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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课题的具体流程:1、接课题申报通知,领取课题立项申请书,策划课题名称;2、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上交单位签字专家审核;3、下发立项通知书后组织课题开题研究;4、课题成员开展调查讨论,邀请专家指导;5、填写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申请结题;6、撰写结题总报告,并发表相关的成果(论文、著作等);7、专家鉴定后结题颁发证书,并网上公示。法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9年1月7日至3月15日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1),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根据课题申报通知文件要求,确定课题负责人,由课题负责人根据选题要求和课题申报资料要求,来正确地完成申报资料的书面撰写。2、课题申报材料初审:提交后的课题申报材料,先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来初审,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课题申报要求课题申报要求,会在课题申报通知文件以及遵循的暂行课题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通常来说包括课题选题、课题论证、课题组搭建以及课题申报材料装订等要求。其中,在选题上,首先要从课题指南中选择,保证选题的新颖性和研究价值,同时也在自己承受的科研水平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