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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风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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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不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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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都很重要,除非法律不道德,道德没有体现到法律中,你的问题才称得上问题阿。 否则“道德与法律哪个重要”就像问“爸爸好还是妈妈好”一样幼稚。

社会生活与法律智慧论文题目怎么写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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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214123830

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里所说的规矩不就是法律吗?在社会中必须有一定的约束才能让社会和谐发展,那么法在现实生活中究竟起什么作用呢?这个看似很深奥的问提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 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法的作用可划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这是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对法的作用的分类。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法具有规范作用,规范作用是法作用于社会的特殊形式;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看,法又具有社会作用,社会作用是法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这种对法的作用的划分使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相区别,突出了法律调整的特点;同时,又明确了各个时期法律目的的差异。 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法的这五种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由于法律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实现程度是会有所不同的。 人类社会自从有法律以来,就对发的本质进行了诸多的探讨和研究。但只有在马克思斯主义产生之后,才有了科学的解释。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剖析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想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这一论断虽然是针对资产阶级法律而言,但是对于正确理解和把握一切类型的本质和特点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虽然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原因在于: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因此,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有些社会关系(如人们的情感关系,友谊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就不应涉足其间;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如语言表达力的局限。在实践活动中,法律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法律的作用可以分为四点法律具有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不可做,此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前提。法律具有预言作用,此作用可以及时有效的警示人们,可以在每个人的心底建立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法的校正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执行力来校正社会行为中出现的一些不法行为。法律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效益。这是法律的目的和根本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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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y0313

社会调查可以涉及很多方面的(包括我们的学科,语文数学物理化学),例如以下的:  探究问题的提出  自从学习了陶渊明的《归园田居》以来,我十分钦佩陶渊明那一流的山水田园诗的描写,于是我对陶渊明这个人物感到莫大兴趣,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探究的内容  陶渊明的隐居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从陶渊明的诗中看其性格,再从他的经历中和另一个著名诗人比较,我认为是消极的结论。  探究的目的  为了了解陶渊明所在时代的风气给他带来的生活选择。  探究的过程  在网上查找资料,了解两位诗人当时时代背景和个人的人生经历,自己总结、比较,得出正文如下:  品读陶潜  朦胧月下,轻轻地打开窗,依窗而坐,静静的夜里,品读陶潜。  ——题记  赏其洒脱的性格  陶渊明,他,是迷恋山水的。“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 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我欣赏他的直爽与勤劳。“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从中我可以体会到他回归田园的愉悦心情,从他的超逸潇洒中,不难看出他对功名的轻视。他“性嗜酒”,“偶有名酒,无夕不饮”,酒后赋诗,直舒胸臆乃是他的风范。 他喜欢柳,因而有了“五柳先生”这个称号;他喜欢菊,他常“采菊东篱下”;但是他更喜爱的是莲,因为其“出淤泥而不染”“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莲真的与陶渊明的性格很相似。陶之所以在家隐居,安贫乐道,独立于世,就是因为他看不惯当时朝廷的腐败无能。于是,他迷恋山水,将自己的愁闷寄于山水之间。  评其消极归隐  从陶渊明的诗中,我似乎可以看到他内心的孤独寂寞与无奈。在当时的社会里,怀才不遇真让人伤心。但是,我觉得他这样归隐给人的感觉是无能。从一些方面看,他寄情于山水,是没有错的,但是他借沉迷山水来逃避现实就不对了。田园被他用诗高度纯化、美化了,变成了痛苦世界中的一座精神避难所。虽说他“恋山林,思故渊”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洁身自好,淡泊名利,让人敬仰,但他才华横溢,更不该逃离社会,有才能就应该为社会出一分力量。社会虽残酷,但并不是有才华无处施展的,他可以创造一番自己事业,何必沉溺在虚构的“世外桃源”之中呢?从现在的社会时代看这样出类拔萃的人才,如果归隐了真是可惜了啊。  叹其淡泊而庸碌  我看陶渊明的生平遭遇和历史上一位名人也差不多。他从小受父亲的影响,并且把儒、道两家取舍调合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自然哲学。思想上,他强调“有为而作”,崇尚自然,摆脱束缚。撇开他的家庭背景来看,从其经历和陶潜来对比,他曾因“作诗风讽新法”的罪名而被捕下狱,因而他经历了最冤枉最悲惨的“乌台诗案”。但是他并没有屈服。不仅如此,更加让人敬佩的是,那“身世浮沉雨打萍”的人生三起三落,都不曾击倒过他。他曾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说过“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可见,苏轼的命运也不比陶渊明好到哪啊。然而,他对待社会的态度依然积极向上的,还是满怀希望的,即使他遭遇过排斥与诬陷,他却一直在等待着朝廷能重用他,希望有朝一日他的抱负能够实现!相反,陶渊明就没有这样做,他反而觉得归隐是最好的选择,是自己的理想与当时的现实无法调和的结果。他却是渴望从诗中回避矛盾,力求超然物外而忘怀现实的痛苦。所以,他把淳朴的乡村生活, 作为他的社会理想的比较现实然而十分有限的寄托。从而我得出结论:他的行为让人感到他平庸与无能!  后记:其实,以上之评只是以我个人角度看陶渊明而已,从不同的角度看,我并非完全否定他的作为。陶渊明,他不愧是为诗坛做出巨大贡献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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