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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论文开题报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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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论文开题报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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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水香榭

浅谈会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不做假帐 -------------------------------------------------------------------------------- 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会计人员在会计事务中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即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遵循的道德标准。不做假账是会计从业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这也就是说,会计行业它本身的性质决定了所有会计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正因为会计行业有它那诚信、真实、可靠的职业本质,才获得社会的信赖与赞誉。当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会计信息越来越被广大决策者、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它成为了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但同时,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几乎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其主要表现在:1、会计法制观念淡薄,违法干预会计工作;2、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假造凭证、帐表进行假审计、假评估;3、帐外设帐;4、转移国有资产、偷逃税收、粉饰业绩;5、会计人员执法环境差,会计监督严重弱化,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薄弱;6、违法违纪手段隐藏,做假技术不断发展;7、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会计领域的突出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并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曾题词、并多次强调不做假帐。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做假帐呢?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屈从领导的压力,被动做假 这主要是受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而这种从属性又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因为这种从属性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愿望为转移,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的。调查显示,当前普遍发生的做假问题,大部分会计人员是没有主观故意的,如果他们没有接到授意、指使、强令,那么自己是不会主动造假的。虽然也有些会计人员因缺欠职业道德而造假,但究其根源还是手握大权的幕后指使人所造成的。如国内闻名的银广厦案、蓝田股份案等等,都是企业负责人直接指使和策划下造假的。这些曾号称是中国绩优股的企业,竟然统统是造假大王。这些案例从表面上看是会计人员不良职业道德的表现,其实是单位负责人意志的体现,是单位负责人不良道德的直接结果。 2、政府管理部门观念和管理上存在错位和缺位。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搞花架子,盲目地下达经济增长指标,或者国有企业扭亏任务,或其他任务,逼着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不得不编造虚假的会计报表。 3、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 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不良风气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造成了重要的影响。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步抬头,私欲不断膨胀,削弱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部分会计人员不顾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顾一切地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他们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大肆贪污、挪用公款,最终以身试法,甚至走向断头台。 4、业务不精,法律意识不强。 有的会计人员默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他们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专业技术水平低,无法按照新规定开展工作,同时,他们不学法,不懂法,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知之甚少。他们既谈不上遵纪守法,更不能依法办事了。 5、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备,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造成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削弱了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当企业的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搞活经营,而放松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况且目前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又不统一,各部们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难以形成有效的再监督机制。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代表着国家利益,通过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单位领导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其实这种内部审计机构,往往不能被企业真正所接纳,基本上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同时,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运行需要的会计管理体系还没有形成,会计规范体系也不完善,而企业又是社会各方利益的联结点:即投资者从中获取投资报酬,管理人员从中获取薪金,政府从中获取税金。在许多情况下,各方利益经常发生冲突。投资者、管理者从个人角度出发更多考虑的是企业的微观利益,政府则从全社会角度考虑的是实现本国资源最优配置的宏观利益。微观利益与宏观利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会计造假的产生。而我们国家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力度不大,使得违反会计法规的成本低廉且能给违法者带来巨大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助涨了造假的气焰。由于社会审计监督和会计咨询、服务体系等法律监督机制尚未完备和充分发挥作用,使得会计人员常常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造假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而治假也应当采用多种对策进行综合治理。笔者认为: 一、以法治假,规范性防范 以法治假,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新《会计法》为防假、治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1、在会计监督方面,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内容:(1) 记帐人员与业务、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 单位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3) 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4) 明确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 2、追究造假单位负责人责任。新《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第一责任人,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所以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也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只有单位负责人认识到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促使单位负责人重视会计工作,加强会计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帐。 3、承担法律责任方面,新《会计法》在以下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一)明确规定了对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二)为了便于量刑处罚,新《会计法》明确规定了对会计核算管理中十项违法行为的处罚。其中对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单独作为一项,体现了新《会计法》对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 (三)明确规定了具体处罚标准。新《会计法》不仅要求对违反《会计法》的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承担刑事责任,增加了经济处罚的内容,而且相应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有利于根据违法情节予以量刑,使法律责任落到实处。如郑百文公司原董事长因造假,被判刑。就是造假者可耻下场的典型。 新《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的违法处罚,将有效地控制造假源头,法律的威慑力,有效地遏止了造假行为。那些胆敢造假者,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二、抓原始凭证,从源头上防止造假。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在经济活动中,非法取得或填制、伪造或变造原始凭证以骗取收入,会计人员依据不真实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结果导致一系列的会计信息失真。因此,治理造假,应从原始凭证这一源头抓起。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原始凭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其中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入帐;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的、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三、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控制体系是指各级管理部门在内部产生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基础上,采取的一系列具有控制功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并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而形成的一整套严密的控制体系。它的主要内容有:1、组织机构控制;2、职务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人员素质控制;信息质量控制;财产安全控制;业务程序控制;目标控制;执行控制;凭证控制,也称手续控制;纪律控制;内部审计控制。它的功能有:1、及时发现、纠正可能出现的偏差,防范财务造假,避免把潜在的危机转变为现实的损失;2、能使凭证有效、记录完整、正确,稽核有力;能有效地堵塞漏洞、防止或减少损失,防止和查处贪污盗窃等违法乱纪行为。 内部控制系统是遏止做假的重要工具,是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 四、健全和完善会计管理制度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指各单位根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经营管理的特点和要求,而制定的旨在规范单位内部会计管理活动的制度、措施和办法。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内部会计管理体系,即明确单位领导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明确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明确会计机构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明确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机构的分工与关系;确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组织形式。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即会计人员工作岗位的设置,各个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各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对会计工作岗位的考核办法等。 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即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等会计核算流程和基本方法的规定。 内部牵制制度。即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职务分离、钱账分离、物账分离等;对出纳等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性规定;有关部门或领导对限制性岗位的定期检查办法。 稽核制度。即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进行审核、复查的一种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即对原始凭证的开具、接收、传递、使用、保管等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定额管理制度。指确定定额制订依据、制订程序、考核方法、奖惩措施等。 财产清查制度,指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点、盘查,以保证账实相符。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指确认财务收支审批范围、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及其责任的制度。 成本核算制度,即制定企业单位的成本计算、归集、分配的规则。 财务会计分析制度,指定期检查财务会计指标的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相应改进措施,促使领导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制度。 加强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是完善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它能够有效地维护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协调性,确保会计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是改善单位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策略。 四、强化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是指对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监控和经常性的检查,便于及时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偏差和错误依法查处可能存在的舞弊造假,确保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高效的运行。会计监督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和单位外部监督。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它是对会计核算所反映的单位内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以保证其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第二是对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本身进行监督和控制,以保证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企业拥有了更广泛、更全面的自主权。权力没有监督和制约就会产生腐败,权力越大,就更需要制约,理财权力越大,就更需要会计监督。因此,强化会计监督,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也是防止和发现会计造假的有力措施。同时,它对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水平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1)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品质。会计职业的特性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道德素质。当前,造假等违法行为多是会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的强令、胁迫、指使和授意下实施的。当会计人员受到强令、胁迫、指使和授意下做假帐时,将面临来自法律和单位负责人的双重压力, 如不服从,可能遭致报复,如果服从,就是实施违法行为。如果会计人员不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那么就会按单位负责人的意愿去做。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都是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挂钩,会计人员为了追求个人的经济利益,对造假行为,往往不加抵制,甚至还会帮助出谋划策。所以,如果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得不到提高,那么就会上顶不住压力,下挡不住诱惑,从而导致造假的发生。 (2)在建立一套系统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特别要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力度,以此来约束和管制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于那些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上述人员外,对因违法违纪行为而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求之明确,措施之严厉,前所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促使会计人员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严格确定具备哪些条件才有资格从事财会工作,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担任总会计师。 (4)健全专业资格确认制度,在坚持目前专业资格考评结合制度的基础上,应该相应提高资格考试的入门条件,重视学历因素在考评中的作用。 (5)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提倡会计人员终身教育的观念,切实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坚决不做假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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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starzxz

财务造假,是指有关会计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利用会计法规,准则的灵活性以及其中尚存的漏洞和未涉及的领域,有目的地选择会计程序和方法,甚至凭空捏造,修饰其财务报表和数据,使之显示出对其有利的会计信息的行为。 一、财务造假手段剖析 随着经济政策,经济法规和核算制度的调整变化,新的财务造假行为不断出现。财务造假的手段主要有:虚构交易,虚构收入,利用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缺陷来操纵利润,调节资产,也有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财务造假的行为。 (一)虚构交易,操纵利润 虚构交易是性质最为恶劣,欺骗性最大的一种财务造假的手段。虚构交易的主要途径是伪造收入,伪造收入主要包括以下手段:从虚构交易对象开始,虚构原材料购入发票,伪造材料购入合同,材料运输入库单据,材料出库单据,产品生产班组和记录,产品入库单据,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单据,产品出库单据,产品运输单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存款调节表,纳税单据,产品外销报关单,国际信用证,国外交易方,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等所有需要的凭证和文件。参考:-Q9deoEqYh3sQpUuHcVtF-RwoUTP-vQDhuUELbd9q4vEEhYAqNnbekfLlDU4MC-OLVhdC1FYByCiMO0d6jsJjESHCbCq4SmtqEsmnhy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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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ingbaby

相关范文:公司会计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摘要】会计人员是最好的内部控制执行者,会计人员是内部控制的必要条件——分离会计控制权,而分离会计控制权的尝试性方法是独立会计主管。 【关键词】 内部控制; 会计控制权; 独立主管会计 由于资产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的目标往往不一致,这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只能依靠非市场机制加以妥善解决,即出资者将资本授权给经营者经营后,必须辅以严格的监督,这样才能实现会计管理的预定目标。这种监督有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种,而由于经营者对企业的控制,使得外部监督的成本高、效益差;相比而言,内部监督往往能起到关键性作用。 一、会计人员是最好的内部控制执行者 (一)从会计的产生与发展来看,会计本身就具有内部控制的作用 会计的两大职能(反映和监督)中,监督职能反映了会计工作参与企业管理进行内部控制的作用,而会计的监督职能自古就有。我国西周的司会掌管全国财政收支的全面核算,由总司审计监督大权,进行财政收支的审核与监督。会计不仅应保护物质财产的安全,而且应证明管理这些财产的人是否适当地履行了他们的责任。强调内部控制应该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相结合。内部控制是企业经营过程的一部分,与经营过程结合在一起,而不是凌驾于企业的基本活动之上,它使经营达到预期的效果,并监督企业经营过程的持续进行。而会计作为一项管理活动,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是会计工作的职责之一。会计监督的完整含义是指对经济活动的调节、指导、控制和促进,调节和指导主要是指利用各种经济活动方法引导人们的经济行为按照合理、合法的轨道进行,促进与控制则是对经济活动合理、合法性给予直接的支持和制约。会计人员的受托责任来自所有者和经营者两个方面,既要对所有者负责,也要对经营者负责。一方面,会计人员受托于所有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可靠的确认、计量、记录,披露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理财状况;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受托于经营者在加强经营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经营者履行理财责任和经营责任,最大效率地达到经营者所要求的经营目标。 (二)从会计人员在公司中的地位来看,会计人员也是最适合的内部控制执行者 在公司内部,会计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等几乎全部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会计环节转换为会计信息,会计人员能够全面掌握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和企业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之一是信息和沟通,围绕在控制活动周围的是信息与沟通系统。这些系统使企业内部的员工能取得他们在执行、管理和控制企业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信息,并交换这些信息。而会计无疑是企业管理的信息中心,由会计人员进行内部控制,可以避免注册会计师审计常常会遇到的审计范围受限等情况。因此,通过会计这个环节来建立企业权力约束制度,是由会计工作本身的地位所决定的。 二、以会计人员作为内部控制的必要条件——分离会计控制权 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应该没有利益关系,监督者在人事上、经济上应独立于被监督者。会计人员既要对所有者负责,也要对经营者负责,必须时时注意协调委托者与受托者两者之间的利害关系。而在实际中,会计常常是企业经营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会计人员在经营者的领导下,以财务信息的形式服务并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会计人员在组织上、经济上都依赖于经营者。会计人员作为一种“内部人角色”,往往更容易陷入“内部人控制”的泥潭中,作为被领导者去监督领导者,显然不符合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分离的原则,在事实上也难以持久,这就是企业所面临的会计控制权问题。 会计控制权是指对会计反映和会计管理所拥有的支配权。现代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形成企业中客观存在的两个控制主体,即企业所有者和受托经营者。企业代理人即经营者拥有企业经营的控制权,但不承担盈亏的主要风险;而企业委托人即所有者交出了企业经营控制权,最终却承担盈亏的主要风险。这种风险的不对等,弱化了对代理人的制约和控制。而本应同时受托于两个控制主体的会计人员,在实际中却直接为经营者所控制,所有者的会计控制权被完全弱化。因此,要形成权力的制衡,减少风险,就有必要将会计控制权从企业控制权中分离出来。 分离会计控制权更实际的作用是确保会计人员的相对独立性。会计人员的相对独立性一方面是进行会计监督的基础条件,另一方面也是保证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条件。会计信息应具有可验证性、中立性和报告的公允性。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保证会计人员的独立性。会计人员的独立保证了会计人员的公正态度,避免会计信息中带有会计人员的个人意识。由于风险的存在,会计事项的不确定性使得会计信息带有一定的主观性。风险越大,主观性越大,而对这种主观性的控制则掌握在会计人员手中。会计人员的任务就是以中立的态度充分地反映会计信息,让信息使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预测。对企业所有者是如此,对经营者也是如此。会计人员协助经营者执行会计管理职能时,应将个人意见与提供给经营者的会计信息分开,保证经营者个人决策的独立性。会计人员如果根据自己的愿望去反映会计信息,也就是代替信息使用者进行预测或决策,那么所产生的会计信息必然失真。如果会计人员不独立,就不能保持中立而偏向其受托的某一方,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也就会产生有利于该受托方的误导作用。 三、分离会计控制权的尝试性方法——独立会计主管 曾经在我国一些地区试行的会计委派制可以认为是一种分离会计控制权的方法,但由于企业会计人员由政府机构派出,可能会产生政企不分的负面影响,不利于企业的自主经营。不过,它能很好地将会计控制权分离出来,确保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在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方面的作用还是显而易见的。 笔者建议,企业可以像设立独立董事一样设立独立会计主管,即企业的会计主管由股东大会从会计公司聘请专业会计人员来担任。独立会计主管采用固定年薪制,有任期规定,可以续聘亦可改聘,但续聘有最长任期限制。 (一)独立会计主管的任命 独立会计主管的聘用权掌握在股东大会手中,企业经营者可以提供聘用意见但无决定权。在人员选择上,最好由股东大会直接委托专业会计公司提供候选者由股东大会定夺。这样可以较好地做到将会计控制权从企业代理人手中转移给企业委托人,形成权力的制衡;同时也避免企业外部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干预,不会对企业的自主经营产生负面作用。 避免由企业经营者提名独立会计主管人选,一方面可以更好地维护独立会计主管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也可能会产生良好的市场反应。另外,为避免专业会计人员因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而影响执行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应聘请独立主管会计所属会计公司的专业会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或委托承担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公司提供独立会计主管人选。考虑到现实专业会计人员执业中的同业竞争状况,非同一公司的专业会计人员在审计中一般不会对独立会计主管有任何包庇,这反而也会成为对独立会计主管提高工作质量的一种鞭策。 (二)独立会计主管的激励和约束 独立会计主管是否也会出现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呢?独立会计主管制度所面临一个现实而又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保证独立会计主管能够独立地行使职责。对独立董事的激励和约束问题,目前国外的研究成果主要有法律保证、声誉保证和经济激励三种方式,其中前两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适用于独立会计主管。 法规保证。独立董事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或企业章程来履行其受托责任。倘若独立董事不能在企业经营、管理和战略规划等方面履行职责,那么他们要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考虑到独立会计主管的工作主要还是属于企业内部经营及解除企业经营者与股东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范畴,因而对于独立会计主管的职责权限可以由股东大会制定于公司章程之中。 但如果在企业章程中规定独立董事没能履行其职责时企业可以免除对他们的赔偿要求,则会弱化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责这一机制的作用,使独立董事的决策很难独立于企业管理层。由于独立会计主管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解除企业经营者与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因此,企业经营者与股东都无权单方面免除对独立会计主管没能履行其职责时的赔偿或惩罚要求。 声誉保证。独立董事必须胜任并努力维护其作为企业经营监督人的声誉。如果一个独立董事屡屡由于其品德问题或者能力不济而导致责任赔偿,那么保险公司会不断提高该董事的保险费,上市公司也不会聘请这些无德、无才的人士担任独立董事,这样的独立董事迟早会被市场所淘汰。 与公司内部会计人员相比,专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约束性要强得多。内部会计人员的欺诈行为多为领导的授意,即使被揭露,只要不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一般而言对其职业生涯的影响不大;而专业会计人员的声誉往往对其职业生涯有决定性作用,实行独立会计主管制度更应该大力推行专业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制度。相对于物质激励来说,信誉激励对专业会计人员的作用会更大,独立会计主管并不会因为其报酬额固定而没有提高其工作质量的动力,相反其良好的工作记录将有利于其在未来的会计师市场上获得更好的竞争优势和更高的薪酬水平;独立会计主管的任期规定可以增加独立会计主管的岗位压力,如果出现严重失误或是欺诈行为,将会被股东大会解聘,其不良记录也会不利于其未来再被其他企业所聘用;而最长任期限制则是为了避免独立会计主管逐渐演变为非独立的企业“内部人”。 经济激励。以激励为基础的报酬制度可以提高独立董事监督企业经营的效率。但作为专业会计人员,其声誉保证本身就可以间接导致在会计师市场上的经济效应。而为了消除独立会计主管为获得更高的奖金而粉饰财务状况的动机,独立会计主管更适合采用固定年薪制,不适于进行类似于独立董事的经济激励。【参考文献】 〔1〕 朱学义中级财务会计〔M〕机械工业出版社,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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