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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保障措施?保障措施是WTO《保障措施协议》所允许的保护国内产业免受进口损害的贸易救济手段。即在进口增加,国内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情况下,进口国可采取提高关税或实施数量限制等手段,对国内产业进行一段时间的保护。保障措施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于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针对的是公平贸易条件下的进口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针对的是不公平贸易。 一、保障措施制度产生的背景 l947年签署的关贸总协定(GATT)规定了保障措施条款。但在实践中GATT签约国日益频繁地使用旨在限制某种产品进口的所谓“灰色区域”措施,如“自愿出口限制”、“有序销售安排”等,影响了贸易的正常往来,其合法性受到置疑。 现在适用的《保障措施协议》产生于乌拉圭回合谈判,它明确禁止使用“灰色区域”措施。 二、使用保障措施的条件 保障措施的实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某项产品进口激增,且进口激增是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和成员方履行WTO义务的结果; (二)进口激增对国内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三)进口激增与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进口激增 指产品进口数量急剧增长,包括绝对增长和相对增长。绝对增长指产品实际进口数量增长;相对增长指相对进口方国内生产而言,进口产品所占市场份额上升(实际进口量并不一定发生改变)。 2、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威胁 所谓“严重损害”指“一国产业状况的重大全面减损”。“严重损害威胁”指明显迫近的严重损害,或者说是危急且显而易见的威胁。 3、因果关系 调查机关必须根据客观证据证明有关产品进口的增加与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未预见的发展 根据GATT第19条,只有发生了(在当初关税减让谈判时)不能合理预见的情况,即“未预见的发展”(unforeseendevelopment),缔约方才能引用保障措施。 5、无歧视 保障措施应针对一正在进口的产品实施,而不考虑其来源,即必须在无歧视(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实施。 三、保障措施的具体实施 (一)实施的形式和期限 1、形式 保障措施可以是关税措施(将关税提高至高于GATT规定的关税水平),也可以是进口数量限制(包括纯粹的数量限制和关税配额限制),但应仅在防止或救济严重损害所必要的限度内实施。 2、期限 WTO成员仅应在防止或补救严重损害和便利产业调整所必须的期限内实施保障措施。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4年,除非根据新的调查,防止或补救严重损害仍然有必要,且有证据表明该产业正在进行调整,则期限可予延长。但一项保障措施的全部实施期(包括临时保障措施)不得超过8年。 (二)临时保障措施 在延迟会造成难以弥补损害的紧急情况下,进口成员方可不经磋商而采取临时保障措施。主管机构只能在初步裁定进口激增已经或正在造成严重损害或损害威胁的情况下方可采取。实施期限不得超过200天,且此期限计入保障措施总的期限。 临时保障措施应采取增加关税形式。如随后的调查不能证实进口激增对国内有关产业已经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则增收的关税应迅速退还。成员方应在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前通知保障措施委员会,在采取措施后应尽快与各利害关系方举行磋商。 (三)实施保障措施的若干限制 适用期限预计超过1年的保障措施,进口方应在适用期限内按固定时间间隔逐渐放宽该措施;如果实施期限超过3年,进口方须进行中期审议,并根据审查结果撤销或加快放宽该措施。延长期内的保障措施,不得比最初适用的措施严格,且应继续放宽。 对同一进口产品再次适用保障措施,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般情况下,两次保障措施之间应有一段不适用的间隔期,间隔期应不短于第一次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至少为2年;如保障措施适用期≤180天,且在该措施实施之日前5年内,未对同种产品采取两次以上保障措施,则自该措施实施之日起1年后,可针对同种进口产品再次适用保障措施,实施期限至多为180天。 (四)补偿与报复 由于保障措施针对的是公平贸易条件下的产品进口,其实施必然影响到出口方的正当利益。因此,有关成员方可就保障措施对贸易产生的不利影响,协商贸易补偿的适当方式。补偿的形式一般为减少受措施影响的出口成员国所感兴趣的商品的关税。如在30天内未能达成补偿协议,则受影响的出口方可对进口方对等地中止1994年GATT项下实质相等的减让或其他义务,即实施对等报复。但实施对等报复应在进口方实施保障措施后90天内,并在货物贸易理事会收到出口方有关中止义务的书面通知30天后进行,且货物贸易理事会对此中止不持异议。 但如保障措施是由于进口绝对增长而采取的,且该措施符合《保障措施协议》规定,则出口方自保障措施实施之日3年内不得进行对等报复。 四、程序要求 《保障措施协议》对保障措施的实施规定了比较详细的程序,主要包括调查、通知和磋商3个环节。 五、发展中国家成员优惠待遇 《保障措施协议》对发展中成员做了特殊规定。对来自发展中成员的产品,只要其有关产品的进口份额在进口成员的该产品进口中不超过3%,且来自该发展中成员的进口份额总计不超过有关产品总进口的9%,则保障措施不得适用于来自该发展中成员的产品。 在保障措施的延长及再次实施方面,发展中成员同样享有特别待遇。发展中成员有权将保障措施的实施期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基础上再延长2年(即可长达10年)。在保障措施再度适用方面,对发展中成员的规定也较宽松。 六、近年来保障措施运用情况 随着1995年实施的《保障措施协议》的规定取代原先的“灰色领域”措施,加上保障措施因不存在倾销计算等要求,比反倾销调查更容易启动,因此近年来保障措施在国际贸易中被越来越多地运用,一些保障措施已成为反倾销措施的替代工具。实际上,一宗保障措施调查所产生的影响远远大于一宗反倾销调查,因为反倾销措施针对的是个别国家,而保障措施则针对所有外来进口。通常情况下,一项保障措施调查涉案国往往为5-10个国家,这样算来,2002年发起的132起保障措施调查实际相当于660-1320起反倾销调查。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动向是,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加入到保障措施使用者的行列中。 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出,一项保障措施要同时满足那么多的条件谈何容易。事实上,几乎所有保障措施案件,都或多或少地违反了实施保障措施应具备的几个要件,因而采取保障措施的一方都被宣布败诉。2003年11月10日,WTO上诉机构就欧盟、巴西、中国等成员诉美国201钢铁保障措施案做出裁决报告,支持专家组早前做出的大部分结论,认定美国的措施与WTO《保障措施协议》及GATT1994不符。 因此,可以预见,随着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抬头,在今后几年中保障措施的运用肯定还会增加。同时,针对保障措施而向WTO提交争端调查的数量也会随之增加。 七、结论 保障措施作为一项临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减少产品进口,以便使国内某一行业能够适应外国供应商不断增加的竞争压力。对于各成员来说,在他们因进口急剧增加而受到损害的情况下,GATT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就成为保护他们的安全阀。 从立法角度看,《保障措施协议》的实施与WTO成立前的情况相比是一大进步,但其不足与含糊之处仍然存在。正因如此,WTO争端解决机构受理的因成员国使用保障措施而引发的争议案件日益上升。为防止不当使用该措施,必须对WTO的有关保障措施规定予以正确的解释和适用。相信WTO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将就有关问题展开讨论,并予以澄清和解释。 
论如何发展中国对外贸易 我国近几年采取的对外贸易发展措施主要有: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积极同世界各国开展经贸合作,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进程加快、对外贸易活力进一步增强等。但最关键的是要实现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30多年来中国利用世界经济较长时期繁荣、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机遇,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利用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改造提升国内产业,在全面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中,实现了对外贸易的跨越式发展。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206亿美元跃升至2010年的29740亿美元,年均增长16.8%,连续两年成为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出口大国和第二进口大国。 但是要想在未来取得长足的发展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对外贸易各方面的政策及措施。与世界贸易强国相比,中国出口产业仍处于全球产业链的低端,资源、能源等要素投入和环境成本还比较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一些行业的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等。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将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进程,还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积极主动参与并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继续加强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间的贸易,针对中国与贸易伙伴的争端和摩擦,我国要积极主动的采取相应的贸易保护措施。目前我国贸易摩擦涉案产品主要集中在纺织品、鞋类、轮胎、汽车零部件、钢铁和化工产品,争议问题主要涉及知识产权、贸易平衡、公平贸易、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 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叙述:(一)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长速度进一步放缓;美国房地产景气状况仍在下滑,次贷危机还在进一步加深和蔓延,已经开始向消费、投资等实体经济纵深发展。受此影响,美国近几个月耐用品订单和工业生产不断下滑,就业形势继续恶化,失业率持续走高,个人消费正趋于疲软,美国经济衰退的风险还在上升,美元对欧元和其他货币继续大幅贬值。如果美国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中国对美国出口增长下滑的态势还将持续。受美国经济减速影响,世界经济增长也将进一步放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近日已将2008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测从1%调降至7%,比1月份预计再次调低5个百分点,为2002年以来最低增速。其中预计美国经济增长由2007年的2%回落到今年的5%,欧元区由6%回落到4%,日本由1%回落到4%,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也将回落2个百分点。IMF认为,美国正在发生上世纪30年代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全球经济陷入衰退的几率为25%。同时,IMF还预计,国际贸易增速将由2007年的8%回落到今年的6%。⑴美国经济形势与美元汇率走势;2007年美国经济增长2%,为近年来最低水平。2008年美国经济继续呈现疲弱态势。反映制造业发展状况的ISM制造业指数在1、2月连续低于50,处于走弱状态。总体建筑支出1月份下滑7%,降幅为14年来最高水平,已连续4个月下降。其中住宅建筑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4%。新屋销售2月份降至13年来最低水平,下降8%,连续4个月走低。个人实际消费增长自去年12月起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今年3月份消费者信心指数降至5。在楼市降温、次贷危机恶化、经济增速放缓情况下,就业市场严重受挫。2月份美国非农就业人数下降3万,创5年以来最大跌幅,当月失业率为8%,3月份进一步升至1%。自去年9月份以来,美联储已连续7次降息,联邦基金利率已累计降低25个百分点至2%。美国国会和布什政府已就财政刺激方案达成一致。整个方案分两年实施,2008年落实1520亿美元的退税,2009年落实160亿美元的退税。但是,美联储降息以及政府刺激经济举措对化解美国经济衰退风险的作用目前还不明显。一季度美国经济仅增长6%,经合组织(OECD)预计美国经济第二季度为零增长。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已承认,美国今年上半年经济增长幅度可能很小,甚至出现萎缩。IMF最新报告指出,受次贷危机和金融市场动荡的交叉影响,2008年美国经济将陷入轻度衰退,全年经济增长将只有5%。次贷危机爆发以来,美元汇率持续下跌。2007年,美元对欧元下跌幅度接近10%,2008年以来跌势不减。截至3月底,美元综合加权指数收报于31,较上年末下跌4%,其中,欧元对美元汇率收于1:5805,美元对欧元较上年末贬值6%;美元对日元汇率收于1:85,较上年末贬值6%。鉴于美国经济衰退风险还在加大,市场普遍预期美联储可能进一步大幅降息,而欧洲央行可能保持中性货币政策,加上新兴市场经济体将继续分流美元资产等因素的影响,2008年上半年美元疲弱态势仍难以逆转。(二)国际初级产品市场价格持续攀高;2007年,受世界经济持续增长、需求旺盛、生产成本提高、美元大幅贬值等影响,国际商品市场价格已连续6年攀升,其中尤以原油和农产品价格涨势最为迅猛。国际原油价格年末比年初几乎翻了一番,粮食、植物油价格大幅上扬,其他农产品如饮料、畜禽产品以及棉花、羊毛、木材、天然橡胶等工用农业原材料的价格也全线上涨。据联合国相关机构统计,2007年国际粮价上涨42%。2008年以来,世界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增加,全球初级产品价格总体呈震荡上升趋势。原油、黄金及小麦、大米、大豆、豆油等主要农产品价格连创历史新高,加大了各国的通胀压力。为抑制通货膨胀,粮食进口国增加采购量,出口国纷纷实行出口限制,世界粮食贸易格局发生扭曲,供应趋紧,刺激国际粮价进一步上涨。预计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粮价都将保持在高位。高粮价可能加剧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也将进一步加大全球通胀压力。从目前情况分析,未来一段时期内,全球初级产品市场供需状况不会有大的改观,美元汇率虽有反复,但总体趋软,加上投机资金炒作等因素,价格仍将继续高位波动。(三)国内人民币升值加快等影响更加明显;从企业反映的情况来看,目前影响出口的主要因素有人民币升值加快、原材料涨价、劳动力和环保成本上升、利率提高以及去年外贸政策调整等因素产生叠加。从长远来看,这些因素将有利于促进外贸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如工资上涨有利于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国内消费;环保成本上升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但从近期来看,企业结构调整和消化成本上升需要一个过程,短期内可能影响企业利润。去年下半年以来,人民币名义汇率升值步伐加快,今年一季度人民币对美元升值超过4%。同时,今年一季度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8%,比去年同期加快7个百分点。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和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越来越多的进出口企业感受到流动资金紧张和资金成本压力增加。许多企业反映,消化成本上升的空间相当有限,在国际市场低迷的条件下通过提价转移成本越来越困难,出口利润率下降甚至亏损。许多出口企业出现了有单不敢接或长单改短单的情况,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尤为明显。(四)进出口税收政策调整对我国进出口的影响;近年来,针对我国贸易顺差持续快速扩大,与贸易伙伴摩擦增多,外贸发展对国内资源、环境压力增大等问题,国家对进出口税收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一是调整商品进出口关税,对部分商品实行暂定税率。出口方面,主要针对资源性产品提高或开征了出口关税。进口方面,主要是降低了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进口关税以及国内不能生产又有较大需求的医疗器械、生活用品等商品的进口关税。2008年,我国又进一步调整了进出口关税,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等方面。调整后的关税总水平为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2%,工业品平均税率降至92%。二是调低出口商品退税率。近年来国家几次调低或取消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2007年7月进一步取消了553项"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同时降低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调整,有效抑制了部分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外贸顺差过大矛盾,有利于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也明显促进了部分能源和资源性商品、关键零部件、先进技术装备以及百姓日常生活用品等商品的进口。但是,由于纺织轻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利润率较低,消化成本上升的空间非常有限,调低轻纺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这些行业的出口竞争优势,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因此,中国应坚持兼顾和平衡各方利益,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体制内,利用多双边渠道,通过对话、协商和谈判来解决争议。近年来,中国在扩大市场开放、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贸易平衡、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充分照顾到贸易伙伴的关切。在协商不能解决争端的情况下,中国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妥善处理与贸易伙伴的贸易争端,维护了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和解决我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这是我自己写的,但有些是书上的观点,还有从网上查了点资料,这位仁兄你看着办吧!能不能帮上你!我是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