潜力控制因素判别表(A)、森林覆盖利用现状(B)、土壤类型(C)、气候条件(D)及社会生产状况(E)的权重向量及其评分值,建立森林资源发展潜力评价向量集,其数学模式为:湖南省国土资源遥感综合调查式中:P——森林资源发展潜力的向量集,为1×5阶向量;WA——地形地貌条件(A)对森林资源发展潜力的影响权重;WB——森林覆盖现状(B)对森林资源发展潜力的影响权重;WC——土壤类型(C)对森林资源发展潜力的影响权重;WD——气候条件(D)对森林资源发展潜力的影响权重;WE——社会生产状况(E)对森林资源发展潜力的影响权重;YA——地形地貌条件的评分值;YB——森林覆盖现状评分值;YC——土壤条件的评分值;YD——气候条件的评分值;YE——社会生产状况的评分值。每一评价单元中森林资源发展潜力所对应的权重向量及模糊关系矩阵得出如下评判结果:湖南省国土资源遥感综合调查式中:C——综合评价结果,为1×5阶的向量集;A——某评价单元所对应的权重向量。设z为C向量集中各种影响条件(评判因子)权重之和,则:湖南省国土资源遥感综合调查(4)森林资源发展潜力评价结果根据评价数学模型计算,各种控制条件(评价因子)对森林资源发展潜力的影响作用权重为:①地形地貌条件:A=27;②森林资源覆盖现状:B=24;③土壤类型:C=22;④气候条件:D=11;⑤社会生产状况:E=16。森林资源发展潜力评价结果见表7-7;各评价区域森林资源发展潜力具体见表7-8。表7-7 森林资源发展潜力评价结果表表7-8 各评价区域森林资源发展潜力2 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对策湖南省森林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大,但在森林结构、质量及生态环境领域等存在一定的问题。为此,林业系统根据我省森林资源现状,制定了《林业生态发展2010年及长远规划》等一系列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对策。本课题对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对策研究,主要根据遥感调查结果反映的我省森林资源现状,并参考林业系统已制定的有关规划方案进行。(一)森林资源中存在的问题湖南省森林资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森林资源危机,森林质量不高,森林结构不合理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1)人均资源不足:根据本课题遥感调查的森林覆盖面积及1999年湖南省森林资源统计资料中提供的活立木蓄积量,我省森林资源的覆盖面积和蓄积在全国31个省(区)中均排在较前的位置。但湖南省人口排在全国第六位,人口密度达306人/km2,人均占有资源量低,仅73 m3/人,为全国人均蓄积量5 m3/人的26%,为世界人均蓄积量83 m3/人的49%。湖南省人均林业用地面积18公顷/人,接近全国水平,为世界人均1公顷/人的18%。人均占有资源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低于全国水平。根据国外林业专家研究,一个国家或地区达到林木自给自足的条件是人均森林面积33公顷,我国林业专家进一步认为,人均3亩用材林和1亩经济林比较合理。根据本课题调查结果,我省人均森林面积7亩,其中人均用材林31亩,经济林38亩。上述数据表明,湖南省林木现状远没达到自给自足的程度,且由于人口众多,人均土地面积有限(96亩/人),从扩大森林面积的角度考虑是难以达到自给自足的。(2)森林资源质量较低,结构不合理:湖南省森林资源质量较低主要表现在单位面积蓄积量较小。目前,共有活立木蓄积量48 m3,单位面积蓄积量为53 m3/公顷,是全国单位面积蓄积量33 m3/公顷的3%,为世界95 m3/公顷的7%。从森林结构看,首先是灌木林面积偏大,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的77%,特别是张家界、湘西自治州两市(州),分别达到了1%和4%;其次是森林种类上,幼林地面积偏大,近成熟林地面积偏小,由此使得我省近期可资利用的资源缺乏;再次是经济林比例偏小,我省经济林面积仅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1%,远低于林业专家认为的25%的理论标准。(3)森林资源地区分布不均:湖南省的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三个地区:①湘西南林区。主要分布在雪峰山脉,这里集中了全省林木蓄积量的二分之一。②湘南林区。主要分布在九嶷山、都庞岭、阳明山、大义山、骑田岭等,这里集中了全省林木蓄积量的三分之一。③湘东林区。主要分布在湘东诸山,如幕阜山、连云山、九岭山、万洋山、诸广山等,这里的森林成片出现,集中了全省林木蓄积量的十分之一左右。湘中盆地及湘西北山地丘陵区,以人工林、经济林为主,而在湘北的洞庭湖区,森林资源极少。由于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在湘中、湘西北等林木覆盖率低的地区,常导致水土流失,并引发了一系列的地质灾害。(4)造林困难地段较多,面积较大:本课题调查结果表明,全省共有无林地38 万公顷。无林地是指荒山、荒草地、裸岩、石砾地、迹地、丢荒地等,是造林困难地段。如衡邵盆地,气候上属于干旱走廊,土壤为红岩盆地土壤;湘西碳酸盐岩质残积土壤区,岩溶发育,持水性差,地表水多渗滤进入地下水,大多处于干旱状态;海拔在1000 m以上的荒山,交通不便,栽种困难。如此种种,均因自然条件制约难以进行有效的森林开发利用。(5)生态环境问题严重:近年来,湖南省洪涝、干旱及地质灾害严重。究其原因,除了自然条件和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外,生态环境问题是其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在生态环境问题中,水土流失现象是主要的表现形式,而水土流失与森林植被的覆盖情况关系密切。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以来,湖南省水土流失面积450万公顷,其中强度流失100万公顷,中度流失165万公顷,轻度流失185万公顷。土壤年侵蚀总量约5~7亿吨。严重的水土流失,致使全省浅土层土地面积达200多万公顷,岩石裸露面积达35万公顷。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主要是:①对土地的无限度索取。在经济落后的山区,农民在陡峭的山坡上毁林开垦,开荒丢荒,致使目前本应用于森林种植的在册旱土耕地有40%在25度以上的坡地上。②经济林的不合理垦殖。据统计,全省需要翻耕的经济林地大多位于高坡角度地带,如湘西自治州的油桐,便有33万公顷分布在30°~40°的坡地上,占全州油桐总面积的40%以上。经济林在翻耕过程中极易导致水土流失现象。③森林质量低劣。前已述及我省森林质量问题,这里需要再次提出的是,目前我省林分的郁闭度较小,郁闭度一般在3~7,如衡阳县1996年统计表明,郁闭度小于7的林分面积占林地面积的71%。据林业部门科研成果,森林类型的防护能力随着森林成熟发育程度的提高而提高,质量高的林分防护能力强,质量低的林分防护能力低。湖南省森林质量的低劣,减弱了森林生态系统调节自然生态环境的能力。(二)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对策(1)加强宣传教育,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森林资源保护法规。森林资源不仅为社会提供木材经济价值,还具有保护生态环境等作用,森林资源的好坏,是国家富裕、民族繁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识之一。对湖南省森林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森林保护法规,如《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制定适应湖南森林状况的管理规定并开展广泛宣传,以省林业厅及各级林业机构为主体,保证各项保护法规的贯彻执行。(2)提高人们对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的认识。湖南省国土总面积1839万k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806 km2,占国土总面积73%。因此,有效地、合理地规划和利用林业用地,是搞好国土整治和管理的最主要环节。另一方面,湖南省有山丘面积9万km2,而山丘地区的主要种植业为林业,从这一方面来说,保护森林资源也是保护土地、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主体。前已述及,森林资源是影响自然生态环境的最主要因素。近年来,洪涝灾害与地质灾害愈演愈烈。究其原因,与解放以来几个“大办”(1958年的大办钢铁、之后的向山上大要粮、70年代大搞人造平原、80年代以来大搞经济林垦植等),使森林资源遭受几次大的破坏息息相关。以牺牲森林资源为代价,任何经济的发展都将是本末倒置,治标伤本,得不偿失的事情。森林资源是山区经济发展的支柱,其可再生性是山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俗语说“靠山吃山”。“吃山”,就是发展森林资源,这是山区人民必须明白的道理。(3)切实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精神。1998年特大洪涝灾害之后,国务院发布了“保护森林资源”的紧急通知,并制定了防灾减灾的“二十四字方针”。“二十四字方针”中,第一句便是“退耕还林”。退耕,主要是指将原有不宜于耕作而人为进行耕作的土地进行森林种植,尊重自然规则,免遭自然惩罚。湖南省坡度大于25度的坡地约占山丘总面积(9万km2)的45%,而目前这种高坡度的坡地,仍有大量为农业耕作,这是湖南“退耕还林”的主要目标。(4)全面认识森林资源价值,实行科学经营。森林的直接经济价值在木材和经济林,传统的森林经营中主要的是木材经营和多资源经营。但是,森林的价值更体现在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因此,在现代森林资源经营中,应形成森林生态系统经营体系,即在考虑直接经济价值的同时,应综合考虑其生态环境效益,追求森林生态经营系统整体所提供的全部利益和价值。(5)系统查明湖南省森林资源现状,针对森林资源优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湖南省森林资源丰富,林业用地面积大,自然地理条件优越,近年来的森林资源发展工作成效突出。但是,森林资源质量较低及结构不合理,是湖南省森林资源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面对这种现状和突出问题,在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不是继续扩大森林资源的覆盖面积,而是在退耕还林的同时,应将提高森林质量、调整森林结构放在首位。具体措施是:①通过封山育林等措施,提高林地郁闭度,使之大部分在7以上;②在衡邵干旱走廊(红岩土壤区)、湘南碳酸盐岩山地等造林困难地段,通过选择合适的造林树种、造林方式,采取特殊的措施进行森林垦殖;③开展果木林、油茶等经济林建设改造,调整林种比例,掌握合适的翻耕方法,抑制水土流失;④从长远考虑,规划近期森林采伐速度,解决中幼林面积偏大这一森林结构不合理现象;⑤搞好防护林建设工程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⑥加强用材林建设,提高用材林质量和数量。(6)加大科技投入比例,改进森林资源调查方法,达到及时、有效地了解森林资源状况,为经济建设服务。以林业部门1979年设置的、已通过多次复查的全省6615个样地为训练区,采用遥感监督分类方法对全省森林资源进行系统调查和动态监测,这将极大地提高我省森林资源调查的时效性、客观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