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hsr
科研界的”名“为什么这么重要?现代的科学研究中,往往是多学科融合,一个人的知识能力有限,需要相互合作。所以,当把科研成果写成论文的时候,会署上多个作者的名字。科学界重“名”,因此,在论文署名时,是非常慎重的环节,需要做到明察秋毫、百无一漏,把对论文有直接贡献的研究人员都列在作者中。这是科研界的潜规则。如果一个科研人员对论文成果做了贡献,但没有被列在作者署名中,很容易关系破裂,后果很严重。署名的顺序一般代表了不同作者对成果的贡献程度。一作是成果的最大贡献者,往往是研究的主要执行人与论文的撰写人,可以看作整个研究的灵魂人物。现在很多学校规定,研究生必须有一作的SCI文章,才能毕业拿学位。有时二作的贡献也可以与一作并列。如果特别注明二作与一作对论文有同等贡献的话,也可以提升二作的地位。但这就像打补丁,总不如原生态来得自然。署名灌水严重。现如今,署名送人情太常见了,一些人把作者署名当成了礼物,送领导,送配偶,送男女朋友,送师兄弟。即使对研究完全没有贡献的人,也仍被列为作者。虚名浮云,举手之劳,而又让人铭记自己,何乐而不为呢?也正是因为这样,现在国内学术界往往只认一作是最大贡献者,学生毕业或科研人员评职称、评奖,都以一作为准。其它的顺序就很鸡肋了,虽然也意味着做出了贡献,但学术界普遍只看一作。通讯作者之名。SCI文章署名中,还有一个重要的身份,是通讯作者,在作者名字后标一个*。通讯作者是指给期刊投稿的人,往往是实验室的负责人。例如:一作是博士生,而通讯作者是他的博士生导师。对于通讯作者来说,排名第几并不重要,即使放在最后,也仍然可以显示出自己的权威地位。毕竟,通讯作者往往是领导研究团队的人,是研究生们口中的“老板”。申请项目或科技评奖时,文章的通讯作者也算主要贡献,与一作效果相同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实际上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论文作者署名规则:论文作者署名顺序应按对论文所作贡献大小排序于文题下,作者之下提行注明作者单位全称(包括科室)和邮政编码;若是多科室、多单位合作课题,则在姓名右上角标出序号,再在姓名下方提行序号写明各单位名称、邮政编码。排序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进行更改。署名作者是对论文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所有署名作者都要对论文负责。 
根据学术堂的了解,医学论文的标题之下需列出作者及单位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体现文责自负的要求,说明成果的归属,也为论文发表后读者咨询、商榷及索取有关资料提供保证。1.作者署名的原则① 只有做出较大贡献者才能署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规定:“署名的个人作者,只限于那些选定科研课题和制定研究方案,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做出贡献以及参加撰写论文并能对内容负责的人。”只有参加完成论文全过程中的主要工作或参加实验研究并做出贡献的才能署名;只对论文做出一般贡献者不能署名。② 循名责实的原则:署名名应该循名责实,不能只图其名,而不符其实,一定要名实相符。不直接参加课题或所做工作较少的人、自己做出贡献不大,在论文上署名名,就很难避免因图个人虚名而具有不惜侵占他人劳动成果之嫌。③ 文责自负的原则:凡对论文内容不能负责,不能解释的人就不能在论文上署名。这样才能保证论文的质量,并使论文更好地为读者服务。2.作者署名的具体规定:① 严肃认真,署真名、全名。② 个人署名是基本形式,以单位(地址)署名的极少。③ 署名排序不争名次,不照顾关系,无劳不挂名。④ 作者署名位于标题的下方居中,标明作者所在单位。作者单位要署全称,单位所在城市和邮编写在单位名称后的括号内,以方便读者在需要时与作者联系。送往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还要增加国名。国外期刊一般还要求署名上作者的现在和永久地址。4.作者署名时应注意的问题① 正确区分个人作者和多作者署名的关系:凡在个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撰写的论文代号根据个人搜集的资料和积累的经验撰写而成的论文,应单独一人署名;但避免以个人的名义发表集体研究成果,更不能发表别人的研究成果。由多人(多单位)合作的研究成果是否撰写发表,应共同协商决定,不能单方面擅自撰文发表。这样的论文可由多作者共同署名。在论文上署的作者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多作者的排列顺序一般以第一作者为论文的主要撰写者,对论文负主要责任,其他按所做工作的多少和贡献大小排列,不能以职位高低和资历的长短排列。研究生毕业论文发表时,第一作者应为研究生本人,导师应放在其后,作为通迅作者。译文、文摘的署名应写在文末的右下角,用圆括号括起来,译者与校对者之间空一格。② 署名不宜过多:论文署名一般不超过6人,其余参加者或提供资料者的单位和人员及指导者、协作作者、审阅者均可列入致谢之中,排在论文末或首页下角,不应混淆作者和致谢对象。凡署名的作者或致谢者均应征得本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