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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来发表呢还是用来什么呢?具体要求有吗 
目前,关于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的讨论,主要集中在股份制的方案设计等技术层面。笔者认为,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关键在于制度层面的问题,或者说,首先必须在指导思想上明确国有银行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关于国有股份制银行改革的目标定位,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其一,通过股票市场筹集资金,充实国有银行的资本金;其二,完善国有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健全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其三,改善国有银行的产权结构,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 第一种观点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对于在短期内解决国有银行的资本金不足问题,迅速满足监管标准是非常现实的。但是这一目标只是瞄准国有银行发展中的表层问题。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根本意义在于解决国有银行风险过于集中和效率低下问题,而不仅仅是资本充足率问题。 第二种观点是重要但非根本的观点。我国国有银行在现行的国有独资产权结构下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着严重缺陷。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决议以及经营者高管层的任命,基本都是由政府来决定,董事会形同虚设,执行机构的“内部人控制”的负面效应非常严重,监事会作用的发挥受到严重抑制。因此,根据产权理论,国有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必须以产权改革为前提。 笔者更为认同第三种观点,因为这才是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根本目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用、管理风险的特殊国有企业,其改革的目标必须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 从现实角度讲,四大国有银行现行的国有独资产权模式名为独资,实际上所有权由谁代表并没有解决,导致产权关系模糊,资本非人格化以及所有权与经营权难以分离,由此而来的是责权利不明,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经营效率和效益低下、大量不良资产产生等等。要解决国有银行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必须从产权改革人手,股份制是国有银行产权改革的最佳实现形式。 但是,我们不能就此而得出产权变革和优化是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的目标这样一个逻辑推论。因为对于国有银行来讲,无论是何种改革,其最终目标是增进银行绩效,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而仅靠产权改革还不能保证国有银行绩效的增进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超产权论者认为,法人治理结构是决定企业绩效的关键因素。产权改革尽管可以改变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改变一个有缺陷的东西并不等于就是改善。对于国有银行来讲,改变产权并不意味着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就会优化完善,也不意味着国有银行经营绩效的增进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在产权改革的前提下,建立一个完善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和市场竞争力提高是非常重要的。不过,这一命题的成立有着严格的前提假定:一个充分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存在。根据超产权理论,要使企业改善自身治理机制,基本动力是引入竞争,而变动产权只是改变机制的一种手段。由此可见,要增进国有银行的经营绩效,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必须引入竞争,打破国有银行对中国银行市场以至整个金融市场的垄断,建立一个充分竞争的银行市场和金融市场;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必须转变政府职能,放弃政府对国有银行的垄断保护政策;另一方面政府必须从微观金融市场中退出,放弃对国有银行的信贷干预,使国有银行在政企分开的基础上,实现经营目标利润化、经营行为规范化、激励机制市场化、行长聘选竞争化和资产管理商业化。 总的说来,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的目标应是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而不是产权制度改革,也不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更不是提高资本充足率。后三者都是片面的、不完整的。只有在优化产权结构基础上,建立完善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了政企分开和科学管理,股份制改革的诸多积极效益才可能得以生成。(经济日报)
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受市场的影响加重,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格局下,中国的商业银行面临着来自国际银行业的冲击,商业银行一方面存在经营风险和大量的效率损失,一方面又缺乏进行体制改革、改变现状的动力,整体陷入一种低效率的均衡状态。这一切都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正视问题,并且尽快解决问题。商业银行制度的改革是首要问题。无论是我国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还是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制度安排上都存在着缺陷。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实质上是产权主体单一抽象的自然人产权形式,政府行使国有银行的财产所有权,政府的职能又通过中央政府部门引导、控制和监督。这种产权模式导致银行产权关系模糊、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经营效率和效益低下、利润最大化目标难以实现等不良状况的出现。因此要解决国有银行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必须对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实行股份制改造,促使其向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转变。另外,要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机制,我们必须减小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与国际上的差距,减少认识上的偏差,首先应树立先进的银行风险管理观念。风险管理的任务就是寻找业务过程的风险点,衡量业务的风险度,在克服风险的同时从风险管理中创造收益。其次,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方法,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各种其他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其它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在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且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再次,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调整:(1)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2)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3)改变以往商业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管理模式,实现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并不断摸索以战略业务体为中心的风险管理体制。要逐步实现在业务部门设立单独的风险管理部门,通过它在各部门之间传递和执行风险管理政策,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就进行有效控制。最后,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可使用内部评级法和资产组合管理等先进的风险度量和管理重要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