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yley_Chan
明确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你好。农村的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你所在的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的土地是禁止买卖的。你现在不是农村户口了,所以你不具有那个宅基地的使用权了。但是鉴于中国的情况,只要你所在的村还有家人,他们是可以继续使用这个宅基地的。如果在村里你没有家人在那边,村集体是有权收回你的宅基地的。但是,由于房屋属于财产,房屋还是你的,如果村集体要收回宅基地,他们是要陪你房屋的价值的。总之,宅基地你是不可以卖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当然属于你的。你就是在这个地方长大的,还是保留着这块地方吧,以后回家说不定能用着,叶落归根也有可能啊。你要是想卖,你就卖了他。卖给村里的老乡。我们村里空着很多房子,就是户口转到外地后没人住的,也可以买卖。因为现在户口在哪为所谓。很多农民在城里买了房子,户口也就跟着过去了,但是农村也有房子,也是自己的,高兴了,也可以回家住一段时间。 主要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只要想卖,你就卖了吧。
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子在一起。老二有三间房以及附带的三间宅基地,加上自己独立的宅基地。老大是两间房以及附带的两间宅基地。其实,国家规定,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片宅基地,老二已经超过国家规定了。但是,谁去执行呢,多余的房子,他才不愿意出售,谁也没有权利去剥脱,只能让他超面积占有了。
宅基地产权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因此,宅基地不存在继承问题,只有使用权问题。宅基地上有你父亲的名字,说明使用权属于你父亲。你父亲去世后,使用权则归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不能继承,所以宅基地的补偿不属于你二叔也不属于你,而是属于村集体。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无疑是属于你的,你可以要求村集体赔偿房屋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审核,由县级人民**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