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问答网 论文发表 期刊发表 期刊问答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48

gothic01
首页 > 期刊问答网 > 期刊问答 > 期刊论文的版权问题怎么办

5个回答 默认排序1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041320337

已采纳
没事,文章都是你写的,你就是著作权人,你可能觉得,杂志社出版了你的文章,可能对你的文章享有版权,但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六条 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其实你才是权利人。所以夸张点说你想对你的文章做什么都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期刊论文的版权问题怎么办

222 评论(11)

TrulyFan

这个明显就是霸王条款啊。。。
137 评论(15)

gaoyr84

能不能一稿多投看你投稿的这家杂志社有没有规定不允许。别人推荐到读者之类的文摘,这篇文章还是你的。杂志社拿去出版书籍当然要给你钱啦~你投给杂志社之后这篇文章的著作权还是你的,杂志社要拿你的文章做其他用途还是要给你钱的。
171 评论(8)

飘不落的思念

一、作品自愿登记受理的范围  以下述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无论该作品是否发表,均可申请登记:  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不予受理登记的作品  (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二)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三)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三、有以下情况,作品登记机关将撤销其作品登记  (一)登记后发现属于是不予受理登记的作品;  (二)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合的作品;  (三)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四)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四、作品登记手续和程序  (一)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  写作要求:  (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  (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  (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  (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三)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四)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省版权局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省版权局、省版权保护协会联合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
142 评论(13)

wayne_D

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编辑本段侵犯版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中国版权  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影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291 评论(10)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