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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本身是一件很严肃的、科学性很强的事,医学论文署名一定要用真名,并写明工作单位和邮政编码,以便联系和供读者咨询。体创作应在文末署上执笔人或整理者的姓名,以明责任,便于查考。署名不可过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参加全部或部分主要工作,或参加本文章撰写,对文章内容负责并能进行答辨的人。但由于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也同样冲击着科学技术界,作者的署名也无例外的出现了一些问题:①署名过多;②署名过乱;③带名;④挂名。论文第一作者必须对全文负责,不能无原则的乱署名,尤其不能将与本文章无关的人员署上。决不能以署名做为替人晋升创造条件的手段。 
关于署名的基本原则: 1.主要收集数据者,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总结,执笔撰写文稿。作为第一作者。2.课题负责人参与整个研究过程,数据分析讨论,文稿修改等。作为通讯作者。3.所有本研究组的硕士、博士、博士后,凡是在本研究组学习工作期间受到研究组的相关经费支持而获得的所有数据和相关资料,在撰文发表时,第一单位必须是:“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农业虫害鼠害综合治理国家重点实验室”。4.研究组任何成员(无论离开的还是在学的),在发表与本组相关的学术论文时,成稿后必须经过本研究组的讨论和集体修改,方可投稿。任何人在没有通过研究组的修改讨论时,都不得擅自投稿。5.进入本研究组的博士生、博士后,在总结发表其在硕士期间和博士期间的数据时,作者单位都要署原工作和学习单位,通讯作者原则上是原导师。本研究组没有对论文有实质性的贡献,不得署名“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农业虫害鼠害综合治理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