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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论文范文参考500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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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200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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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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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习惯把知识分子叫做读书人,读书人就要读书,不读书就不是读书人。但是,一个成天只看武侠小说和连环画的人,一般人们也不会称他们是读书人。可见,传统并不认为只要读书(不管什么书)就是读书人,而是对读书人所读之书,心照不宣地有所认定。这种不言而喻的认定体现了一个社会和民族健全的良知和心智。然而,当印书出书与商业利润结合在一起时,传统的标准就难以为继了。不过,个人还是可以坚持自己读书的要求与爱好。 在我看来,最值得读的书是启人心智的书,即能破除心中的种种偏见和误解的书,能打开一个新的精神领域或精神世界的书。人最容易被自己头脑中种种错误的思想、认知和成见所蒙蔽,因而无法看清真理,反而固执地拒绝接受真理。最好的书就是能破除人心执迷与魔障的书,也就是能解放思想的书。“解放思想”说起来很痛快,可实际上不容易。启人心智的书是让人于无疑处有疑的书,是让人觉今是而昨非的书,是让人恍然大悟的书,是让人深思不已的书。这样的书,一定不会是人云亦云、拾人牙慧之书,而是体大思精、远见卓识的原创著作。这样的书,一定不是文人舞弄风雅或小资红男绿女之书,而是关怀人类和文明命运的忧患之书。这样的书,也一定不会是十分好读的书,好读的书多数比较浅薄。启人心智的书要能破我们心中的迷障,一定是初看会觉得不容易理解或不好接受。但我们想都不用想就能接受的东西往往是我们心中已有的东西,就谈不上启人心智了。 我还喜欢看用心,而不仅仅是用头脑写的书。尼采说他喜欢看用血写的书,大概也是指灌注了作者生命之书吧。就像哲学一样,有的哲学后面有哲学家那个人,有的哲学后面则没有。现在很多书只有所谓客观知识,却没有作者本人对知识的体贴和融通。作者仅仅是用头脑在写书,而没有同时也在用心在写书。不知怎的,我对这样的书总提不起兴趣。也许人们会笑我不知学问为何物。不过依我浅见,司马迁的《史记》、闻一多的《唐诗杂论》、熊十力的《新唯识论》,大概还是可以算是有学问的。

读书论文范文参考500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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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在我看过的书中,给我印象的不多,但是《巴黎圣母院》这本书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原因无它,因为它让我看到了不仅是当时的历史,而是世间最深沉的灵魂,最深沉的呼唤 《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它以离奇和对比的手法写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而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伽西莫多却舍身救助爱斯梅拉达。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已为人的优秀品质,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其情节曲折、人物性格更具有冲突性,是一部富于戏剧性的著作。而《巴黎圣母院》的历史背景,也反映了路易十一时代腐败的政治与权利统治,使无辜的人沦为牺牲品的黑暗现实。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自埃及的吉卜赛少女埃斯梅拉达以动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们热烈地喝彩。她把人们给她的赏钱,分给穷苦的孩子们,并对他们说:“把这些钱全部拿去,你们去过节吧!”孩子们问她:“那你怎么办?”她说:“别管我,我天天都在过节。”-------- 是的,这就是她埃斯梅拉达 但是,命运之神却在这个时候把一切都定格了在众多的观众中,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穿着黑色的教袍,躲在玻璃窗后面,也在偷看埃斯梅拉达翩翩起舞。他就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炼金术士克洛德•富洛娄。当他看到色艺双全的吉卜赛女郎边唱边跳,她那轻快的舞步,绝妙的舞姿,把他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欲念突然唤醒了。他无法自控,无法把俘虏了他的灵魂的魔鬼赶走。为了排遣心中的烦闷,他到广场上驱赶正在叫卖的摊贩,声言不准在教堂前面胡闹。而这一切只为了他那无私的心理这些小贩哪里把他放在眼里,群起而攻之。正在这时,从教堂内冲出来一个相貌齐丑、身材高大、力大无比的男子,他推开众人,救回了神甫。他就是加西莫多。原来他是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富洛娄出于怜悯把他抚养成人,因终日敲钟而震聋了耳朵。为了(奉献),这不是他的错 欢乐的人们正在物色“愚人教皇”,埃斯梅拉达一眼看中了又聋又丑的钟楼怪人加西莫多。人们给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还给了他一支口哨,让他坐在高高的轿子上沿街游行。加西莫多正高兴地吹着哨子,忽然看见脸色阴沉的富洛娄站在轿前。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圣母院。为什么?也许只为了那无法忍受的卑微吧! 她长得那么美,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舞跳得那么好,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能够使人发疯,难道是我的过错?”他实在无法自制,“去!”然而这一声的命令却改变了她的命运加西莫多,“去把她抓来!”钟楼怪人快步跑向埃斯梅拉达,把她抱起来就向圣母院跑去无法摆脱的宿命 一声”救命”,让她流浪于“奇迹王朝”。而当时在那“奇迹王朝”统治下的“黑话王国”里,乞丐王克劳班正在审理不懂切口而误入“王国领地”的穷诗人干果阿。而按照王朝的规矩,他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跟绞索配对,要么跟王国中的女人攀亲。可是几个老女人都嫌他过于单薄,没一个人肯要他。这样,干果阿只能被吊死。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埃斯梅拉达挺身而出,高喊“我要他”。这样,两人当场举行婚礼。善良的少女同意与他结为夫妻,只是为了救他一命,把他带回家中,供以食宿,但不与他同房。此时,如果是我们,试问有多少人肯愿意这样做? 试问又有多少人有这样的勇气和胆量? 而当我们看到犯了强抢民女罪的加西莫多,在被草草审理后,被带到广场上当众鞭笞。跪在烈日下代人受过的钟楼怪人口渴难熬,他向士兵和围观的人群高喊要水,回答他的却是一片戏弄和辱骂。这时,美丽的埃斯梅拉达拨开众人,把水送到加西莫多的嘴边。心中充满感激之情的加西莫多饱含热泪,不住地说:“美……美……美” ,而在这一刻他许下了终身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应该是喜还是悲? 广场上,穷诗人帮助埃斯梅拉达上演山羊认字的节目。山羊在一堆拉丁字母中,叼出了太阳神菲比斯的名字。这时菲比斯正在广场旁边的王宫中向王后和她的女儿献媚取宠。公主百合花让菲比斯到广场上,赶走埃斯梅拉达,以证实他对她的爱情。菲比斯骑马来到广场,大声轰赶着正在演出的艺人,小声和姑娘订下了今晚在老地方见面的幽会。 然而这一次的幽会,谁又知道带给她的是无尽的黑暗 心神不宁的富洛娄听说干果阿和姑娘以结为夫妇,怒火中烧十分生气,当得知他们只是名义夫妻,又转忧为喜。他在街上遇见喝得烂醉的侍卫队长菲比斯,听他说要去和姑娘幽会,立即正言劝阻,声言姑娘已是有夫之妇,但菲比斯反驳说:“你何必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谁又该劝谁?自私难道真的是人类的灵魂?邪恶?黑暗?齿轮仍在悄悄的转动着 为了什么?加西莫多把姑娘藏在自己的住房里,像守护神一样睡在房门口?而当突然醒来的埃斯梅拉达看到加西莫多的脸时,她被吓坏了。加西莫多急忙逃走,跑到钟楼上用自己的头拼命地撞击着大钟,低沉的钟鸣如泣如诉。埃斯梅拉达来到他身边,加西莫多用手蒙住脸,喃喃地说:“我的脸很丑,总让人害怕。”为了安慰他,姑娘为他跳起了节奏欢快的舞蹈。兴奋异常的加西莫多,像打秋千一样,用身体的重量为姑娘敲响了圣母院的大钟。他爽朗的笑声充满整个钟楼。加西莫多在钟楼上牵着绳子飞来飞去,为埃斯梅拉达采摘盛开的鲜花。爱在冰封的季节。 突然姑娘发现了在广场上的卫队长,她叫他的名字,但他头也不抬看她一眼。她让加西莫多去找他,可是他为了得到公主丰厚的陪嫁和位于圣保罗的领地,对姑娘的请求不屑一听,策马而去。善良的加西莫多发觉自己辱没了姑娘的使命。而深深的自责 对姑娘强占未成的富洛娄怀恨在心,跪到国王那里,请示如何解决教堂避难权问题。国王请教了一位尚在狱中的老学者,终于决定可以不顾避难权,强入圣母院捉拿女巫。加西莫多趁富洛娄外出时,把教堂的大门紧紧关住。那种超越的爱恋冲破了黑暗的束缚,却又深锁自己的门房非 乞丐王克劳班听说教堂避难权将要结束,率领成千上万的巴黎流浪人和乞丐,前来攻打巴黎圣母院,营救大难临头的姐妹,可见她是多么的美丽和善良!否则谁会去救她?而不明真相的加西莫多怎容这些人冲入教堂,他从楼顶上仍下巨大的石条石块,翻倒灼热的金属液体,企图驱散众人。那种超越自我的保护另人不得不折服!勇敢的乞丐终于攻破大门,救走了埃斯梅拉达。不料严阵以待的国王士兵已从后门进入教堂,雨点般的箭刺向埃斯梅拉达和流浪汗们。乞丐王也在混战中被人杀死。血在流,仿佛是血染的天堂加西莫多站在楼顶上,看着心爱的姑娘又被吊在绞刑架上,痛不欲生。当他发现富洛娄正在钟楼上对着埃斯梅拉达狞笑,他把这个道貌岸然的野兽举过头顶仍了下去一种疯狂的举动,一种超越的爱,划下永恒 从绞刑架上解下来的埃斯梅拉达的尸体,被人们放在蒙孚贡大坟窟里,加西莫多找到她之后,静静地躺在她身旁。天空为什么不下一场暴雨?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两年之后,人们发现了两具紧紧抱在一起的尸骨。当人们试图分开他们时,尸骨便化为尘土。 埃斯梅拉达,不但有着惊人的美丽,而且拥有一颗高尚纯洁的心灵,美与善在她身上结合得那么完美,使她拥有了一种令人目眩神迷的魅力。因为她惊人的魅力,引来了邪恶者的欲望,因为她的纯洁天真,使她陷入了灾难的爱情悲剧。她应该是上帝的宠儿,却被处以绞刑,这让我感觉到当权者的无比残酷。尽管如此,她还是很幸运,因为她有一个永远陪着她的人,永不孤独。 加西莫多,一个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教堂敲钟人。他独眼、驼背、罗圈腿,而且还是个聋子,可说是奇丑无比。但他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灵,因副主教对他的养育之恩而甘心成为他的奴仆,为报答埃斯梅拉达的滴水之恩而宁愿肝脑涂地。尽管他对埃斯梅拉达怀有极为强烈的爱慕之情,却只是像守护神一样守护着她,不去亵渎她。当目睹心中的爱人被无情地处以绞刑,他无助而又绝望,最终到墓地去与她同葬一穴。他的丑达到人类的极至,而在他身上表现出的深刻的人性美,却使他成为文学史上最独特又最感人至深的艺术形象。他的心灵美已完完全全地掩盖了他外表的缺陷,成了人们心目中善良的楷模。而在我们现实当中又有多少人如此? 克洛德•富洛娄,身为神甫的他必须压抑自己的欲望,正是这种压抑扭曲了他的人性,情欲和嫉妒最终造成了他的理智失控,成为自己欲望的奴隶,由神甫变成了魔鬼。这难道不正是封建的灭亡? 侍卫队长菲比斯,外表英俊却是个势力小人,薄情寡义,为了权与财不惜欺骗、亵渎一个纯真少女的爱情。他让我感到可耻、可恶、可憎、可恨 美与丑,善与恶,已无须我们再去争辩…… 而唯一的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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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jshirley

我的启示,这个作文无论对哪个学生来说都能答得很好,而且我们的孩子现在都很爱读书,他能从书中懂得很多的道理,很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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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ster

今天我读了《魔盒 》这本书 好词、游手好闲 一掷千金 吃喝玩乐 荒淫无度 生不如死 硕大无比 粉身碎骨 摇身一变 皎洁 好句、山民又得到一笔钱,更加荒淫无度,终于,恶有恶报,他受到了上帝的惩罚。 好段、山民拖着病体,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爬到了山顶,找到了那颗小草,当他伸手正要采时,忽然发现,在山崖边上有一颗闪闪发光硕大无比的钻石。山民心动了,要是得到了这颗钻石,不就什么都有了吗。于是,他又爬到了山崖边,就在他抓到钻石的瞬间,失足跌下悬崖,摔得粉身碎骨。 主要内容、有一个山民,妻子病了,在给妻子采药时从山上摔了下去。由于半山腰的树枝勾住了衣服,山民得救了,醒来之后发现身边有个小盒子,于是带回家中。山民怎么也打不开盒子,在无意中说出“我想要”的时候,盒子奇迹般打开了,出来一人小人。此傲人给了山民一沓钱,他享尽荣华富贵,唯独没给妻子买药。不久,山民得了一种可怕的病,小人让他去采一株小草治他的病。山民爬上山,伸手采小草时,发现了一颗钻石,不料失足跌下山崖,粉身碎骨,小人又出现了,它的名字就叫——诱惑 体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劳动才有收获,做人不能太贪心,得脚踏实地地做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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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qsong2078

读《三国演义》有感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正中年时。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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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f1987111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当我面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不禁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变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第一, 读书让人获得知识。这是最浅显的作用。 我们从小到大所读的教科书目的也大于此。它让获得丰富的知识,获得渊博的学识,也让人们得到学位和工作,这些无足轻重的“副产品”。这一层的读书只是为了生活和学识。不可否认,知识的获得也是十分重要,毕竟“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吗? 第二, 读书让人提高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了风味,他在写作中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着此间浅移默化的“味”,不正是在读书中体味的素养吗? 第三, 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他可以体会古战场上“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宏大,可以体会大草原上“风吹草地牛羊”的生机;可以体会黄昏下“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忧;可以体会“白日放歌需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欢喜。在书中人可以翱翔于智慧的天空,他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市,一县,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着也许读书所换来的乐趣吧。 第四, 读书让人明白事理。 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或?”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读书里的名人,也许刚好可以找到答案,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从中可以学到许多方法,对于明白事理,应是非常重要的吧。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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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_hua_2002

爱因斯坦曾说:“成功=艰苦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我想,只要做到这三点,成功就近在咫尺了。 艰苦劳动是成功的前提。 齐白石本是一个绘画天赋不高的乡村少年。生活迫使他每天需要为谋生而奋斗。但无论再苦再累,每晚,他都坚持伏在破桌上,全神贯注地画上一个小时。“勤能补拙”,他的勤奋,最终使他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变成了一个蜚声世界的画坛大师。“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由此可见,成功的前提是付出辛勤的汗水,是需要艰苦劳动的。 正确的方法是成功的秘诀。 曾经在网络上看过这样一句话:“成功者找方法,失败者找借口。”所以,成功是需要正确的方法的。没有正确的方法,成功,是那么地遥不可及。然而,成功的方法千种万种,我们必须从中找寻属于自己的方法。于是,便有了“失败是成功之母”之说。失败是什么?没什么,只是更走进成功一步;成功是什么?就是走过了所有失败的路,只剩下一条路,那就是成功的路。由此可见,正确的方法是通向成功的秘诀,是通向成功之路,不可缺少的。 少谈空话是成功的基础。 鲁迅先生利用别人喝咖啡的时间来学习,终成文坛巨匠。的确,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一挤就有了。而成功,其实不需要太多的时间,用上发呆或者长篇大论的时间就足够了。由此可见,成功的基础在于如何利用好这“海绵里的水”,成功需要把握好每一分每一秒。 其实,成功离我们并非遥不可及,成功也不需要太长的时间。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只要我们勤奋,只要我们用好分分秒秒,成功的阳光便会很快照射到那忙碌的身影上,触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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