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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我自己大学毕业的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是企业管理类的我国中小企业品牌的塑造与传播 希望我的诚意能得到你的分分。第一次分享我的论文 中小企业品牌塑造的思路与策略 谈及品牌,逢人必言:“品牌是大企业的专用武器”、“品牌不属于中小企业”等等。如此,中小型企业由于诸多方面的约束,即便具备高品质产品,也只能生存在社会低层——产品层面,而备受商家的“凌辱”、“欺诈”。 许多人把品牌当成了奢侈品,以为是大企业的专利。其实,建设品牌从来就是一个渐进的、与企业从始至终相伴相生共同成长的东西,有谁听说哪个企业做大后才说:“好了,现在我们开始建一个品牌吧”。海尔在当年产量不高、名气尚无,抡起大锤砸不合格冰箱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做品牌了。大品牌哪个不是从小品牌发展而来的,所以,中小企业不必愚人自危,要有自信力。“革命”不分先后,建强势品牌,就从现在做起! 这些具备高品质产品的中小型企业如何“翻身做主”,从此阴影中逃脱出来?惟有塑造品牌,让企业管理、企业营销等环节从产品层面转向品牌层面,从而提升产品的品牌溢价,进而强化中间商、消费者的认可度和美誉度。那这些企业因何没有塑造自我品牌,受到哪些方面的约束呢?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 客观财力资源短缺: 国内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家电企业,由于没有形成规模经济,企业市场规模、产品规模都未达到一定的水准,从而大多企业都面临着资金方面的压力,面对着有限的资金,企业需要品牌研发、市场开发等一系列的费用支出,哪还有多余的资金来用于品牌塑造呢?即使可以挤出部分资金,但也是杯水车薪。 二、 主观心理压力: 诸多中小型企业在选择品牌战略的同时,都有个同样的顾虑:品牌塑造是个长期的工程,而工程的开展和继续都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而此类中小型企业如果选择品牌战略,都有可能面临被此拖跨的风险。所以,很多国内中小企业都不愿冒此风险,而选择默默无闻的产品路线。 三、 经营理念压力: 目前,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都从事着OEM生产,赚取着被压榨殆尽的不到10%的毛利,由于这些企业产品质量过硬,在常年累月的国外OEM规模生产中,积累了相当的财力资源,但由于当前人民币升值、油价上升等因素导致了生产成本上升,这些OEM企业都纷纷转向国内市场,从事自主生产和研发,这些拥有强大资金支持的转型企业几乎都会选择品牌之路,但由于长期受国外市场模式的影响,对国内市场不甚了解,对国内品牌战略的实施始终不从下手。 面对中小型企业所面临的上述诸多压力,笔者提出了各自的解决办法: 1、 重点投放,各个击破 应该说,资金压力是大部分中小型企业品牌战略所遇到的共同的“拦路虎”,如何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做品牌呢?大概很多人都会质疑;没有强大的资金怎么做品牌啊?笔者认为,如何运用有限的资金是关键,中小企业可以将这些资金针对性的投放到某一个重点市场,而选择投放市场也很重要,这需要企业前期充分的市调,包括产品的铺货情况、竞争者情况、消费者购买力等因素,然后运用本土化品牌传播、促销手段,进行重点区域市场的强大运作。 在成功运作区域市场的品牌战略后,企业在复制传播,对其余市场各个击破。 2、 快速品牌战略: 笔者认为,品牌是产品与消费者的关系,需要以高质产品为依托,通过消费者对产品的初次体验,将企业感情、历史等灌注给消费者,从而加大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这种品牌与消费者的关系有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关系的亲密疏离往往不与时间成正比。所以品牌也可以快速建立,通过各种传播策略加大品牌的知名度。 3、 转型企业品牌战略: 对于拥有强大资金背景转型公司的品牌需求,笔者提出了两项措施: 转变思想:由于这类企业受国外市场运作规则的影响较深,在转入国内后,企业需及时转变观念和思想,区别对待国内外市场不同的游戏规则。这样才能更快的适应和切入国内市场。 借助外脑:这类企业往往会面临着人才压力,而国内日渐成熟的企业咨询公司正好可以弥补这一点。由于咨询公司对国内市场熟悉,品牌国内运营理念也比较成熟,所以,企业可以借助外脑,快速的运用本土化策略对品牌进行定位、管理和传播。 长期从业于家电行业,具有系统的品牌策划知识理论,并成功参与策划多起家电行业极具影响力的论坛活动,中国家电营销传媒新生代人物,在文案创意、品牌策划、行业观察等方面颇有见解。现为某著名家电专业媒体专题编辑。曾策划多篇产业分析报告,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中小企业如何才能有效地建起强势品牌呢? 一、端正认识,走出误区 认识决定行为。在品牌建设的认识上,许多中小企业还存在误区,使他们裹足不前: 1.以销量代替品牌。认为品牌太虚,看不见摸不着,“我把销量做大了还不是一样?”甚至有人说,“销量这么好这不是品牌的力量是什么?”他不知道这是建品牌的大好时机,占领市场无疑是重要的,但这不够,更重要的是要占领消费者的心。只有建立消费者忠诚,让你的品牌在消费者心中拥有地位,才能使自己未雨绸缪。产品无论多么相似,只有品牌使它变得不一样,否则,过不了多久模仿者来了,怎么办?到那时再惊呼就有些晚了。 2.做空壳品牌。与上面相反的是,有人把品牌当成了筐,设想先做响一个品牌(筐),然后往筐里放什么产品,什么产品准好卖。他们认为,只要把“筐”做出了名,在品牌(筐)的作用下,做一个成一个那是顺理成章的事。他们把做品牌当成了老母鸡孵小鸡,简单化、庸俗化,不知道品牌与产品的关系,不懂品牌需要灵魂、要有个性。 其实做品牌与做销量并不在在两种不同的做法,那种说只做品牌做长线要么是纯心骗人,要么就是根本不会用做品牌的办法把销量做上去,用这种说法遮羞罢了。如果做品牌不是为了销售,品牌能当饭吃吗?其实做品牌也是为卖产品打工,品牌不高雅,其它销售手段也不低俗,况且现在的竞争环境别指望单靠品牌就可以拉动销售!其实事实上正相反,是其它营销手段渐渐失效的情况下,加上品牌才行! 在销量中做出了品牌,在品牌中做出了销量,谁在先后的情况都有,重要的是让两者相得益彰,而不是两张皮,两股道上跑车。 建设品牌是理性的、科学的过程。一个品牌的塑造过程,就是一个企业的提升过程。一个品牌被市场、被消费者认可的过程,也就是一个企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的过程。端正认识,走出误区,树立正确的品牌观念,再小的企业,都会走向飞跃! 3.做品牌投入高,风险大。许多人认为做品牌就是拼命打广告,做知名度。他们眼看着一个个广告巨人速生速灭,于是以此为鉴,这烧钱的事咱可不能干。他们不知道做品牌还有其它办法,结果品牌成了无辜,就像倒洗澡水,把孩子也给泼出去了。 4.打造品牌是个漫长的过程,快速建立起来的不是品牌。这又是极其害人的歪调!最有价值的品牌有很多是在历史的长河中沉淀下来的老品牌甚至是百年品牌,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些老品牌当年是缓慢成长的,更没有人否认新兴品牌如“三星”“微软”不是品牌。我国搞市场经济不足三十年,难道你能够说“海尔”“联想”在创业之初不是做品牌,百年之后他们才有资格称做品牌吗? 品牌之路不是成长的漫长、人们接受的漫长,而是方法不正确和不尽正确而走了许多弯路导致的漫长,品牌竖立起来之后坚持和维护的漫长。相反,大多数情况是,如今的大品牌如果当年不是快速建立起品牌,早被对手打死了,方法和定力不够早夭折了。 快速建立品牌没有什么不对的,做品牌不是快点慢点的问题,问题的关键是我们的企业在快速建立了品牌知名度和快速达成了销售量之后做了些什么、怎样做的。 他们只知道在广告中大喊大叫,一条道跑到黑地狂造知名度,不知道品牌生命归根到底要靠美誉度来支撑;只知道制造空泛的让人毫无感觉的品牌概念,不知道品牌概念要与产品的功能功效恰当吻合,要让消费者亲身体验到品牌的与众不同;只知道劫道式的到处堵满消费者的眼帘,不知道用独具价值的品牌内涵赢得消费者的芳心;只知道用媒体强行灌输,不知道在与消费者接触的各个点上与消费者互动沟通,使他们在品牌体验中认同品牌,产生好感;只知道争抢消费者的钱包,不知道通过提供恰当的价值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而让消费者主动掏钱,并把对该品牌的美好印象储存在心中,传播出去……这样造就的品牌貌似强大,实则外强中干,他们活跃在媒体上,注册在商标局,但就是没有活在消费者心里,所以,性命当然不长。而这些,正好是与做真品牌相悖的! 品牌是完全可以比较快地建立起来的。做品牌,是在做与消费者的关系,是给产品塑造一个灵魂,这个灵魂是用历史、用情感、用文化塑造出来。比起讨论塑造品牌的时间长短来说,讨论如果做品牌的内容更重要。你想想,你朋友的要好程度难道是以结识时间的长短来划分的吗? 二、中小企业做品牌需要的基本条件 一个好产品 消费者是通过产品感知品牌、接受品牌的,在每一种消费需求面前,都有无数的产品孙子似的等候着“上帝”的垂青,所以,产品必须经得起消费者挑剔,这是做品牌做营销的基础。中小企业做品牌一定要根植于产品这个基础,品牌源自产品,高于产品,而且消费者最初的品牌体验就是从你的产品中得到的。海尔的品牌美誉就是从海尔冰箱(当初叫利渤海尔电冰箱)始终如一的高质量和超前的优质服务中得来的。如果没有一流的、可信赖的产品或服务,再好的品牌也无所依托,无从建造。 一个好理念 如果说,一个好产品是一个品牌的依托的话,那么,一个好企业经营理念则是建设好品牌的思想源泉、文化源泉和道德源泉。比如,急功近利者做不长品牌,一个企业如果过分追求短期利益,就会导致只重视品牌知名度,忽视品牌美誉度,销售换来了金钱,却没有换来消费者满意和忠诚。许多貌似强大的巨人企业和品牌,像流行歌曲,火一阵儿;再比如,缺少商德的企业做不了品牌,像蓝田,他们压根儿就没打算好好做市场,什么品牌呀、产品呀只不是在股市套钱的道具;还有的即使有好品牌也会被毁于一旦,像南京的冠生园。 一个好外脑 建设品牌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还是一项新工作。西方的品牌理论和实践经过了近百年的总结与沉淀,形成了庞大的系统的理论体系和专业工作,市场调研、市场分析与评估、品牌定位、品牌营销与传播……这是一般企业难以自理的。世界著名企业在品牌建设上常常请专业咨询公司帮助工作是一件很平常的事。而我国的企业,搞市场经济不过二十几年,有的连起码的营销战术都不会,建品牌更无从下手,所以借外脑是条捷径。品牌建设是一门研究消费者与产品关系的学问,许多时候需要从外向内看品牌,外脑往往能够更客观、更科学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一种本土思维 大凡能够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品牌,都不是等闲之辈。他们在核心技术、规模实力、市场投入等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的中小型企业在这些方面不能与他们硬拼,我们要立足本土、立足本企业搞品牌。 中小型企业,多数是民营企业,在中国市场上土生土长。历史造就的我们比外企更加了解自己的市场、自己的文化、还有自己的消费者。我们在语言沟通、地理优势、人文环境还有在为顾客提供人性化、个性化、差异化服务等方面,能比外企更有优势和竞争力。中小企业必须从这方面做起。比如,在食品、中药、普及性家用电器等方面,完全可以把品牌做强做大。格兰仕微波炉就是在强手如林的中外品牌的夹缝中兢兢业业,由小到大成长起来的,当初,他的微波炉也许不算最好,但是中国老百姓能用得起来的。新利毛纺公司原来是一家村办企业,硬是凭借着自己在人缘、地缘、血缘等方面的本土化的渠道优势,在短短的几年当中,一跃成为中国毛纺业的第四大名牌。 三、中小企业强势品牌的建立 1.精心寻找一个好产品 产品是品牌依托,是消费者对品牌产生美誉度的物质基础。俗语说,打铁必须自身硬。中小企业在没有条件全方位整合多种资源大规模投入做品牌的时候,那么在产品的方方面面就必须做得过硬、到位,最根本的是要比现有同类产品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选产品有两个秘诀:第一,创新性的产品,能满足消费者从未满足过的需求。比如,前些年出现的一种产品——晾衣架,这个产品是为了方便楼房住院户在阳台上晾衣服用的,升降自如,风刮不掉,这个产品优点和用法一看就能接受,“恋衣”牌晾衣架只靠渠道和终端铺货就打开了销路,品牌也在经销商和消费者中不知不觉地树立了起来。做这种产品品牌要注意的要点是,市场动作要快,要尽可能地快跑,跑得远一点,因为模仿总是难免的,关键是要与模仿者拉开距离。第二,日常常用、价值不高、但反复购买性强的产品。比如“恰恰”瓜子,就因为好吃,好吃就再买,好吃就让别人也吃,没做广告就火遍全国。(有限的一点广告是后来做的,是火上浇油——更火了)。别看瓜子不起眼,但是做的是大市场大品牌! 2.借势 中小企业没有品牌,也不可能有太多投入,甚至连信用都有人怀疑,怎么办?一个字:“借”,“借”是省钱的办法。 借渠道终端 毛线这种商品很特殊,一是季节性强,进原料和资金周转周期长,数额大。二是到消费手中的是毛线,不是最终产品衣服,在品牌认知上经销商和零售商的作用比消费者更重要。新利公司资金不足,没有渠道和终端,硬是靠“借”的办法做成一个名牌。 新利公司为了借渠道终端,每年在初夏召开一次经销商订货会,300多人全部由新利包专机飞昆明,白天游玩,晚上研讨工作。营销战术请经销商畅所欲言,产品定价由经销商说了算,为此专门成立了由经销商代表组成的新利毛线定价委员会。大家彼此开诚布公,定好价格,然后新利公司请经销商订货,凡现金订货者都有返利,多订多返。由于新利公司敞开心扉把经销商当作一家人的做法,经销商每年都会放心的订货。到了秋季,货到了,这可是现金进货,利润空间又大,所以经销商就会卖力地推销新利毛线。新利公司在看不到硝烟的战场上把新利品牌打了出去,借渠道挤进了原来靠高投入才能挤进的只有大品牌参与竞争的平台。正可谓借梯上楼。 借产品,打自己品牌 恒基伟业公司在看好掌上电脑的市场前景后,整合了一批生产掌上电脑的中小企业,利用自己的渠道和网络,推出“商务通”这个品牌,一举成为国内掌上电脑老大。当然,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耐克公司自己从未生产过一双鞋,却大把大把地从运动鞋上赚钞票的事早已尽人皆知。 这两个案例说明,“借”是中小型企业来一种全新的建设品牌的思路。 3.先为人作嫁衣,然后再做自己的品牌 广东格兰仕企业(集团)公司从1993年试产微波炉,曾给GE、欧洲的一些企业做OEM,现在格兰仕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微波炉生产基地。2000年初,经国家权威部门评估,格兰仕的无形资产达101亿元,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最有价值的品牌之一。 对于这种策略有人不屑一顾,认为这是“替他人做嫁衣裳”,油水都被别人捞去了,自己只喝点“刷碗水”,这样会走不出其他品牌的阴影,永远也创不出自己的品牌。持这种观点的人显然忘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对中小企业来说,在产品无法打入市场,生存都有困难的情况下,采用“非品牌化”策略或“放弃品牌所有权”策略虽然有喝他人“刷碗水”的味道,但是能使企业得到生存和发展,这是硬道理,暂时喝喝“刷碗水”是为了生存进而建设自己的品牌又何妨。格兰仕的发展模式对国内企业有很好的借鉴意义,OEM做多了也就做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微波炉生产基地。人们都知道有个格兰仕,也知道很多品牌的微波炉其实就是格兰仕生产的,到这时候,格兰仕不需要花费多大的力气去就打响了自己的品牌,更重要的是,在做OEM不仅可以赚到自己原先赚不到的钱,还可以学到知名企业的经营方法和经验。放弃品牌本身就一种品牌策略,它不是要永远地抛开品牌,更不是对品牌的否定,而是要中小企业先把远大的梦想暂时放在一边,踏踏实实把自己做大做强,以积蓄可以实现自己梦想的力量,暂时放弃是为了来日更好的拥有。中小企业在品牌的困惑面前需要的不仅仅是执着,还要有曲线救国的智慧。 
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根据有关资料显示,1993年至1998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由3430亿元增至600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2%。2003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更是首破12000亿元,远远超过汽车工业总产值9400亿元的水平。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2003年4月16日,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迈入了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新阶段,也表明了我国政府与时俱进、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然而,此后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消息依然不断,通过新闻媒体的深入追踪报道,我们知道了阜阳劣质奶粉、重庆火锅石蜡底料、太仓劣质肉松、山东"掺肥"龙口粉丝……。据媒体报道,《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新近完成的一项有关食品安全的调查显示,近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82%的公众表示,这些事件"肯定会"引发自己对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心,13%的人表示"可能会"。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据我们初步统计,1949年至今,我国部级以上机关所颁布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等多达840篇。其中基本法律法规107篇、专项法律法规683篇、相关法律法规50篇;文革前(1966年5月前)7篇、改革开放前(1978年12月前)1篇、改革开放后(1978年12月后)832篇。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而食品安全问题本身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法律应当反映出食品在这个过程中的整个生物链条,仅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中发生的食品安全法律关系进行调整使得该法出现了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从而造成了政府部门对饲料中加入瘦肉精、农药大量残留、滥用抗生素、食品储存污染等诸多问题的监管滞后和监管不力。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2004年9月1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再次对有关部委的职责分工加以调整和明确。《食品卫生法》关于执法主体职责的内容应当顺应现实的改变做出相应的调整。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第四,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以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为例,对违反该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吊销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是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对违反卫生规定的当予重罚。然而根据该法,在一般违法情况下,除了责令改正和警告之外,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落在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范围之内,且不说罚款的上限太低,如此"可以"也为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创造了迂回的空间,极有可能连区区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也不了了之。类似的规定总和起来,执法不力也就难免了。再如,《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只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即构成犯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两者相比较可以看出,在同一罪名上,《食品卫生法》要求违法行为具有人身伤害后果才构成犯罪,而《刑法》则强调当违法行为具有危害人身健康的危险性时即构成犯罪。两者尺度的不统一,往往会造成行政执法部门在对待"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上述违法行为时,仅仅因为危害结果尚未发生,就依据《食品卫生法》做出不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决定,用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究。法律衔接的不统一给了违法食品业主以喘息的可能,削减了法律的惩处力度,也为司法机关再度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造成了时间上的拖延。其主要原因是《食品卫生法》修订在前,《刑法》修订在后,这段时期内无论是食品安全问题还是国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均有加重之势,《刑法》的修订是顺应了当时食品安全的要求。可见《食品卫生法》的滞后性已经显现。第五,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在是否将《食品卫生法》修改为《食品安全法》的问题上,还有不同意见。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建议方法有二:一种是把《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作一次全面修订和补充;另一种是重新制订一部《食品安全基本法》,作为食品安全领域的"母法",其基本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如下方面:(1)目的:综合促进和保障食品安全。(2)定义:明确"食品"、"食品安全"等名词的法律涵义。(3)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国家对食品安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4)监管体制:以法律的形式提出我国食品安全基本监管框架和各方职能。(5)食品安全监管原则:确保人民身体健康,注重科学依据,控制和预防并重,公开、客观、公正,等等。(6)社会其他各阶层的食品安全责任。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主,还包括与食品相关的行业、食品行业协会以及消费者等。(7)应急处理。(8)标准检测,含市场准入。(9)安全风险评价。(10)信用体系。(1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12)宣传教育。(13)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的推动。(14)法律责任。强调监管主体的违法责任、做好与《刑法》的衔接、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设置严厉罚则。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从我们了解并研究的一些案例看,有不少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于失职或渎职等执法不力造成的,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也就不足为怪了。因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中的一个顽症,究其原因,不外乎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碍于情面和各方压力办"人情案"以及部分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地方保护等等。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注重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制订严密的工作纪律和内部审批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大案要案领导集体决定制度,不断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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