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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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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um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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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十四年前,我和两个胖子用准备买色情小报的钱换来了这张盗版碟,当时我们觉得中分的蘑菇头很帅,上网的人很素质,我们会在聊天室里给自己起譬如“阳光男孩”这种今天想起来恨不得把自己阉了的网名,然后找个很女生的网名对她说,“你好,可以聊聊吗?你是哪里的呀?”当时我们在众人面前大谈佛洛依德,波德莱尔,卡尔维诺;背地里却抢着一本《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看的面红耳赤不能自持。当时我们披着年少无知的外衣做了很多今天看来脑残无比的事情,只有一件事今天看来是无比的可爱,那就是,在看完这张盗版盘之后,决定扒运煤的火车到北京去,然后把三个小混蛋扔给窦唯何勇张楚他们,说“这腔热血只卖与识货的!”---当时我们天真的认为,所有的明星都住在京城。 我无法确切描述初次看这张唱片时的感受,我只觉得有无数的热情无处发泄,这个世界瞬间显得如此渺小,我们觉得大陆的摇滚是这个星球上最NB的存在没有之一,我们认为只要攒钱买把吉他然后混入他们乐队的话就能体验到比凯撒拿破仑亚历山大成吉思汗征服天下时更High的感受,我们把摇滚当作自己的图腾,把这些人当成自己的上帝,我们鄙视一切不听摇滚的异类。我在把老师气的浑身发抖然后骂我是个废物的时候,自我感觉无比良好的对他说“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垃圾场。”当时我天真的认为,我这一辈子都会活在这个图腾之中,我将永远如此NB的过下去,因为我的上帝会统治整个世界的音乐爱好者,任何一个人都没理由不爱上他们。 十几年后,他们说,何勇疯了,张楚废了,窦唯老了。中国摇滚界进入了一个史无前例的低潮期,特别是和他们光彩万丈的前辈们比起来,现在的所谓摇滚人不过是弄些个还算过得去的动静,想尽办法把自己弄得特立独行,然后发几张唱片,数数票子,骗骗姑娘。当花儿乐队都把自己标榜成摇滚的时候,我想我可以理解为什么人们对摇滚二字如此的厌恶。这是周杰伦蔡依林们的时代,这是美丽脸蛋和完美身材的时代,这是凭一首口水歌混同一首歌就能混到你死的时代,每个人都在绞尽脑汁的琢磨着人民的币,大城市的房子,能让美女两眼放光的车子,至于理想,坚持,信念这些不能当饭吃的东西,根本不存在于现在的娱乐圈。 十几年前,我把张楚放给某女听,她听后说,有点怪怪的不过挺好。我又把何勇放给她听,她说,这人是个疯子嘛?十几年后,我把何勇拿出来给某90后听,她坚持了不到1分钟后跟我说,你这是什么垃圾东西啊?然后带上她的Ipod继续周杰伦蔡依林。看着她摇头晃脑的样子我想,我们小的时候是一堆人围在一个日本产的录音机跟前像圣徒朝拜一样在听这个的啊。不过,那种录音机再也看不见了,记忆中的魔岩三杰,也一去不复返了。 我一直以为我还青春年少,但当我一改往日的冷静开始跟小孩子们争吵周杰伦根本不是摇滚,唱摇滚的也不是一定要留长发摔吉他砸汽车烧房子的时候,看着他们眼中的茫然,我知道,这已经不是我可以昂着头继续装无谓然后冲上去和他们狠狠干一架的年代了。 曾经我想做个亡命徒,做个像他们一样的疯子,时间让我发现我们其实都是一样的俗人而已。那几个胖子和我一样,早就剪短了头发,把专门磨破洞的牛仔裤扔进垃圾箱,人模狗样的穿着衬衫夹着公文包开始日复一日的上班,等死。 只有一件事,我们拒绝否认我们曾经的信仰,因为麻木的心灵最深处还有着一小块无比柔软的地方。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在小孩子们问“为什么王菲会和窦唯结婚啊他一点都不帅”的时候露出无奈的笑容,为什么在穿水手衫的时候忍不住想系条红领巾,以及在看到苍老的张楚多年后再次站在台上唱“上帝保佑吃饱了饭的人民”的时候,会忍不住泪流满面。 这几个满身伤痕而又媚俗的SB,很多年前,是一群无比骄傲的要改变世界的小亡命徒啊 老实说,窦唯、张楚、何勇的年代不属于我,那时我还太小(还在上小学的),对于摇滚乐这种东西是没法理解的。 所以对于他们的音乐,我属于后来网络发达之后开始补课的,我想对于中国的青年们,这种补课应该是必不可少的。 窦唯、张楚、何勇,他们那时的音乐绝对可以说是经典,既是最中国的,也是最摇滚的。有人郁闷的说,为什么他们就不能把中国摇滚继续辉煌下去,为什么就没有出现新的经典的乐手。不奇怪,我知道为什么,但我就是不说。 看看那时的窦唯、张楚、何勇们吧,他们呐喊,他们诅咒,他们反讽,他们……(摇滚要的就是最直接的表达)现在你给我在和谐社会中来个这个试试。所以现在人们用无厘头和恶搞来颠覆权威,在游戏中麻醉自己。甚至一个超女海选都被民主派们高喊为民主的尝试(民主难道是指针对娱乐的吗?民主难道不是个政治词汇吗?)我想我们社会确实是越来越堕落和无聊了。 又:看到何勇在《钟鼓楼》表演时介绍到:“三弦,何玉生,我的父亲。”并深深鞠了一躬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我的父亲。过年无法回家,只能默默的祝你身体健康!

流行音乐论文摘要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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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ameba

摇滚乐是流行音乐的一种形式,通常由显著的人声伴以吉他、鼓和贝斯演出,很多形态的摇滚乐也使用键盘乐器,如风琴、钢琴、电子琴或合成器。其他乐器,比如萨克斯管、口琴、小提琴、笛、班卓琴、口风琴或定音鼓有时也被应用在摇滚乐之中。此外,不太出名的曼陀铃或锡塔琴等弦乐器也被使用过。摇滚乐经常有强劲的强拍,围绕电吉他,空心电吉他,以及木吉他展开。摇滚乐源自于1940和1950年代的“rock and roll”运动及rockabilly,此二者是由布鲁斯音乐,乡村音乐及其他音乐形式演进而来。All Music Guide杂志认为,“最纯粹的摇滚乐形式有三个和弦层次,一段有力而连贯的背景节奏,及吸引人的旋律。早期摇滚乐师从颇多,主要是布鲁斯乐,R&B,乡村音乐;同时也被宗教福音,传统流行乐,爵士乐和民间音乐影响。所有的这些影响都汇集到一个简单的、基于布鲁斯的歌曲结构中,它节奏快,引人起舞,引人陶醉。”在20世纪60年代晚期,摇滚乐与民间音乐的融合产生出民谣摇滚,与布鲁斯的融合产生了布鲁斯摇滚乐,还与爵士乐融合产生出融合爵士乐。在某个不确定的时期又产生了迷幻摇滚。在70年代,摇滚乐吸纳了来自灵魂乐,放克以及拉丁音乐的元素。与此同时,摇滚乐产生出许多下属类型,比如软性摇滚,重金属,硬摇滚,前卫摇滚及朋克摇滚。20世纪80年代产生的摇滚类型包括合成器流行乐,硬核朋克以及另类摇滚。在90年代,这些类型中又加入了油渍摇滚,英伦流行乐,独立摇滚和新金属。专门演奏摇滚乐的艺人团体被称为摇滚乐队或摇滚乐团。大部分摇滚乐团包括吉他手,主唱,贝斯手和鼓手,组成一个四人阵容。部分乐队取消了这其中的一个或几个角色或者让主唱同时担负起演奏乐器的任务,由此成为一个二人或三人组合。另外的乐团会增补一个或两个节奏吉他手或者一个键盘手。在比较罕见的情况下,乐队会使用诸如小提琴或大提琴这样的弦乐器,或者萨克斯管,小号,长号这样的管乐器。历史上著名的摇滚歌手和乐队有:披头士乐队,猫王,Beyond,鲍勃·迪伦,滚石乐队,平克·弗洛伊德,涅盘乐队,联合公园,枪与玫瑰,蝎子,玛丽莲·曼森,狂想曲,电台司令,邦乔飞等等。摇滚乐不仅唱出人们对爱情,美好生活的追求,还发泄出对现实世界的不满,涉及到战争与和平,民主与政治等方面。其种类、风格繁杂,从几个大的方面来看,现代摇滚的发展主要基于黑人音乐、地下文化、现代科技以及“后现代”浪潮,形成以“金属”、“朋克”、“歌德”、“迷幻”、“说唱”、“黑色氛围”为主要风格的非主流音乐。更多关于摇滚乐的资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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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uo

我爱摇滚~ 重复写800次左右就有3000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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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广益87

流行音乐即通俗音乐,比起莫扎特、贝多芬的音乐,它更加融入大众生活中。可以说它是像我们这样的学生生活中的主流音乐。流行音乐是指一部分流行歌曲、影视歌曲、通俗器乐曲、爵士音乐和布鲁斯音乐等。通俗音乐的内容贴近生活实际,歌词简单,语言生动形象,直白表达情感,容易理解,容易接受。例如Westlife的《you raise me up》,首先从歌词入手,简单的语句,通俗易懂,稍微懂英文的人都可以看懂。它所抒发的感情也是很真挚很动人的,这种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从来都是在我们思想中最主流的。尽管中西方文化差异很大,但是看待“孝”都是一样的。我想这应该也是这首歌在全世界颇受欢迎的原因吧。Westlife其他的专辑《coast to coast》、《back to home》等,这些思想和感情都是教人正确对待love、home、life 等等。然后歌曲的节奏轻快自然、旋律简单,特别适合学生传唱。在流行音乐市场上,这些都是上佳之作,可是也有不少低劣的作品。在课上老师举过一些例子,这些低劣性主要表现:曲调过于简单,甚至是长时间不断地重复,不仅枯燥无味而且毫无意义;歌词大意曲解正确的社会观、道德观,或者违背常理等。不过这些都是其次,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可以分辨这些作品,吸收流行音乐中的菁华。 我们欣赏流行音乐,除了它朗朗上口、节奏轻快、亲切自然以外,还有它的表现形式。那些制作精良的MV,让你随着音乐融入它的风格之中,有时它强烈的节奏让我们身体跟着起舞,有时它的轻柔让我们感觉有人在耳边轻轻细语。在紧张繁忙的学习工作之余,这是最好不过的放松方式了。因为应试教育带来的压力,我们这些学生们总是试图寻找心灵上的解脱。特别在中学时的我们,总是在排名和分数中挣扎,我们幼小的心灵被烙下无数个痛苦创伤,幸好那时开始接触流行音乐的我们都在音乐找到了宣泄。流行音乐伴随着我们长大,特别是在那时出道的歌手们,他们的音乐和我们的想法真正的无代沟。真该好好感谢流行音乐,陪我走过了这么多个困难。或许是寂静的夜里,或许是无人的教室,在音乐中聆听我们自己的内心,品味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他们就像老朋友一样,总能抓住你的心。等我们都长大了,我们也不会忘记老朋友的。就像父辈们一直喜欢如李宗盛、罗大佑、邓丽君等歌星,却总也无法理解周杰伦的歌曲好在哪里。不同年代的音乐应该也有代沟。这就是音乐,抓住了感情,音乐就有了灵魂。我们熟知美国流行音乐中的布鲁斯、爵士乐,布鲁斯俗称蓝调,蓝色在美国文化代表着忧郁、忧伤。早年大部分移民从世界各地来到美国,一般地说是出自于自愿,他们基本上是愿意把自己的文化同美国文化融合在一起。但只有黑人例外。他们是作为奴隶被迫来到这个国家的。他们身上“除了锁链以外,一无所有,但他们的头脑中却牢记着非洲舞蹈和音乐的丰富传统。”黑人奴隶们在农场劳动时,不允许说话,但可以唱歌。他们依靠自人听不懂的劳动号子和歌曲相互传递信息,交流感情,通过这种表达方式,把他们郁积在心里的痛苦与不平宣泄出来,从而逐渐形成了具有黑人特点的黑人音乐。黑人音乐在形成过程中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包括汲取白人音乐成分,产生了布鲁斯、爵士乐等形式。而最初的摇滚乐就是黑人音乐“节奏布鲁斯”,西方也有人把摇滚乐称作为“下层阶级反抗当局的一种形式”。关于节奏布鲁斯,在网上搜到得答案:这是一种由布鲁斯演变而来的音乐风格。在上个世纪初,随意走进美国的一家小酒馆,就能看到小舞台上一个拿着一把破吉他的黑人弹着扭曲的音符,用他那没调的嗓子和听起来十分肤浅的歌词诉说着黑人在美国的遭遇。这就是布鲁斯。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音乐也变得更具有音乐性了。曾经没调的音乐变得富有节奏,进而也更加旋律化。于是早期的R&B﹙Rhythm and Blues﹚就这样形成了。真正将R&B引入中国的是陶喆,也有人称他“中国的R&B之父”。虽然说不清他的歌曲里的R&B风格,但是我们去KTV唱他的歌总是找不对感觉,而且也很难唱,对歌手要求很高,据我所知R&B是目前最难唱的音乐,歌手必须很有技巧地运用喉咙与声带来推、挤,要能够既暧昧又准确。尽管陶喆的歌非常受欢迎,可传唱他的歌人确实不多。因为文化和生理上的差异,美国的R&B并不是很容易被中国人接受。直到周杰伦出了第一张专辑,开始我们一下子不明白这是什么音乐,但是唱起来很顺。这是周杰伦的带有本土特色的节奏布鲁斯,他摒弃R&B中一些美国元素,用本土的唱法,更轻松的诠释了布鲁斯。所以也有人说,不管陶喆先前的个人专辑有多么的出色,周杰伦的出现绝对给他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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