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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要想写好这类文献,我建议你还是去看看汉斯出版社官网上的相关文献找下自己的思路吧 
参考一下吧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生命是宝贵的,对每个人只有一次。佛家有:“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投罩灯”之说,其意是在打扫卫生时,恐怕伤着了蝼蚁脆弱之生命,夜晚点灯时,怕飞蛾投火而丧失了细小的性命。当然,这是佛家的慈悲心怀,对弱小生命的关爱。而人虽是改造大自然的生产力,其生命也是非常脆弱的,从耳闻目睹的各类事故中,又有多少人视生命为儿戏,拿生命作赌注,从而丧失了宝贵的生命,对家庭造成了灾难性的痛苦,对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然而,对人的生命谁来关爱和慈悲呢?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关心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在法律上,先后颁布实施了《矿山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从法律上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赋予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 作为企业的员工,在党和国家“关爱生命”的大环境下,难道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要来个飞蛾投火吗?安全生产关系到各行各业,关系到千家万户。假如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其家庭遭受痛苦、企业遭受损失不说,有的家庭或受伤的员工还进行上访,严重影响其家庭生活,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企业如何安全发展?和谐的小康社会如何建设?只有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企业才能健康有序发展,社会才能稳定和谐。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让我们“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构建美好企业,共建和谐社会,拥有美好的明天。 我们每个人都渴望有幸福的人生,但是,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您觉得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呢?是梦寐以求的财富?高不可攀的地位?深厚醇美的友谊?还是浪漫动人的爱情?不,都不是,真正渴望的是平安健康。只有平安了,一切梦想与幸福才有实现的可能。 安全是构筑企业大厦的基石,是营造家庭温馨的根本,是幸福的源泉。然而,安全事故犹如一道道伤痕铭刻在我们心中、脑中。 翻看历年来的事故案例,那一个个血淋淋的的事件背后布满了“安全意识差,操作人员不注意,心存侥幸心里”等等、等等。远的不说,就说年初,中小H型钢的“黄政”事件。在接到作业任务后,没有与生产工人联系好,做好确认,又没有执行操作牌制度,在解除故障时,钢砸到的他的身上,经抢救无效,给自己年轻的生命画上了不完整的句号。参加工作刚刚半年,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造成了今天的恶果。是多么的触目惊心啊! 前车辙,后车鉴。工友们,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难道不让我们痛心吗?难道不让我们引以为戒吗?难道还不能让我们把珍惜生命、杜绝违章铭刻在心吗?“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呐! 作为一名电仪车间的员工,我们在工作中要时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端正自己的思想作风,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克服侥幸心里,消除麻痹大意的松懈思想,加强安全学习,提高安持水平。为了你我的家庭幸福,为了企业的兴旺发达,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要讲安全,懂安全的良了习惯。 朋友们,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只有一次,让年轻的生命倒在安全的铁蹄下,太没有价值了!我们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去儿戏!安全是一列永不停息的列车,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同事们,朋友们,牢记安全吧!只有安全了,平安了,我们的生活才能幸福。我衷心的祝福你们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食品安全论文(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健全的过程中,由于我国医疗行业百业待举、百废待兴、百业经药。一些国产药厂生产水平的低下、简陋、重复作业和进口药品的大量引进、流通环节过多、致使药品虚高定价,使医药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恶性循环、临床用药险象环生;在这样药品竞争的市场大潮中,严把药品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院、进入人体,杜绝医疗事故发生;打击药品购销环节中的不正之风,保证药品质量,做到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具有很深的重要意义。这几年中,我院在上级各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医院药剂科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基础工作,在医院药品治理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 1严格进药标准,果断杜绝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医院药房药品既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物质,又是—种非凡的商品,质量的好坏与人民健康息息相关,假冒伪劣药品不仅不能医治疾病,还会夺去人的生命。医院领导站在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在药品购进中,严把人情关、进货关、入库关、使用关和不良反应监测关五个关口。果断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院药房,对凡是进入医院药房的药品必须是证照齐备的合法公司和大中型制药厂的合格产品;对凡是新药引进必须严格执行各科室申请、院药事治理委员会讨论、并且按程序引进;对凡是购进的药品,采购药品计划必须经过医院领导审批方可执行;对凡是购进的药品,入库前必须经过药库保管员严格验收、质量合格、数量、规格、价格与计划相符合方准入库;对凡是有质量问题或有效期在半年以内的药品果断退货,不予发放。我院通过抓好五个关口和五必须等一系列措施,从而彻底保证了医院用药的质量,杜绝了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院药房。2强化药品治理,提高药品的有效使用质量随着医院声誉和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药品的使用量亦逐年呈大幅度上升势头,医院用药量的不断加大,导致药品仓库的库存量也在不断增加。那么我院是如何在保证药品供给正常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药品的有效使用质量呢?首先,医院将不常用品种分成抢救用药和非抢救用药,抢救用要少量贮存,非抢救用药随用随购,高档药品临时申购,用量有多少,采购多少,这样既控制了库存,又保证了用药正常;其次,医院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药品有效期的监管,各个药房定期报告药品有效期情况,对于三个月有效期内的药品一律上报。药剂科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重点讨论临近有效期药品,形成处理意见;再次,医院严禁退药,对于非凡情况的,要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的医疗状态,填写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单,并经主管医师签字、药师审核后交回,方能退药,这样既解决了非凡患者的用药,又避免了退药过程中偷换药品的不良现象。同时,还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的网络优势,实现药品联网治理,在医院形成一体化的计算机网络治理体系,通过一系列的治理措施,大大提高了我院药品的有效使用质量。3抓好临床药学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了科学、合理、安全、经济、有效地用好药品,不断强化药品在临床中的使用治理,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深入临床检查药品的存贮、使用情况。在药剂科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抽调二名业务素质高、英语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积极要求上进的执业药师成立临床药学室,深入临床;结合大夫和患者的实际情况,开展用药指导,翻译外文;引进国内外先进临床用药的治理措施和方法,非凡是针对一些临床的新药特药,能够及时与临床大夫沟通、交流;将患者用药后的对症和不良反应及时反馈于厂家,做到药品服务临床,临床反馈信息;从而进一步强化了药剂科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大大提高了我院的医疗服务质量。4疏堵结合,打击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近年来,由于我院用药量的大幅度上升,医药市场的不健全,一些部门和不法药商千方百计,通过多种形式涉足药品经销,一些厂家、药商找关系、走后门、到医院促销。面对一些高利润品种的巨大诱惑,我院领导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抑制这些不正之风:首先,院领导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不借权势介绍厂家、介绍药商,让厂家都能平等竞争招投标;其次,医院利用会议、版报、录像等形式进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让大家守住清贫、耐住诱惑,在增强自身免疫力的同时,用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重拳打击药品回扣;再次,对违反医院规定的厂家、药商实行永久停药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大夫给予严厉处理,药剂科还规定了廉洁自律守则,要求有关人员一律不得接受厂家、药商的宴请、礼金等等,对有违规者,给予严厉查处,从而防止了直接接触药品采购人员以权谋私的现象。由于疏堵结合,既打击了药品的购销中的种种不正之风,又大大维护了医院的医患关系,促进了我院的各项工作。由于我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狠抓了药品治理,保证了临床药品质量,确保了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为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很好的保障,从而使我院从未发生过一起因药品质量而导致的医疗事故,维护了我院三级乙等医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