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2013
集中发表可以是集中于同一时间段发表,也可以是集中于同一刊物发表,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当尽量避免,也有部分职称文件中有明确禁止这样的要求,大多数是没有的。集中发表对作对刊物来说,都是不合理的,作者在十分紧迫的时间内写作发表数篇文章,作者本身就有很大难度,这样的文章质量也不会很高,对于刊物来说,很少有刊物在一期期刊上同时录用数篇同一作者的文章,尤其是高质量刊物,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最多同时录用两篇。期刊投稿投稿把稿件投寄给报刊编辑部或出版社。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系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遵守事先公约。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糸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尊守事先公约。 
不建议。论文发表中改投其他刊物是非常常见的现象,有时是因为文章被拒,有时是作者个人需求的改变,并且若因所投刊物不合适,论文改投其他刊物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不能同时投稿两本期刊,这样肯定被认定为是一稿多投,是学术不端行为。首先,我们不能同时投稿两个刊物,同时投稿两个刊物甚至更多的刊物是妥妥的一稿多投行为,因此,当我们需要改投其他刊物时,一定要确定所投刊物已经拒稿,而后才可以另投其他刊物,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主动询问下杂志社,得到明确回复后方可改投。
一稿多投属于学术不端行为。很多杂志在投稿声明中都会明确规定禁止一稿多投。投稿作者违约可能会被列入一个甚至多个期刊作者黑名单,之后就不能再发表文章了。
不可以,一般杂志3个月后没采用你的文章,你才可以改投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