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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教师与幼儿的关系教师与幼儿的相互关系是影响教育效果的最重要的因素,可以从两个侧面来理解这一相互关系的特点。一个侧面是从社会大范围来看,幼儿和教师都是社会的基本成员,其相互关系是平等的社会成员关系。尽管幼儿年幼小,但丝毫不影响这一平等关系。这种平等的社会成员关系是幼儿园所有人际关系中首要而基本的关系,是幼儿和教师相互关系的基础。另一个侧面是从幼儿园小范围来看,幼儿和教师的关系是“师生关系”。社会幼儿地位和权利的责任具体化为教师的义务和职责,教师成为幼儿生存、发展、学习等权利最主要的维护者,幼儿则是被保护者。教师作为成熟的社会成员,是代表国家意志的教育者,幼儿是身心均不成熟的、正在发展中的社会成员,是受教育者。在这个意义上,教师和幼儿又不可能是完全平等的。二、幼儿教师与幼儿家长的关系现代教育观点认为新型的家园合作关系意味着让家长成为教师的合作伙伴,让幼儿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让家庭教育支持、强化幼儿园教育,使家长与教师,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互相接纳、融洽,互帮互长,从而实现家园合作的理想,即教育合力促进每一个幼儿的发展。 
一、用无私的爱消除孩子的戒备心理。 从家庭到幼儿园,幼儿的生活环境,所接触的人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能否顺利适应新的环境,对幼儿的身心健康与成长具有重要影响。幼儿教师是幼儿接触到的第一个社会化的"权威",教师如何对待幼儿,教师与幼儿之间的关系如何,都将会影响幼儿今后的学习和生活。幼儿刚离开朝夕相处的父母,进入一个陌生的学习环境,他们难免会感到焦虑,担心,恐慌。教师应当理解幼儿的这种表现,教师要对幼儿多一份爱心,多一份耐心,时时以亲切的态度对待幼儿,和蔼可亲地与幼儿说话。对幼儿的哭泣不能置之不理,更不能大声训斥。如入园不久的幼儿,对集体生活不适应,会哭闹好长时间。此时,教师应该坐在幼儿的身边,给他(她)擦擦眼泪,甚至将他们抱在怀里,和他们一起玩、给他们讲一些有趣的事情。慢慢的幼儿对教师的戒备心理消除了,他们会很自然的融入到新的集体生活中。 二、尊重孩子,平等对待每一个孩子。 孩子的生活经验少,知识贫乏,但他们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们和教师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他们有自己的想法。在以往的教育活动中,教师是传授知识的主体,孩子则成为盛装知识的容器。教师教什么,孩子学什么。教师拥有绝对的权威。教师总是努力要把自己的思想、知识、经验传授给孩子,却忽略了孩子的感受。在这样的活动中,幼儿没有了自我,情感、积极性、主动性在教师的操纵中被压抑着,教育活动的效果肯定不佳。 面对每一个活生生的个体,教师应从领导者的位置上走下来,蹲下身,带着一颗充满好奇的童心与孩子交流,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观察孩子,了解孩子的所想。只有这样,孩子才能把教师视为他们中的一份子,他们才愿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老师,师幼之间才能建立良好的关系。 三、教师应该理解与宽容地对待幼儿的错误。 幼儿都具有好动,好奇,好问的特点,他们对一切都充满好奇,成天总是问东问西,摸摸这儿,碰碰那儿,一不小心,就会犯错误。面对成天闯祸的孩子,教师如果过于严厉地批评,甚至体罚。那么幼儿会越来越害怕教师,并与教师疏远;或者产生逆反心理,进而与教师对立。可见,教师对幼儿所犯错误处理不当会对良好的师幼关系的建立产生消极影响。因此教师应以理解、宽容的心态对待幼儿的错误,心平气和地帮助幼儿分析错误的原因,幼儿也就能心悦诚服地接受教师的批评。 总之,良好的师幼关系是沟通师生情感的桥梁,是保证教育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是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支持系统,为了孩子的全面发展,全体幼儿教师要努力为孩子们创建一个民主、平等、和谐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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