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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7713-87中有关论文格式、参考文献著录格式: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你看,其中并没有法律文献。一般来说,引用法律条文的,不列入参考文献,但如果需要解释的,可以在脚注中标注,如:《民法通则》第XX条第XX项第XX款规定:「条文内容」等 
您好。注释不要在原文中直接注释,而是留个注释号如①,第二个需要注释的地方用②,如是类推。文末统一解释①《刑法》第几条第几款您需要下载一个专业论文参考参考然后就会了。满意请按赞采纳。谢谢。
论文的参考文献格式是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里规范的。参考文献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可选)参考资料:-viw8uhsemlo9otirbcr5cqcetlmvdy-mietnojmgv-2wovwyl0tnmcr8-rm0k8dej1s15qu9sfx-dwfuqmvk
写书多用脚注,杂志多用尾注,部分杂志把注释作为脚注。 写作的时候,如果需要引用,尽量引用原文,并用“”标明,如果一句话引全,请将句号标在引号里面,并将脚注标号放在引号外面。如果只引用半句,将标点放在引号外面,将脚注标号放在引号后、标点前。如: 康德认为:“每个人都会承认,一条规律被认为是道德的,也就是作为约束的根据,它自身一定要具有绝对的必然性。”[1] 康德认为,如果一条规律可以“作为约束的根据”,那么“它自身一定要具有绝对的必然性”[1]。 如果你是对引用论文的归纳,则把脚注标号放在归纳句子完后的句号后,在脚注中标明“参见:”字样。有些杂志,要求这类引用与注释(有时文中无法尽意,而加插说明又影响行文,所以用注的形式表达)作为脚注,而不放入到参考文献中。 这非常重要。因为读者可以从你的标注中获得相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