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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近8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为此,中央审时度势,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前提。要通过高产高效、优质特色、规模经营等产业化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二是建设村镇、改善环境。包括住房改造、垃圾处理、安全用水、道路整治、村屯绿化等内容。三是扩大公益、促进和谐。要办好义务教育,使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并受到基本教育;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农民享受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要加强农村养老和贫困户的社会保障;要统筹城乡就业,为农民进城提供方便。四是培育农民、提高素质。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要发展农村文化设施,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引导农民主动有序参与乡村建设事业。 具体而言,所谓“新农村”包括5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范畴。即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设要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要俱全,让现代农村共享信息文明;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尤其是在环境卫生的处理能力上要体现出新的时代特征;使农民具备现代化素质,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农民”;要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的历史背景 早在上世纪50年代,我国就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时,我国农村社会生产力低,广大农民的温饱还难以保障,发展农业生产主要是解决农民的穿衣吃饭和粮食需求问题,建设新农村就是要维持农村和全社会的安定。正当几亿农民所关心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时,文化大革命爆发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农业生产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生产力获得了空前解放,农村各项事业都获得了飞速进步,农民一直盼望的“楼上楼下,电灯电话”,都成了现实。这个时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两个文明一齐抓。这是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适应时代进步的要求而提出来的。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又提出“小康社会”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此次五中全会所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中,在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 <一>是基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难点和关键在农村。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农业现代化举步维艰、农民收入增长困难重重、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任务艰巨,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如果这些问题和矛盾不根治、不解决,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就很难赢得主动、就容易出现波折。 <二>是基于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3万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财政收入达6万亿元,这对于建设新农村非常有利,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大对“三农”发展的支持力度。否则,尽快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就会落空。 <三>是基于巩固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加快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不仅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是全社会的普遍共识,而且是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挑战和参与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的客观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继续通过改革找出路、通过创新促发展,积极建立起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又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体制机制,使农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是基于缓解农村发展的资源、市场、体制三大制约,缩小日渐拉大的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一个基本事实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明显提升,工业化、城镇化速度加快,土地、资金等要素大量向城市集中,耕地在过去7年中减少了1亿亩,人均下降到2亩,相当于世界平均值的1/3,而农村人口却没有减少多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57∶1扩大到23∶1;农村积累下来的种种矛盾,已经向国民经济发出了强烈的预警信号。因此,中央审时度势的提出,要下决心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相互统一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与城市不同,应与农村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社会公平、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发展为重、发展为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从而实现农村社会由温饱到小康,由局部小康到全面小康的跨越,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可靠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对农村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既包括物质文明建设,也包括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既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也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改变我国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性措施。 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十五"发展期间以来,我区在发展农村经济和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等方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取得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逐步提高 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和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增长,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4年,我区农业增加值由达到2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5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20元。 (二)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 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区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组织实施了农网改造、林业生态建设、人畜饮水改造、县乡道路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小康住宅建设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同时不断加大农田土地的改造力度,使一些中低产田得以改良,农村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农业发展有了后劲,可持续发展有了保证。 (三)科技教育加快发展,农民素质不断提高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我区逐年加大了对教育和科技的投入,中小学校舍建设、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电化教育设施投入成为各地农村投资的重点。与此同时,各地不断加大对农民科技培训,培养农村科技能人。广大农民积极学用新型科技,农用新科技在农村得到广泛普及。 (四)民主法制不断健全,文化生活进一步改善 在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大环境下,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以宪法为核心,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依法治村活动广泛开展,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普遍实行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农村基层民主得到发展。与此同时,农村居民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新的提高。随着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民更加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在文化、服务、娱乐等方面的支出不断增加。移动电话、计算机开始进入农户家庭,扩大了农户接受外界信息的能力和渠道,农村居民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农”问题与农村金融改革的思考摘要】 <正>"三农"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均衡发展的瓶颈,而农村金融问题又是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农民融资难问题由来已久,原因查遍、措施用尽,然收效甚微。究其根源,在于农村金融改革超前而农业经济发展滞后,从而使先进的农村金融制度与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不相适应。
政策:政策是国家、政党为实现一定目标而制定的行为准则。 农业政策:它是指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及农业发展目标,对农业发展过程中的 重要方面及环节所采取的一系列有计划的措施和行为的总和 农业政策的主体从属于一般经济政策,属于部门经济政策,是公共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政策一般特点:阶级性 原则性 系统性 实践性 稳定性 阶段性 农业政策实施概念:是指农业政策方案被批准并正式 颁布后,把政策所规定的内容变为现实的过程 农业政策实施影响因素 (1)、政策的制定 : 是影响政策实施的主要因素。 政策本身是否科学、正确,这关系到政策实施的成败。 (2)、政策的资源 :主要包括人力、经费、物力、 信息、权威等。 (3)、政策执行者 :国家行政机关是政策执行机关, 政策执行机构是由执行人员组成的。执行人员的素质如 何,对政策实施关系很大。 农业政策实施基本原则与方法 • 基本原则: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执行与创新相结合。 • 方法: 行政方法、经济方法、法律方法和思想教育方法。 农业政策调整与延续的关系 • 政策调整与延续既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又相互区别。第一,政策调整与延续都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及其发展变化所决定的,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调整与延续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农业政策对社会主义农业发展的指导和促进作用。第二,政策的稳定是基本的,政策的调整是局部的,也是必要的。农业政策的调整是延续的基础,没有政策的调整,政策也难以延续。 • 另一方面,没有基本农业政策的稳定和延续,就难以发挥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指导作用和促进作用,甚至会导致对经济基础的破坏作用,阻碍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所以,政策的稳定与延续是相对的、暂时的,而政策的调整是绝对的、经常的。 法的概念:法是国家法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法的基本形式 宪法 法律 法规 规章 国际条约 与法律有关的解释 • 法律 广义上的法律泛指国家颁布的一切规范性文件; • 法规 一般是指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法律文件的总称。 农业政策与农业法规的关系 一、农业政策与农业法规的关联性 1、同一阶级属性 2、政策是制定法律的依据,法律是政策的体 现 3、法律是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 农业政策与农业法规的主要区别 1、法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2、法具有明确的规范性 3、法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农业政策与农业法规的辩证统一 1、理论上要提高认识 政策与法律都是治理国家的重要工具,相辅相成。由于两者的特点不同,作用不同,不能只用其一而忽略其另一方面,两者不能相互取代。 2、在实践中应掌握的原则 (1)、有法律规定的,要依法办事和执行; (2)、无法律规定的,但有政策规定的,要依政策办事和执行; (3)、法律与政策本身又矛盾的,要依法办事和执行。 3、执行与调整 如果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法律法规不符合当前发展了的实际情况,原则上仍按现行法律法规办事,但尽快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修改,使之符合实际。 于1993年7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并公布实施。 农业法的立法目标主要有两个方面:(1)增加农产品的有效供应,满足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2)增加农业劳动者的收入,提高其生活水平。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及其制度的总称。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集体所有土地是指法律规定属于劳动群众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一定范围的农民集体,其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类型有三种:即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组(原生产队)农民集体。 所谓农业生产,是指人们利用生物的生理机能,通过自己的劳动去强化或控制生物生命的活动,以取得人类衣、食等生活资料的过程,也就是人们改造自然、创造物质财富的过程。 指导方针 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 扶持对象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 2、采取扶持政策的主要原因 ⑴、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关系到全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⑵、农业是个弱质产业; ⑶、农民人口多,自我保护能力弱,在农产品生产过程 中,农民往往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⑷、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不强,大型水利设施建设必须由国家承担; ⑸、农民住居分散,生产规模小,信息还不够畅,市场发育还不健全,组织化程度还较低,导致农业生产的起伏波动比较大。国家应实行有效的宏观调控进行扶持 3、扶持措施 (1)、资金扶持; (2)、农业生产资料; (3)、技术; (4)、市场信息 1、我国农产品购销体制的基本特征 我国的农产品要以市场调节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的宏观调控。 其原因有:首先实行市场调节是适应市场消费的客观要求;是理顺农产品价格的需要;有利于节约用粮、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与此同时,对农产品实行宏观调控是稳定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防止农产品市场出现大的波动;保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保证农产品生 产和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保护价是指政府为保证生产者获得最低利益的补偿而确定的一种目标价。 农产品流通含各种主体之间的农产品购销储运活动,包括国内外贸易、国家与农民之间的贸易、农民和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贸易;包括零售和批发、现货和期货等其他各种形式的农 产品购销储运活动。 农业投入主要有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等 三个方面构成投资体系 1、农业科学 它是指建立在农业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并具有严密逻辑论证的,关于农业领域各种事物的本质特征、必然联系或运动规律的理论认识和知识体系 2、农业技术 它是把各种科学原理经过实践、积累、总结发展而成的操作方法、技能和技巧,是把各种科学应用于农业生产实践中的方法和技能的总称 农业科学技术的特点: (1)农业科学技术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2)农业科学技术具有较强的地域适应性; (3)农业科学技术研究的周期长; (4)农业科学技术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较大; (5)农业科学技术应用的分散性。 1、生态环境 是指生物和人类赖以生存的各种客观物质条件的总和,它包括自然生态环境和以人类 为主体的生存环境。 2、农业资源 用于农业的自然资源,主要指形成农业劳动手段的资源,如土地、水、森林、草原、渔业、野生动植物等。环境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如土地、水、森林、草原、空气等。 3、农业环境 一定的自然资源如降雨、温度、土壤等和特定的生态环境如植物与植物、动物与动物或动物与植物之间自然形成的相互依存的生物链关系,就是农业环境。 4、农业环境保护 就是维护农业自然生态环境的生态平衡,合理利用和开发农业资源,使它不受污染、破坏,以达到改善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基地。农业环境保护的对象主要是土地、森林、草原、水、大气、农作物、野生动物以及水生生物等。 农村土地承包法是指调整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与本组织成员之间在种植业、林业、草业等承包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 (一)签订承包合同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原则:⑴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⑵ 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⑶ 承包方案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4)程序合法。 程序:(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择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二)承包期限 • 期限: • 耕地承包期为30年; • 草地承包期30—50年; • 林地为30—70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指农户与集体的承包关系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承包者将土地使用权采取转让等方式由其他人经营,承包者收取一定的转包费等。 其流转的方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的原则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转让:是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变化,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转包: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承包,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 争议的解决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种质资源:是指选育新品种的基础材料,决定各种遗传性状的基因资源,包括各种植物的栽培种、野生种的繁殖材料以及利用上述繁殖材料人工创造的各种植物的遗传材料 种子 是指用于农业、林业生产的籽粒、果实和根、茎、苗、叶、芽等繁殖材料。 品种审定的程序 • 选育(引进)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签章; • 育种者单位审核鉴章; • 主持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单位推荐并签章 ; • 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报审农作物品种时,申请者应向品种审定委员会提交的材料 经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达到审定标准申报审定的品种,除提交《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之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报告; (2)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主持单位意见并签章; (3)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单位出具的抗病(虫)性、抗逆性鉴定报告; (4)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单位出具的品质分析报告; (5)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其它相关材料。 审定通过的品种,也只能在审定适宜区域范围内推广种植。 种子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这里的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良种繁育、施用肥料、病虫害防治、栽培和养殖技术,农副产品加 工、保鲜、贮运技术等。 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性 (1)农业技术推广是连接农业科研人员和农民的桥梁和纽带; (2)农业技术推广是一个教育和激励过程,利于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3)农业技术推广是一项再创造活动,有利科技成果转化为实用技术; (4)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可以成为政府和农民两者的代理人,增加两者的沟通,密切两者的关系。 农业技术推广的程序 1、选择项目 推广农业技术应当制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就是推广与应用具体的农业技术或科技成果。 2、试验 向农业劳动者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3、示范 推广农业技术应当选择有条件的农户进行应用示范。 4、将经过试验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农业技术,在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推广。 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有利于农业发展; 2、尊重农业劳动者的意愿; 3、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 4、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 5、实行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推广机构与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人员、农业劳动者相结合; 6、讲求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一、农业技术推广的条件 用于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所谓先进性,是指该农业技术比已应用的同类技术具有明显的改进,或者是该农业技术是一项全新的实用技术;所谓适用性,是指该农业技术应当符合推广地区农业生产条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