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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新疆只有1所大学、9所中学、1355所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只有8%,全疆文盲率高达90%以上。新中国成立后,新疆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进步,目前义务教育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制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各类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从无到有,稳步发展。2006年,随着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推行,新疆所有农村中小学生实现了免费教育。2008年,贫困寄宿生全部享受生活补助,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从2007年开始,国家每年投入29亿元人民币用于资助1万名普通高校和5万名高、中等职业学校特困生,其中70%为少数民族学生。2008年,全疆共安排支持教育资金7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3%。2008年,新疆共有小学4159所、在校学生2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6%以上;中等学校1973所,在校学生2万人;普通高等学校32所,在校学生1万人,在校研究生03万人。国家坚持优先发展少数民族教育,通过实施特殊扶持政策,推动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为确保少数民族考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家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此后又提出按比例录取的优惠政策,并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单独命题考试、单划分数线录取等政策,这种照顾一直持续至今。国家在农牧区建立了提供食宿和学习用品的寄宿制中小学校。国家通过实施“新疆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特培”工程、“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及公派少数民族留学生等,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进行培养。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中,国家坚持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在新疆,凡有文字的民族,均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教学。多年来,国家拨付专款,专门用于编印维吾尔、哈萨克、蒙古、锡伯、柯尔克孜等5种少数民族文字教材,满足了少数民族学校主课教材的需要。一年一度的全国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新疆使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等多种文字的试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民族间交流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要求掌握汉语。针对全疆1000多万少数民族人口中约70%尚未掌握或根本不懂汉语文字,对少数民族和自治区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自治区政府于2004年作出在少数民族学生中大力推进“双语”教学的决定,要求少数民族学生高中毕业达到“民汉兼通”的目标。2008年,在维吾尔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倡议下,新疆开展“双语”教师培训,稳步推进学前“双语”教育。实践证明,实施“双语”教育,对增进民族间的了解和沟通,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为使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能够接受更高水平的基础教育,从2000年起,国家在北京、上海等12个经济发达省市的13所中学开设新疆高中班。截至2008年,新疆高中班扩大到12个省(直辖市)28个城市的50所学校,招生规模从最初的1000人扩大到5000人,目前累计完成9届4万人的招生任务,毕业生中90%以上顺利升入内地高校进行学习,其中85%的毕业生考取重点院校。从2003年开始,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参照内地新疆班形式,在乌鲁木齐、石河子等新疆8个城市开办区内初中班,目前每年招生5000人。初中班主要招收农牧区乡(镇)、村小学或贫困、边境县城市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其中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占80%以上。1949年以前,新疆科技事业尚属空白。经过60年的努力,新疆已建立起专业比较配套、布局比较合理,并具有区域特征的科学研究和开发体系,培养了一支学术造诣较深的多民族科研队伍。2007年底,地方人才总量达2万人。截至2008年底,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6000余项,获得国家级奖励近200项,申请专利达20多万件。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涌现出“金风科技”、“特变电工”等一批国际知名品牌。新中国成立前,新疆没有一个专业文艺团体,更无艺术研究机构。60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新疆各类文化设施逐步建立并形成规模,各族群众文艺活动丰富多彩。截至2008年,全区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19个、文艺科研机构2个、艺术创作机构2个、群众艺术馆15个、文化馆94个、乡镇文化站1034个,从事专业表演创作的各族文化工作者达4355人;共有公共图书馆93个、博物馆47个;共有自治区级广播电台6座、电视台8座,广播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达到5%,有线电视用户达89万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达42万户。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国家投入84亿元人民币的专项经费,加强新疆文化建设。近年来,新疆各地广泛开展“百日广场文化活动”、“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先后实施了“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丝绸之路边疆文化长廊建设”、“万村书库”工程、广播电视“西新工程”、图书出版“东风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文化建设重点工程,有力地推动了新疆文化事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前,新疆医疗卫生水平极其低下,地方病、传染病频发,人口死亡率达82‰,婴儿死亡率高达420‰至600‰,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到30岁。1949年,新疆仅有医疗机构54个、病床696张,每万人只有6张病床、19名医生,且卫生机构都分布在少数城市(镇)。60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医疗卫生投资,2008年新疆拥有各类卫生机构7238个,其中有各类医院1629所、病床位36万张、医生38万人,平均每万人拥有医院床位36张、医生21人。卫生防疫机构从无到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乡卫生防疫体系,防病、灭病水平和能力显著提高,消灭了天花病等一些地方病,各类地方病和传染病发病率大幅度下降。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起,新疆开始试行计划免疫,纳入计划免疫的各类疫苗接种率逐年提高。医疗卫生水平的不断提高使人民健康状况得到极大改善,人口质量显著提高。2008年人口死亡率为88‰,婴儿死亡率为76‰,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2岁。广大农牧区医疗条件明显改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2003年,新疆开始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到2008年已经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县(市)达89个,覆盖农牧业人口90万人,实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牧民达30万人,覆盖率和参合率分别达到6%和5%。就业是民生之本。多年来新疆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促进就业增长,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2008年,新疆就业人数达5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7%。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新疆每年有30万以上的人实现就业再就业。新疆的人力资源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基本确立,初步形成了由县区以上综合性服务机构、街道(乡镇)社区基层服务窗口以及各类服务实体共同组成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2008年,新疆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机构达107家,从业人员3944人。近年来,劳务输出成为新疆扩大就业的新途径。为了解决南疆等偏远农牧区农民非农业收入比重低、脱贫致富难的问题,从2006年起,劳务输出从南疆伽师县逐步向全疆推广。通过自愿报名和职业技能培训选拔,新疆农牧民工可以从有需求的内地企业中选择自己的务工单位,由政府出资选派带队工作人员和新疆清真厨师陪同前往。伽师县从2006年至今,已向内地企业输出劳动力9万人次,劳务创收近2亿元人民币,年人均纯收入超过7000元人民币,比2008年新疆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高出1倍。政府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每年仅支付农民工外出就业培训费就达3-4亿元人民币。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的社会保障从无到有、渐成体系,各族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2008年,新疆拥有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799个,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大保险参保人数达57万人,城镇居民中有80万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拥有床位90万张,收养各类人员40万人。从2007年7月起,新疆全面启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定对人均年收入低于700元人民币的农牧民给予补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建立,2008年新疆有131万名特困农牧民群众享受到了低保待遇。新疆医疗救助工作发展迅速,到2007年底全疆所有县(市、区)都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2008年,全区共救助4万人次,其中资助参保参合6万人,直接救助8万人次,支出资金1亿元人民币。新疆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新疆开展了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主要目标、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文化落后状态为重点的大规模扶贫开发,并经历了由单纯的救济式扶贫向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的开发式扶贫的转变。从1978年到2008年,新疆的贫困人口由532万人减少到253万人,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贫困状况严重的南疆三地州扶贫力度。2001年至2007年,中央和自治区用于扶贫的财政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信贷贴息资金中,有78%投到了南疆三地州,全部扶贫项目的70%以上安排在南疆三地州。从2004年起,新疆开始在地震高发、多发地区实施抗震安居工程,计划用6年时间,让多震、易震地区的群众全部住上抗震房。截至2008年底,已累计投入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资金412亿元人民币,新建和改造抗震安居房5万户,其中南疆三地州农村共有23万户贫困农牧民入住抗震安居房。 
正确答案:自觉履行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要牢固地树立“中华民族利益高于一切”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做一个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好公民。
一、经济快速发展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新疆经济是以农牧业为主体的自然经济,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方式落后,发展处于停滞状态。当时的新疆,没有一寸铁路,没有农场和成规模的良田,工业企业几乎全是私营小作坊,人民生活贫困不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新疆进入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族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中国政府从国家发展战略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出发,高度重视新疆的发展和建设,始终把帮助边疆地区发展经济、实现共同富裕作为一项基本政策,适时作出一系列推动和促进新疆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2000年国家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把促进新疆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年来,新疆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改善民生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新疆发展与全国发展相协调、南疆发展与北疆发展良性互动的发展新格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济结构逐渐优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现代工业体系逐步形成。矿产资源有效开发。开放水平不断提高。旅游业快速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新疆经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新疆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在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长期支持帮助下实现的。多年来,中央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或规划时,始终把新疆基础设施项目、农业基础发展项目、现代工业体系建设项目等列为国家重点项目,给予政策资金支持。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在经历了消除贫困、解决温饱发展阶段后,目前新疆各族人民生活正在向小康迈进,生活质量大幅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呈多元化特点。在农村,除粮食和棉花等传统农作物外,林果等产业成为农牧民增收的新渠道。城乡居民的消费总量不断提高。居民消费结构发生变化。城乡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数量不断增长。人民群众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交通工具多样化使人们出行更加方便快捷,改革开放初期从乌鲁木齐到北京乘火车需耗时近一周,现今乘飞机仅需3个多小时。三、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 新中国成立前,新疆只有1所大学、9所中学、1355所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只有8%,全疆文盲率高达90%以上。新中国成立后,新疆教育事业取得历史性进步,目前义务教育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制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各类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从无到有,稳步发展。国家坚持优先发展少数民族教育,通过实施特殊扶持政策,推动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为确保少数民族考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家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此后又提出按比例录取的优惠政策,并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单独命题考试、单划分数线录取等政策,这种照顾一直持续至今。新中国成立前,新疆没有一个专业文艺团体,更无艺术研究机构。60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新疆各类文化设施逐步建立并形成规模,各族群众文艺活动丰富多彩。新中国成立前,新疆医疗卫生水平极其低下,地方病、传染病频发,人口死亡率达82‰,婴儿死亡率高达420‰至600‰,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到30岁。1949年,新疆仅有医疗机构54个、病床696张,每万人只有6张病床、19名医生,且卫生机构都分布在少数城市(镇)。60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医疗卫生投资。就业是民生之本。多年来新疆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促进就业增长,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近年来,劳务输出成为新疆扩大就业的新途径。四、民族文化得到保护 历史上,新疆各族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为中华文化的发展作出了独特贡献。由于历史上地处“丝绸之路”的要冲,使新疆文化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民族性特征。新疆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积淀深厚、文化形态多样、民间文艺丰富多彩。多年来,国家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进行搜集、整理、翻译和出版,保护少数民族名胜古迹、珍贵文化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形成了政府主导、学术支持、社会参与的保护格局,使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得到了继承和发扬。少数民族音乐舞蹈在新疆民族文化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通过建立各级艺术表演团体,成立艺术院校、艺术研究所等机构,抢救、搜集、整理、保护了一大批民间音乐舞蹈作品,通过培养一代又一代各类艺术人才,使传统的民间音乐舞蹈后继有人,并且不断发扬光大。20世纪90年代,先后编纂出版了《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新疆卷》、《中国戏曲音乐集成•新疆卷》、《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新疆卷》、《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新疆卷》等集成系列丛书,使新疆各民族优秀传统乐舞艺术的各个门类以音、谱、图、文、像的形式全面集中保存下来。五、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地区,今天生活在新疆的各民族都是在历史上先后移居而来的。新中国成立后,新疆的人口自由流动日益增多,多民族混居状况更为明显。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人口频繁流动,导致新疆的民族构成及分布格局发生了变化。在新疆,各民族间政治地位的平等主要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以实现。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使少数民族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国家和自治区一直把选拔、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关键,通过送去学习、加强培训、基层锻炼、异地交流、挂职轮换等多种形式,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人数和素质大幅提高,并保证各级各类少数民族干部的相应比例。国家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一律平等的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语言特权。民族团结,是促进各民族真正平等的保障。在新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六、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新疆历史上就是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且一直持续至今。目前新疆主要有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等。中国政府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新疆全面贯彻执行这一政策,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障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历史上,新疆地区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之间发生过很多冲突。10世纪中叶,信仰伊斯兰教的喀喇汗王朝和信仰佛教的于阗王国进行了40余年的宗教战争;明清时期,伊斯兰教内部进行了几百年的争斗。这些宗教之间的战争和宗教内部的争斗,严重影响了各宗教和教派之间的团结、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实施和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促进了新疆各宗教的和睦相处,信教和不信教公民以及不同宗教信仰公民的相互尊重和理解,各族群众没有因为宗教信仰的不同和教派的不同而产生矛盾和冲突。七、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新疆的发展与进步有目共睹。今天,新疆各族人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各族人民休戚与共、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是新疆发展与进步的生命线。新疆各族人民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坚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动摇,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推进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美丽而富饶的新疆在中国人民心中的地位是崇高的,守护与建设这片土地的新疆各族人民是伟大而光荣的。当前,中国人民正在为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有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关怀和支持,有新疆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奋斗,伴随国家的发展与进步,新疆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