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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e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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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ga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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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先生仙逝已三年矣,总想写点什么寄托怀念。斯人已去,著述尚存,且似乎历久而弥新!读其书继其学,也许是悼念费先生的一个比较好的方式。我读过费孝通先生的几乎所有公开发表的作品,尤其偏爱《乡土中国》以及《皇权与绅权》里的几篇文章。《乡土中国》出版于1948年的四月,《皇权与绅权》则出版于1948年底。六十年过去了,六十年是一个甲子,也是一个轮回。 因为《皇权与绅权》是一本和吴晗先生合编的集子,这里就专谈《乡土中国》吧。此书我读过几遍,自己也不晓得了。48年的观察社繁体字竖排版本,98年与《生育制度》一起的北大出版社的简体横排版本,还有92年由美国加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英译本,都看过,前二者都曾通读,英译本只是看了其中的部分。看英译本主要是想看看一些中文表达译者是如何向西方读者解释的。这种解释很可以看出因文化上的差异带来的理解上的差异。 自从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出来之后,半年里重印4次,总数11000本。作为学术著作,在当时可以说很了不起了。之后许多人士了解中国社会结构和文化,都在读这本薄薄的大书。在改革开放前的大陆的特殊年代,这本书连同其它作品几乎绝迹了,但在台湾和香港还在念。在台湾因为政府禁止印售费孝通的著作,有人就弄个假名字出版销售,供应读者。那么这本书本来是写给谁看的呢?按照费孝通在后记里所说,本书文章是他46年将乡村社会学整理出的讲稿,而且是他第二期的工作,对社会结构作分析。以费孝通先生“志在富民”的远大抱负,这本书不会只是写给学生看的,也不只是给学术界的同行看的。我们看看当时是什么年代,抗日战争刚刚结束,内战又爆发了,不管是抗战战后,还是内战战后,都有个战后重建家园的问题。从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的姊妹篇《乡土重建》可以看出,他是在为重建国家而谋划。作为一介书生,他必须让更多的精英们尤其是政治精英们了解他的思想和谋划,才可能发挥实际的作用。在这个时候,费孝通不失时机地出版了《乡土中国》,在理论上奠定基础,然后出版了《乡土重建》开始在理论基础上谋划重建措施。难怪英文版译者称该书文章也可以在政治文件(political document)的层面上来理解。而且因为观察社在上海,也可以猜测,费孝通在向上海的知识分子和官僚们布道。为了获得更多的读者,让更多的人理解中国社会的结构,费孝通采用了非严格的学术写作手法,直白简洁易懂,而且极富文采,读起来像散文一样有趣。“言而无文,其行不远,”《乡土中国》之所以依然受人青睐,也大概因为其“言而有文”吧。 但是,时事风云变幻,后来的事实证明费写作《乡土中国》和《乡土重建》的努力和抱负只能在政治的海洋里淹没了。历史走向了一个费没有预测到的轨道:阶级斗争的政治风暴和乌托邦的理想社会试验代替了他谋划的乡土中国的重建。很有意味的一点是,在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中国社会日益主导政治和学术界的当时,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竟然没有一点马克思主义“阶级”字样的影子,而且在论述皇权与绅权的文章里也是把中国社会从西周到秦作为封建社会来对待的。费孝通走的是改良的道路,而不是革命的路子。要在理解和尊重传统的基础上重建中国乡村社会,发展乡村工业,而不是通过阶级斗争摧毁传统,建立新社会。这怎么能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分析呢?因此,这些理论以及建立在其上的重建措施的命运自然不可避免了,理论的提出者费先生的右派之劫也就顺理成章了。也大概是“福兮祸之所倚”的原因,历经沧桑,《乡土中国》依然生命勃发,而那些曾经红极一时的“作品”,则进入了历史的垃圾堆。 当然,历史无法重来,检验如果我们真地采用了费孝通的重建蓝图,后来中国的发展会是什么样子。但是《乡土中国》对理解中国社会确实是难得的一本著作。中西方的学者,研究中国社会不可绕开这本小书。但是我们也必须注意到,这本书只是看到了中国社会的部分情况,绝对不是通过这一本书就可以完全地了解中国的传统社会。首先因为费孝通的乡村实际调查代表性是很有局限性的。云南三村和江村都是一个地方的情况。正像费孝通在《乡土重建》的第一篇里开头申明的:“任何对于中国问题的讨论总难免流于空泛和偏执。空泛,因为中国具有这样长的历史和这样广的幅员,一切归纳出来的结论都有例外,都需要加以限度;偏执,因为当前的中国正在变迁的中程,部分的和片面的观察都不易得到应有的分寸。”当作一种见解是可以的,而不能当作全部事实。比如当时乡村的土地革命,党派的斗争在乡村的表现,以及乡村治理上的变化等等都没有在《乡土中国》里体现出来。这样说,并不是我们苛求费先生,而是提醒现在的读者能注意到这一点。 读者还要注意的重要一点就是乡土中国描述的至多只是中国的乡村,而没有包括城镇和城乡关系。在《乡土重建》里,费孝通确实包括了几篇文章谈市镇,以及城乡关系,但是远远不够。因为大家多看的是《乡土中国》,容易形成一个中国的图景就是乡土性的。陈映芳先生最近撰文就提出了这种看法。在一篇《传统中国再认识:乡土中国、城镇中国及城乡关系》里就对国内外学术界、思想界将“乡土中国”等同于传统中国、以“乡土性”概括中国传统性的学说和观念提出了质疑和反思,作者认为,近代中国的思想家和中西方人类学家、社会学者们借助于西方现代社会科学来建构 “中国社会”的过程,其实也是他们参照“现代的、城市的西方”,将既有的中国裁剪、过滤成“传统的、乡土的中国”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费孝通先生所描述的中国基层乡村社会的一些基本属性,被扩大为中国整体社会的本质特征,中国城镇社会、城乡关系的传统以及传统的城市性等等,相应被忽略了。这样的结果,不仅中国的传统性被单性化,中国的城市性也成了纯粹的西来之物、无本之木,既无益于我们的文化自觉,亦不利于对现实中国城乡问题的把握。在研究三农问题的时候,《乡土中国》也是重要的参考书目,但是一定要反思和尊重现实情况。在了解传统中国在近代化过程中的变迁方面,张鸣的《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变迁(1903-1953)》是一本弥补《乡土中国》不足的好书。这本书对动乱、战争以及新兴的党派等对传统乡村的影响都有精彩的论述。 在我看来,《乡土中国》还有一个方法上的值得反思的地方:对比的对象问题。一方面费孝通是在比较中国的乡村和城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该书重点在乡土社会,但是城镇社会是对比对象。我们可以说,不了解城镇社会而描写的乡村社会就不能以很好的城乡对比来写。另一方面,中西的对比。我的感觉好像费先生在拿中国的乡村和西方的城市生活对比。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这在方法上是有问题的。再一层就是古今的对比。在这方面应该说,费先生搬来孔夫子谈礼治社会和男女有别是可以的,但是问题是变化是什么?尤其是在近代化中的变化。给我的感觉,这个对比过于静态。虽然是描写社会结构的,但是社会结构也在变化。 在内容上,对文字下乡两节,我有一点不同的看法。费先生的观点是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来分析的,因为从时空两个角度来看,乡村都不需要文字。“文字的发生是在人和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了空间和时间的阻隔的情境里。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在这种社会里,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时间里没有阻隔,拉得十分紧,全部文化可以在亲子之间传授无缺。”这种从需要的角度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不充分,一个解释可以是没有供应。经济学里有个供应学派,认为供应可以产生需求。而且,更主要的原因是乡民物质条件不够,有些资产的人子弟不都要念私塾吗?因此文字没有下乡,主要原因不是没有需要,而是没有供应,有供应也可能购买不起。现在文字是下乡了,而且父母和子女间主要不是上代教育下代,而是开始了文化反哺了。因此,现在的乡土面目和《乡土中国》所描写的乡土社会已经大相径庭了。但是像“差序格局”这样的概念依然很适用中国社会的结构分析,很富有洞察力,虽然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完全避开这种“差序格局”现象。这也是我们依然喜欢和绕不开《乡土中国》的一个原因。 写到这里,不能不提到学术名气和官位的问题。49年以后的费孝通,在政府里做了官,后来打成右派,恢复名誉后又做了官。虽然也有学术上的成绩,但是像《乡土中国》这样有分量的学术作品,再也没有出现。他在改革开放后的名气,正像英文本译者所认为的,费孝通在时下中国的大名与其说是来自于他的知识分子角色,不如说更多地来自于他的政治地位。费孝通当过民盟主席,官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以国家领导人和学术泰斗的双重身份“行行重行行”,费孝通的大名在社会学人类学界以外的大众视野里也印象深刻,从而也为社会学和人类学作了宣传工作。猜想大概不少人是从费孝通先生知道社会学的吧。因此,社会学的兴盛才更可能有了民众基础。时下有些人士也试图做到官大学问大的效果,可惜费先生有《乡土中国》《皇权与绅权》等等不可多得的经典学术宏著,他们没有,徒有虚名增添笑料而已。但是要注意的是,往往“人微言轻”的同时,人地位高之后,说的话容易被不假思索地奉为真理。所以,在费先生位高威重情况下,阅读其作品也一定要实事求是,有怀疑和反思精神。 不管如何,《乡土中国》这样的作品,已经经历了一个甲子的时光检验。她不仅不老,而且英气依然勃发。斯书如是,斯人已去!作为新一代的社会学子,缅怀费先生,唯有读其书,继其学,以蔚先生在天之灵!

有关乡土中国的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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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鑫yuxin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刚好5000字左右吧,呵呵)  前言:上学期刚好读过《乡土中国》这本和社会学有关的书,这个学期本来就打算再读一遍的,也是为了完成社会学的作业,所以又读了一遍。但是读完之后发现,要写一篇相关的读后感真是无从下手,所以姑且用读书笔记的方式来完成这次作业。虽说是读书笔记,但我想也是极不标准的那种,因为我是完全凭自己读完后的第一感觉胡乱写的,所以,请老师姑且容忍一下了,O(∩_∩)O哈!, (*^__^*) 嘻嘻,hoho……  一、乡土本色  “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我们知道,费老的《乡土中国》著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当时费老已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我想,这种区别于乡土社会的独立模式应该就是“城市社会”吧。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正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积极迈进的农业大国。但是,真正以土地为生,从事传统耕作农业劳作的人已经很少了。近些年来,农民工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个人猜想主要原因是:传媒的发达、文化的普及,使得许多生于乡土、长于乡土的人,不再安于“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乡土苦闷单调的生活。而是情愿怀揣着对美好优越生活的向往、对理想的执着和追求告别父母甚至妻儿,离开故土,涌入城市去实现自己的“淘金梦”  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  二、 文字下乡 & 在论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作者以自己小孩为例作了生动形象的阐释,并以此为引子,自然而然的过渡到“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从空间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  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的格局上,熟人社会的面对面亲密接触和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的生活,都使得人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的需要”。最后作者指出:“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放眼今天,文字的普及工作似乎已经比较圆满的完成了,那中国的基层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了呢?答案是肯定的。随着科技在农业中的普及和应用,乡村和城市间沟通的加强和频繁,“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的规划,使得中国的基层已经远不同于费老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基层了。  三、 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差序格局”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和新奇的词。字面上意味着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社会格局,而且这种差别的变化体现是循序的。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这个词的意思,作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作者解释道,这种所谓的格局的差序正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悲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联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自孔子开始就强调“人伦”,而这种“人伦”即是“社会格局差序”的渊源。作者进一步指出,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的确,中国人的私心特别重,作者似乎对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尊卑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尖锐地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显然作者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正义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指出,西洋人讲权利,而我们则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也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对于作者对儒家所持之看法,我个人并不完全赞同。我觉得,儒家“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有一套符合于人情和逻辑的思想在其中,而且是相当可取的。但在这里我就不在赘述了,以免“跑题太过”  四、 家族&男女有别  作者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外的职能。所以,家庭一般都是以家族的形态呈现的。对于这一部分,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作者关于乡土社会男女关系和感情的论述。作者引用Oswald 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作者指出,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势必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很难逾越的鸿沟。作者指出,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最后,作者总结说:“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五、 礼制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礼制秩序”已经是明日黄花了。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无讼”也已经不是乡土常态。毕竟,六十多年过去了,时过境迁,费老所描述的那个正在流变的中国基层早已“面目全非”了。但费老对于许多概念的深刻生动地阐释还是让我们获益良多。“人依礼而治”的社会是一去不复返的了,而“人依法而治”的社会仍需要制度上的健全。对于“无讼”的状态,我想,可能少许的乡下人,或是上了年纪的人还会残留这种思想吧----认为打官司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对于纠纷更愿意以一种“调节”的方式,按照传统和道德来解决。但毕竟我们的“法治”宣传是有力并富有成效的,因为更多的人意识到或者说是更愿意用法律来作为维护自己权利和尊严的武器。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无疑是社会的进步。但我们也注意到,即便是现代的“法治中国”,道德与法律还常常会发生冲突。怎样将法律与道德进行和谐的统一,也还是一个须我辈奋力对待和解决的问题。而且,“法治”高倡,“道德”损抑而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副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对于“长老统治”的概念,作者通过对“暴力权利”和“同意权利”的描述性解释来突显出乡土社会模式于两者的异同,正是其存在的迥异,使得作者用“长老统治”来描述乡土社会。长老统治最显著的表现在于大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束上。作者并进一步推及到年长者对年少者经验的传授模式上,说明传统乡土社会由于范围的狭小,流动性的缺乏,使得具体的问题解决方法,也就是经验特别奏效。这就使得具体经验的传授显得尤为重要和富有意义,而具体经验则掌握在那些因为早出生而在具体环境中有所经历的长者手中。所以,就这一点上讲,我们再加以引申就不难理解乡土社会秩序的、代表传统的“长老统治”了。对于“无为而治”作者指出,由于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生活模式,使得乡土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由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相互依赖减少,这也使得其统治方式本质上更趋近于“无为而治”了。  六、 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血缘和地缘”一文阐述了从血缘到地缘的变迁。在稳定的社会里,“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是不分离的。“乡土社会变化很少,人口却不是完全没有流动的”。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人口繁殖到一定程度,所需土地面积也相应扩大,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达到一定程度,效率受到阻碍,社群就不得不在区位上分离。“在这分离之前,先发生的是向内精耕,但精耕导致土地报酬递减,不可避免地逼迫人们走向分离。如果分离出去的部分形成了新的村落,还和原来的社群保持血缘上的联系,就形成了血缘性的地缘,如籍贯,不管人到了哪里,只要不改,籍贯都还是那老地方”。这籍贯便是血缘在地缘上的投影。然而很多离开老家的人并不能形成的社群而只能设法在已有的社群中插进去。这些人被称为“外客”,他们不是亲密血缘社会的成员,进入当地社群相当困难,但也因此得以从事商业。在血缘社会里商业是不存在的,他们的交易以人情维持,不是用钱物“无情”地明算账。血缘社会是熟人社会,熟人面前是拉不下面子的。商业的需要使得外客的地位得到巩固,与当地人组成一个新的社群,纯粹的地缘就是这样从商业里发展出来,不以血缘为基础形成社群,血缘和地缘得以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  “从欲望到需要”展示了经过变迁,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人们在行动指南上的区别及背后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个人只需依着欲望活动。原因有二。首先,人们经过了社会的教化,欲望就受到了文化的规定,如同感情定向受到文化的规定一样,使得欲望不是生物事实而成为文化事实。其次,作为文化事实,欲望便是传统,是累积的经验了,经过历史的检验和筛选的得以基本上符合生存条件,依着欲望总是利于生存的。然而,在现代社会依着欲望行动却是不行的。因为现代社会变迁很快,原来的文化很快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欲望作为文化事实也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旧的一套生活模式不管用了,人们不得寻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联,按着生存的目的生存的需要去发现新的行为方式。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人们的行动从盲目的被动的遵从变成了理性和自觉的,从没有选择地被教化变成了有选择的探索,行动指南从欲望变成了需要。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的一个里程碑。  后记:  其实觉得自己对社会学还是蛮感兴趣的。朦胧中一直有一种愿望,一种想解释社会的存在性和人类的行为的愿望……看到这,老师不要觉得好笑哈……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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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zhaoxiang

把你老师绝对搜不到送给你。《乡土中国》读后感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因此,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特别熟悉。但是,与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在第二篇“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我非常认同这句话,因为我的母亲就是文盲,从来没上过学,但是她很聪明。没有我的母亲,我的高中文凭的父亲也不可能事业有成的,而且我的母亲在深圳短时间内自学了粤语和普通话,之后还自学认字和写字。在解释中国的差序格局时,费先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在这个网络里,费先生认为只有“礼”才可以维系每个人的关系,并在文中大量地引用孔子的话语和例子。费先生认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总之,乡土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稳定的差序格局。在“男女有别”的一篇中,费先生认为:“同性组合和家庭组合原则上是交错的,因为以生育为功能的家庭总是异性的组合。因之,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了这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和“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深刻地展现了乡土社会的性心理,但是,我认为这在现如今已经改变了许多。只是,男女之间多了些平等,并没有“有别”。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没有法治的,但是,这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孔子两千多年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这就让我明白了,乡土中国的乡土性质其实是受孔家思想影响的,而且影响深刻。正因为礼治惯了,所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乡间看到坏的行为却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所以,费先生倡导:“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讲到“无讼”这一篇的时,我看了之后觉得费先生思想很激进,看待现实中的一些诟病眼光很犀利,大胆地揭露社会上的弊端,让我很敬佩。“每个要在人生逆旅里生活的人就得接受一番教化,使他能在这些众多规律之下,从心所欲而不碰着铁壁。” 这就是教化权利的效应,是乡土社会中长老统治下才有的。另外,“在我们客套中互问年龄并不是偶然的,这礼貌正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里相互对待的逃遁是根据长幼之序。长幼之序也点出了教化权力所发生的效力。”有句谚语说的就是长老统治,“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所以,长老统治对乡土中国来说还是很有意义的。“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和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关于“血缘和地缘”这一篇中,我学到了: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怎样才能成为村子里的人?”大体上说有几个条件,第一是要生根在土里:在村子里有土地。第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最后作者总结:“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最后一篇中说到:“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那么你就会会问到欲望是什么?费先生用孔子的一句话解释——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这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欲望是合乎人类生存的条件的,认为这是自觉的文化事实,不需要计划,这就有别于现代社会了。乡土中国的情结是扎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底,是一种普遍的民族心理体验。虽然有人从意识形态方面排斥拒绝这种情结,但是应当承认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作用的结果,是一种集体意识存在,并不会因为少数人的意识缺失和丢弃从而不复存在,而是将一直通过民族的血脉传承下去。费孝通先生正是看到了或者说是深刻体验到了这种情结的力量,从而在社会学层面试图进行解析。这大概应当是《乡土中国》里个人情感的显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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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weiqian

把你老师绝对搜不到送给你。《乡土中国》读后感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因此,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特别熟悉。但是,与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在第二篇“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我非常认同这句话,因为我的母亲就是文盲,从来没上过学,但是她很聪明。没有我的母亲,我的高中文凭的父亲也不可能事业有成的,而且我的母亲在深圳短时间内自学了粤语和普通话,之后还自学认字和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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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77

乡土中国》的社会价值与其现实意义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出版于1947年,收录的是他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自己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提炼而成的十四篇文章。《乡土中国》深刻地剖析了前现代中国社会的国情,提出了差序格局,礼俗秩序等等概念,是中国国情、乡情、民情的学术性报告。60年过去了,今天的中国正处于农业国家向工业国家转变、计划性的领导管理向市场化的法制管理的转型期,已然与封建时代的乡土社会相去甚远,但是今天出现的很多问题,权利腐败、人情关系、固步自封的心态,都带有乡土社会的残留。同时,在急速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也丢失了很多优秀的传统,如何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乡土中国》,仍以强烈的现实性再次引起人们的思索。《乡土中国》诞生的年代正值古老的中国逐渐卷入世界体系,无论是在高层的政权更迭还是在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源于西方的现代化的浪潮席卷了这个国家的每一个角落。世世代代的传统习俗被轻易打破,固守了千年之久的观念逐渐瓦解。各种新的思潮互相融合、碰撞,争论空前激烈,从五四到抗战前后,关于中国往何处去的社会文化论战主题层出不穷,诸如东西文化之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争,古史辩的论战,全盘西化与中国本位文化的争论等等[1]。在这场学术论战中,一方强调普遍性,坚持马克思主义放之四海皆准的普遍真理;一方强调特殊性,从捍卫中国传统文丝毫没有可取之处,甚至他们自己都会为之自卑。这不单单是人和人之间的傲慢与偏见,而是两种不同社会交替过渡时产生的必然现象。二、 改造的方式文字下乡这部分看似是在探讨乡村的教育问题,实际上是关于如何改造乡土社会,使之适应现代社会的学术争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就有实业家和知识分子在中国农村办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社会改造实验。组织扫盲,新建剧场与广播电台,创办报刊等等。这是以“革心”为主轴,试图通过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以实现消灭贫困的目的,而费孝通在对江村、渌村考察后提出,发展乡村工业才是摆脱落后面貌的捷径。“平民教育派”和“乡村工业派”在改革的手段上有所不同,但都是温和渐进,反对暴力革命的改良手法。[2]文字下乡即是对“平民教育派”在乡村开展扫盲运动的不同看法。作者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会,人与人之间彼此都很熟悉,有事情可以当面说明,不必借助于文字。文字是陌生人社会才需要的工具,是一种间接的,辅助记忆的工具。这样说的确有道理,联系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交往甚至可以不用见面,不用语言。一个短信,邮件,或者文件通知的形式就可以搞定。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爆炸的社会,不靠文字记录,人们很难在短时间内将信息加工编码进入长时记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笔记本、记事簿的原因。但在乡土社会,一切都是稳定的,长期不变的,经验积累就可以处理大多数事情,文字的记忆功能也就失去了效用。作者在文末写到,“我绝不是说我们不必推行文字下乡”“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语言和文字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费孝通希望选择另外一个突破口——农村企业,这一点在他另外一部著作《江村经济》中有提出,只不过这个设想太超越时代,它的实施更是要在改革开放以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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