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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及存在的问题[摘 要] 次级债作为商业银行的一种主动负债工具,近年来得到了国际银行界的广泛认同和青睐,将其视为商业银行筹资的重要举措。兴业银行完成30亿元次级债务的发行后,成为国内首家实现次级债务补充资本的商业银行。随后,各家银行纷纷加入到发债银行的行列,掀起了一股发行次级债的高潮。但是,和国外商业银行相比,中国商业银行目前的次级债发行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次级债在各方面来看,仍存在不少问题。 [关键词] 商业银行 次级债发行 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 所谓次级债(Subordinated Debt or Mezzanine Debt),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特殊的债务形式。次级债兼有债务和股权的特征。次级债的次级只是针对债务的清偿顺序而言,即若公司一旦进入破产清偿程序,该公司在偿还其所有的一般债务之后,才能将剩余资金用来偿还次级债。 参照国际经验,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发行次级金融债券是解决资本金不足的有效途径。由于以前对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的规定一直处于政策“盲区”,没有相关法规予以明确,因此2003年底以前尚无一家商业银行发行此类债券。为满足银行业补充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需要,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从此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有了政策上的支持和认可,为商业银行利用次级债补充资本金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随后,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华夏银行等也纷纷发行了次级债,国内商业银行掀起了一股次级债的发行热潮。 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发行基本是定向发行方式,具有私募性质,利率水平一般由商业银行通过向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询价来确定,后期采用固定利率发行的逐渐增多,但比例偏低;债券期限较短,一般为6年以下;除交通银行外,发债规模都在60亿元以下;发债次数偏少并缺乏明确的连续性,次级债券的目的和作用主要表现为增加银行的资本金。 国有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主要是10年期、固定利率、一年付息一次的、可赎回债券,与欧美国家主要银行的次级债券结构设计大体一致,而且债券品种设计也开始多样化,能够适应不同投资者的市场需求。次级债券的定价是在同期限国债收益率的基础上加上金融债券的信用补偿溢价,国内大约是20基点。下图是国内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特征。 注:各商业银行公开资料整理所得 二、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目的单一 我国商业银行的发行目的单一,只是考虑将次级债作为补充资本金的工具,满足监管资本的要求,而忽视次级债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效用,以及次级债作为一种长期资金对改善银行负债结构的效用。如果银行只是纯粹为了提高资本充足率发行次级债,以满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而没有根据自己的资产情况来发行债券,加强债务资金的运营管理,充分利用次级债发行带来的缓冲期提高自身的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那么次级债的发行就会变成表面文章,对银行而言反而成为一个美丽的陷阱。 从目前的市场反应来看,已发行和准备发行次级债的银行过多地强调了次级债对于补充银行附属资本的作用。发行的次级债来看,大部分期限都为5年零1个月,目的就是为了满足计入附属资本的要求。而中行和建行更为“聪明”,设计了一个实际期限为5年而名义期限为10的可赎回次级债,巧妙地避开了银监会关于剩余期限5年内计入附属资本折算比例逐步降低的规定,以10年期债券的成本实现了5年100%地将次级债计入附属资本,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次级债来提高资本充足率。从发行期限的设计可以看出,发债银行可算是机关算尽,其目的就是以提高资本充足率为出发点的。各商业银行的这种出发点,掩盖了次级债在改善银行负债结构以及风险管理的职能。 次级债的发行无助于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 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是指资产结构的配置和负债结构的配置能够相互适应,当负债结构发生变化时,资产结构能迅速做出调整,以及当资产结构根据需求必须出现变动时,银行能够在满足流动性需求的情况下,实现利润的最大化。由此,可以看到次级债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方面对于商业银行的意义。 但是从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的设计来看,期限短,大多是5年。中行和建行发行的10年期的次级债在后5年是可赎回的。并且大都采用了浮动利率制,当然,浮动利率制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但对投资者而言却不是有利的。这样的结构设计就使商业银行难以筹集到长期,稳定的负债,从而解决资产负债结构的不匹配带来的流动性风险问题。 银行间相互持有次级债 商业银行相互持有次级债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监管当局允许商业银行相互持有次级债。2007年1月1日是监管部门为各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设定的最后期限,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资本金的硬约束下,资本金压力如影随形,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资本饥渴问题。从资金来源上看,债券资金作为附属资的一部分,与股本金一样起到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作用。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核心资本比重普遍偏大(大都在90%以上),附属资本实际上只有呆坏账准备一项。并且,央行规定提取呆坏账准备的比例仅为风险资产的1%,其中的大部分被用于冲消历史坏账。在增加核心资本很困难的情况下,增加次级金融债等附属资本来提升资本充足率,是比较理想的选择。只要不超过监管当局规定的比例上限,银行可以循环发债适时补充资本。因此,从《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到《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对次级债持有对象的修订,都体现了一个政策信号,那就是给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开辟道路。从中国目前的金融市场结构来看保险公司等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资产总量中的比例相对较低,单靠它们是无法消化商业银行巨大的融资需求的。允许商业银行投资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可以拓宽次级债的发行渠道降低商业银行发行成本,使商业银行能快速提升资本充足率。允许银行互持是监管当局为帮助国有银行尽快充实资本金,达到标准的无奈之举。因为,在剥离不良资产和注资之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未能达到监管要求,而国家却早已不堪重负。而以保险公司为主力军的投资者受政策和自身实力所限,远不能消化掉国有银行为补充资本所需发行的巨额次级债券。允许商业银行互持次级债将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 其次,商业银行的积极参与也是银行互持的重要原因。从发债银行的角度来看,次级债的互持为发债银行提供了次级债的需求主体。而从购买债券的银行看,投资次级债为以后发行次级债的需求主体问题铺平道路,亦即“密谋”互持次级债,或者是一种不必言传的“默契”。如此,对发债行或是投资行都是一种“双赢”,但是这种双赢是建立在道德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基础之上的,是不足取的。 小结:由于商业银行是特殊的金融企业,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对一国的金融安全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哪个行业像银行业一样受到如此严格的监管。政府监管可能存在监管失灵,而银行安全网设计中又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因此,新巴塞尔协议强调市场监管的重要性。而次级债的市场约束机制为市场监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监管工具。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次级债的市场约束作用。在美国,美联储成立了专门的次级债研究小组,考察次级债的市场约束。一些国家甚至强制要求商业银行发行同质的次级债券,以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而我国次级债发行历时尚短,从第一支次级债发行至今不到5年时间。从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的发行特点上看,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缺乏连续性;银行互持问题严重,缺乏机构投资者;发行定价扭曲。这些都导致次级债的市场约束机制很难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胡 斌:次级债与市场约束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银行经营[J]金融会计,2002~01 [2]许文辉:中国银行业次级债的发行定价和市场前景[J]经济导刊,2004~11 [3]黎小枫:论商业银行次级债“互持”的合理性[J]福建金融,2005~8 [4]J Cem Karacadag and Animesh Shrivastava, The Role of Subordinated Debt in Market Discipline -the Case of Emerging M IMF Working Paper, 2000 [5]葛兆强: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绩效、挑战与发展策略[J],证券市场导报,2004~10 [6]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cn [7]BIS Working Paper N12, Markets for Bank Subordinated Debt and Equity in Basel Committee Member Countries, 2003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银行论文参考文献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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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摘 要:我国邮政储蓄目前已成为第六大金融机构,但受到金融界的广泛批评。这些批评根源于邮政储蓄独特的制度安排,因而这种制度安排的走向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运用制度经济学原理揭示邮政储蓄制度安排的内在逻辑,部分回答这种引起广泛批评的制度安排原因,指出这种制度的不稳定性,并探讨其演变方向。本文的结论是目前邮政储蓄制度安排秉承着过去,有其内在的必然性,只有邮政储蓄制度供给者利益兼顾,未来邮政储蓄制度的帕累托改进才能实现。关键词: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变迁;路径依赖一、前言我国邮政储蓄自1986年开办以来,发展迅速。……。如此复杂的制度安排是如何形成、变化、发展的呢?二、邮政储蓄的制度分析框架……三、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变迁(一)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变迁的路径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变迁经历了三个阶段。(1)1986——1989年存款缴存制。这个时期的制度安排是①邮政储蓄业务由邮电部统一管理。②邮政机构吸收的储蓄存款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资金来源,全部缴存人民银行统一使用。③邮政机构对储户支付的利息,由人民银行按实际支付数定期拨付;邮政机构缴入人民银行的储蓄存款,不再计算利息。办理邮政储蓄业务所需的备用金,由当地人民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每年核定后预拨给邮政机构,不计收利息。人民银行根据邮局缴存的储蓄存款按月累计日平均余额付给2‰的手续费,由开户银行每月结计,按季付款,手续费率暂定三年不变。④邮政储蓄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2)1989——2003存款转存制。为有利于邮政储蓄长期稳定发展和加强人民银行、邮电部门内部的核算与管理,将邮电部门办理邮政储蓄向人民银行缴存存款的业务关系改变为转存款关系,即邮政储蓄由邮电部门自办,邮电部门在人民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和长期存款帐户,吸收的储蓄存款转存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按照邮电部门在人民银行存款帐户余额的累计积数对邮电部门支付转存款的利息和保值储蓄贴息,活期存款帐户的存款按活期储蓄存款利率每年计付一次;长期存款帐户的存款按年利率5%计息,每季末计付一次。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利率,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保值储蓄贴补利息,仍由人民银行按实支付。停止支付邮政储蓄手续费和提供备用金;储户的存款利息由邮电部门支付;邮电部门获得的利差即为经营收入。1997年 12月 21日将长期与活期存款两类帐户合并,实行资金转存统一帐户制,统一按季计息。(3)2003年8月至今存款自主运用制。2003 年9月人民银行推出了关于邮政储蓄体制改革的初步方案。方案采取了新老资金划断的方式,以 2003月8月1日为界,以后新增加的邮政储蓄转存人民银行的部分,执行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利率,这部分存款还可以由邮政储汇局自主运用,利率由市场决定。运用的途径包括: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债券买卖、依程序申请成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承销团成员、与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办理大额协议存款、与政策性银行合作开展部分中间业务。8 月 1日以前的老转存款由人民银行暂按现行转存款利率 131计息。(二)邮政储蓄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年中国经济体制已经偏离制度均衡点,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也面临制度变迁的压力。退一步说,假设当时金融制度是均衡的,当金融制度的外部制度环境发生变化时,金融制度均衡也不能保持下去。因为一项制度变迁会提出另一项制度变迁的要求,最终整个制度系统会发生变化。由于众所周知的政治、意识形态的改变,1978年以后中国的经济环境也发生变化。对1986——1989年邮政储蓄制度安排影响较为显著的因素有:第一,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国民收入分配向个人倾斜,社会闲散资金日益增多,需要更多的金融中介积聚资金,支持生产发展如表一。在1978年以前的计划经济时期,投融资体制是以财政为主,银行为辅,一家银行包揽天下,纵向而非横向分配资金的体制。经济资源集中在国家手中,国家既是储蓄者又是投资者,居民储蓄很少,是单纯的消费者。在这种环境下,银行成为财政出纳,金融体制与当时经济环境相适应。1978年以后,国家手中的经济资源相对减少,居民相对增多,储蓄者和投资者分离,原有的大一统的金融体制不在适应需要,需要更多的将储蓄和投资联系起来的金融中介。表一 1978——1989年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年份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2 4 7 2 9 0 9 4 8 4 8 8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1(2)中国人民银行恢复和增加了一些金融中介,但仍不能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中介的需求。我们可以通过1980年代以来国家银行的机构和人员的扩张来看实体经济对金融中介的需求力度。1981年国家银行年末机构总数47251个,年末职工数685483人,1986年国家银行年末机构总数67626个,年末职工数1006808人,5年内分别增长43和46倍,如表二。表二 1981——2000年国家银行年末机构总数和年末职工数年份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年末机构总数(个) 47251 48925 49687 53898 58364 67626 79619 98076 94563 116947年末职工数(人) 685483 704077 732499 847000 924828 1006808 1122404 1204009 1343310 1421724年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年末机构总数(个) 123356 120622 138862 151985 160142 157365 158395 148847 140270 125449年末职工数(人) 1499823 1617430 1769196 1876285 1922984 1919739 1932632 1908604 1818045 1717121资料来源:历年中国金融年鉴(3)资金融通困难,资金紧张。1978年各项存款-各项贷款为-5亿元,1986年各项存款-各项贷款为-1亿元,增长12倍。如表三表三 1978——1989年国家银行信贷资金来源、运用(亿元)年份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各项存款 5 1 2 6 9 6各项贷款 1850 6 3 6 6 9各项存款-各项贷款 -5 -5 -1 -729 -7 -3年份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各项存款 9 9 7 6517 8 9各项贷款 1 6 8 5 3 3各项存款-各项贷款 -2 -7 -1 -5 -5 -4资料来源:历年中国金融年鉴(4)对金融中介的巨大需求引起了社会各阶层对金融中介的供给,各阶层的初始条件不同,拥有的资源禀赋不同,因此形成不同的金融中介。如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相关部门、民间个人或组织等办的各种各样的金融机构。这其中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有直接金融中介也有间接金融中介等。邮电机构也具有办理金融的资源优势:至1986年拥有遍布全国城乡的53000个邮电局、所,拥有遍及城乡400万公里投递路线的10多万投递人员,有四通八达的电信网路,可以利用其他邮电业务发展邮政储蓄,有办理金融业务的历史等。但是在金融中介供给市场中国人民银行是一个垄断者,掌握着金融中介供给的审批许可权,任何不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中介都属于非法的金融机构,邮电机构要经营金融业务必须和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另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利用邮电机构的网络经营金融业务所耗费的成本要大大小于单独成立一家金融机构所耗费的成本,双方的合作会带来双赢的局面。在潜在利润的激励下,中国人民银行和邮电部形成第一行动集团,由于两者都属于国务院下属的政府机构,国务院是重大决策的最后裁定者,国务院作为第二行动集团帮助第一行动集团获得潜在利润。接下来的问题是两者如何分割潜在利润,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中介供给市场处于强势地位,利润的分配向中国人民银行倾斜。表现在第一,邮电机构只有吸收存款权,而没有资金运用权。1978——1989年国家银行信贷资金的贷款一直大于存款如表三,资金运用权是稀缺资源,中国人民银行将资金运用权抓在手里。第二,沿袭了1950年代初的做法,邮政储蓄定位为中国人民银行的代办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邮政储蓄的绩效决定其去留。作为补偿,邮政储蓄由邮电部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支付邮政机构一定的手续费。对邮电部来说,这种制度安排是合算的,因为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远大于邮电机构吸储的实际费用,邮政储蓄的开展均摊了邮电机构的固定成本,发挥了邮电机构的规模效应。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邮电部达成的制度安排为以后邮政储蓄的发展奠定了基本框架。这种安排达到了双赢的结果。1989年邮政储蓄拥有网点15609个,储户7451万户,业务人员37970人,存款余额8亿元,分别比1986年增长58,4,79,18倍,在1985——1989年的通货膨胀中,邮政储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基础货币起到了紧缩通货的作用如表四。但是这种安排的期限是短暂的,表现在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给邮电机构的手续费率暂定三年不变。这种制度装置隐含着双方三年后要重新协商。由于金融中介仍不能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中介的需求如表二,资金仍然紧张如表三,通货膨胀压力大如表四,中国人民银行面对资金的需求压力没有得到缓解。这种压力反映在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财政借款、银行信贷和现金发行的居高不下。1987——1989年间,中国人民银行的预算借款/资产总额为13%,12%,12%,银行贷款/资产总额为72%,73%,73%左右,发行货币/负债总额为40%,48%,43%。中国人民银行仍能从邮政储蓄中获得潜在利润。另一方面,存款缴存制不利于邮政储蓄的长期发展,1988年邮政储蓄拥有11702万户,1989年拥有7451万户,下降了4251万户,为有利于邮政储蓄长期稳定发展和加强人民银行、邮电部门内部的核算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和邮电部1989年达成协议,邮政储蓄由邮电部门自办,将邮电部门办理邮政储蓄向人民银行缴存存款的业务关系改变为转存款关系,中国人民银行按照邮电部门在人民银行存款帐户余额的累计积数对邮电部门支付转存款的利息。表四 1978——2003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年份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7 102 106 4 9 5 8 8 106 3 5 8 1年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9 4 2 7 8 1 8 4 97 5 2 7 9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1,20041986年和1989年的两个制度安排为邮政储蓄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这充分表现在邮政储蓄的网点、储户总量、存款规模、银行卡发行量和储蓄市场占有率方面。邮政储蓄收益呈现规模递增的态势。但是19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人民银行的收益成本发生了逆转。第一,金融中介的规模在收缩,1996年国家银行年末机构总数达到160142个,2000年下降到125449个,减少了31916个如表二。金融中介在总量上显示出供给大于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借助于邮政机构吸储的动力减弱。第二,金融中介的存款余额大于贷款余额,资金存在部分闲置,1995各项存款余额首次超过各项贷款余额2亿元,2003年各项存款余额超过各项贷款余额36亿元,如表五。表五 1990——2003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亿元)年份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各项存款 6 18079 23468 29627 5 2 2存款-贷款 -1 -8 -9 -1 -6 2 4年份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各项存款 3 9 9 4 2 4 6存款-贷款 2 8 6 3 5 47 36资料来源:历年中国金融年鉴第三,出现通货紧缩。1997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8%,2003年为9%如表四。第四,邮政储蓄制度与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相抵触,大大减小了货币政策的效果。中国人民银行利用多种政策工具增加货币发行,但邮政储蓄把增加的基础货币送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在2001年《上半年货币政策分析》的报告中指出,“1998年以来,邮政储蓄保持了年平均增长约20%的快速增长势头。由于邮政储蓄是全额转存中央银行的,邮政储蓄增加越多,基础货币来源就会越多,但在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投放渠道狭窄,无法及时用出去的情况下,就会造成邮政储蓄增加越多,中央银行被动紧缩力度越强的政策效果。”第五,随着邮政储蓄规模的扩大,其对金融市场运行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更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加强监管,但1989年的制度安排规定了邮政储蓄由邮电部门自办,而且邮政储蓄业务和邮政业务的会计帐务不是分立的,中国人民银行难以对邮政储蓄进行有效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认识到如果能够改变1989年的制度安排,至少会减少自身的损失。但是1997年后的制度调整却不利于中国人民银行。表现在第一,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与邮电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通过协商,提出了邮政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即把邮政金融部门改组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金融法人实体。1999年国务院已原则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关于改革邮政储蓄、汇兑管理体制的意见,但随后不了了之。第二,当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利率大幅度下调时,邮政储蓄转存款名义利率呈现出“刚性”,居高不下,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年利率和邮政储蓄转存款实际利率倒挂,邮政储蓄转存中国人民银行越多,中国人民银行损失越大如表六。究其原因,我们推测可能是邮政部游说国务院的结表六 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时间 居民年存款利率 邮政储蓄转存款名义利率 邮政储蓄年转存款实际利率 邮政储蓄名义利差 邮政储蓄实际利差 商业银行准备金年利率 央行再贷款年利率 央行再贷款年利率-邮政储蓄转存款年实际利率21 67 452 6628 782 9928 56 36 25 22 218 4157 998 1957 22 92 01 77 6429 8102 8729 0402 61 67 -07 33 922 0548 592 7248 24 13 -21 25 6008 6808 3508 4308 07 78 -21 98 347 4184 367 4384 89 24 -01 98 847 9029 867 9229 89 24 -01 98 89 9034 -09 -0766 89 24 3366注:邮政储蓄转存款名义利率按季计算,将其按复利计算可得出邮政储蓄年转存款实际利率。资料来源:历年中国金融年鉴。果。自从邮政储蓄开办以来,邮政机构成为1986、1989年银邮协议的既得利益者,由于邮政储蓄制度供给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邮政机构力图维持现有的制度安排,为此需要寻求上级政府部门的政治支持。1999年邮政和电信分拆,全国邮政亏损179亿元,负债95亿元,在建项目资金缺口210亿元。国家推出“8531”计划,从1999年起每年分别向邮政补贴8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邮政部提出“三年扭亏,五年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的计划(蔡友才,2003)。中国人民银行实际上承担了本应由财政承担的补贴。但是这种损失的承担是有时间限制的,更为重要的是,在1989年的银邮协议中,中国人民银行埋下了一个制度装置,即“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利率,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但转存款利率调到什么水平双方当时并没有一致的协议,从而扣住了邮政部的命门。三年以后,即2003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启动这个装置,解决了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年利率与邮政储蓄转存款实际利率倒挂问题,同时放宽邮政储蓄资金运用渠道,邮政储蓄步入自主运用资金阶段。四、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安排未来的走向参考文献(按照附件2要求) 〔1〕 李玮,2000:《对中国邮政储蓄制度安排的审视与思考》,《金融研究》第10期。〔2〕 汪洋 邮政储蓄、政策性金融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 [J] 当代财经,2004,(5)〔3〕 杜惠芬 邮政储蓄制度下货币乘数的漏损效应分析 [J] 财贸经济, 2004,(4)〔4〕 蔡友才“第五大金融机构”何去何从——我国邮政储蓄体制问题实证研究[J] 经营管理者, 2003,(5)〔5〕 唐成中国的政策性金融和邮政储蓄的关系的研究 [J] 经济研究, 2002,(11)Theory Analyses of China Postal Savings Institutional ChangePanchaoshun Chengkun(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Guangzhou ,510642)Abstract: While china postal savings system becomes the sixth financial organization ,it suffers widely criticized These criticism originate from special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of postal savings , so it becomes one of focus people’s concerning This paper indicates the logic in the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of postal savings ,partly answers the reason of this arrangement, points out its unstability and studies its This paper draws following conclusion that the present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of postal savings evolve the past inevitably ,the parato’s improvement of postal savings institution can be realized in the future only when its supplier’s benefits are taken care Keywords: china postal savings ; institutional change ;path depen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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