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其自然笨鸟
家庭因素与青少年犯罪探析内容摘要:当今世界,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继环境污染、毒品传播之后的“第三大公害”,已经成为困扰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究其原因,关键在家庭,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课堂”。文章从家庭结构、家庭教育方式、家庭环境等因素入手,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诸多家庭因素。与此同时,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提出了一些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社会治安;家庭因素;家庭结构;家庭教育;家庭环境从社会学和犯罪学的学理角度来看,青少年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到25周岁的青少年,实施了《刑法》和其他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①。当今世界,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继环境污染、毒品传播之后的“第三大公害”,已经成为困扰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已经成为最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有关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人数已经占到全部刑事犯罪人数的70%以上②,并且呈现出犯罪低龄化、性质暴力化、手段成人化、类型多元化、组织形式团伙化等特点。那么,青少年犯罪的根源究竟在哪里?怎样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矫治?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虽然青少年犯罪与不良的社会环境、与学校教育方式不当等因素有关系,但根本原因还在家庭,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家庭是一个人成长和生活的首要场所,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课堂”。众所周知,人的社会化从家庭开始,每个人价值观的形成、生活目标的确立、行为习惯的养成、社会角色的培养,最初都是在家庭完成的。世界上没有天生的英雄,也不会有天生的罪犯。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形成一个人健康的心态和健全的人格,可以抚育其健康的成长。反之,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一个人人格的缺陷和行为的偏差,也往往是导致其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在家庭里,青少年从父母身上学到了最初的行为习惯和道德标准,在父母那里学会了如何做人、如何处理与他人的矛盾冲突等。不可忽视的是,家庭的负面因素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正如美国犯罪社会学家戈夫(WGove)指出的,“家庭在青少年犯罪中扮演关键角色是在对越轨行为研究中最瞩目和最经常重复的发现”③。最近这几年,国内外针对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的关系展开了很多研究,比如家庭成员关系研究、家庭教育方式研究、家庭成员榜样作用研究、家庭结构不健全研究等。这些研究,共同揭示出这样的问题:缺陷的家庭结构、缺陷的家庭环境、缺陷的家庭教育方式,是青少年犯罪最为重要的因素。一、结构缺陷型家庭与青少年犯罪家庭结构是反映家庭成员组成的家庭模式④。在健全的家庭结构中,父母、子女的角色和功能是完整的,为教育、培养子女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条件。相反,在缺陷型家庭结构中,父母教育角色欠缺,家庭功能得不到正常发挥,子女的成长也就会脱离了正常的轨道,潜伏着走向犯罪的危机。(一)破碎、重组型家庭与青少年犯罪破碎家庭,是指因为死亡或者因父母感情破裂导致离异、分居、遗弃等原因使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存在,从而使原来的家庭完整性、稳定性遭到破坏的一种家庭⑤。这种家庭,自然结构被严重破坏,家庭的功能也就不能得以健康发挥,失去父母双方悉心的照顾和正确的引导,孩子就有可能生活在一个被遗忘和麻木的环境里。他们无所适从,不知究竟该相信谁、依靠谁,不知该如何面对自己破碎的家,在这种情况下,极有可能造成内心痛苦,心理失衡,一旦受到社会上不良因素的引诱,便会走上犯罪的不归路,难以自拔。破碎家庭的子女,在父母亡故或是离异的残酷现实面前,势必在心灵上遭受无法弥补的创伤,倍感痛苦,情绪低落。在目睹同龄孩子幸福家庭生活的同时,会产生强烈的自卑心理,甚至是怨恨。其次,缺少父母双方共同的教育和监督,子女得不到来自家庭的有效帮助。在生活和精神上遇到问题时,没有父亲或母亲的指导关心,没有可依靠的支柱。感情上得不到应有的沟通,精神抑郁得不到疏解,感到压抑。再次,父母离异后,对子女丧失了责任感,甚至将子女视为自己追求幸福,寻找“第二春”的障碍,常常表现为对子女的放任自流,让子女感觉自己仿佛是父亲或母亲的一个包袱,这使青少年子女心灵受到严重打击。最后,单亲家庭的父亲或母亲,由于担心离异对子女心理上造成的创伤,一味地想要弥补,于是就采取放纵、迁就,易让青少年子女产生骄纵、蛮横的性格特点。以上这些家庭功能的失衡,加上青少年不成熟的心理状况,很容易使青少年心理结构中的消极方面得到强化,这些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概率比正常家庭的子女要高 
二、西方犯罪学的发展经验 历时百余年的发展与完善,西方犯罪学已然形成一个由众多学派、理论学说及研究成果所组成的较为成熟的学科体系。对于我国来说,西方犯罪学的发展经验可以主要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视野广阔与学说繁多 从整体与宏观的角度上看,西方犯罪学最为鲜明的特色在于学派众多、学说林立,而学派众多与学说林立皆源于西方学者考察犯罪问题视野的广阔。西方学者不单纯将犯罪视为一个法律问题,还在更为广阔的道德、宗教、社会、自然环境、风俗习惯、教育、心理、气候、人口、文化、生物、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考察和分析犯罪问题。由于犯罪学的研究者具有不同学科的研究背景和学习经历,以致西方理论整体上呈现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 西方犯罪学理论以广阔的研究视角和繁多的理论学说极大地加强了犯罪学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策略研究,促进了犯罪学学科的完善和成熟,推动了犯罪治理实践工作的开展,扩大了犯罪学在人文社会科学与社会实践中的积极影响。可以说,西方犯罪学的演进史就是西方犯罪学的学术流派更迭史、理论学说争鸣史。在这一过程中,犯罪学的理论不断推陈出新、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潮流,犯罪学的知识资源不断向其他人文社会学科拓展、不断将犯罪融入到人类社会生活中进行理解,犯罪学的思想在反思与批判中不断趋于智识化和理性化、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犯罪学的研究方法也不断更新。犯罪学通过学派与学说之争源源不断地为人类提供与犯罪有关的知识,可以说,犯罪学的进步就是犯罪学学派与学说之争的结晶和产物。[2]80 (二)科际整合与方法丰富 20世纪70年代后出现的科际整合研究模式在西方犯罪学发展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科际整合的犯罪学研究乃指由一群来自各种与犯罪问题有关学科的研究者所组成的彼此能够协调而相互整合的‘科际工作组’,从事犯罪的实证研究。”[3]105 西方学者往往以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生物学、医学、经济学、人类学、政治学、文化学等学科作为整合研究的支柱开展研讨。这些学科的知识和方法进一步拓展了犯罪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丰富了人们对犯罪问题的认识。科际整合的研究模式并非是犯罪学与其他学科的简单联系,而是建立在单个学科充分专业化基础之上的,学者对单个学科的充分掌控是科际整合开展的前提与基础。故此,西方犯罪学所强调的科际整合实际上是一种建立在单个学科充分专业化基础上的跨学科研究。同时,科际整合必然意味着犯罪学研究方法的多元和丰富。从当代西方犯罪学研究看,科际整合模式与多元研究方法已然成为西方犯罪学界的一种学科通识。 (三)多元的犯罪原因论与综合的犯罪预防论 西方犯罪学发展初期,受各方面认识的局限,对犯罪原因的解释往往是一种一元的犯罪原因论,即相关理论往往只在某一方向上发展,并试图用单一方面的理论对犯罪行为做出合理的解释。由于这些一元论的解释理论之间常常彼此矛盾,难以得出科学的结论;过于简单化的研究方法又不能全面说明犯罪现象,同时从各个角度探讨犯罪的多元犯罪原因论得以出现并逐渐占据统治地位。在多元论的犯罪原因探讨中,学者们从社会因素、心理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等各个角度探求与犯罪发生的关系,以致“多元论”的范围日益扩大。与这种原因解释的多元化相适应,在犯罪预防上也体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即将刑事控制模式、心理治疗、医疗模式和以改造家庭条件和社会环境为主要目标的社会模式同时应用于司法实践领域。 在西方早期的犯罪学研究中,相对于犯罪原因的研讨,犯罪预防是受到冷落的。20世纪以来,犯罪预防的理念、措施越来越受到西方各界的重视与运用。事实上,犯罪预防理论进入犯罪学的研究视野并日渐受到重视也不是偶然的,而是犯罪学发展趋势的客观要求,是犯罪学作为一门科学存在的内在需要。只有将犯罪学研究的重点放到犯罪预防上,犯罪学这一学科才能获得其动力和活力。
《 犯罪心理学教学方法后于司法实践现实需要的传统教学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要求,教学方法的改革成了一种必然的趋势。笔者主要从犯罪心理学课堂教学着手,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和完善措施。关键词:犯罪心理学 教学方法 改革犯罪心理学主要是研究犯罪人与犯罪有关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它是犯罪学与心理学的交叉学科,也是法律心理学的一门分支学科。犯罪心理学着重研究罪犯行为的心理原因,尤其是罪犯的心理特点、心理动机、个体人格和情绪特征;对其个人成长背景、家庭、学校、社会的致犯罪因素等方面也要进行调查研究。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发展已经历了数十年的历程,在参与社会改革和科研、教学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揭露、打击和治理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笔者发现这些成就多侧重于基本理论和犯罪及司法心理一般问题的研究总结,而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目前司法实际部门对毕业生提出了较高的应用能力的要求。可以说,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素质教育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以前培养模式单一、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偏死,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纯课堂教学使得学生在实践中缺乏应有的动手能力,特别是理论课教学内容严重落后于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的传统教学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要求,教学方法的改革成了一种必然的趋势,这对教师的教学工作也是新的挑战。积极开展多样性的教学方法,突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研究的能力是提高教学质量的突破口。在此,笔者着重就犯罪心理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反思,并就如何改进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一、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推动课程的应用性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我们培养的大部分本科生最终要直接服务于社会,而不是从事理论研究。这就决定了教育的目的必须是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单纯对知识的记忆。因此,在犯罪心理学的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理论讲授的同时,辅之以实践教学手段,对于加深同学们对犯罪心理学基本原理的理解,能够起到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具体如何实现,这就要求老师在教学评价上既应重视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也应重视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价;既重视理论知识考试,也应重视实践动手能力考核,理论测试成绩应该与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同等对待。在理论知识传授过程中,应当从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出发,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在实践能力的培养中,可以通过到实践部门参观学习,让同学们亲临其境,有助于增强同学们对于刑事司法实践部门的感性认识,提高综合运用犯罪心理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融合。在这方面,我们目前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实践性教学阶段与课堂教学阶段在时间上的相割裂,以及经费的紧张以及实践场所的限制,使其难以保证应有的教学效果。国外很多大学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大学必须根据时代的发展,培养社会需要的各种人才,增加实用课程和实际训练,推动课程的实用化和科学化,更新实验课、习题课、见习课的内容,增加它们的学时数,这些措施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二、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多媒体在实施素质教育中是个强有力的有效载体,开展多媒体教学有其必然性,它是当今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必然变革。信息时代中教育改革是以推行多媒体教学为其本质标志,它综合体现了现代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实施多媒体教学是优化教学过程,促进教育改革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在传统教学中,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是学生获得知识的最重要源泉,教师“一言堂”的现象成为理所当然。然而其效果显然是中学阶段“填鸭式”的教学方法的延伸,教学过程中一切都是由教师主宰,毫无感情色彩而言,很难调动学生们的积极性,教学效果必然不够理想。在现代教学中,教师不再是单一的、甚至也不是最主要的信息源,电视、书刊的传播,特别是多媒体教学系统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发展,学生可以从多条途径来获得更丰富的信息。在获得信息的过程中,教师的主要任务不是直接提供信息,而是引导学生进行探索,让学生获得自己获取信息的能力。多媒体教学寓教育教学于一定的形象思维和创设的情景当中,能够综合利用视、听觉,使学生感受到语言和音像的不断冲击,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学习兴趣,激发他们的创造热情,实现学与教的互动。比如在讲授暴力犯罪心理时,就可以播放相关的视频资料,让同学们在直观了解当前暴力犯罪的形式、特点、手段的基础上,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最终为预防犯罪、减少犯罪提供理论依据。此外,多媒体教学手段最大的突破在于,它从时间和空间上打破了传统教育的格局,使教学形式由连续型细节授课转变为跳跃型平台式授课,由单一课堂教学转化为多形式的互动交流。课外使用网络辅助教学,可以将教学从课内延伸至课外。师生之间还可以通过相关链接和E-mail等形式进行互动交流,提交作业,解答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多媒体教学对提高学生的素质、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率等方面发挥了无可比拟的作用。三、开展案例教学,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案例教学法在国外已被实践证明是一种对培养学生能力和提高学生素质有效的教学方法,是一种运用对实证的描述引入情景,引起分析、演绎、推理、归纳,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众所周知,案例具有典型、形象、直观等特点,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易于学习、理解,通过案例教学能加强学生的感知印象。通过案例进行学习,可以缩短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之间的距离,学生的深入分析能为他们将来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良好的实践能力奠定牢固的基础。对于政法院校的犯罪心理学课程来说,为了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突出和加强犯罪心理学的实用性、实战性和操作性,引入案例教学,同时对该课程的案例教学形式、特点、案例编制和 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作为政法院校的一门重要学科,犯罪 心理学的价值不仅是体现在理论方面对犯罪心理现象进行诠释,更为重要的是在打击、预防犯罪中具有 应用价值和 实践意义。在教学过程中,如果一味地采用传统的长篇系统讲授理论的灌输方式,学生往往会对学习犯罪心 理学的应用价值产生质疑。我们将犯罪心理学理论知识和方法技巧努力与具体案例相结合,通过在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展开对各种方案的分析讨论和辩白对比,使抽象的理论具体化、生动化,增强了学生的感性认识,启发了思维,激发了学习兴趣,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大大增强了犯罪心理学教学的实战性和应用性。因此,以学生对犯罪心理学案例所具有浓厚兴趣为突破点,采用案例教学的方式,启发学生独立自主地去思考、探索,注重挖掘学生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培养学生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并从整体上深刻理解掌握知识是犯罪心理学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至于如何选择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首要条件和关键所在,因为案例教学法就是运用具体案例进行教学。但案例众多,不是任何一个案例都适合于教学,也不可能把所有案例都纳入教学过程中去分析。因此,如何选择案例,选择什么案例,对案例教学有决定性的意义。对此,笔者认为,作为教学讨论的案例应当与教学内容紧密 联系,具有疑难性、针对性、新颖性等特点。为了使所选案例符合上述要求,教师需要加强与司法实际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多方收集相关的案例,并从中加以筛选。在此基础上,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与讨论,来发现和理解案例背后所隐含的原理和规范。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教师培训渠道“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任何教学目标的实现,都首先依赖于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态度和知识广度。师资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一项长期的 发展战略,它关系到学科的发展,办学的声誉,是提高专业教学质量的根本所在。如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呢?笔者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作为学校应加大教师招聘和人才引进 工作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这对于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其次,要注重青年教师的培训工作,强化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和实践中的基本功训练。发达国家大学一般每隔3-4年就为在职教师提供一次带薪学习的机会,为教师了解和吸收最新科研成果提供了方便,不仅教师和学校受益,学生更受益。对于培训方式,可以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请知名专家学者搞讲座;选派教师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进行短期和中长期研修,扩大学校高层次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国际交流规模,加速优秀人才成长。最后,从整体上看,我校本专业师资队伍结构比较年轻,学历层次普遍较高,为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不足之处在于这批教师刚出校门没多久, 经验欠缺。学校可以尝试通过本科优秀课堂教学竞赛、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等活动推动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改革。与此同时,学校应为教师创造条件,定期到有关实际部门挂职锻炼,为教师进行科研和 社会调查研究提供机会。可以说,教师在实践中增长知识和才干,是实现知识结构更新,增强实践能力,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的有力渠道。综上所述,不难发现培养合格的人才的根本是提高教学质量,而教学方法的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方面,对贯彻教学原则,实施教学内容,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是改善教学效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因此,学校应为教学方法的更新提供良好的 环境,专业教师也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这一过程中来,共同为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